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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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晝夜,不食而卒。

     李明安鬻子養母 李明安,嘉魚人。

    有母,年逾六旬。

    妻劉民,亦賢淑,生一子,僅四歲。

    某年,以霪雨為災,不舉火者亙三日,李泣謂其妻曰:「勢迫矣,母命促矣,奈何奈何?」妻曰:「今有一計,與其使母作餓鬼,遺恨終天,不如以此子售之於人。

    此子逃生,母命得保,豈不兩全耶?」乃以子售之某船,得錢二十緡,以養母焉。

     王承基傭工養祖母 濟南西關有約承基者,年十五,父歿,祖母尚存,年八十矣。

    家貧,自知祖孫難以存活,因傭於修造工程處,日得工錢三百文以養祖母。

     毛勝孝母 毛勝,上海人,父亡母老,無兄弟,平居無恆業,惟日取贏於博場以為生。

    然性孝,事每惟謹,與人爭,母至輒解,或毆辱人,人訴之其母,母譙責之,亦俯首受命。

    裡有新設藥肆者,一日,肆中人方朝餐,毛顧肆主曰:「腹餒甚,可飯我。

    」肆主知其無賴也,為具餐焉。

    比暮又至,如是數日,肆主無如何,而毛益貪得無厭。

    自是而索魚索肉,偶不應,輒洶洶,欲用武。

    一日,早餐稍遲,毛至,罵曰:「此時不飯,胡為者?」肆夥應之曰:「主人有家祭,稍遲耳。

    」毛盛氣入,見肆主夜冠跪拜於地,遽怒曰:「過時不飯,而匍匐於此,是何狀耶?」盡毀其祭器,大呼速具飯來。

    肆主不得已,為之具飯,飯至,不及半,掉臂去,蓋又往博場矣。

     肆主至是積不能堪,就商於鄰,鄰人曰:「彼兇惡已極,無敢攖者。

    然其母甚賢淑,毛甚畏之,盍訴諸?」肆主乃往覓毛之居而往訴焉。

    扣戶,有出應者,毛母也,遂盡以前事告。

    母聞之,亟為負荊,遣人覓毛至,嚴責之,毛俯首長跪無辭。

    母怒甚,執鞭重笞之數十,毛嗚嗚泣,不稍動。

    主人乃代為乞免,母乃叱毛起,戒以後毋得再犯,毛唯唯。

    肆主返,而毛之跡竟絕於藥肆之門矣。

     其後,毛以事被控,縣令欲發充極邊,毛泣而告曰:「小人固當刑,有老母,不能供饔飱,是所痛耳。

    」令召其母至,曰:「子不肖,罔知法紀,自宜按律處置。

    」令曰:「若子能養若乎?」母曰:「能。

    」毛大聲呼母救命,且曰:「兒今後誓不為惡矣。

    」叩頭無算,母亦泣。

    令釋之,毛亦由是不復作惡。

    毛有子曰南,始亦有父風,後得其姊夫勸導而改行焉,蓋亦為惡不終者。

     王繼穀殉母 王繼穀,會稽諸生也。

    父英瀾,為鄞縣教諭,全眷隨侍任所。

    繼穀志趣超卓,能文,工詩,善書法,處骨肉間無間言。

    某年,英瀾病,與其兄子獻太史繼香禱於神,爭死甚力,英瀾卒不起。

    繼穀哀毀骨立,瘞髮殯所,忽產靈芝一莖,人以為孝感所緻。

    翌年三月,母又病且殆,繼香方返會稽,乃為疏,禱於神曰:「去年父病乞代,以志行未堅,未能感格。

    今母抱疴日亟,刲肱割肝,不免傷殘肢體。

    曷若削兒紀算,續母桑榆。

    晨昏尚有諸昆,似續已延弱息,塵世名利,況非本懷,身後毀譽,在所不計,湛湛月湖,寸心可鑒。

    」遂投湖以死。

    死後,其家人乃於案上得遺劄雲:「去來有期,此行甚樂。

    」並處分身後事甚悉。

    又題字於湖亭之柱曰「漱六道人歸真處,道人隨父之鄞縣學任所,父卒越百八十日,入月湖以去,時年二十九」雲雲。

