貞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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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子將奚語者?」陸曰:「吾夫婦潦倒至是,殊不足以自存,今於無可求全之中,將別籌一兩全之策耳。
」婦曰:「求全將奈何?」陸不語。
堅詰之,則以鬻妻償博對。
婦殊不怒,曰:「子第歸寢,徐思之,明發當有以報命。
」陸乃弛然臥。
比曉,呼婦語,婦不之應,起索之,則雉經死室外矣。
鄰人悉其事,鹹不直陸,爭挾持之,弗使逸。
檢婦遺體,得血書八絕句,斑斑灑染巾帕間,蓋破指書也。
每一絕句,輒拈二字為題,詞不必工,而意則悲矣。
《夜坐》雲:「風雨侵人蔽短牆,單衣不耐五更涼。
揮毫欲寫中情事,提起心頭已斷腸。
」《訴恨》雲:「是誰設此迷魂局?籠絡兒夫暮作朝。
身勌囊空歸寢後,夢中猶喚一聲麼。
」《對檠》雲:「風敲庭竹夜淒清,獨對孤檠訴不平。
絳蠟也知人永訣,替儂墮淚到天明。
」《題巾》雲:「漫雲薄命屬紅顏,儂不紅顏命亦艱。
留下青綃巾一輻,遲君細認血斑斑。
」《辭佛》雲:「心香一炷裊清煙,稽首慈雲大士前。
倘得兒夫情性改,阿儂含笑到重泉。
」《哭父》雲:「不堪庭訓溯當年,執卷閒哦《列女篇》。
今日夜臺逢老父,兒身潔似水中蓮.」《痛子》雲:「百結鶉衣冷不支,郎歸休在五更時.風酸月苦空閨裏,猶有牀頭四歲兒.」《投繯》雲:「拂淚含悲暗啟扉,儂今視死已如歸.可憐樑上呢喃燕,來日牕前各自飛.」八詩既宣布,遐邇傳誦之.陸被逮,械繫於縣獄,中丞某聞其事,題請旌表節烈.得旨褫陸衿,斷其八指,飭有司為婦建祠.祠成,以陸為司閽.陸既殘廢,不數年,病卒,其遺孤由公家撫育.既長,克自樹立,家業亦稍稍恢復.婦血詩八章,尚存於祠.中丞手批其後曰:「字字淚,語語血.恥瓦全,寧玉折.焦氏清風,可歌可泣.」此乾隆丙辰事也. 錢氏自縊殉夫 常熟吳曙光妻錢氏,幼嘗刲股療母。
年二十二,于歸。
甫一載,曙光歿,錢方抱恙,或以為有姙也,強延數日。
既而覺其非孕,服衰絰,乘間自縊,後曙光之亡止十六日。
阿芸投繯殉夫 阿芸,蘇州女伶也,失其姓。
超勇公海蘭察平定臺灣還,過吳,當道餞之虎邱畫舫,芸出侑酒。
海鍾愛之,為脫籍,挈之去,寵專房。
海性麤躁,縱嗜欲,芸婉曲陳諫,多所保全。
海子安祿尤不檢,芸能裁抑之。
海歿之日,芸不哭泣,獨絮絮向安規勸,語以功臣子孫不易為,貴家門戶不易守,安甚感其言。
是夕,芸投繯殉矣。
汝朱氏自縊殉夫 汝烈婦朱氏,吳江諸生殿邦妻。
年二十六,歸殿邦,治家能,姑及伯姒皆愛之。
生一子。
殿邦遘疾,朱禱於天,願以身代。
及疾革,殿邦目視朱,朱泣,亦目視殿邦曰:「君如不諱,當從君地下耳。
」是夕,殿邦卒,朱長號躃踴,白姑曰:「姑善自愛,有姒在,新婦可死。
」顧視幼子,謂姒曰:「兒以累姒。
」姑泣,姒亦泣。
斂之日,朱首觸棺,幾絕,姑與姒救之,得不死,命婢密防之。
不復言死,防者懈。
將匝月,詭雲兒乏乳,屬伯姒乳哺之。
入室,遣婢於外,扃戶縊。
家人覺之,急毀戶入,救之,則已絕矣。
時年二十九。
其事在乾隆乙醜也。
靈璧王氏有雙烈 靈璧王氏雙烈者,姒朱氏,娣楊氏,皆澹叟子婦也。
澹叟之仲子琯印,年十九,聘同邑楊師震之女成。
未幾,琯印病,其母欲令子見其婦,師震不可。
成請隨母往視疾,既往而琯印病劇,成願留奉湯藥。
二日而琯印卒,成勺飲不入口,家人疑其死也,防之。
成陽為寢食如常,伺防者懈,夜起,服衰絰,焚香柩前,坐而自經。
比家人覺,趨救,則死矣。
事在康熙甲辰春三月丁亥,距琯印之卒五日,成時年甫十六。
是歲,朱氏年十九,歸於琯印之兄璟印。
璟印兄弟並早慧,能文章,而璟印又多材,善鼓琴,工畫。
然璟印少病膝疽,比歲更劇,朱扶持之惟謹。
琯印卒後六年,而璟印卒。
將葬,朱早起,趨家人造食。
及家人起,朱經於柩側,死矣。
初,楊氏死,靈璧宰晉淑石與邑中士大夫共賻之,鄉飲賓田培中買地城西為營葬,學博汪之章題其墓。
及朱死,宰靈璧者為馬驌,亦率邑人賻贈有加。
乾隆丙寅,並奉旨旌表,澹叟少子理印之子曰朝元者請之也。
朝元母馬氏生朝元,才四歲而夫卒,馬氏守節扶孤,事舅姑盡孝,年逾八十乃終。
乞烈婦絕食殉夫 萊陽沽河之南,故有乞烈婦墓,不知何許人。
