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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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則,有兄弟七人,次為五。

    既喪父,兄輿載、輿正、輿述亦相繼而歾,輿則哀毀盡禮,獨泫然曰:「鄉者有父兄在,今父兄之責,萃予一人,較不竭力。

    」異母弟輿衞、輿封、輿閑並幼,友愛甚篇,其教兄子雨三,一如輿載之教輿則者,曰:「吾以報長兄德也。

    」每祭集家廟時,羣從子弟五十餘人,諄諄以孝弟禮義相勸勉,間有犯者,必稱祖宗命,涕泣切責之,甚者予杖焉。

     康熙乙巳七月,輿則病卒,易簀之日,忽起坐,徧召親友,勞苦如平生,告家人曰:「吾祖宗累世同居,子孫宜法之。

    必不得已,分產為七,必均。

    雖我自勞力而獲,微先人之德,不至此,其敢為己功乎?」又曰:「吾向著家譜,凡我族人,當恤其不足,毋使凍餒以貽先人羞。

    以我貲資之,不以累爾曹也。

    」處分後事,小大畢周,曰:「守我成法,亦足保世。

    」諸弟問兄何往,則曰:「我主麒麟殿使者,候之久矣。

    大丈夫訣別,寧作兒女態?慎毋哭,徒亂人意耳。

    」及聞難鳴,曰:「吾去矣。

    」誦佛號百聲而逝。

     賀行素待弟 獲嘉賀莊幼為流寇所掠,其兄行素憂傷感泣,嘗為哭弟詩,聞者悲之。

    至是,偵知養於晉中,急迎歸,復往晉,厚報其人。

    居數年,共議析產,行素曰:「先世數椽,兩弟共避風雨。

    」餘無多業,僅取田一區,樹數株,存先人遺澤而已。

     魏石如訪兄 嘉善魏正鎧,字冬木,有弟正錡,字石如,忠烈公後也。

    友愛無間,皆博土弟子員,教授於鄉,相距數十裡。

    一日,石如忽憶冬木,亟拏扁丹,至其館。

    冬木聞之,欣然延入,一揖後坐定,相對不語,涕泗交作。

    館主人為具餐,食訖,遂辭還。

    冬木送之至門,望不見舟而入,終無一言。

     胥端生事兄 胥汝衍,字端生。

    篤友愛。

    其兄庶出也,事之惟謹,生為營產業,歿為備殮葬。

    兄之遺孤方數齡,撫之如己子,俄而夭,仰天號泣曰:「吾兄懋德,奚至此耶?」後言及,輒悲痛,竟日不食。

     沈去矜讓屋於兄 沈去矜,名謙,仁和人。

    性孝友,父歿,毀瘠嘔血。

    會東鄉盜起,縱火殺人,焚其堂,堂固分屬兩兄者,既燼,去矜即割己宅居之。

    久之,兩兄欲徙去,去矜念兄貧,無資可僦屋也,固留之。

     李鍇以產讓兄 漢軍李鍇,字鐵君,號豸青山人。

    家世貴盛,淡於名利,析產時,悉以屋及珍物讓兩兄。

     胡餘規尋兄 胡恢舜,字餘規。

    生負異稟,有文章名。

    充雍正乙卯選拔貢生,以母老疾,不赴朝考。

    母卒,哀毀盡禮。

    初,有兄亡於外,餘規跡至天津,已婚王氏而家焉,泣請偕其嫂以歸。

    頃之,又出亡,復走數千裡徧跡之,不可得,涕泣反,贍其嫂終身。

     桂天士待姊 慈谿桂貴,字天士。

    有女兄適魏氏而貧寡,天士往省,即親取姊廁牏滌之,復代之任舂焉。

    魏居魏家橋,距天士所居二十裡,姊年九十,天士亦八十餘矣,魏家橋人無月不見其再三至也。

     吳粲玉待弟 吳璟,字粲玉。

    與諸兄弟友于,無間言。

    其後食指繁,乃析爨,其第舍完整,季宅窳陋,乃曰:「吾弟幼,不任土木。

    」乃相與易之。

    母孺人之養老公田,盡以讓其幼弟,曰:「吾以承慈幃志也。

    」 康子厚事兄撫弟 康惇,字子厚,興縣人。

    有兄弟四,年既長,讓分居,乃拓地建屋數十間。

    既成,讓諸兄弟,而自居故宅。

    或問之,曰:「長兄,吾所事,弱弟,吾所撫也,吾不可以懷安也。

    」 張惻庵待弟 張惻庵,名大俊。

    友愛諸昆季,析產,取其瘠,讓其腴。

    諸昆季或中落,復給貸無倦容,匄金至數百緡,至於母息無所償,有見之而赧者,即焚其券,曰:「昆季,吾同體也,義重則財輕,若之何以錙銖計乎?」 高宗友愛和果二王 高宗友愛和、果二王,賦詩飲酒,陪宴無虛日,然不使幹預政事,和少時驕抗,恆優容之。