    家人如其劄中所言,索之賀公祠畔,果得屍,植立水中,冠服不亂。

    時宗湘文觀察源瀚方守甬,訪知其事,詳請浙撫,專摺旌表。

    浙撫以事近奇僻王道不取駁之,宗固請,卒如其議。

    遂為立碑於月湖之旁。

     孫蘭貞殉母 襄陽孫蘭貞者,孝女也。

    性溫柔,年十五,父早喪,寡母撫之成人,家無遺產。

    嘗從母紡績,母病痰喘,不能吐,蘭貞乃口含母唇而吸之。

    晨夕侍奉,割肱進湯,然終不見效。

    及亡,蘭葬之,禮成,痛哭,絕食七日而亦死。

    死時方嚴寒,女單衣,蓋已質棉衣等物以葬母也。

    鄉人賢之,為葬於母旁。

     殷雪雪感犬而孝 殷雪雪,廬陵西鄙人也。

    父母具存,無兄弟,家貧甚,綯索織草履。

    不讀書,父教之綯,母教之織,皆不應,酣然而嬉。

    常命之入市,鬻索賣履,得值,不奉其親。

    悉數易酒肉飽口腹焉。

    偶呵之,則惡言厲色以抗,偶抶之,則應手揮拳以報,如是者有年。

     家畜一犬,雪雪愛之,故得食必分之犬,犬固馴,能習雪雪頤指。

    後犬生子,子長而母犬老矣,犬子得骨肉輒先獻其母。

    未幾,犬母病,毛脫皮爛,犬子輒為母舐傷處。

    越三日,犬母死,犬子狂號,其聲如哭,不食亦不飲,號一日夜亦死。

    雪雪見之,忽大感悔,引手自搰其面曰:「予過矣,予過矣。

    犬,畜類耳,其孝也如此。

    予,人也,今乃不犬若耶?」乃疾趨至父母前,拜泣不能起,叩額有聲,仰而哀曰:「阿爺,阿娘,兒知罪矣,今不敢復爾矣。

    」其父母覩狀,殊駭異,則曰:「起,起。

    誰教汝者?」雪雪曰:「兒觀犬子猶能以身殉其母也。

    」父母叱之起,曰:「汝能孝,予無憂矣。

    」自是而後,雪雪起敬起孝,能以力養,終日綯且織,積三日一出售,以錢易米,負而歸,炊以奉父母,父母既飽,食其餘。

    既而更樵淤山,漁於水,所入較豐,乃得以甘旨養父母。

    雪雪年三十一始有室,室人不德,動違翕姑意,出之,再娶,舉二子。

    父年至七十一,母年至七十五,父先卒,母越二年逝。

    雪雪髮斑矣,猶作孺子啼曰:「予十八年前,苟即能孝養,則可多博父母十年之歡。

    今日思之,大有憾矣。

    」未幾,竟抑鬱以終,鄉人鹹稱之為殷孝子。

     羅義進養父 肉之類,備列無遺。

    父年老,飯益健,義進侍側,頤動眉肆,若自饜者,父食稍減,則退亦弗食,如是三十餘年。

    同治戊辰,父患目疾,結厚障,西醫將啟以刀,義進大啼,父卒就西醫館,啟其障。

    義進日載珍膳,即館以哺父,夜復即?下宿,歷百有五日,疾愈。

     義進同懷兄二人,均有子。

    義進壯時,嘗佐人貿遷,受直輒奉親,父將為之娶,義進語人曰:「兩兄所獲,僅庇其孥,我娶,我父安得養?我終不以婦人奪己之養也。

    苟大宗勿廢祀,我寧為其不孝者?」故終身鰥。

     光緒甲午,父目疾復作,義進策父年高,不可更即西醫,乃五更起,似舌舐父目,既設案中庭,搏顙籲天,遲明始已,凡二十四閱月,而義進病。

     先是,義進有足疾,常患脛腫。

    至是,家人戒勿夜起以增困,曰:「父愈,我病,庸何傷?」疾幾殆,猶即枕上禮佛弗輟。

    乙未某月卒,年五十有三歲。

     義進晚年屏落世事,專以養父為急。

    恆於父前作嬌昵,若嬰兒,父年高,亦忘義進之歲,以為尚三十許也。

    嘗曰:「吾子三十矣,未娶,奈何?」其死時猶喃喃呼父也。

     李氏女斷指救父 東臺李氏女,父貿鹽,不納有司賦,官捕得,法當死,簿已伏,刑有日矣。