乾隆庚午歲大飢,烈婦從其夫自西南乞至水沽頭,夫病,婦守焉;夫卒,婦亦卒,蓋不食七日矣。
周某、曲某為醵金市二棺葬於此。
陳烈婦拒奸被殺 陳烈婦,蘇州人,去城五十裡而居,其地曰塘村。
夫以圬為業,時出外,烈婦常閉門績麻。
鄰某甲者,嗜酒而兇,窺烈婦美,欲犯之。
一日倚酒,徑過烈婦家,問某郎在否,則應曰:「某郎又出矣。
」他日復來,問如初,已,乃調烈婦曰:「某郎數出,奈若獨處何?」烈婦怒,詈甲,甲笑而去。
夫歸,烈婦哭而告之故,謀徙避之。
夫以刃授烈婦曰:「彼來,汝殺之。
」烈婦受而藏諸褥。
一日,其夫適以圬入城,甲知之,夜被酒,偽為烈婦夫叩門者。
烈婦方抱三歲兒乳,未寢,聞聲驚疑,置其兒,兒啼,掩兒口以聽。
甲遂排戶直入,犯烈婦。
烈婦以刃殺之,不中。
甲怒,取刃刃烈婦,洞胸死。
兒猶以為母寢也,索乳,號不已。
至旦,鄰婦異之,入視,則赫然死人,反走,出告人,村人盡集,獨無甲。
羣疑甲殺之,譁焉。
方甲之殺烈婦而逸也,路輒窮,盡夜不能過一裡,鄰村人執以來。
夫歸,白縣,鞫得其實,甲伏誅。
裡有塾師曹素叔盡出所蓄金,建烈婦祠,圖像以祀,並祀旁近地節婦九人。
黃烈女未嫁殉夫 黃烈女,楚人,許字同縣李氏子。
未嫁而李卒,女誓死歸。
守三載矣,一夕,夢李來迎,次日即卒。
女家執古禮,葬黃氏塋旁。
其舅往哭之,墓忽自裂,乃與李合葬焉。
紀文達弔以七律二章,中有曰:「延陵掛劍心雖許,屬國吞氈志竟成。
特與人間存大節,不關兒女有私情。
」又曰:「延津寶劍終雙去,合浦明珠解自歸。
誰與重翻新樂府?古來曾唱《華山畿》。
」 朱氏未嫁殉夫 常熟秦汝楫妻朱氏,未嫁,聞秦訃,乘間自經。
留五言絕句於幾,後有句曰:「今日重陽,計未亡人已周百日,死未可遲。
奉勸雙親,毋以女為慼,他日得與秦合葬,死不朽矣。
」 施張氏懸梁殉夫 乾隆乙亥,元和有施烈婦張氏者,為文灼妻,吳縣諸生步青女。
年二十一,歸文灼。
歸三年而文灼病,逾年卒,無子,張為之治斂具詳謹。
既而謂夫弟振聲曰:「夫不祿,棄兩代尊人去。
我年少,未有所出,且今無應為嗣者。
叔善事兩世姑,我死不恨。
」遂上堂拜姑與祖姑曰:「新婦罪莫逭,終不得事大人。
」舉家驚駭慟哭,防護不稍弛。
張顧稍稍示從容,若無志死者,家人亦漸安之矣。
已而親朋會弔事畢,內外倥傯,忽失張所在。
視柩側,則麻衣纍然,縣帨在梁而死矣。
單節婦餓死殉夫 永寧有醜夫郝小車,以業名,生而短小,髮禿,手攣,足跛,一目眇,口期期然。
其妻為澠池柳溝村單氏女,年十八,麗姝也。
于歸,父母以夫醜家貧為憂,單絕不介意,伉儷殊篤。
鄰婦常嘲之,單正色曰:「夫,天也,天可憎乎?且吾命也,請勿再言。
」眾慚,轉相敬焉。
單勸夫棄小車,變奩服,躬紡績以奉舅姑,與郝捃松枝、拾馬通以爨。
有子矣。
三年,舅姑相繼死,單鬻所居破屋,營葬無缺禮。
食更絀,數日不舉火。
族人憐之,予蕎麥數鬥,磨麵鬻餅,分其餘以飽。
夫婦日夜歌聲出閭巷,將以老矣。
乾隆乙巳,邑大飢,單為鄰婦佐女紅,貸餘食以食,郝自咽糠覈。
明年疫作,郝病,單鉤柳葉煮雜糜以給,郝竟死。
數日,子又夭。
單丐席裹屍,以木杖掘坎瘞之。
杖斷,更以手捧土。
塋成,血漬地,乃椎胸號曰:「天乎單氏!汝偷生乎?」族人以其年少,勸令貶節。
單憤怒,不應,坐破窯中,餓數日死,年二十六歲。
族人醵錢葬之夫塋旁,有過之者輒指曰:「此好老婆墳也。
」 袁素文殉夫 錢塘袁素文,名機,子才妹也,幼許字如臯高氏子。
高以子有惡疾,願離婚,素文曰:「女,從一者也。
疾,我侍之。
死,我守之。
」卒歸高。
高躁戾跳蕩,傾奩具為狹邪貲,不足,日撲抶,至以火炮烙之。
姑聞奔救,歐母折齒。
既欲鬻素文以償博負,不得已,始歸母家,長齋素衣,孝養母氏。
高病狂死,哭泣盡哀,血淚交迸,越一年亦卒。
子才檢其篋笥,得手編《烈女傳》三卷,詩三卷。
有詩曰:「有鳳荒山老,桐花不復春。
死猶憐弱女,生已作陳人。
燈影三更夢,曇花頃刻身。
何如蜩與鷽,鳴噪得天真?」 湯氏殉夫 乾隆丁未,軍機章京給事中劉謹之病故,其妻湯氏殉之。
事聞,贈謹之鴻臚寺卿銜,並賜銀一百兩治喪,湯氏特旨旌表。
史氏女投繯殉未婚夫 史氏女,秀水史家村人。
年十六,字仁和沈守坤。
守坤為觀察世燾次子,觀察罷官,僑於禾,而以官逋遊四方。
守坤年十七,赴杭應童子試,以疾歸,旬日而死。
訃至女家,女方刺繡,聞變,以翦盡碎之。
七日不食,痛幾絕,泣請於父母曰:「壻雖死,兒誓不為他人婦,曷令兒即歸乎?」父母度不可驟移其志也,姑以觀察未歸告之。