    嘗命監試八旗子弟於正大光明殿,日已晡,上未退朝,和請上退食內宮,恤臣僚也。

    後以齋宮為更衣殿,不復駐蹕。

     馬嶰谷愛兄弟如一體 祁門馬曰琯,字嶰谷,家揚州。

    兄曰楚,出後世父,嫡母洪恭人出。

    弟曰璐,與嶰谷同母,皆陳恭人出。

    嶰谷至性過人,受經後,嘗據案靜坐,矻然若老儒。

    說經嶽嶽,不可撼,難兄穉弟,考校文藝,評隲史傳,旁逮金石文字,自相師友。

    後雖授室,風雪凄其,未嘗不抵足聯牀,恒曰:「吾三人如一體,不能暫分也。

    」 施舊山兄弟相愛 施謨,號舊山,嘉興人。

    出嗣於錢塘謝氏,為之治生產。

    尋歸禾,兄弟故相愛,往依之。

    一日,告其兄曰:「二兄以勞苦農務緻畜聚,而弟顧閒居,坐享其逸,不忍。

    向在謝氏,與杭人習,當就彼謀營,以冀自拔。

    」二兄慨然,各贈以金。

    量受其半。

    遂之杭州,賃屋以居,稍積貲,歸金英兄。

    兄拂然曰:「弟乃以我為非人耶?」曰:「非也,人事消長不可知,萬一蹉跌,欲更貸兄金,兄詎不可復見與耶?且與為耗散而重困,孰若得子而歸母。

    由此以思,金之歸,弟之福,兄之所樂也。

    」二兄曰:「善。

    」自是家於杭。

    後二兄相繼歿,歸為經紀其喪,撫遺孤,俾成立。

     臧和貴事兄 武進臧和貴處士,名禮堂,與其伯兄名庸字用中者,並以博學聞於時。

    有兄弟四人,敦友愛,少師事伯兄,敬愛彌加,然有過,輒規誡無隱。

    仲兄嗜博,諫不聽,則日追隨之,並約至父墓立誓,弗再犯乃已。

    伯應京兆試,聞仲蕩產,緻家累不支,寓書切責,辭頗激,連陳二書。

    和貴歷引經史往蹟以勸之,纍纍數千言,伯因而感釋。

    至其為季弟謀安全者,亦無微不至也。

     蔡居拙事兄 蔡居拙,句容人。

    性癡騃,與兄同居,家僅有田可耕耳。

    兄力田。

    居拙服賈,緻產數萬金。

    當始為賈時,人多笑之,曰:「是癡騃耳。

    黠者猶多折閱,況彼耶?」然居拙廢貯鬵,財奇贏,多出意外,倍於能心計者所得遠甚。

    兄與析產,乃不言此數萬金者為己有,以十之九推與兄,曰:「吾兄有六子,累滋重,吾僅一子,無用多金為也。

    」築屋數十間,僅取其一,餘悉以歸兄。

     阮世恩祈死代兄 阮世恩,字聿修,桐城人。

    兄世忠,為學官弟子。

    友愛無間,一人以事出,則終日徬徨不寧,夜常同榻而臥,有疾病,則親視湯藥,未嘗頃刻離。

    世忠讀書佛寺,忽嘔血,世恩時以為憂。

    乾隆丁卯春,世忠自為棺,而世恩監匠者髤漆其上。

    匠言兄死當在七八月,世恩即慘愴悲懷,自以二子小伯曉日皆成人,而兄僅一子無母,且幼未授室,願以身代。

    禱於上下神祗,凡刺血書詞十七紙,而世恩是年遂得疾。

    踰年,世忠病甚,醫多言不治。

    世恩與同榻臥,而使其二子更疊候夜,且復禱如前,又刺血書詞十七紙。

    世忠尋愈,而世恩遂以是年七月初四日卒。

     蒲宗瑾六世同居 蒲宗瑾,沅州人,六世同居。

    自祖父及宗瑾,三傳兄弟得五人,四傳得十七人,五傳得四十一人,六傳得六十人,男女共一百二十三人。

    秩以分,聯以情,主持家政,規條嚴飭,人無私財。

    乾隆己巳,知縣張淑獎以額,曰:「聚順可風。

    」 楊瓊華愛弟 乾隆戊子,楊重英既被執於緬甸。

    其女瓊華,當父在緬時,素服持齋,時遣人周卹其弟。

     李嵩泉愛弟 甘泉李濱石,名鍾泗,有兄鍾源,字嵩泉。

    嵩泉愛某弟,能教之,每弟會文友家,家無僕,輒自持鐙或雨具立其門外,待弟出與歸,雖寒夜,常露立雨雪中。

    弟屢泣辭之,終不改。

    自不娶,為弟聘婦,竭力營一室,將遷居而歿。

