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2卷 卷九十二 草廬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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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儼 丁儼,字主敬,新建人。

    遊吳草廬之門,草廬禮之,為製主敬字說。

    範嘗拊其背曰:「有美君子,如金如玉,吾不及也。

    」母病,侍湯藥,不解帶者兩月。

    及喪,哀毀幾絕。

    手編《金閨彜訓》八卷,及著《小溪集》四卷、《寓興》十卷。

    授龍興酒務大使,值兵變未任,卒于家。

    (參《南昌府志》。

    ) 州判許先生晉孫 許晉孫,字伯昭,建昌人也。

    延祐二年進士。

    釋褐後,從草廬遊,每以及門晚為憾。

    累官茶陵州判官,有善政,詳見黃晉卿所為墓銘。

    將卒之前一月,夢為詩雲:「至道難聞歲年晚,聖賢不作後世亂。

    」旦語人曰:「吾詩辭意甚悲。

    」未幾而病。

    (補。

    ) 饒先生敬仲 饒敬仲,草廬弟子。

    (補。

    ) (梓材謹案:草廬為周氏墓誌雲:「饒宗魯,臨川士之好修者。

    」又言:「其子約,從予在京師,聞喪乃歸。

    」蓋即先生,而敬仲其字也。

     教授鄭先生真(別見《深寧學案》。

    ) ◆道園講友 待制杜清碧先生本 杜本,字伯原,清江人。

    博學,善屬文。

    嘗被召至京師,未幾,歸隱武夷山中。

    文宗在江南時,聞其名,及即位,以幣徵之,不起。

    至正三年,右丞相脫脫以隱士薦,召為翰林待制、奉議大夫,兼國史院編修官。

    至杭州,稱疾固辭,而緻書于丞相曰:「以萬事合為一理,以萬民合為一心,以千載合為一日,以四海合為一家,則可言制禮作樂,而躋五帝三王之盛矣。

    」遂不行。

    先生湛靜寡欲,無疾言遽色。

    與人交,尤篤于義,平居書冊未嘗釋手。

    天文、地理、律歷、度數,靡不通究,尤工于篆隸。

    所著有《詩經表義》、《六書通編》,學者稱為清碧先生。

    至正十年卒,年七十有五。

    (參史傳。

    ) (雲濠謹案:虞道園為先生作《思學齋記》雲:「予始識杜伯原甫于京師也,其博識多聞,心愛重之。

    間從之遊,沛乎其應之無窮也。

    」又雲:「未幾,去隱武夷山中。

    其友詹景仁氏力資之,益得肆志于所願學,而予不及從之矣。

    延祐庚申,予居憂,在臨川,原甫使人來告曰:『我著書以求《皇極經書》之旨,子其來共講焉。

    』且曰:『我以「思學」名齋居舊矣,子為我記之。

    』」是先生為道園講可見友,亦其嘗事邵子之學矣。

    又案:先生其先自京兆徙天台。

    ) ◆王氏家學 王西齋先生梁(見上《草廬門人》。

    ) ◆虞氏家學 學士虞邵庵先生集(見上《草廬門人》。

    ) ◆虞氏門人 文靖孛朮魯先生翀(別見《蕭同諸儒學案》。

    ) 文公歐陽圭齋先生玄(別見《北山四先生學案》。

    ) ◆貢氏家學 參政貢玩齋先生師泰(見上《草廬門人》。

    ) ◆資中門人 隱君趙東山先生汸 趙汸,字子常,休寧人。

    常受業于九江黃楚望。

    先生究心《春秋》,楚望告以「窮經之要,在緻思而已。

    然不盡悟傳註之失,則亦不知所以為思也」。

    請問緻思之道,楚望曰:「當以一事為例,禮,女有五不娶,其一為喪父長子。

    註曰:『無所受命』。

    近代說者曰:『蓋喪父而無兄者也。

    』女之喪父無兄者多矣,何罪而見絕于人如此﹖其非先王之意矣!姑以此思之,或二三年,或七八年,儻得其說,則知先儒說經,其已通者,未必皆當,其未通者,未嘗不可緻思也。