乃日夜飲泣,見守坤於夢中。
守坤足微跛,舉足示女,言自杭州來。
婦驚寤,徵之所親而信,於是求歸之意益急。
先是,守坤死,厝柩於茶禪寺東之僧舍,女廉知之,乃請其祖母禮佛於寺。
寺故多舊棺,女顧老僧,歷問其姓氏,若無意者。
至守坤柩,遂色變,不復詢,歸而謂其婢曰:「吾必歸於沈,否則我必死。
我死,無易我衣履,慎誌之毋洩。
」蓋女自聞變後,即衣素衣,以麻結髮,雖令節不易,如是者二年,年二十矣。
既而觀察自楚返,其隣有蔔媼者,數往來於城,女聞觀察歸,即促母倩嫗以己意告。
觀察微聞其意而未悉也,召媒曰:「禮,女未嫁,壻死,斬衰往弔,葬而除之。
未嫁守節,非古也,汝曷為我以禮辭之。
」至是,知媒來,急出聽,聞數語,黯然白父母曰:「兒實自願,沈豈必不欲兒之歸乎?且兒歸,猶得與父母見也。
」父母不以其言告媒。
媒去,乃歎曰:「已矣,夫何言!」時日方午,攜水入臥室,頃之,不聞聲。
婢疑之,排戶入,則浴畢,整衣投繯,氣絕矣。
媒所居,距史十餘裡,急追之,猶在中途也。
觀察命僕婦馳視殮,天酷暑,一晝夜而貌如生。
死之日,為嘉慶丙辰六月十七日。
越三日,舁其柩與守坤之櫬同厝焉。
姚烈婦先夫飲滷死 姚烈婦者,錢塘金秉中之女也,夫曰聖天。
秉中歿,婦依兄以居。
而聖天病瘵,且以兩家貧,不能舉禮,故婦之待嫁也及二十年,秉中之族人嗾其母,令絕婚者數矣。
婦拒以父命,謂不歸姚氏,無死所也。
歲久,先時媒灼無在者。
其從兄裕堂再三趣姚曰:「妹壻,旦夕人耳。
吾妹願即婚,得逮事老姑,不怨也.殺禮舉之,何忌!」婦遂以嘉慶丁巳二月十八日歸於姚.姚氏子有統天,應天者,聖天之兄也,先喪偶,無子,以聖天病廢久,故亦不願聖天婚.及婦入門,願以女工所得資佐醫藥,聖天得少延矣.戊午八月,病又劇,乃吞聲而私語婦曰:「汝何歸哉!汝何歸哉!吾終且負汝.汝能學他家節婦乎?吾死,吾母日益老,奈吾家獨居者何?」婦聞言,大泣.月大盡之夕,婦坐視聖天呻S吟Y,楔齒閉目不忍視,潛伺聖天聲息,旋闔戶,飲滷死.聖天甦而慟,且以掌撃木者再,曰:「吾有婦矣!」繼而亦死. 徐潘氏吞金殉夫 徐潘氏,錢塘徐步瀛妻。
嘉慶庚申,步瀛卒,視含斂畢,即沐浴,手縫其裏外衣,拜別戚黨曰:「吾雖無子嗣,有叔弟學瀛在,他日有子,足以承宗祀矣。
先夫地下無伴,妾願從之去。
」遂以翦刺喉,左右強奪之,然竟不食,潛吞金屑而卒。
江陰黃氏有兩烈 黃烈婦孔氏,江陰壩頭村人果之妻也。
果死,孔懷姙五月矣,揮淚祝曰:「死者有知,其產一男以延黃氏祀乎!」逾四月而生,女也,遂自經死。
時乾隆甲寅某月日也。
後十餘年而其宗又有烈婦朱氏焉。
朱氏,同觀妻,亦居壩頭村。
同觀年二十一,患痘死,時朱年十九,歸同觀僅四月耳。
其父母往唁慰之,欲擕之以歸,朱曰:「兒夫初死,兒不可以從父母歸。
七日後,兒且暫歸耳。
」許之。
屆期,其弟棹舟候於門,至日中,人言朱死於後池矣。
其舅姑急奔救之,扶坐於堂,竟死。
時嘉慶乙醜四月某日也。
徐烈女投繯殉夫 徐女,盛澤人,任唐女,字康慶豐。
道光戊戌四月,康病歿。
女聞訃,哭泣不食,人以康素患傴僂勸解之,女變色曰:「一女豈可字二夫耶!」大母憐之,私令其姊防護。
二十日辰時,潛入臥室,更布鞵,投繯隕命。
舅姑乃迎其柩歸,與慶豐合葬之。
呂氏婦殉再醮夫 吳天桂,邠州人,少孤,至安西柳溝習為伶。
武威呂成魁死,吳娶其妻。
後吳病瘵,貧甚,欲速死以活婦,呂婦不可,吳潛縊而死。
呂婦見之,亦縊死。
州牧許乃穀憐之,以再醮例不得請旌,爰作《同繩篇》,并敘顛末,徵詩以彰之,時道光甲午也。
王氏吞煙 王氏,丹徒人,嫁同邑趙星彩.姑陸嫗,與道士潘緻雲私通,翁利其財,陰縱焉.緻雲見婦少艾,與嫗謀,欲污之.嫗以語婦,婦泣誓不從.嫗怒,日肆虐,見婦志堅,乃假他故出婦.母憐其少,欲使改適,婦矢不二.年餘,嫗陽為好言以謝,婦乃復歸.一日,緻雲私匿婦牀側,俟其寢,突出犯之.婦大呼,奮擊,緻雲懼而走。
嫗益怒,刺以錐,掊擊無算。
婦度不免,乃乘間閉戶,沐浴更衣,衣裳三襲,皆縫紉,檢其翁平日所蓄鴉片吞之,立斃。
嫗佯以急病聞其家。
婦族懦,雖鳴諸官,莫能直也。
會有調人,遂罷,殮婦。
時道光甲午八月十九日也。
裕忠愍公謙方陳臬江蘇,廉得其情,密遣幹役捕得之,判如律。
金烈女謂面賊即辱 金烈女,休寧人。
父雲門,粵寇之亂,以黃州知府殉節。
寇之攻黃州也,太守先奉檄守通城,而寇由蒲圻入,烈女隨母及姊困危城中。
城陷,將自裁,叔父瑾畬止之,女大言曰:「叔父何言也?吾第與賊一面,即辱矣。