    先是,焦裡堂過其門,必以餅餌延焦食,自不啖,而勸於旁曰:「吾弟年少學淺,望勿以為市交也。

    」乾隆甲寅,裡堂與濱石同舟試於省,嵩泉送之,坐舟中良久、復諄諄以弟相屬,語次嗚咽。

    八月二十日,濱石歸而嵩泉死矣。

     張聘九析產與弟 武威張聘九增生應舉事親孝,親歿,弟求析產,止之不可,則與以田之上腴者半,他器物稱是。

    未幾盡,弟欲析應舉之所有者,又與之,盡,更與之。

    凡七析而無以食,乃授徒自給,猶時時與弟共所有。

    弟歿,及殯乃已。

     周白民推產與弟 山陽周振釆,字白民。

    象素封,有瞽弟聽讒言,求析居,悉推產與之。

    及弟破產,時周贍之,且撫其子如己子。

     趙鎮寰愛弟 上虞趙鎮寰茂才如山為諸侯老賓客。

    乾隆時,客江左者二十年,然恆以大比年歸試於鄉。

    及歸,輒與諸弟話兒時事,至嗚咽流涕。

    諸弟以次將婚,歸時,必與之同臥起。

    手摩其肥瘠以為憂樂。

    瀕行,每欷歔久之。

     顧東巖以忍愛弟 顧我魯,號東巖,諸生,性友愛。

    有弟出後世父,意漸自外於東巖。

    會東巖客蔚州,而裡之人有自蔚州來者,言南中食物至其地,得值皆倍。

    弟思獲厚利,捆載而往,然不得貿易要領,既至,物不售,則以委之東巖,謂資本百金,皆質婦匲物,非得倍稱息,則慚負其婦,不能歸。

    東巖乃竭蹶措百金與之,而弟必欲取盈二百,以無現金,令東巖籍記之,以俟異日。

    東巖夙諗其畏婦,唯嗺聽之。

     其後數年,東巖自蔚州歸,弟婦遽語之曰:「昔貸錢者月取二分息,踰三歲,即子母相侔,今此百金已踰十載,為子母相侔者三,計當八百金矣。

    」於是東巖罄資裝,猶不足以償。

    婦日搏膺譟呼,時太夫人猶在堂,不堪其擾,東巖乃以所居室立券付弟,而奉母別居。

    然屋小,不足抵八百金,衣飾器皿,恣所攫取,故東巖移居,家具蕭然,見者皆歎息。

    時袁湘湄為書門帖曰:「長物祇餘詩一卷,寄居聊借屋三間。

    」方家難作時,顧蔚雲贈詩,有「早識訟師由飲食,疊書忍字保彜倫」。

    皆實錄也。

     姚夔待弟 姚夔,晃州諸生,為友愛。

    方兄弟欲析產時,勸止之,不聽,則曰:「吾平生僅愛一馬,幸以予我,田廬雜物,任兄弟分之,吾不問也。

    」析爨日,諸宗姻皆會,而夔已先期避去矣。

    歸時,妻子呶呶以生計為言,夔但問馬在否,不及其他。

     李台三哭弟 李台三太學應蔔有弟應會亡,遺孤緝方一歲,哭之慟,一夜鬚髮皆白。

    其撫緝也,食必呼共案,出必視而行,返必問其在何所。

    緝病瘡,醫針甫下,淚滾滾落曰:「吾有何方為汝分痛?」緝每出,望其早歸。

    易簀前一夕,緝歸稍遲,更深矣,猶坐以待。

    及至,厲聲責曰:「獨不念吾望爾乎?」 奎壯烈為兄復仇 奎壯烈公林,勇力過人。

    高宗以其兄明瑞殉節滇南,故不使臨戎,而奎乞請者再,至痛哭殿陛間,願殺賊復兄仇,上為動容。

    乾陸丁亥壬辰,從征緬甸、金川,皆以趫捷建功。

     洪霞城事兄 洪煒,字霞城。

    至性過人。

    其仲兄瞽淤目,煒扶持之,常不離。

    乾隆戊辰,竟璋與之同試於越城,有傳言仲兄病者,即命舟而返,距試期才一二日,而已不及時矣。

     包慎伯待姑太太 包慎伯,名世臣。

    嘗有家書一通,其文曰:「興實見字,十八日之書,至二十六方到,此次遲延至八天,可詫之至。

    昨責汝阿辛薪水一節,汝須細思之。

    我少而貧窶,壯而遊四方,堂上二老,皆賴姑太太女代子職,若無姑太太,我何能奔走謀甘旨?溯我落拓江湖四十餘年,一貧如昔,而菽水不缺,兒輩宦成,果誰之力,微姑太太,汝輩有今日哉?況汝少受姑母鍾愛,視如掌上珍,乃既壯大,並不知報德,而並其子之四金之薪水亦吝之,我不責汝,天亦不福汝矣。