    」先生退而思之,女之喪父無兄者,誠不當與逆亂刑疾之子同棄于世。

    久之,乃得其說曰:『此蓋宋桓夫人、許穆夫人之類耳,故曰無所受命,註猶未失也。

    若喪父而無兄,則期功之親皆得主之矣。

    』嘗以質于楚望,楚望曰:「子能如是求之,甚善。

    然六經疑義,若此者眾矣,當務完善而慎思之,毋輕發也。

    」遂授以《春秋》之要曰:「楚殺其大夫得臣,此書法也,當求之于二百四十二年之內。

    夫人姜氏如齊師,此書法也,當求之于二百四十二年之外。

    」先生思之經歲,不得其說。

    楚望為易置其說曰:「楚殺其大夫得臣,此書法也,當求之二百四十二年之外。

    夫人姜氏如齊師,此書法也,當求之二百四十二年之內。

    」先生蓋自是始達《春秋》筆削之權。

    (雲濠案:過氏庭訓《分省人物考》言:「先生受學于黃楚望,復以書謁臨川虞集,求草廬吳澄道學淵源。

    」)晚年,屏東山,著述垂老不倦,學者稱為東山先生。

    所著有《春秋集傳》、《屬辭》各十五卷,《左氏補註》十卷,《師說》三卷。

    其門人倪尚誼續成《春秋集傳》。

    (從黃氏補本錄入。

    ) 春秋集傳自序 《春秋》,聖人經世之書也。

    書成一歲而孔子卒,當時高第弟子,蓋僅有得其傳者。

    歷戰國、秦、漢以及近代,說者殆數十百家,其深知聖人制作之原者,鄒孟氏而已矣。

    蓋夫孟氏之言曰:「王者之熄而詩亡,然後《春秋》作。

    」此孔、孟傳《春秋》學者之微言也。

    周雖失政,而先生《詩》、《書》、《禮》、《樂》之教結于民心者未泯,故善有美而惡有刺。

    迨其極也,三綱失序,而上下相忘,怨刺不作,則文、武、成、康治之始湮滅無餘矣。

    夫世變如此,而《春秋》不作,則人心將安所底止乎﹖故曰:「詩亡然後《春秋》作。

    」隱、桓之世,王室日卑,齊霸肇興,《春秋》所由始也。

    定、哀之世,中國日衰,晉霸寖廢,《春秋》所由終也。

    方天命在周未改,而上無天子,下無方伯,桓、文之功,不可誣也,是以聖人詳焉,故曰:「其事則齊桓、晉文。

    」古者列國皆有史官,掌記一國之事。

    《春秋》,魯史,策書也,事之得書不得書,有周公遺法焉,太史氏掌之,非夫人之所得議也。

    孔子,魯司寇也,一旦取太史氏所職而修之,魯之君臣其能無惑志歟﹖然則將如之何﹖凡史所書,有筆有削,史所不書,不加益也,故曰:「其文則史。

    」史主實錄而已。

    《春秋》志存撥亂,筆則筆,削則削,遊、夏不能贊一辭,非史氏所及也,故曰:「其義則某竊取之矣。

    」此制作之原也。

    然自孟氏以來,鮮有能推是說以論《春秋》者,蓋其失由《三傳》始。

    左氏有見于史,其所發皆史例也,故常主史以釋經,是不知筆削之有義也。

    公羊、穀梁有見于經,其所傳者,猶有經之佚義焉,故常據經以生義,是不知其文之則史也。

    後世學者,舍《三傳》無所師承,莫能相一。

    其有兼取《三傳》者,則臆決無據,流遁失中。

    其厭于尋繹者,則欲盡舍《三傳》,直究遺經,分異乖離,莫知統紀。

    至永嘉陳君舉,始用二家之說,參之左氏,以其所不書,實用所書,以其所書,推其所不書,為得學《春秋》之要。

    然其所蔽,則遂以左氏所錄為魯史舊文,而不知策書有體,夫子所據以加筆削者,左氏亦未之見也。

    左氏書首所載不書之例,皆史法也,非筆削之義。

    公、穀所謂常事不書,乃筆削之一義,不可通于全經。

    陳氏于左氏所錄而經不書者,每斷以常事不書之法,且或以為夫子所削,其不合于聖經者亦多矣,由不考孟氏而昧乎制作之原也。

    蓋嘗論之,策書之例十有五,而筆削之義有八。

    策書之例:一曰,君舉必書,非君命不書。

    二曰,公即位,不行其禮不書。

    三曰,納幣,逆夫人,夫人至,夫人歸,皆書。

    四曰,君夫人薨,不成喪不書,葬不用夫人禮則書卒,君見弒則諱而書薨。

    五曰,適子生則書,公子大夫在位書卒。

