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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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姊妹 粵東處女,輒喜結合異姓儕輩為十姊妹,聚相得者十人,敘齒,年長者居首,對神宣誓,歷久不渝。

    凡言動必以禮,女紅、妝束,均聽年長者指揮,無待保姆之教,自嫻閨範。

    惟出嫁必讓其居先,不敢攙越。

    或迫於父母之命,幼者先嫁,不與新郎宿。

    強之,則以死拒,如禦強暴,必待長於己者皆已畢嫁,而始成燕好焉。

     或曰,小家婦及童養媳被虐,怨其父母何不於己為嬰孩時溺死者,於是桀悍婦人遂創為十姊妹,蓋欲逃夫家之威虐,求一生之自由。

    其規例:約共相扶濟,父母如強嫁之,必須設法私逃,且各謀生業以餬口,不仰他人。

    故凡娶十姊妹者,無論周防若何嚴密,必緻逃遁,或為其曹竄奪而後已。

     或曰,十姊妹即金蘭契,俗名誇相知,又名識朋友,不知始於何時。

     或曰,始於絲廠之女工。

    粵省絲業,以順德為盛,其所用女工常至數百人。

    女工之感情既日洽,遂有擇其平日素相得者,結為金蘭之契,其數僅為二,情同伉儷,後傭婦多效之,浸假而大家閨秀亦相率效尤,乃成風氣矣。

    其契約成立之手續,必雙方允洽,如雙方有意,其一方必先備花生糖、蜜棗等物,為緻敬品,若既已受納,即為承諾,否則為拒絕。

    至履行契約時,或遍請朋儕作長夜飲,而其朋儕亦羣在賀之。

    此後坐臥起居無不形影相隨。

    契約既成立,或有異志,即指為背約,必被毆辱。

    若輩更擇有後代【即嗣女。

    】以繼承其財產,其嗣女復結一金蘭契,若媳婦然,與血統之關係無以異也。

     粵有不落家之俗 不落家之風,與金蘭契實有連帶之關係。

    既結金蘭契,遂立約不適人,後迫於父母之命,強為結婚,乃演成不落家之怪劇。

    不落家者,即雲女子已嫁,不願歸男家也。

    金蘭契之風,以順德為最盛。

    故不落家之風,亦以順德為獨多。

    女子嫁期有日,【粵語謂之知日。

    】必召集一羣女子,【粵謂之花枝羣。

    】作秦庭七日之哭,如喪老妣,其金蘭友亦在焉。

    臨過門之夕,嫁者必以帶束縛,其狀若屍之將入殮者,復飽食以白果等物,使小便非常收縮。

    及歸寧後,其金蘭友必親自相驗,若束縛之物稍有移動,是為失節,羣皆恥之,女必受辱不堪。

    故順德常有娶妻數年多不識其妻面貌者。

    歲遇翁姑壽辰,或年節,非迎迓數次,不能望其一來。

    至則翌日即返,見其夫,若仇讎也。

     大埔婦女之勤儉 我國婦女,向以徒手坐食為世詬病,其實此惟富貴之家耳,若普通人家,則有職業者為多。

    今姑舉廣東大埔一邑婦女之特點言之,則因向不纏足,身體碩健,而運動自由,且無施脂粉及插花朵者。

    而又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自奉儉約,絕無怠惰驕奢之性,於勤儉二字,當之無愧。

     至其職業,則以終日跣足,故田園種植,耕作者十居七八。

    即以種稻言之,除犂田、插秧必用男子外,凡下種、耘田、施肥、收穫等事,多用女子。

    光、宣間,盛行種菸,【將菸葉製為條絲,每年運往各省及南洋者甚多,為大埔出口貨之一宗。