    做人道理,全要明白。

    我在天長時,佐人書記,月得三千,而以二千濟鄭大哥,不足,又為稱貸以益之,此事汝知之。

    我於鄭大哥尚爾,況汝於姑太太哉!粉飾之詞,我不願聽。

    總之,阿辛薪水必送,且與汝之任期相終始,至屬至屬。

    李提戎之潤筆,三千乎?三金乎?便望寄來為要,七月晦,父字。

    」末附一行雲:「百合粉並不見佳,下次不必寄來。

    」 傅麟瑞七世同居 乾隆己酉夏四月,高宗以河南魯山縣生員傅麟瑞七世同居,特禦製詩章、禦書扁額以賜之。

     周仲壽以束脩奉兄 周錫麟,字仲壽,乾、嘉間人,長沙諸生。

    有同母兄二,皆力田。

    仲壽為童子師,束脩所入,雖一絲半粟,悉以奉兄嫂,未嘗自新一衣。

     李九以雪兄冤而死 李九,贛榆青口人。

    邑人罕識其名,問李九,則無不知者。

    兄七,與鄰人訟隙地,縣官索賄,七弗與。

    鄰人賂之,繫七典史署,朝暮逼迫,繼以搒掠,飲食又不以時至,七憤而縊。

    時縣令吳蕊元、典史費長春也。

    九方午食,聞七死,掀案而起曰:「所不與兄復此仇者,非丈夫也。

    」投狀海州,州不為理,控諸監司,仍檄州。

     九念外省官吏上下徇庇,終無能為兄雪冤者,乃徒步入京,具狀都察院。

    事聞,下蘇撫集訊。

    九既多歷風霜,又到省貲罄,日受挫折,瘡疥發於腹背,臥病中,惟祝七冤得雪,即身死無撼。

    九婦聞之,日夜涕泣,焚香告天,求夫生還,願以身代。

    而蕊元、長春賄屬承憲官,責九健訟,鞭笞慘毒,身無完膚,九忍死不少屈。

    蕊元等度終不可威脅,因屬其素所親信者就旅舍,置酒召美妓,反復開陳,餌以重利。

    九始終閉目不一言,既而曰:「吾與若厚,不忍牽累,不然,今日之舉,即公堂左證也。

    」蕊元等聞之,益懼,計無所出,乃議以毒手取九命矣。

     初,醫士某為九診病,長春與相識,夜往謁之,曰:「李九必欲殺我,奈何?」因袖出餅金為壽。

    醫士佯驚謝,長春曰:「不寧惟是,今日長春一命,吳公一官,懸於君手。

    君誠能因九病,藥而酖之,報德方長,不食言也。

    」醫諾,約以十日乘便行事。

    時陳繼昌按察江蘇,方蒞任,微聞其冤,即日提案,詳摘蕊元等頂帶,將加刑訊。

    九則躃踴堂上,眼枯無淚,長涕而號。

    蕊元等竟不能諱,盡得實情。

    獄具,蕊元褫職,長春戍邊,吏役正法者二人。

    九至是喟然歎曰:「今而後死無憾矣。

    」時受病已深,奄奄一息,歸至半途竟卒。

    鎮中紳士以鼓樂迎其櫬,其妻見櫬,觸額求死,姻黨勸慰,乃歸。

     彭陶養兄弟 彭陶,字菊村,衡山人,父賈於郴,遂為郴人,方十餘歲,父負債數千金,常累日不會以養父,父沒,為債家所迫,繫於官者月餘。

    陳某憐之,解其訟,因教之學,曰:「子,有造才也。

    」見其容若病者,問之,曰:「無食。

    」食之。

    年餘,補學官弟子員,去為童子師,而以文字就正於陳,文日進,數年食廩餼。

    是時館穀漸豐,而養其兄弟六人,且為之娶婦,長兄死,葬之,撫其孤,母又老疾,醫藥甚勤。

    年三十六,母曰:「汝以予與兄弟故而無妻,如嗣續何?汝其娶以慰予。