    六曰:公女嫁為諸侯夫人,納幣、來逆、女歸、娣歸、來媵、緻女、卒葬、來歸皆書,為大夫妻則止書來逆。

    七曰,時祀時田,苟過時越禮則書,軍賦改作踰制亦書,此史氏之錄乎內者也。

    八曰,諸侯有命告則書,崩薨不赴則不書,雖及滅國,滅不告敗,勝不告克,不書。

    九曰,雖霸主之役,令不及魯,亦不書。

    十曰,凡諸侯之女行,惟王後書,適諸侯,雖告不書。

    十一曰,諸侯之大夫奔,有玉帛之使則告,告則書,此史氏之錄乎外者也。

    十二曰,凡天子之命,無不書,王臣有事于諸侯,則以內辭書之。

    十三曰,大夫已命書名氏,未命書名,微者名氏不書,止書其事,外微者書人。

    十四曰,將尊師少稱將,將卑師眾稱師,將尊師眾稱某帥師,君自將不言帥師。

    十五曰,凡天災物異無不書,外災告則書,此史氏之通錄乎內外者也。

    筆削之義:一曰,存策書之大體。

    凡策書大體,曰天道,曰王命,曰民力,曰公即位,曰逆夫人,曰夫人至,曰世子生,曰公夫人薨葬,曰孫,曰夫人歸,曰內女卒葬,曰來歸,曰大夫公子卒,曰公大夫出疆,曰盟會,曰出師,曰國受兵,曰祭祀蒐狩越禮,軍賦改作踰制,曰諸侯卒葬,曰兩君之好,曰玉帛之使,凡此類之書于策者,皆不削也。

    《春秋》,魯史也,策書之大體,吾不與易焉,以為猶魯《春秋》也。

    二曰,假筆削以行權。

    《春秋》撥亂經世,于是有書有不書,以互顯其義,書者筆之,不書者削之。

    其筆削大凡有五:或略同以存異,公行不書至之類也;或略常以明變,釋不朝正內女歸寧之類也;或略彼以見此,以來歸為義則不書歸,以出奔為義則殺之不書之類也;或略是以著非,諸侯有罪及勤王復辟不書之類也;或略輕以明重,非關于天下之故不悉書是也。

    三曰,變文以示義。

    《春秋》雖有筆有削,而所書者皆從主人之辭。

    然有事同而文異者,有文同而事異者,則予奪無章而是非不著,于是有變文之法焉,將使學者即其文之異同詳略以求之,則可別嫌疑明是非矣。

    四曰,辨名實之際。

    亦變文也。

    正必書王,諸侯稱爵,大夫稱名氏,四裔雖大皆稱子,此《春秋》之名也。

    諸侯不王而霸者興,中國無霸而荊楚橫,大夫專兵而諸侯散,此《春秋》之實也。

    于是有去名以全實者:征伐在諸侯,則大夫將不稱名氏,中國有霸,則楚君侵伐不稱君。

    又有去名以責實者:諸侯無王則正不書王,中國無霸則諸侯不序君,大夫將略其恆稱則稱人。

    五曰,謹華夏之辨。

    亦變文也。

    楚至東周,僭王猾夏,故霸者之興,以卻攘為功。

    自晉霸中衰,楚益侵陵中國,甚至假討賊之義,以號令天下,天下知有楚而已,故《春秋》書楚事,無一不緻其嚴者;而書吳、越與徐,亦必與中國異辭,所以信大義于天下也。

    六曰,特筆以正名。

    筆削不足以盡義,而後有變文。

    然禍亂既極,大分不明,雖變文猶不足盡義,而後聖人加之以特筆,所以正名分也。

    夫變文雖有損益,猶曰史氏恆辭,若特筆,則辭旨卓異,非復史氏恆辭矣。

    七曰,因日月以明類。

    上下內外之無別,天道人事之反常,六者尚不能盡見,則又假日月之法,區而別之。

    大抵以日為詳,則以不日為略;以月為詳,則以不月為略。

    其以日為恆,則以不日為變;以不日為恆,則以日為變。

    甚則以不月為異。

    其以月為恆,則以不月為變;以不月為恆,則以月為變。

    甚則以日為異。

    將使屬辭比事以求之,則筆削、變文、特筆既各以類明,而日月又相為經緯,無微不顯矣。

    八曰,辭從主人。

    主人,謂魯君也。

    《春秋》本魯史成書,夫子作經,惟以筆削見義,自非有所是正,皆從史氏舊文,而所是正,亦不多見,故曰辭從主人。

    此八者,實制作之權衡也,然聖人議而弗辯。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善而見錄則為褒,惡而見錄則為貶,其褒貶皆千萬世人心之公也,聖人何容心哉!辭足以明義斯已矣。