    】亦多由女子料理。

    種菸、曬菸等法,往往較男子為優。

    其餘種瓜果、植蔬菜等事,則純由女子任之。

    又高陂一帶,產陶頗多,其陶器之擔運,亦多由女子承其役。

    各處商店出進貨物,或由此市運至彼市,所用挑夫,女子實居其半,其餘為人家傭工供雜作者,亦多有之。

    又有小販,則寡婦或貧婦為多。

    又除少數富家婦女外,無不上山樵採者,所採之薪,自用而有餘,輒擔入市中賣之。

    居山僻者,多以此為業。

    又勤於織布,惟所織者多屬自用耳。

     總之,大埔女子,能自立,能勤儉,而堅苦耐勞諸美德無不備具,故能營各種職業以減輕男子之擔負。

    其中道失夫者,更能不辭勞瘁,養翁姑,教子女,以曲盡為婦之道,甚至有男子不務正業而賴其妻養之者。

    至若持家務主中饋,猶餘事耳。

     粵西蕩子贈簪 廣西某縣女子之未字者,率有外遇,家人知之,不之禁也。

    凡蕩子與所懽訂交,如係室女,必贈以簪,或金或銀均可。

    歡愈多,簪愈夥,羣相稽察,不許假冒,嫁則攜以去。

    盛妝時,俱插之於鬢,妯娌親戚間競相誇示,以多為貴,簪之多者,且可驕其夫。

     旗俗重小姑 旗俗,家庭之間,禮節最繁重,而未字之小姑,其尊亞於姑,宴居會食,翁姑上坐,小姑側坐,媳婦則侍立於旁,進盤匜、奉巾櫛惟謹,如僕媼焉。

     京師有諺語曰:「鷄不啼,狗不咬,十八歲大姑娘滿街跑。

    」蓋即指小姑也。

    小姑之在家庭,雖其父母兄嫂,亦皆尊稱之為姑奶奶。

    因此之故,而所謂姑奶奶者,頗得不規則之自由。

    南城外之茶樓、酒館、戲園、球房,罔不有姑奶奶。

    衣香鬢影,雜遝於眾中。

    每值新年,則蹤跡所到之處,為廠甸、香廠、白雲觀等處,姑奶奶盛裝艷服,雜坐於茶棚。

    光、宣間,巡警廳諭令男女分座,未幾,而又禁止婦女品茶,此風乃因之稍戢。

     蒙人俗尚 蒙人平日常洗面,而不浴身,小兒初生,亦僅拭而不洗。

     男婦胸前懷木碗,【以方尺許之布包之,布即洗面巾也。

    】腰繫刀箸。

    宰牛羊,不洗而煮食。

    所飲之水,腥羶觸鼻。

    終日捫蝨而談,王公亦多有如此者。

     俗尚右,包房則以中為上,右次之,左為下。

    其坐臥均依次序,貴賓尊長至,則讓中坐,主居右,婦女為下,居左。

     賓主初見,貴官必互遞哈達。

    【以最劣之藍紬為之,兩端散披絲頭,平等所用約長尺四五寸,王公與佛前所用長三尺。

    其長短一視受者之階級而定,濫用則為失禮。

    】緻送禮物,亦必附以哈達,示尊敬也。

    年節互相道賀,亦緻送哈達。

     蒙人喜鼻煙,凡男子,必具煙壺一枚。

    【王公所蓄一枚,有價千餘兩者。

    】常日,賓主相晤,接談之初,平等則交相遞送,彼此鞠躬,雙手捧換,同鼻端一嗅,璧返一如遞狀。

    卑幼遞於尊長,必一足跪獻,長者欠身,以右手接之。

    長者遞於卑幼,則反是。

    遞於王公劄薩克,必跪獻,王不起坐,一嗅授還,不答禮。

    賓主初面,除遞哈達、請安、遞煙壺外,又有行裝煙禮者。

    裝煙:取客之煙筒,【無論男婦,左脅下必插銅旱煙筒,後腰懸火刀鐮,鐮下墜紅綠色鈾或布一寸。

    】裝主之煙,而後以布拭煙嘴,遞送於客。

    遞送或雙手或右手,以等級而分。

    其遞之先後次序,亦以老少尊卑而定,平等則同時交遞。

     蒙人起居 牛皮帳者,蒙古人所居,亦謂之蒙古包。