    」娶妻踰月而母卒,踰年,妻又卒,貧益甚,乃不續娶而教季弟學,亦補弟子員。

    三兄死,葬之,撫其孤,而自亦病。

    道光辛卯卒,年四十三。

     林屏芬愛弟妹 鹹豐初,鄞縣林屏芬避難至羅江,中途失夫,所從者惟弟妹,裙布蕭然。

    寓羅氏宗祠,不得食,或憐之,時周以升鬥,則先飽弟妹,而己食其餘。

    然識字能文,羅氏故多富者,因延之,教子女,凡六年,多所成就。

    復歸鄞,自是而弟成立,妹嫁矣。

     徐司馬懸賞覓兄子 鹹豐時,徐若洲司馬鴻謨以薄宦出入兵間,嘗作尉江甘。

    方受代,而有袁江之役,眷留廣陵。

    寇猝至,城陷,家屬倉卒出城,中道相失,歷數月,始會於如臯,失一女與其兄子。

    司馬揭於衢曰:「得我兄子者,予錢十萬。

    」果得之,曰:「是可以慰吾寡嫂矣。

    吾女,聽之耳。

    」俄而亦至。

    司馬有子琪,字花農,光緒朝,署兵部侍郎。

     程某代兄死 鹹豐戊午科場之獄,大學士柏葰罹大辟,副主考程文桂以其子炳寀賄買關節,私遞名條,父子幾同日棄市,後從末減,文桂得免死,僅貴炳寀於法。

    其實正法者非炳寀,乃其弟某。

    先是程有兩子,長炳寀,次某,皆隨父在京,事發時,炳寀已先逃,三大臣會訊時,弟冒兄之名,力承其事。

    獄定,始知罪應繯首,顧已無及。

    刑日,其婦奔赴菜市口,欲向監斬者申訴,為衞兵所阻,不得上,夫婦抱頭大哭,絕而復蘇者再,劊卒皆下淚。

    蓋其婦方少艾,婚未久也。

    後文桂遣戍,炳寀不敢歸,潛隨文桂往新疆,而次子之婦則竟以痛夫死。

     曾文正哭弟 粵寇起,曾文正公國藩既奉詔治軍,而其弟愍烈公國華。

    靖毅公貞幹亦帥偏師勦寇,後相繼殂逝。

    文正夙友愛,至是哭之慟。

    愍烈亡於三河,文正方在鄂,以聯輓之雲:「歸去來兮,夜月樓臺花蕚影;行不得也,楚天風雨鷓鴣聲。

    」靖毅亡於金陵,以聯輓之雲:「功名百戰總成空,淚眼看河山,憐予季保此人民,奠此疆土;慧業三生磨不盡,癡心說因果,願來世再為哲弟,並為勛臣。

    」 愍烈,名國華,字溫甫。

    由監生應京兆試,不遇,歸而講求經世之畧。

    鹹豐乙卯,文正督師豫章,粵寇石達開竄江西,周培春等復自廣東竄至,與之合,疊陷名城。

    愍烈倍道走武昌,乞師於胡文忠公林翼,遂受檄,與劉騰鴻等率五千人行,乃攻克鹹寧、蒲圻、祟陽、通城、新昌、上高六縣。

    文正嘗言:「使吾有生還之伺,愍烈力也。

    」戊午,李忠武公續賓勦寇皖中,愍烈助之,連下潛山、太湖、桐城、舒城四縣,遂乘勝擣三河鎮,十月初十日,力戰死之。

     靖毅,名貞幹,原名國葆。

    文正奉詔督師,靖毅率六百人從。

    鹹豐庚申,改從兄忠襄公國荃圍安慶。

    辛酉,克之。

    同治壬戌,克繁昌等三縣,復會師進薄金陵雨花臺,與寇血戰四十六日,遘疫,遂不起。

     楊某待庶妹 楊某,山西人,官貴州。

    有妹,庶出也,妹甫生而所生母死,育於其母。

    幼而明慧,父母皆奇愛之,父臨終,謂某曰:「必善視此妹。

    」母臨終,亦謂某曰:「此女雖非我所生,我愛之逾所生,必善視之。