    女求見運使,泣愬於庭曰:「某七歲而母亡,蒙父私盜官利,衣食某身,為生厚矣。

    今父因養女而獲罪,女當坐法。

    若不可,官能原乎?原之不能,請隨坐之。

    」運使憐而原之,因為減死。

    女大泣曰:「某之身,前則父所育,今則官所賜,願去髮為女道士,以報官德。

    」自以女子之言難信,因出利刃於懷,斷一指以示決心,血淋漓,見者皆驚。

    運使益義之,竟赦其父,女乃即披剃為尼。

     藍忠殺虎救父 藍忠,漳浦人。

    生有膂力,事親孝。

    妻卓氏尤盡婦道,宗族稱之。

    所居村在萬山中,常患虎,嘗有一巨虎為近村伏弩所傷,憤跳怒吼,聲裂山谷,居民閉戶莫敢聲。

    忠與叔比屋居,時夜深人靜,虎咆哮,撲其叔門。

    其家以世居山中,防虎患,門內植兩柱,衞以橫木。

    虎猛撲,不能入,其叔恐,大呼,虎聞聲,狂跳登屋,被瓦桷直下,斃其叔。

     忠之父聞弟有虎患,發聲助喊,虎復狂跳破屋,撲其父仆地。

    忠於是手長刀,直前鬬虎,卓攜杵從之。

    虎舍其父撲忠,忠持刀刺虎,中其喉,刃入腹三尺許,拔刃,不得出,手餘脫柄,虎負痛復撲忠。

    卓棄杵,急自後抱虎,雙耳搤虎頸,虎既重創,不能脫。

    忠持手中柄連擊數十,惶急山,卒無以斃虎。

    卓呼曰:「斧。

    」忠急覓取斧力劈之。

    比雞鳴,夫婦力皆疲,瞪目熟視,則虎已死矣。

    急視父,尚臥地呻S吟Y,乃共扶入寢所,以藥敷治之。

    翌日,其父竟死。

     忠屠虎祭父,哀痛極切,喪葬悉如禮。

    裡中父老謀白其事於令長,請旌表,忠泣辭甚力,僉曰:「無傷孝子心也。

    」乃已。

     範仲光為父刲肱 範仲光,桂陽人,農家子也。

    幼聰慧,父母命入塾讀書,過目輒成誦,以故師及同學鹹愛敬之。

    年十八,父遘危疾,醫藥罔效,仲光潛刲兩肱,家人莫之知也,見其慘淡無人色,竊異之。

    未幾,父竟死。

    仲光宛轉眩瞀,神支離,不自克,如欲無生者。

    其母懼失子,踰兩月,召其同學者數輩強掖之至塾。

    仲光重違母意,忍涕習所業,手掣縮,艱上下,人靜,輒絮泣。

    其曹疑之,陽與語,時而袒其臂,則左右各去肉倍寸許,赭如渥。

    仲光哭,其曹皆哭,人始知其割肱也。

    免喪就試,補弟子員,舉一子,終以毀故,病咯血,年二十有五遽沒。

    妻何氏為守義撫孤,克自立焉。

     姜冠東為父復仇 姜士剛以拳術鳴於淮徐間,天下聞風而慄,過其門者,鹹側目焉,往與較武者,輒斃之。

    光緒癸卯,有僧叩門入,見姜,再拜而言曰:「敝寺長老,震君名,特遣僧相迓。

    」言畢,出百金為壽,姜許之,遂行。

     姜子冠東從行,至寺,僧入報,未幾,老僧引數十僧出迎。

    老僧貌崢嶸,餘僧亦赳赳,冠東搴父袪,姜曰:「我何畏哉?」既登殿,僧率徒下階拜,並請登高閣飲宴。

    姜諾,循梯而上,冠東曰:「宴殿上可耳。

    」僧急伏地謝曰:「公子膽怯,不敢請登閣矣。

    」姜自許勇敢,命他僧引冠東出,冠東不允,姜怒,拳之,冠東乃泣而去,曰:「父好自為之。

    」老僧再拜曰:「君開誠布公若此。

    」旋令左右進酒為壽,且飲且行,及至高閣,提窗四顧,但見四周危山高聳,下臨絕澗,悸然心動,然已半醉,肢力微弱。

    突聞鳴鐘一響,老僧及其徒皆出鐵尺撲姜,姜大驚,急以手拒,戰數合,斃其徒十餘,傷者不可勝計,然亦卒為老僧所殺。

     冠東聞父被戕,乃匿殿側,伺老僧出,以刃斫其頭,頭不為動。