    是故知存策書之大體,而治乎內者,恆異乎外也,則謂之夫子法書者,不足以言《春秋》矣。

    知假筆削以行權,而治乎外者,恆異乎內也,則謂之實錄者,不足以言《春秋》矣。

    知一經之體要,議而弗辯,則凡謂《春秋》賞人之功,罰人之罪,去人之族,黜人之爵,褒而字之,貶而名之者,亦不足以論聖人矣。

    故學者必知策書之例,然後筆削之義可求,筆削之義既明,則凡以虛辭說經者,其刻深辯急之說,皆不攻自破,然後《春秋》經世之道可得而明矣。

    雖然,使非孟氏之遺言尚在,則亦安能追求聖人之意于千百年之上哉!汸自早歲獲聞資中黃先生論《五經》旨要,于《春秋》以求書法為先,于是思之十有餘載,卒有得于孟氏之言,因其說以考《三傳》及諸家陳氏書,具知其得失異同之故,乃輯錄為書,名曰《春秋集傳》,凡十五卷。

    尚慮學者溺于所聞,未能無惑,別撰《屬辭》八篇,發其隱微,傳諸同志焉。

     春秋左氏傳補註自序 《春秋》,魯史記事之書也,聖人就加筆削,以寓撥亂之權,惟孟子為能識其意。

    自三傳失其旨,而《春秋》之義不明。

    左氏于二百四十二年事變略具始終,而赴告之情,策書之體,亦一二有見焉,則其事與文,庶乎有考矣,其失以在不知以筆削見義。

    公、穀以書不書發義,不可謂無所受者,然不知其文之則史也。

    故三傳得失雖殊,而學《春秋》者,必自《左氏》始。

    然自唐啖、趙以來,說者莫不曰兼取三傳,而于左氏取舍尤詳,則宜有所發明矣,而《春秋》之義愈晦。

    何也﹖凡《春秋》之作,以諸侯無王,大夫無君也,故上不可諭于三代盛事,而下與秦、漢以來,舉天下制于一人者亦異。

    其禮失樂流寖微漸靡之故,皆不可以後世一切之法繩之。

    而近代說者,類皆概以後世之事,則其取諸左氏者亦疏矣。

    況其說經大旨,不出褒貶、實錄二端。

    然尚褒貶者,文苛例密,出入無準,既非所以論聖人;其以為實錄者,僅史氏之事,亦豈所以言《春秋》哉!是以為說雖多,而家異人殊,其失視三傳滋甚,未有能因孟子之言而反求之者。

    至資中黃先生之教,乃謂《春秋》有魯史書法,有聖人書法,必先考史法,而後聖人之法可求,若其本原脈絡,則盡在《左傳》,蓋因孟子之言而緻其思,亦已精矣。

    汸自始受學,則取《左氏傳》、《註》諸書,伏讀之數年,然後知魯史舊章,猶賴左氏存其梗概。

    既反覆乎二傳,出入乎百家者十餘年,又知三傳而後,說《春秋》者,惟杜元凱、陳君舉為有據依。

    然杜氏序所著書,自知不能錯綜經文,以盡其變,則其專修《左氏傳》以釋經,乃姑以盡一家之言。

    陳氏通二傳于左氏,以其所書,證其所不書,庶幾善求筆削之旨,然不知聖人之法與史法不同,則猶未免于二傳之蔽也。

    第《左氏傳》經唐、宋諸儒詆毀之餘,幾無一言可信,欲人潛心于此而無惑,難矣!間嘗究其得失,且取陳氏章指,附于杜《註》之下,去短集長,而補其所不及,庶幾史文經義,互見端緒,有志者得由是以窺見聖人述作之原。