    」某承父母遺意,遇此妹甚厚,其妻頗賢,待小姑亦甚厚。

    女美而且才,家中事悉女主之。

    已而其妻死,繼室亦賢,仍以內政讓女。

    女年長矣,某擇配良苛,凡求娶者,某視之,輒曰:「非吾妹偶也。

    」因循久之。

    其繼室又死,未幾,又贖娶一婦,婦不能如前兩人之賢,輒怏怏曰:「奈何以小姑主家政?」然不敢訟言於其夫。

    女知之,乃往往託疾,有以家事關白者,讓以與嫂。

    如是年餘,家中事遂悉決於嫂,然兄之飲食衣服,女尚手自料理。

    嫂意不樂,自是而家庭間有違言,女鬱鬱成疾,是時女年幾三十矣。

    某急欲為擇壻,終以未得其人,無成議。

    某偶于役於外,聞女疾甚,馳而歸,則女死矣,乃撫膺大慟曰:「吾知遺言謂何?吾母遺言謂何?吾妹死,吾何面見父母於地下乎?」痛哭嘔血,未數月亦死。

     譚賽花為兄報仇 譚賽花,俠女也,佚其裡居,從其兄某流寓通州之營防港。

    性沉靜,不苟言笑,精柔術,尤善用單刀。

    某亦以技擊鳴,生而驍健,貌陋。

    嘗強貸富人金,於黑夜投貧乏家,然人僅知其為盜,不知其為俠也,輒目之曰大盜。

    賽花數諫之曰:「柔術一道,造詣功深,原當救人息難,刦富濟貧,不能大白於天下,竊為兄不取。

    今莫若歛手,否則將遇害。

    」某不聽。

    諸富人乃欲得之以去後患,聞某寺僧有奇勇,出金以招,僧諾。

     一日,僧喬裝遊方者抵譚門,口喃喃誦經,賽花見之,語某曰:「此有道者也,不可不獻小技。

    」某遂以小錢一枚,擲入木魚中,且語曰:「速去,毋喋喋。

    」僧以錢還原處,亦語曰:「區區一錢,何足重輕?量何小也?」脫然去,某亦不與較。

    僧急往,告富人曰:「譚技藝過人,非僧所敵,不若誣以某案,請兵會剿。

    」眾然之,白其事於州牧,遣人守要處,僧率捕十餘人往擒。

    與某遇諸途,途次有溝,水可八尺許,某恐眾寡不敵,一躍入河,僧隨之下。

    未幾,僧舁某出矣,送州牧訊鞫,諸貧者爭為之判白,而知州某卒以受賄故,以嚴刑供認。

    既刑,賽花殯之,操短刀入僧寺,越樓窗而進,既誅僧,復仇,乃割髮為尼,自是終身不復研究柔術矣。

     梅寶之以悌教人 梅寶之,江寧人。

    同治時,居崑山百坡塘,羣呼為梅先生而不名。

    某年,鄰村有兄弟議析厝而相爭者,弟曰:「欲得其平,必請梅先生來。

    」兄諾。

    弟遂跨驢造梅門,梅曰:「此至易解,第須小住於此。

    」因使與子弟共寢處。

    見少長鹹集,雍雍如也,已漸悟,復使偕其孫出遊,鄰人詢得其故,皆曰:「兄弟不可析居,吾村人向無兄弟析居之事也。

    」弟大慚,返而告梅曰:「小人知過,無煩先生矣,今將歸。

    」會其兄亦來探其弟,遂對持而泣,梅更婉導之,兄乃攜弟而去,同居如初。

     徐舍人事兄謹 錢塘徐印香舍人恩綬篤於友于,事其兄昆生封翁惟謹。

    舍人嘗司鐸姚江,以兄方罷幕家居,相隔數百裡,僅歲時一歸,猶未盡聯牀情話之樂也,輒以書問往復,縷述朝章國故及家常細事鄉裡瑣聞以相娛樂。

    時郵政未舉,函件必付信局,局取寄資必向受信人索之。

    嫂性慳甚,聞旬月所出信資鉅,戒閽者毋納信人。