    冠東急奔,得脫,號啼於荒山之麓。

    有樵父問之,冠東告以故,樵父慨然曰:「予為爾復仇,何如?」冠東曰:「能復父仇,雖頭不吝。

    」樵父曰:「誠然。

    」冠東曰:「惡僧勇甚,其頭,利刃不能傷也。

    吾懼吾頭雖割而仇不得報耳。

    」樵父以拳撲山巖,山巖崩,曰:「惡僧頭視此何若?」冠東乃三叩首而自刎,樵父取其頭往面老僧請賞。

    僧命之入,口未啟而樵父已引刃斬其頭。

    樵父乃還頭於冠東之屍,埋於山麓。

     韓氏女為父復仇 馮雄,濟南人。

    少年入綠林,勇冠儕輩,然運使武器,率不中規矩。

    壯遊燕、趙,從名師習技擊,藝遂大進。

    後為鏢客,十餘年名大著,遠近莫敢攖其鋒。

     一日,馮護軍餉至陝,申途舟泊大嶺下。

    時值炎暑,倦而假寐,恍惚間,舟略動,馮驚醒,見一人短衣窄袖,在艙面攜一銀包躍上嶺去。

    急起逐之,其人忽徐忽疾,或奔或躍,竭力馳驅,終不及。

    須臾,至一巨第,第有牆,牆闢一洞,徑不盈尺,其人縱身上,虵伏以入,馮體大,不能容,乃登垣躍而下,中無人跡,甚異之。

    緩步入內,見一室,有榻,羅帳低垂,露纖足,纖不盈掬,所失銀包在足下。

    馮駭異,欲徑前取銀包,而堅不能動,急返身出,忽聞語聲,回顧,則姿容無世之十七八好女子也。

    馮欺其弱,遽放一鏢,女接去,連放連接,而鏢已盡,急拔佩刀相拒,女又從容以飛劍破之,馮亟伏地請罪。

    女笑曰:「餘兄妹二人隱於此,久聞君名。

    吾兄攫銀無他意,欲一較技也。

    」遂令馮就坐,復令馮與其兄相見,設酒饌款之,遂共飲,席次詢之,知為韓姓,父亦豪客,為仇所害,女善父術,能水上行,兄雖得父傳,然遠不如女。

    兩人之隱於此者,以父已死,兄妹具此絕技,恐人疑也。

    馮辭去,女即以銀包授之。

     馮抵陝而還,順道再訪,其兄已他適,惟女留守。

    馮自陳願隨女學,女許之,居三年,盡得其技。

    女曰:「可矣。

    」遂遣馮去,馮依依不忍別,女曰:「勿爾,此間亦非餘等久居之地,徒以大事未了,故不得不溷跡耳。

    君此去,前途尚須自祕,且毋以餘等蹤跡告人也。

    」馮唯唯而去。

     馮自是藝益精,然凜女戒,卒不敢露圭角。

    棄鏢業,隻身作汗漫遊,道出會稽,有異僧,就廣場演拳術,往覘之,見僧飛身淩空,翻縱騰躍,所習與己相似。

    遂入場求一角,僧頷之,甫交手,僧曰:「止,是吾道中人,無須角,但請以令師姓名告我,異日當踵門謝罪也。

    」馮固請較技,僧乃與馮相盤旋,十餘合外,僧忽騰一右足起,馮不及避,中胯下,顛數十步,僧竟去。

    馮大窘,幸為輕傷,急赴陝告女,女詢其狀,曰:「是我父仇也,技不逮餘父,然終非汝所敵。

    幸渠識為道中人,猶未加毒手耳。

    此去度不遠,汝再往跡之,當為汝援。

    餘兄訪之三數年,卒未能得,今乃在是。

    」馮悚然,女遂偕之行。

    果復與僧遇,女先隱身去,僧見馮笑曰:「前日幸恕冒犯。

    」馮曰:「無妨,今日可再一決耳。

    」僧曰:「彼此一家人,何苦仇?」馮不可,求必再角。

    僧怒曰:「後輩何得無禮?豈莫欺老衲龍鐘耶?」遂與馮搏,三五合,馮已不支,方危急間,突見白光一縷,直奔僧喉際而入,僧出不意,大吼一聲,據跌百步外。

    就視之,氣已絕,顧視女,亦不見。

    再往訪之,則廬舍燼矣。

     英人旌表孝母之吳二魁 孟家莊距威海四十裡,為英國租借地。

    居民有吳二魁者,事親至孝。