」乃為母與姊整冠服,皆縊,然後從容自縊於旁。
時鹹豐壬子十二月四日也,年二十二。
「面賊即辱」一言,所謂充類至義之盡。
昔某貞婦以腕為人握,輒持利刃自斷其腕,而烈女尤嚴絜有加焉,可以愧世之隳節易操而曲為之辭以自恕者。
烈女幼慧能詩,激烈有英氣,太守嘗以「吟風弄月」戲命其孫屬對,女適旁侍,應聲曰:「立地頂天。
」太守亟歎賞之,謂夫人曰:「惜哉女子也!」所著詩曰《紉蘭集》。
李氏姬到家殉夫 仁和李方伯本仁開藩院江時,攜千金至吳門聘一姬,美而慧,方伯寵之專房。
又於蘇州招一老伶,教之度曲,花晨月夕,檀闆金樽,極聲色之娛,僚屬多竊議之。
鹹豐癸醜十月,安慶不守,移省廬州。
軍事又急,方伯誓以身殉。
姬請隨死,不許,請益堅,則謂之曰:「汝欲死,歸至家,死可也。
」遂遣人護之出。
又陳金幾上,集家眾諭曰:「我受國恩,自當城亡與亡。
爾輩願同我死者,留,否則各持金去。
」於是眾皆懷金哭拜而散。
老伶奮然曰:「眾皆去,誰侍主者?」擲金於地,遂獨留。
方伯歎曰:「歲寒知松柏,不圖於伶人遇之!」越二日,城陷,方伯戰死。
老伶掩其屍,已,亦吞金死。
時姬行尚未百裡,回望城中煙焰燭天,慟哭欲絕。
遂曉夜遄行,不匝且抵家,發喪成服。
眾方幸更生,姬獨詣夫人前叩首請死。
夫人勸之曰:「若已脫難,吾亦善視若,若何必死?」姬對曰:「主人命我到家乃死,我不可負主人。
」遂不食數日而卒。
夏氏女懼辱投水 江陰曹朗軒,士族也,聘邑人夏氏女為婦,其父為舟人,生而絕慧敏,朗軒之父遂聘之。
鹹豐庚申四月十三日,江陰為粵寇所陷,所至肆焚掠,婦女少艾者尤莫得幸免。
寇至城南,見女,脅而欲掠之。
女曰:「吾雖細民女,既為士族所不棄而為士族婦,義固不辱於若輩也。
」遂躍入十方庵前池水中死焉。
時年僅十七也。
朱秀姑以死報未婚夫 朱秀姑,麻城人,貌麗,性聰穎,針黹之暇,輒學吟詠。
父為名諸生,性迂拙,苛於選壻,故笄而未字也。
鹹豐甲寅二月,粵寇破麻城,殺其父而擄秀姑。
復擾及河南之固始縣,豫撫督兵擊敗之,寇棄婦女、貨寶而走。
時有懷慶人張文鎔者,豫撫門下士也。
言於豫撫,寄婦女於尼庵,撥款恤之。
婦女百餘人,秀姑與焉,妍姿豔質,獨出眾中,文鎔慰藉之,秀姑亦深感焉。
及遣散時,文鎔留秀姑,訂婚約,請於豫撫,寄之於署。
豫撫見秀姑美,欲自得之,乃佯驚曰:「此女已許字某氏,今在開封,不如送之壻家。
」秀姑知其詐,乃泣別文鎔。
行至淮河,躍入水,死焉。
文鎔聞之痛,遂辭豫撫入嵩山,削髮為僧。
朱烈婦殺寇而死 丹陽有朱烈婦者,夫遠賈於外,家有老姑及年幼之夫弟。
粵寇至,悉被掠,中途,殺其姑。
婦奪刀相格,寇亦為烈婦所殺。
俄而寇麕至,婦不能敵,攢刃而死,血溢噴寇面,猶殺寇一人,斷其一之臂。
方太恭人率三女投江 鹹豐辛酉十二月二十八日,粵寇再擾浙,杭州城陷。
錢塘徐印香舍人恩綬之婦方太恭人,率大女禎、二女泗、三女娥同時投錢塘江。
禎,字伯禨;泗,字綠濱;娥,字月霓,皆受教於太恭人,讀《女四書》。
城將陷,禎語太恭人曰:「寇至矣,吾輩宜謀所以自全者。
」太恭人不語,率之出城,泝江而行,至海月橋,聳身一躍,禎與泗、娥皆從之,遂俱死。
陳吳氏餌毒殉夫 山陽吳夫人,為潁州陳勇烈公之婦,吳禮北遊擊璜之女也。
幼讀《女四書》,孝事父母,能識大義。
同治乙醜,勇烈奉李文忠公鴻章檄,會剿陝撚張仲愚於滑縣之陳灘。
時各軍未合,前後受敵,勇烈鏖戰竟日,身受矛傷,復大呼,馳斬悍撚六名。
撚發銅礮,中腰而顛。
時年僅二十一。
遺命葬山陽。
夫人初得兇問,晝夜號泣,水漿不入口者五日。
父母勸之,曰:「吾何敢死!腹中一塊肉,陳氏宗祧所繫。
」勉起啜粥。
及勇烈柩至清河,有某某聞文忠為奏請優卹,欲移柩返天長,蓋天長為勇烈昔年被擄之地也。
夫人曰:「先夫生不樂居天長,死乃強之耶?必欲移柩,更以一棺將我去耳。
」某無言,遽出。
閱十日,突以眾至,徑登堂舉柩行。
夫人阻之,伏柩而號,勇士扶之,顛暈於地。
及柩出,胎墮,哭而言曰:「吾不可復生矣。
」遂服毒藥死。
時年僅十有八耳。
劉壯肅公銘傳方帥師駐清河之揚莊聞之怒,立遣兵勇水陸追柩返,並擒某及同謀之張孝先,即時正法。
文忠則疏請建雙烈祠以合祀之。
沈氏餌阿芙蓉膏而死 甘氏姬沈氏,蘇之長涇人,父母早亡,依假母沈氏,遂從其姓。
美姿容,通文史。
閩人甘應槐作宰於吳,購之為妾,生一女。
王壯愍公有齡由蘇藩升浙撫,檄調應槐以行。
當粵寇告警,遣姬隨大婦歸。
未幾,省城陷,壯愍死,甘亦死焉,姬矢志守潔。