    兄鬱鬱者旬日,久始知之,貽書告舍人,自是舍人寄書,輒令信人歸取信資,而魚書雁帛乃如故。

     封翁夙有季常之懼,其遊幕時,脩脯所入,歲恆數千金,悉為婦所有,斥之以施僧尼,封翁不得過問也。

    舍人居貧,則月奉銀幣果餌以為常,且不使嫂知也。

     沈北山脫裘寄兄 沈北山太史鵬,常熟人。

    事兄謹。

    嘗肄業國手監南學,一日,相國翁同龢以事至,見其未裘而憫之,是日,天寒甚,翁命從者取皮裘贈之。

    翌日,又遇於鄉人席次,則猶衣敝縕袍也,詢裘所在,則雲已寄兄矣。

     汪穰卿教弟 錢塘汪穰卿舍人康年幼從父宦粵,失怙而歸,振綺堂舊廬已非所有矣,乃賃屋以居。

    弟頌閣、社耆從之讀,實教學相長也。

    嘗於午夜,圍坐一方案,一燈如豆,穰卿中坐,頌閣、杜耆則分坐於旁,各治所業,所不解者,穰卿為講解之,賞奇析疑,無倦容。

    三人者,皆應敷文、崇文、紫陽三書院月課,人作數卷,又皆月應詁經精舍之試,往往合作一卷,穰卿任經解,頌閣任詞賦,而社耆故善書法,為之謄寫,每徹夜不輟。

    比事畢,即挾卷往投於收卷之門鬥家,出其門,天甫破曉也。

    曉風吹人,腹中覺飢,鹹就道旁賈漿家啜一盂以為常,啜既,則三人者相與扶持,談笑而歸。

    光緒戊戌,移居上海,乃築屋於靜安寺路,三人同居,如在杭時,兄弟怡怡,固不改其樂也。

    頌閣,名詒年,能文。

    社耆,一字鷗客,名洛年,善書畫鐫石,皆有名於時。

     潘書琳願代兄死 潘某,直隸人,宦於江蘇。

    子二,長書瑛,次書琳。

    琳篤於友愛,從兄返裡,居濟南村店,沽酒對酌,適門外來一丐索錢,兄不與,琳竊與之。

    丐喃喃罵其兄,兄怒,時已醉,乃取幾上椀遙擲之,觸丐額,血溢不上,撫之已絕。

    村人大譁,拘其兄,就質於官。

    琳隨兄往,堅承丐為己殺,兄大驚,謂汝何能殺人?琳笑曰:「兄自憐我耳,我殺丐,安忍累兄。

    」官亦弗能辨,然憐琳幼,思開脫之,遂監弟兄於獄,而函告潘某,使以金來賄丐者家屬,活兩兒。

    潘聞之大驚,急謀諸婦,婦不許,曰:「若何言?金自勞苦得之,兒死,當聽之耳。

    」潘不能強。

    官不得已出兄,乃坐琳誤殺,論絞,此光緒甲辰事也。

     劉伯箴讓產與弟 宣城劉伯箴年二十而喪父,遺弟二,一五齡,一周晬。

    踰年,母又死,伯箴夫婦鞠以成立,授室誕子。

    而二弟皆荒嬉無度,羣惡少嗾其與兄析產,冀沾潤,二弟遂日與伯篾相牴牾,伯箴弗獲已,從之。

    田百畝,伯箴取三十,弟各與三十五畝,屋二區悉歸二弟,自僦居焉。

    未半載,二弟蕩其產,伯箴乃設筵延其舅氏及弟曰:「弟等不用良言,今若此,舅胡以教我?」舅曰:「若輩所為宜餓死,尚可言?」伯葴曰:「不然。

    兄弟手足也,手全而足廢,身何安?弟能改轍,曩事何足校?吾所受田三十畝,仍父產也,可各取十五畝以資生,第須努力,毋再耗耳。

    」 二弟得田稍稍悔,而羣惡少涎焉,百計誘之,未幾,十五畝又屬他人矣。

    大愧,不敢面兄,伯箴聞之,泣曰:「家何不幸哉?」復招舅告之,舅曰:「然則奈何?」曰:「天下無不可為善之人,教之不服,以意感之,未有再三而不化者。