    某日,母病劇,吳割股肉以療之,病果愈,事為威海英官所聞,奏明英皇,給一等金牌及銀幣十圓,且令二魁攝影以寄英,並語二魁曰:「汝事母心誠,感動上帝,必降福於汝。

    此後汝母設再病,來此陳之,當令醫至汝家為汝母診治,不需資也。

    」言畢,驗其股,創痕固宛在也。

     江孝通戀母 歸善江孝通孝廉逢辰,孤高自喜,人世一切營謀,若未知也。

    性孝母,家貧,不可為活,嘗遊番禺梁節庵按察鼎芬門。

    梁後至鄂,乃言於張文襄,延江至鄂,分校某書院,即主於梁。

    後回粵,又數年死,臨死猶戀寡母也。

     陳永勝廬母墓 陳永勝,衡陽人。

    為縫人,性奇孝。

    家貧甚,母目失明,永勝侍左右,所入必市甘旨以進,母有所之,必負以行,常負而徒步越數百裡。

    遭火,永勝臥疾,厥然起,負母劍弟以出。

    時火光燭天,永勝自赤煙中躍而過,衣不燃,見者歎異之。

    年二十二父歿,明年,從母之江寧,貧愈甚,無所得食,日號於軍壘前。

    軍士憫之,曰:「若何能?」曰:「能縫紉。

    」乃言於軍校,使司匡,然所得殊微,乃節縮其饋以供母。

    逾年,母歿,永勝慟甚,既厝冶山側,廬於墓,及三年之喪畢,猶不出。

    光緒戊甲,江督蘇撫奏旌之。

     永勝不識詩書,初不解廬墓為名高,蓋依母為命,母厝而猶不忍離耳。

    程一夔嘗過冶山下,見茅屋中有一人執糉拂趺坐,不言亦不笑,意為學道之士,訊之旁居人,始知為永勝也。

    聞旁居婦嫗競為具食,且護衞之。

     張四殉母 張四,宣統時延慶州人。

    貌寢而有力,人呼曰大力哥。

    二弟一妹皆夭亡,四捕獸養母,以孝聞。

    嚴冬霜雪封山谷,無所得食,則仰天歎曰:「使弟妹而在,吾可出謀升鬥,甚矣,天之困我也。

    」村之長者聞而憐之,則稍稍濟其乏。

    四曰:「人稱吾大力,吾不敢辭,稱吾哥,何若稱吾丐乎?」四嘗捕一狼,相持終日,馳逐六七十裡,乃斃之。

    又嘗徒手縛一豹曰土豹者,猛獸也。

    其多力如此。

    後母死,葬之山中,觸石殉焉。

     史久宬為父復仇 史久宬,字青照,大興人。

    父悠釗,幕遊關外,光緒初,以縣丞需次遼東,被檄勘案山中,為馬賊所擄,索千金,無所得,支解之。

    久宬方十六齡,見父久不歸,疑有變,辭母曰:「不得父,不生歸見母也。

    」於是短衣匹馬,手短銑,日伺賊山谷間,無所得。

    既而投其黨,得賊魁姓名,且知父死所,密具祭品禱祀之,謂:「兒飲忍含痛,冒險至此,父果有靈,其助兒殺賊。

    」祭畢,取牲埋之,遂手銑,狙伺賊於其寨中。

     一日,賊方飲讌,羣賊環侍,無所措手。

    久宬乃佯報某地有大隊賈客過,賊喜,命羣賊出擊,以久宬為導。

    方出寨半裡許。

    揚言欲急溲,謂諸君且前行,當自後躡至,遂脫身而奔。

    返寨,魁方據鞍大嚼,且醉,出不意擊之,腦裂。

    羣賊失久宬,倀倀無所之,使人返跡之,不獲,正躊躇間,久宬喘息至,謂山後有虎,幾為所噬,求眾先殪之。

    其中一人號最有力,奮臂前,復出不意,銑擊之,立殪,遂持銑大呼曰:「抗予者請飲此銑中彈。

    餘已斃汝魁,今長汝曹矣。

    」眾大駭,或奔返寨中,或下馬聽命。

    久宬慰之曰:「吾本為父讎至此,今仇已授首,汝曹能聽餘命者,則以後悉受餘羈勒,不可傷無辜一人。

    」遂返寨,立誓約,並覓父屍,復祭告而葬之。

    居數日,久宬揖眾曰:「吾故不能為此生活,行矣,將返報母。

    諸君幸各事正業。

    」並為之陳利害,眾感泣,誓不復為賊,遂散。

     久宬扶父櫬歸葬,遂居京師。