假母至閩,迫其反,欲嫁之,不從。
發篋中書,焚之,賦《十歎》、《十訣》詞絕句二十首,遂飲阿芙蓉膏而死,年甫二十五。
時同治丙寅十月也。
」婦曰:「求全將奈何?」陸不語。
堅詰之,則以鬻妻償博對。
婦殊不怒,曰:「子第歸寢,徐思之,明發當有以報命。
」陸乃弛然臥。
比曉,呼婦語,婦不之應,起索之,則雉經死室外矣。
鄰人悉其事,鹹不直陸,爭挾持之,弗使逸。
檢婦遺體,得血書八絕句,斑斑灑染巾帕間,蓋破指書也。
每一絕句,輒拈二字為題,詞不必工,而意則悲矣。
《夜坐》雲:「風雨侵人蔽短牆,單衣不耐五更涼。
揮毫欲寫中情事,提起心頭已斷腸。
」《訴恨》雲:「是誰設此迷魂局?籠絡兒夫暮作朝。
身勌囊空歸寢後,夢中猶喚一聲麼。
」《對檠》雲:「風敲庭竹夜淒清,獨對孤檠訴不平。
絳蠟也知人永訣,替儂墮淚到天明。
」《題巾》雲:「漫雲薄命屬紅顏,儂不紅顏命亦艱。
留下青綃巾一輻,遲君細認血斑斑。
」《辭佛》雲:「心香一炷裊清煙,稽首慈雲大士前。
倘得兒夫情性改,阿儂含笑到重泉。
」《哭父》雲:「不堪庭訓溯當年,執卷閒哦《列女篇》。
今日夜臺逢老父,兒身潔似水中蓮.」《痛子》雲:「百結鶉衣冷不支,郎歸休在五更時.風酸月苦空閨裏,猶有牀頭四歲兒.」《投繯》雲:「拂淚含悲暗啟扉,儂今視死已如歸.可憐樑上呢喃燕,來日牕前各自飛.」八詩既宣布,遐邇傳誦之.陸被逮,械繫於縣獄,中丞某聞其事,題請旌表節烈.得旨褫陸衿,斷其八指,飭有司為婦建祠.祠成,以陸為司閽.陸既殘廢,不數年,病卒,其遺孤由公家撫育.既長,克自樹立,家業亦稍稍恢復.婦血詩八章,尚存於祠.中丞手批其後曰:「字字淚,語語血.恥瓦全,寧玉折.焦氏清風,可歌可泣.」此乾隆丙辰事也. 錢氏自縊殉夫 常熟吳曙光妻錢氏,幼嘗刲股療母。
年二十二,于歸。
甫一載,曙光歿,錢方抱恙,或以為有姙也,強延數日。
既而覺其非孕,服衰絰,乘間自縊,後曙光之亡止十六日。
阿芸投繯殉夫 阿芸,蘇州女伶也,失其姓。
超勇公海蘭察平定臺灣還,過吳,當道餞之虎邱畫舫,芸出侑酒。
海鍾愛之,為脫籍,挈之去,寵專房。
海性麤躁,縱嗜欲,芸婉曲陳諫,多所保全。
海子安祿尤不檢,芸能裁抑之。
海歿之日,芸不哭泣,獨絮絮向安規勸,語以功臣子孫不易為,貴家門戶不易守,安甚感其言。
是夕,芸投繯殉矣。
汝朱氏自縊殉夫 汝烈婦朱氏,吳江諸生殿邦妻。
年二十六,歸殿邦,治家能,姑及伯姒皆愛之。
生一子。
殿邦遘疾,朱禱於天,願以身代。
及疾革,殿邦目視朱,朱泣,亦目視殿邦曰:「君如不諱,當從君地下耳。
」是夕,殿邦卒,朱長號躃踴,白姑曰:「姑善自愛,有姒在,新婦可死。
」顧視幼子,謂姒曰:「兒以累姒。
」姑泣,姒亦泣。
斂之日,朱首觸棺,幾絕,姑與姒救之,得不死,命婢密防之。
不復言死,防者懈。
將匝月,詭雲兒乏乳,屬伯姒乳哺之。
入室,遣婢於外,扃戶縊。
家人覺之,急毀戶入,救之,則已絕矣。
時年二十九。
其事在乾隆乙醜也。
靈璧王氏有雙烈 靈璧王氏雙烈者,姒朱氏,娣楊氏,皆澹叟子婦也。
澹叟之仲子琯印,年十九,聘同邑楊師震之女成。
未幾,琯印病,其母欲令子見其婦,師震不可。
成請隨母往視疾,既往而琯印病劇,成願留奉湯藥。
二日而琯印卒,成勺飲不入口,家人疑其死也,防之。
成陽為寢食如常,伺防者懈,夜起,服衰絰,焚香柩前,坐而自經。
比家人覺,趨救,則死矣。
事在康熙甲辰春三月丁亥,距琯印之卒五日,成時年甫十六。
是歲,朱氏年十九,歸於琯印之兄璟印。
璟印兄弟並早慧,能文章,而璟印又多材,善鼓琴,工畫。
然璟印少病膝疽,比歲更劇,朱扶持之惟謹。
琯印卒後六年,而璟印卒。
將葬,朱早起,趨家人造食。
及家人起,朱經於柩側,死矣。
初,楊氏死,靈璧宰晉淑石與邑中士大夫共賻之,鄉飲賓田培中買地城西為營葬,學博汪之章題其墓。
及朱死,宰靈璧者為馬驌,亦率邑人賻贈有加。
乾隆丙寅,並奉旨旌表,澹叟少子理印之子曰朝元者請之也。
朝元母馬氏生朝元,才四歲而夫卒,馬氏守節扶孤,事舅姑盡孝,年逾八十乃終。
乞烈婦絕食殉夫 萊陽沽河之南,故有乞烈婦墓,不知何許人。
乾隆庚午歲大飢,烈婦從其夫自西南乞至水沽頭,夫病,婦守焉;夫卒,婦亦卒,蓋不食七日矣。
周某、曲某為醵金市二棺葬於此。
陳烈婦拒奸被殺 陳烈婦,蘇州人,去城五十裡而居,其地曰塘村。
夫以圬為業,時出外,烈婦常閉門績麻。
鄰某甲者,嗜酒而兇,窺烈婦美,欲犯之。
一日倚酒,徑過烈婦家,問某郎在否,則應曰:「某郎又出矣。