    率以牛皮為之,木架雙疊鉤連,可舒而張之,圍如柵,聳其頂,牛皮數幅聯為一,覆於架外,上下盤巨索兩道,木闆為門,四面不透風,其顛開天窗,以洩炊煙,周圍可四丈餘。

    行則解牛皮為數卷,卸木架為數束,以兩駝負之。

    一帳之值,價須兼金,可用數十年。

     又有氈帳,則斲木為門,空其頂,覆片氈於上,以繩牽之,晴啟雨閉。

    正中疊石作竈,上加鐵圍,而置釜焉。

    北置木榻,高尺許,其臥所也,衾褥皆以羊皮為之。

    旁有木櫝,貯食用物。

    貧者并此無之,惟以革襯氈,席地而已。

     蒙人拾牲畜之糞,曝乾燃燒,以代薪料。

    東盟多森林,薪材易覓,燒糞者少。

    西盟荒蕪,無薪可覓,罔不燒糞。

    糞以出自牛駝者為佳,燃之無臭味,焰大而煙易散。

    【牲畜終日食草,不食穀類,所遺矢盡草渣,故無臭。

    】馬次之,羊最劣,【羊聚圈中,大小遺均在其中。

    夏間積聚,連土摌起曝之,備冬日薪料。

    】煙聚不散,令人咳嗆緻病。

     包中燒糞取煖,如遇有煙時,須就地矮坐,否則眩目刺鼻。

    待火勢既旺,煙被火力上衝,由包頂孔中散去。

    遇風,煙聚不散,呼吸維艱,非習慣者,難一刻居也。

     蒙古婦女善騎 青海之蒙古婦女,出必跨馬,數裡之遙,不常用鞍,輒一躍而登馬背焉。

     青海蒙番雜居 青海蒙、番雜居,番族所用之物,蒙族無不用之,番族所食之物,蒙族無不食之。

    至番族所言,蒙族亦能言,而蒙族之服用、飲食、言語,則番族有不能兼之者。

    此則自然之習慣,不可強也。

     青海蒙番之起居 青海風俗,南境似前藏,北境似西蒙,東與甘肅大邑交通,又畧同漢俗。

    而人習諷經,性耽佛教,事事學步喇嘛,則全境皆然也。

    乎時逐水草而居者,論其暫則數遷其地,論其常則四時有一定之地。

    夏日所居曰夏窩子,冬日所居曰冬窩子。

    夏窩子在大山之陰,以背日光,其左右前三面則平曠開朗,水道倚巨川,而尤擇樹木陰密之處。

    冬窩子在山之陽,以迎日光,山不在高,高則積雪,又不宜低,低不障風,左右宜有兩硤道,紆迴而入,則深邃而溫暖也。

    水道不必巨川,巨流易冰,溝水不常冰也。

    論者謂塞外秋後燒荒,每在曠野,具有深意。

    秋後,番帳羣徙於山內,平地蒭草,最易召寇,焚之以絕匪蹤,一也。

    曠野無垠,不辨路徑,焚之則支幹可數,二也。

    草為瘴癘所聚,焚之則雨雪易消,寒瘴不生,三也。

    秋草自枯自萎,一經霜雪,腐溼狼藉,下次荊棘必生,焚之以袪潮穢,以除稂莠,四也。

    秋草高長,地氣易洩,焚之以培地脈,春芽可以滋長,五也。

    因此數者,是以付之一炬,視不甚惜。

    初冬時候,平地竟不見一帳,入亂山深處,則人煙稠密,畜牧充盈,恍如桃源世界。

    近邊蒙、番帳中,漢人每寄其子弟,令其服役數年,蒙、番之言語動作風俗,耳濡目染,久而習狎,以便行商番地。

    或充歇家夥伴,蒙、番視之,愛逾己出。

    亦有贅於彼族者,生子或還,或不還,惟其意也。

     青海蒙、番眷屬,聚居牛皮帳中,親友至,亦羣居無猜。

    惟有客之夕,家主必後睡而先起。

    至夜,老幼男女橫陳而臥,家主一一以短木棍隔之,兩人相倚處,其間各置一木,此為防閑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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