    會母卒,乃隻身走魯豫關隴間,凡數年,既而曰:「得之矣,天下事尚可為也。

    」以策幹當道,當道莫之識,不果行,復遨遊關外數年。

    宣統己酉,皇甫鵬九遇之於燕市,一見如故,相與縱談天下事。

    時監國攝政王戴澧初枋政,載洵、載濤兄弟握兵權,久宬慨然曰:「二百六十餘年之天下,其終於此乎?天下將亂,吾不獲為虬髯客,覓海外扶餘,君年少,當目擊其事也。

    」庚戌,卒於京師,無嗣。

     劉禮為父仇殺熊 東三省地廣人稀,其邊鄙之境,森林彌望,豺虎踞之,亙古未開闢。

    而氣候奇寒,八月降雪,嚴冬冰雪蔽山谷。

    無虎狼蹤跡,惟熊性耐冷,恆蹣跚荒山老樹間,而無所得食,則漸入村落人家,獵者乃設阱而陷之。

    蓋熊性猛而蠢,力能敵虎豹,以銃射之,彈中其心腹,猶能負創傷人,故必誘而取之也。

    有山東人劉禮者,獨能以短銃制熊。

    銃,鐵管木柄,其射法亦無異於他獵,每天寒雪下,必荷之以伺山谷間,或枯樹穴口。

    熊自遠來,逆而敵之,不數步,銃發,熊乃反奔,人立而長號,再擊之,而熊猶前奔不已,彈三發,追逐半裡,然後倒,而劉無傷也。

    劉之言曰:「吾技豈異於人哉?知獸性耳。

    蓋熊受擊必反奔,自後擊之者,適阻其反奔之路,鮮不被其蹂躪者。

    擊其面,熊一返而不復回,故無傷。

    」劉又曰:「老夫行獵三十年,手斃猛獸以千百計。

    顧有時不能捕一鼯鼠,非力不足也,不知其性耳。

    」 劉年五十許,鬚髮蒼蒼然,而精神矍鑠,過於壯夫。

    無家室妻子,隻身客吉林,以獵為生,有時操江南音。

    或有知其詳者曰:「其父商於吉林,為熊所食,乃痛哭,誓殺熊,遂習獵。

    得老獵師授以察獸性之法,於是發無不中,而所至之地,輒無巨獸入村落為患。

    」或曰:「察敵之性而後擊之,獵之道也,可通於用兵。

    」 黃氏女鬻身養父母 黃氏女,蕭山黃秉奎女也。

    其先世蓋顯者,至秉奎,習為農,體弱,弗任勞苦,女常助之。

    會歲歉,益貧。

    鄉有傅姓少年,睹女而豔之,願以二百金買為妾。

    秉奎泣曰:「雖貧,奈何鬻女?」將逐其使,女亟止之,曰:「父弗爾。

    錢在彼,允否在父,洶洶然,徒示人以不廣。

    」秉奎曰:「何如?」女曰:「父允之。

    女在家,無益於父,滋益家累,不如昂其值而嫁之。

    父得金稍置產,庶不憂凍餒。

    女雖弗肖,頗知順道,敬以事夫,和以下嫡,蔑不濟矣。

    」母楊氏初頗不願,聞女言,亦慫恿,秉奎歎息而已。

    女毅然出,語使者曰:「吾家非鬻女者,茲以貧,旦夕委溝壑,自願鬻身養父母。

    歸語若主,可將三百金來,吾即從若去。

    」使者返命,傅諾,如女言,遂嫁之。

     傅名子文,席父遺業,酗酒賭博無晝夜,又弗精,輒為人算。

    女常勸之,而怒,待之漸薄,女不敢怨,侍奉益謹。

    李氏悍而奇妬,幸女賢,不爭夕,且以子文不愛女故,略優容之,女因得免荼毒。

    李生一子而死,女視子如己出,撫育保抱,殷勤備至,子文亦漸賢之。

    子文本中人產,不善營生,而賭博所耗不貲,寖困,漸至鬻產,不足,益以家藏器具珍玩。

    女勸曰:「富而不知儉,其結果輒如此。

    曩進藥石言,君輒罵餘騃,餘固早知有今日也。

    然否泰循環,天道善變,窮通貴賤,寧有種邪?」子文奮然曰:「卿之言然,今請舉室聽子。

    」因擇日告親友,立女為正室,令主家政。

    女乃貨其巨廈,賃城中小屋居之,設肆權子母,延秉奎經紀之。

    數年,業大興,復稱小康矣。