    數年來,殖產治廬已如父數,再量與之,何如?」舅未答,伯箴妻自內出,曰:「若爾,是蹈前轍也,非愛之,適屢形其過耳。

    吾家屋宇閒曠,盍羣處而合業焉,則產莫能移,兩叔庶無苦。

    」伯箴大喜,蔔日迎二弟合居焉。

     至是,二弟感甚,叩頭至流血,自悔昔非人,誓不再耗,併力贊助。

    十餘年。

    益田數千畝,屋舍連亙,寖成巨室。

    伯箴年六十,綜核財產三分之,二弟辭曰:「此兄物,衣食足矣,奚敢取。

    」伯箴曰:「毋爾也。

    昔由分而合,冀今日之成;今由合而分,杜後日之患。

    蓋諸弟非復似昔,自可守其財,吾子孫未必如我,或難繼吾志耳。

    」 陸某感牛而愛弟 浙人陸某性橫恣,時與弟相尤。

    某畜牝牛產犢,販之鄰,弟轉鬻之,繼又產一犢,某自飼焉。

    後弟之犢在牧場隨某所畜犢歸,宿某之牛圈中,弟力挽之不得出。

    翌日,某之犢亦隨弟所畜犢歸,宿弟之牛圈中,自是日同牧,夜同宿,若自知其為同母生者。

    陸於是涕泣語弟曰:「我過矣,我過矣。

    獸猶如此,可以人而不如獸乎?」自是遂和好。

     胡氏女撫弟姪 安東胡氏女以醜聞,年二十,父母欲嫁之,女不可,曰:「世未必有好德如好色者,嫁而失所,徒供人淩藉耳,何如家居侍養父母之為得也?」自是,輒織袵刺繡,市甘旨奉父母。

    及年三十,長兄死,父母慟之,亦相繼沒。

    期年,嫂不能守,竟別嫁。

    女零丁孤苦,撫孤姪二,弱弟一,姪年不滿十歲,弟年可十一二歲。

    女畫繡而夜織,弟姪捧書圍坐,女雖不識字,然聽久,能以耳辯書聲,其書聲朗暢如流者,則知書已熟矣,乃令就寢以為常。

     其鄰有黃貢生者,設帳授徒,弟姪皆從黃讀者也。

    黃、胡兩家僅隔一牆,中夜起,常聞機聲書聲,又時聞女訓其弟姪之言,心賢而哀之,乃不取束脩。

    女不可,曰:「師禮不可廢,今以十指勞力自給,雖貧,是戔戔者尚非不能供,弟姪幼,非可以無端受惠者。

    」黃力卻,終不聽,心益敬之。

    會黃妻病卒,女有舅氏,亦黃素識也,則從之求婚。

    舅以告女,女仍不可,舅具述黃意,且曰:「此知己也,不可負之。

    」女意稍轉,惟曰:「弟姪皆幼,必視其成婚,方可議及一身事。

    」舅以告,黃曰:「遲數年,何害?」黃有幼妹,請以配女之弟,舅徑為主持,各行聘焉。

    越四年,女弟已娶,女盡以家事授之,己乃嫁黃。

     劉昭容教弟 劉昭容,一名十三旦,漢口女伶也,唱花衫。

    其為人也,婉靜儉約,寡言笑。

    幼字於韓,而早失怙恃,遺兩弟,曰森,曰庚。

    時森年十四,庚年十一,而昭容十六,乃以針黹度日,使森、庚出就外傅。

    既而見女伶之為世所重而易得多金也,乃曰:「森、庚學費不貲,僅仰十指,非久遠計也。

    森、庚而果成立者,吾雖死,吾亦甘之,更何恥於伶?吾其現身舞臺以說法乎?」好事者慫恿之,於是遂隸樂部,京、津、滬、漢,所至享盛名,而月入多不妄費。

    自是而森、庚益得肆力於學,入大同學校,更勗之曰:「而姊以色身示人,不得已也。

    若勉之,若不自立,而姊終身不嫁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