」他日復來,問如初,已,乃調烈婦曰:「某郎數出,奈若獨處何?」烈婦怒,詈甲,甲笑而去。
夫歸,烈婦哭而告之故,謀徙避之。
夫以刃授烈婦曰:「彼來,汝殺之。
」烈婦受而藏諸褥。
一日,其夫適以圬入城,甲知之,夜被酒,偽為烈婦夫叩門者。
烈婦方抱三歲兒乳,未寢,聞聲驚疑,置其兒,兒啼,掩兒口以聽。
甲遂排戶直入,犯烈婦。
烈婦以刃殺之,不中。
甲怒,取刃刃烈婦,洞胸死。
兒猶以為母寢也,索乳,號不已。
至旦,鄰婦異之,入視,則赫然死人,反走,出告人,村人盡集,獨無甲。
羣疑甲殺之,譁焉。
方甲之殺烈婦而逸也,路輒窮,盡夜不能過一裡,鄰村人執以來。
夫歸,白縣,鞫得其實,甲伏誅。
裡有塾師曹素叔盡出所蓄金,建烈婦祠,圖像以祀,並祀旁近地節婦九人。
黃烈女未嫁殉夫 黃烈女,楚人,許字同縣李氏子。
未嫁而李卒,女誓死歸。
守三載矣,一夕,夢李來迎,次日即卒。
女家執古禮,葬黃氏塋旁。
其舅往哭之,墓忽自裂,乃與李合葬焉。
紀文達弔以七律二章,中有曰:「延陵掛劍心雖許,屬國吞氈志竟成。
特與人間存大節,不關兒女有私情。
」又曰:「延津寶劍終雙去,合浦明珠解自歸。
誰與重翻新樂府?古來曾唱《華山畿》。
」 朱氏未嫁殉夫 常熟秦汝楫妻朱氏,未嫁,聞秦訃,乘間自經。
留五言絕句於幾,後有句曰:「今日重陽,計未亡人已周百日,死未可遲。
奉勸雙親,毋以女為慼,他日得與秦合葬,死不朽矣。
」 施張氏懸梁殉夫 乾隆乙亥,元和有施烈婦張氏者,為文灼妻,吳縣諸生步青女。
年二十一,歸文灼。
歸三年而文灼病,逾年卒,無子,張為之治斂具詳謹。
既而謂夫弟振聲曰:「夫不祿,棄兩代尊人去。
我年少,未有所出,且今無應為嗣者。
叔善事兩世姑,我死不恨。
」遂上堂拜姑與祖姑曰:「新婦罪莫逭,終不得事大人。
」舉家驚駭慟哭,防護不稍弛。
張顧稍稍示從容,若無志死者,家人亦漸安之矣。
已而親朋會弔事畢,內外倥傯,忽失張所在。
視柩側,則麻衣纍然,縣帨在梁而死矣。
單節婦餓死殉夫 永寧有醜夫郝小車,以業名,生而短小,髮禿,手攣,足跛,一目眇,口期期然。
其妻為澠池柳溝村單氏女,年十八,麗姝也。
于歸,父母以夫醜家貧為憂,單絕不介意,伉儷殊篤。
鄰婦常嘲之,單正色曰:「夫,天也,天可憎乎?且吾命也,請勿再言。
」眾慚,轉相敬焉。
單勸夫棄小車,變奩服,躬紡績以奉舅姑,與郝捃松枝、拾馬通以爨。
有子矣。
三年,舅姑相繼死,單鬻所居破屋,營葬無缺禮。
食更絀,數日不舉火。
族人憐之,予蕎麥數鬥,磨麵鬻餅,分其餘以飽。
夫婦日夜歌聲出閭巷,將以老矣。
乾隆乙巳,邑大飢,單為鄰婦佐女紅,貸餘食以食,郝自咽糠覈。
明年疫作,郝病,單鉤柳葉煮雜糜以給,郝竟死。
數日,子又夭。
單丐席裹屍,以木杖掘坎瘞之。
杖斷,更以手捧土。
塋成,血漬地,乃椎胸號曰:「天乎單氏!汝偷生乎?」族人以其年少,勸令貶節。
單憤怒,不應,坐破窯中,餓數日死,年二十六歲。
族人醵錢葬之夫塋旁,有過之者輒指曰:「此好老婆墳也。
」 袁素文殉夫 錢塘袁素文,名機,子才妹也,幼許字如臯高氏子。
高以子有惡疾,願離婚,素文曰:「女,從一者也。
疾,我侍之。
死,我守之。
」卒歸高。
高躁戾跳蕩,傾奩具為狹邪貲,不足,日撲抶,至以火炮烙之。
姑聞奔救,歐母折齒。
既欲鬻素文以償博負,不得已,始歸母家,長齋素衣,孝養母氏。
高病狂死,哭泣盡哀,血淚交迸,越一年亦卒。
子才檢其篋笥,得手編《烈女傳》三卷,詩三卷。
有詩曰:「有鳳荒山老,桐花不復春。
死猶憐弱女,生已作陳人。
燈影三更夢,曇花頃刻身。
何如蜩與鷽,鳴噪得天真?」 湯氏殉夫 乾隆丁未,軍機章京給事中劉謹之病故,其妻湯氏殉之。
事聞,贈謹之鴻臚寺卿銜,並賜銀一百兩治喪,湯氏特旨旌表。
史氏女投繯殉未婚夫 史氏女,秀水史家村人。
年十六,字仁和沈守坤。
守坤為觀察世燾次子,觀察罷官,僑於禾,而以官逋遊四方。
守坤年十七,赴杭應童子試,以疾歸,旬日而死。
訃至女家,女方刺繡,聞變,以翦盡碎之。
七日不食,痛幾絕,泣請於父母曰:「壻雖死,兒誓不為他人婦,曷令兒即歸乎?」父母度不可驟移其志也,姑以觀察未歸告之。
乃日夜飲泣,見守坤於夢中。
守坤足微跛,舉足示女,言自杭州來。
婦驚寤,徵之所親而信,於是求歸之意益急。
先是,守坤死,厝柩於茶禪寺東之僧舍,女廉知之,乃請其祖母禮佛於寺。
寺故多舊棺,女顧老僧,歷問其姓氏,若無意者。
至守坤柩,遂色變,不復詢,歸而謂其婢曰:「吾必歸於沈,否則我必死。