     張梅依母 張梅為九江農民文榜女,生有異稟,未讀書,能識之無,性慈善,終歲茹素。

    十數齡時,父命飯牛於外,羣女皆嬉戲,女獨趺坐草間,畜牧之暇兼及針刺,不苟言笑。

    年及笄,有求字者,不樂,曰:「吾欲終身依吾母,出入賴之,生死以之耳。

    」 孫夏峯救弟 孫夏峯,名奇逢,有弟韻雅,坐事被逮,繫刑部獄,凡五年。

    將遠徙,夏峯具橐饘以從,病,則為緻藥餌,朝夕相顧視,且周卹其同繫者。

    夏峯故貧,斥產以供弟,故交贈遺皆拒不納,嘗以省弟故,徒步烈日中,兩足皆腫。

    一日,遇暴風雨,失道,幾溺死,饑渴困頓,遂病。

    每假寐,口中喃喃,皆其弟事也。

    頃之,竟不起,彌留時,猶張目曰:「吾弟免矣。

    」遂卒,年五十有五。

    不數日,弟事漸解,免流徙。

     魏和公樂受兄笞罵 江西寧都三魏,即善伯名詳、叔子名禧、和公名禮者是也。

    和公少叔子五歲,父命叔子授以書,笞罵皆樂受,曰:「叔兄愛我也。

    」比弱冠,益刻苦自勵,學日進,兩兄儼以畏友待之。

     魏和公省兄 魏和公嘗省某兄善伯於潮州,賊方殺人,流血在道,趣負擔者行,曰:「彼方得貨,不遽出也。

    」卒無恙。

    及善伯客燕,又省之。

     蔣壯其與兄俱歸 順治初,中原寇起,睢州蔣壯其孝廉奇猷移家避河朔。

    未幾,返,而高許之變旋作。

    兵刃顛踣中,隴畝荷鍤,身自經理之,卒未嘗廢學。

    與第五兄刻志砥礪,凡道傍柳蔭、古剎。

    簷隙,皆坐臥吟誦。

    以故聲震於庠,兄弟相繼登賢書,人皆榮之。

    上春官,不第。

    己醜中副車時,謁選,例得司李,五兄勸就銓,以不忍獨留,遂與兄俱歸。

     李雍熙待弟 長山李雍熙篤友于,有兩弟,明熙官濟南都司僉書,將移家別墅,乃分宅與之,不忍離析。

    延熙卒,遺孤貞之在襁褓,為置田園,撫之成立。

    延熙有女,則盛匳具嫁之,撫從弟時熙遺孤亦如之。

    族弟以先壟宰木求售,給直而返其券。

    族人某與其兄弟爭產,則出私錢別置腴田,如其所爭之數而歸之,爭遂息。

     徐華國待弟 徐元英,字華國,吳江人。

    少貧,與仲季二弟分田,仲曰:「季田腴,必易之。

    」相爭不決。

    華國謂仲曰:「我田亦腴,可昇汝,毋與季易。

    」於是兄弟以和。

     惲長祉待弟妹 武進憚哲有狂疾,數侮其兄長祉,恆踞其臥榻,溺於食器,且焚屋,長祉弗瞋也。

    哲袴單,脫己袴與之,曰:「吾弟寒。

    」易粟鬥,分數升與之,曰:「吾弟飢。

    」孫讀書,則教其姪曰:「吾弟亦望兒讀書也。

    」妹食,給以麪,暑夜,自驅牛磨之,婦執簁苦蟁,無怨也。

    長祉,字壽侯。

     劉國友養寡姊 劉國友有姊,喪夫殤子,無以為家。

    劉迎之同居,衣食從厚,令家人禮敬之,數十年如一日。

     李振陽感兄待姊 李振陽,名生春,商邱人。

    世居邑西南鄙,薄有田廬,力耕而好義。

    有從伯善治生,纖嗇自刻苦,銖累所積至八百金。

    比病革,趣召振陽至,則無所語,如是者數,終不及語而卒。

    振陽往視其喪,則管簉者迎哭戶內,已而指橐中裝,語之曰:「此汝伯終身所蓄也,遺命畀汝,與而兄平分之。

    向之所以屢召汝而終無言者,凡為此耳。

    」振陽聞之,哭曰:「伯雖無子,固有女在。

    此八百金皆伯忍嗜慾瘏手足所經畫而積貯者也,豈不欲有子而遺之?不幸終身無所出,而至於大故,顧以義割恩,不畀女而畀某兄弟,某何心私擅之?昧義而傷伯之隱,向之所以數召而終無語者,固命我矣,願以某所應分者均之二姊焉。

    」及兄至,奉其半以進,告之故,兄曰:「汝能是,以我為匪人耶?其悉輟以資伯之女,勿更言受金事也。

    」 李氏兄弟交讓 鄞縣李叔則,名士楷,叔範,名士模,兄弟也。

    叔範初讀書,叔則已補諸生,有名,遂讓其兄使專治經史,而自理家務。

    已而承父命,使分產,叔範逡巡不忍答,輒曰:「有長兄在,凡田宅,俱請受其下者。

    」叔則亦曰:「吾家之田一畝屋一廛,皆吾弟所益,吾當受其下者。

    」兄弟交讓不置,裡中聞者競嗟歎,至以其名呼曰:「李氏兄可為模,弟可為楷。

    」 張仲嘉友愛 張文嘉,字仲嘉。

    性友愛及於羣從。

    其從姊有適錢氏者,病危,為置棺衾,合姊壻而葬其祖墓之旁。

    同產女弟二人,則撫恤之者尤至。

    兄弟同居共爨垂數十年,經歷變故。

    某歲,屋焚,始分產別居,然亦取其荒瘠者。

     施詧食魚思弟 施譽,宣城人,詧之弟也,讀書陽羨。

    會秋薦新穀,與客會食,烹池魚,詧忽泫然曰:「吾弟出門時,魚方二寸許,今盈尺矣。

    」遂嗚咽廢箸。

    兄弟間自為知己,常恐年壽不齊,輒於月下相抱持而哭,願世世為兄弟。

     林湛分弟憂 康熙初,閩有七才子,林湛,其一也。

    湛與弟成之友愛甚篤,成之為靈台令,使人相迎,則寢疾數月矣。

    口授次子,使作書,以報成之曰:「吾平生為弟分憂,今弟當分我憂。

    」時問疾者繞牀,意謂湛將以家累屬成之也。

    既而曰:「治民事上,雖竭精殫慮,猶懼不免,今不事事而為人所愚,實遺垂死之兄以憂也。

    」其後,成之果敗。

     吳紹先尋弟 吳紹先,稷山人。

    少讀書,略解文義。

    十三歲而喪父,十六歲而喪母。

    有二弟,季年十一,偶與其從兄出,遂失蹤。

    又數年,仲以博負逃。

    紹先負販以跡之,南出襄洛,西歷劍州,東至黑龍江,積十有六年,卒同時得之。

    其求仲也,出塞,抵寧古塔,而仲方在某豪家為奴,以情請,不許,乃冒公人入軍府訟。

    軍吏庇豪,欲威懾紹先,以應對失儀,捶其面,血淋漓,紹先詞愈強直,卒白大帥,持其弟以歸。

     時仲冬沍寒,被經大臥磯,紹先與弟相推輓,顧而曰:「此中人未有如吾樂者也。

    」比入塞,爪甲灰爛,無存者。

    至京師,待季偕行。

    知其事者爭傳說,公卿賢士多就而禮之,紹先赧然若無以自容。

    衣敝履穿,或贈遺,終不受。

    有與同寓者,聞其哭失聲,就視之,則讀《魯論》「父母之年」章也。

    紹先生康熙朝,以是名動於時。

     方百川愛弟 方舟,字百川,諸生也,為望溪侍郎苞之兄,長望溪二歲。

    時家貧,無僕婢,望溪五六歲輒與之同臥起。

    百川赴蕪湖之歲,將行,伏望溪背而流涕。

    其後稍長,即各奔走四方,望溪歸,百川常在外,百川歸,望溪常在外。

    百川嘗曰:「吾與汝得常家居,俾二大人無離別憂。

    春秋佳日,與二三同好步北山,徘徊墟莽間,候暝而歸,吾願足矣。

    」 周輿則待弟 錢塘周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