我死,無易我衣履,慎誌之毋洩。
」蓋女自聞變後,即衣素衣,以麻結髮,雖令節不易,如是者二年,年二十矣。
既而觀察自楚返,其隣有蔔媼者,數往來於城,女聞觀察歸,即促母倩嫗以己意告。
觀察微聞其意而未悉也,召媒曰:「禮,女未嫁,壻死,斬衰往弔,葬而除之。
未嫁守節,非古也,汝曷為我以禮辭之。
」至是,知媒來,急出聽,聞數語,黯然白父母曰:「兒實自願,沈豈必不欲兒之歸乎?且兒歸,猶得與父母見也。
」父母不以其言告媒。
媒去,乃歎曰:「已矣,夫何言!」時日方午,攜水入臥室,頃之,不聞聲。
婢疑之,排戶入,則浴畢,整衣投繯,氣絕矣。
媒所居,距史十餘裡,急追之,猶在中途也。
觀察命僕婦馳視殮,天酷暑,一晝夜而貌如生。
死之日,為嘉慶丙辰六月十七日。
越三日,舁其柩與守坤之櫬同厝焉。
姚烈婦先夫飲滷死 姚烈婦者,錢塘金秉中之女也,夫曰聖天。
秉中歿,婦依兄以居。
而聖天病瘵,且以兩家貧,不能舉禮,故婦之待嫁也及二十年,秉中之族人嗾其母,令絕婚者數矣。
婦拒以父命,謂不歸姚氏,無死所也。
歲久,先時媒灼無在者。
其從兄裕堂再三趣姚曰:「妹壻,旦夕人耳。
吾妹願即婚,得逮事老姑,不怨也.殺禮舉之,何忌!」婦遂以嘉慶丁巳二月十八日歸於姚.姚氏子有統天,應天者,聖天之兄也,先喪偶,無子,以聖天病廢久,故亦不願聖天婚.及婦入門,願以女工所得資佐醫藥,聖天得少延矣.戊午八月,病又劇,乃吞聲而私語婦曰:「汝何歸哉!汝何歸哉!吾終且負汝.汝能學他家節婦乎?吾死,吾母日益老,奈吾家獨居者何?」婦聞言,大泣.月大盡之夕,婦坐視聖天呻S吟Y,楔齒閉目不忍視,潛伺聖天聲息,旋闔戶,飲滷死.聖天甦而慟,且以掌撃木者再,曰:「吾有婦矣!」繼而亦死. 徐潘氏吞金殉夫 徐潘氏,錢塘徐步瀛妻。
嘉慶庚申,步瀛卒,視含斂畢,即沐浴,手縫其裏外衣,拜別戚黨曰:「吾雖無子嗣,有叔弟學瀛在,他日有子,足以承宗祀矣。
先夫地下無伴,妾願從之去。
」遂以翦刺喉,左右強奪之,然竟不食,潛吞金屑而卒。
江陰黃氏有兩烈 黃烈婦孔氏,江陰壩頭村人果之妻也。
果死,孔懷姙五月矣,揮淚祝曰:「死者有知,其產一男以延黃氏祀乎!」逾四月而生,女也,遂自經死。
時乾隆甲寅某月日也。
後十餘年而其宗又有烈婦朱氏焉。
朱氏,同觀妻,亦居壩頭村。
同觀年二十一,患痘死,時朱年十九,歸同觀僅四月耳。
其父母往唁慰之,欲擕之以歸,朱曰:「兒夫初死,兒不可以從父母歸。
七日後,兒且暫歸耳。
」許之。
屆期,其弟棹舟候於門,至日中,人言朱死於後池矣。
其舅姑急奔救之,扶坐於堂,竟死。
時嘉慶乙醜四月某日也。
徐烈女投繯殉夫 徐女,盛澤人,任唐女,字康慶豐。
道光戊戌四月,康病歿。
女聞訃,哭泣不食,人以康素患傴僂勸解之,女變色曰:「一女豈可字二夫耶!」大母憐之,私令其姊防護。
二十日辰時,潛入臥室,更布鞵,投繯隕命。
舅姑乃迎其柩歸,與慶豐合葬之。
呂氏婦殉再醮夫 吳天桂,邠州人,少孤,至安西柳溝習為伶。
武威呂成魁死,吳娶其妻。
後吳病瘵,貧甚,欲速死以活婦,呂婦不可,吳潛縊而死。
呂婦見之,亦縊死。
州牧許乃穀憐之,以再醮例不得請旌,爰作《同繩篇》,并敘顛末,徵詩以彰之,時道光甲午也。
王氏吞煙 王氏,丹徒人,嫁同邑趙星彩.姑陸嫗,與道士潘緻雲私通,翁利其財,陰縱焉.緻雲見婦少艾,與嫗謀,欲污之.嫗以語婦,婦泣誓不從.嫗怒,日肆虐,見婦志堅,乃假他故出婦.母憐其少,欲使改適,婦矢不二.年餘,嫗陽為好言以謝,婦乃復歸.一日,緻雲私匿婦牀側,俟其寢,突出犯之.婦大呼,奮擊,緻雲懼而走。
嫗益怒,刺以錐,掊擊無算。
婦度不免,乃乘間閉戶,沐浴更衣,衣裳三襲,皆縫紉,檢其翁平日所蓄鴉片吞之,立斃。
嫗佯以急病聞其家。
婦族懦,雖鳴諸官,莫能直也。
會有調人,遂罷,殮婦。
時道光甲午八月十九日也。
裕忠愍公謙方陳臬江蘇,廉得其情,密遣幹役捕得之,判如律。
金烈女謂面賊即辱 金烈女,休寧人。
父雲門,粵寇之亂,以黃州知府殉節。
寇之攻黃州也,太守先奉檄守通城,而寇由蒲圻入,烈女隨母及姊困危城中。
城陷,將自裁,叔父瑾畬止之,女大言曰:「叔父何言也?吾第與賊一面,即辱矣。
」乃為母與姊整冠服,皆縊,然後從容自縊於旁。
時鹹豐壬子十二月四日也,年二十二。
「面賊即辱」一言,所謂充類至義之盡。
昔某貞婦以腕為人握,輒持利刃自斷其腕,而烈女尤嚴絜有加焉,可以愧世之隳節易操而曲為之辭以自恕者。
烈女幼慧能詩,激烈有英氣,太守嘗以「吟風弄月」戲命其孫屬對,女適旁侍,應聲曰:「立地頂天。
」太守亟歎賞之,謂夫人曰:「惜哉女子也!」所著詩曰《紉蘭集》。
李氏姬到家殉夫 仁和李方伯本仁開藩院江時,攜千金至吳門聘一姬,美而慧,方伯寵之專房。
又於蘇州招一老伶,教之度曲,花晨月夕,檀闆金樽,極聲色之娛,僚屬多竊議之。
鹹豐癸醜十月,安慶不守,移省廬州。
軍事又急,方伯誓以身殉。
姬請隨死,不許,請益堅,則謂之曰:「汝欲死,歸至家,死可也。
」遂遣人護之出。
又陳金幾上,集家眾諭曰:「我受國恩,自當城亡與亡。
爾輩願同我死者,留,否則各持金去。
」於是眾皆懷金哭拜而散。
老伶奮然曰:「眾皆去,誰侍主者?」擲金於地,遂獨留。
方伯歎曰:「歲寒知松柏,不圖於伶人遇之!」越二日,城陷,方伯戰死。
老伶掩其屍,已,亦吞金死。
時姬行尚未百裡,回望城中煙焰燭天,慟哭欲絕。
遂曉夜遄行,不匝且抵家,發喪成服。
眾方幸更生,姬獨詣夫人前叩首請死。
夫人勸之曰:「若已脫難,吾亦善視若,若何必死?」姬對曰:「主人命我到家乃死,我不可負主人。
」遂不食數日而卒。
夏氏女懼辱投水 江陰曹朗軒,士族也,聘邑人夏氏女為婦,其父為舟人,生而絕慧敏,朗軒之父遂聘之。
鹹豐庚申四月十三日,江陰為粵寇所陷,所至肆焚掠,婦女少艾者尤莫得幸免。
寇至城南,見女,脅而欲掠之。
女曰:「吾雖細民女,既為士族所不棄而為士族婦,義固不辱於若輩也。
」遂躍入十方庵前池水中死焉。
時年僅十七也。
朱秀姑以死報未婚夫 朱秀姑,麻城人,貌麗,性聰穎,針黹之暇,輒學吟詠。
父為名諸生,性迂拙,苛於選壻,故笄而未字也。
鹹豐甲寅二月,粵寇破麻城,殺其父而擄秀姑。
復擾及河南之固始縣,豫撫督兵擊敗之,寇棄婦女、貨寶而走。
時有懷慶人張文鎔者,豫撫門下士也。
言於豫撫,寄婦女於尼庵,撥款恤之。
婦女百餘人,秀姑與焉,妍姿豔質,獨出眾中,文鎔慰藉之,秀姑亦深感焉。
及遣散時,文鎔留秀姑,訂婚約,請於豫撫,寄之於署。
豫撫見秀姑美,欲自得之,乃佯驚曰:「此女已許字某氏,今在開封,不如送之壻家。
」秀姑知其詐,乃泣別文鎔。
行至淮河,躍入水,死焉。
文鎔聞之痛,遂辭豫撫入嵩山,削髮為僧。
朱烈婦殺寇而死 丹陽有朱烈婦者,夫遠賈於外,家有老姑及年幼之夫弟。
粵寇至,悉被掠,中途,殺其姑。
婦奪刀相格,寇亦為烈婦所殺。
俄而寇麕至,婦不能敵,攢刃而死,血溢噴寇面,猶殺寇一人,斷其一之臂。
方太恭人率三女投江 鹹豐辛酉十二月二十八日,粵寇再擾浙,杭州城陷。
錢塘徐印香舍人恩綬之婦方太恭人,率大女禎、二女泗、三女娥同時投錢塘江。
禎,字伯禨;泗,字綠濱;娥,字月霓,皆受教於太恭人,讀《女四書》。
城將陷,禎語太恭人曰:「寇至矣,吾輩宜謀所以自全者。
」太恭人不語,率之出城,泝江而行,至海月橋,聳身一躍,禎與泗、娥皆從之,遂俱死。
陳吳氏餌毒殉夫 山陽吳夫人,為潁州陳勇烈公之婦,吳禮北遊擊璜之女也。
幼讀《女四書》,孝事父母,能識大義。
同治乙醜,勇烈奉李文忠公鴻章檄,會剿陝撚張仲愚於滑縣之陳灘。
時各軍未合,前後受敵,勇烈鏖戰竟日,身受矛傷,復大呼,馳斬悍撚六名。
撚發銅礮,中腰而顛。
時年僅二十一。
遺命葬山陽。
夫人初得兇問,晝夜號泣,水漿不入口者五日。
父母勸之,曰:「吾何敢死!腹中一塊肉,陳氏宗祧所繫。
」勉起啜粥。
及勇烈柩至清河,有某某聞文忠為奏請優卹,欲移柩返天長,蓋天長為勇烈昔年被擄之地也。
夫人曰:「先夫生不樂居天長,死乃強之耶?必欲移柩,更以一棺將我去耳。
」某無言,遽出。
閱十日,突以眾至,徑登堂舉柩行。
夫人阻之,伏柩而號,勇士扶之,顛暈於地。
及柩出,胎墮,哭而言曰:「吾不可復生矣。
」遂服毒藥死。
時年僅十有八耳。
劉壯肅公銘傳方帥師駐清河之揚莊聞之怒,立遣兵勇水陸追柩返,並擒某及同謀之張孝先,即時正法。
文忠則疏請建雙烈祠以合祀之。
沈氏餌阿芙蓉膏而死 甘氏姬沈氏,蘇之長涇人,父母早亡,依假母沈氏,遂從其姓。
美姿容,通文史。
閩人甘應槐作宰於吳,購之為妾,生一女。
王壯愍公有齡由蘇藩升浙撫,檄調應槐以行。
當粵寇告警,遣姬隨大婦歸。
未幾,省城陷,壯愍死,甘亦死焉,姬矢志守潔。
假母至閩,迫其反,欲嫁之,不從。
發篋中書,焚之,賦《十歎》、《十訣》詞絕句二十首,遂飲阿芙蓉膏而死,年甫二十五。
時同治丙寅十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