    凡傳所序事,多列國簡牘之遺,名卿才大夫良史所記,其微辭奧旨,註有未備者,頗釆孔氏疏暢而通之。

    諸牽合猥陋,有不逃後儒之議者,亦具見其說,以極乎是非之公焉。

    若夫不得于經,則緻疑于傳,務為一切之說以釋經,而無所據依以持其說,則豈杜氏、陳氏比乎!故三傳之外,不可無辯證者,二家他說,固不暇及也。

     (梓材謹案:謝山原底標題有《東山學案》之目,《序錄》無之,而并失其■,茲從姚江補本增入。

    ) ◆邵庵門人(雙峰四傳。

    ) 監丞陳先生旅(附師傅古直。

    ) 陳旅,字眾仲,莆田人。

    初從鄉先生傅古直遊,出為閩海儒學官。

    至京師,虞伯生見所為文,歎曰:「我老將休,付子斯文。

    」朝夕以道義學問相講習,薦授國子助教,歷江浙儒學副提舉,應奉翰林文字、國子監丞而卒,年五十六。

     祖望謹案:陳眾仲之學,乃其先世所得于趙南塘。

     左丞王先生守誠 王守誠,字君實,陽曲人。

    從鄧文原、虞伯生遊。

    泰定元年進士,累官參議中書省事,出為河南省參知政事,進左丞。

     參政蘇滋溪先生天爵(別見《靜修學案》。

    ) 鄉舉劉先生霖 劉霖,安福人。

    從邵庵學。

    至正丙申舉于鄉,不仕。

    (補。

    ) 李先生擴 先生伯柔 熊萬初先生本(並見《草廬門人》。

    ) ◆眾仲講友 烏春風先生本良(別見《靜明寶峰學案》。

    ) ◆玩齋門人 參政鄭先生桓(別見《師山學案》。

    ) ◆杜氏門人 提舉張先生理 張理,字仲純,清江人。

    舉茂才異等,歷任泰寧教諭、勉齋書院山長,終福建儒學副提舉。

    著《易象圖說》三卷、《大易象數鉤深圖》三卷。

    後至元二十四年,貢師泰序其書?@。

    (從黃氏補本錄入。

    ﹛@ (梓材謹案:是傳黃氏補本列《李俞諸儒學案》。

    《閩書》載先生嘗從杜清碧于武夷,盡得其學,以其所得于《易》者,演為十有五圖,以發明天道自然之象,故入于此。

    ) 易象圖說自序 《易》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圖》、《書》者,天地陰陽之象也;《易》者,聖人以寫天地陰陽之神也,故一動一靜,形而為─––,─––奇耦,生生動靜,互變四象,上下左右相交,而《易》卦畫矣。

    以畫天,以畫地,以畫水,以畫火以畫澤,以畫山,風因于澤,雷因于山,卦以表象,象以命名,名以顯義,義以正辭,辭達而《易》書作矣,將以順性命之理,究禮樂之原,成變化而行鬼神者,要皆不出乎《圖》、《書》之象與數而已。

    《圖》之天○者,一也;圖之地:者,-也;圖之中?者,四象×(古五字。

    )行也。

    陽數一三×參天也,(三謂之參。

    )陰數二四兩地也。

    (二謂之兩。

    )參天數九,陽之用也。

    兩地數六,陰之用也。

    書之衡三,卦之體也。

    書之井九,卦之位也。

    書之縱橫十×,卦之合也。

    (《乾》九《坤》六合十×,《坎》七《離》八合十×,《震》七《巽》八合十×,《艮》七《兌》八合十×。

    )《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十者,《圖》、《書》之樞紐也。

    以×重十,則左右前後者,《河圖》四正之體也。

    以×交十*,則四正四隅者,《洛書》九宮之文也。

    順而左還者,天之圓,渾儀曆象之所由制;逆而右布者,地之方,封建井牧之所由啟也。

    以圓函方,以方局圓,則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矣。

    惟人者,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行之秀氣也,身半以上同乎天,身半以下同乎地,頭圓足方,腹陰背陽,《離》目外明,《坎》耳內聰,口鼻有肖乎山澤,聲氣有象乎雷風,故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是知《易》即我心,我心即《易》,故推而圖之,章之為六位而三極備,敘之為六節而四時行,合之為六體而身形具,經之為六脈而神氣完,表之為六經而治教立,協之為六律而音聲均,官之為六典而政令修,統之為六師而邦國平,是故因位以明道,因節以敘德,因體以原性,因脈以凝命,因經以考禮,因律以正樂,因典以平政,因師以慎刑,而大易八卦之體用備矣。

    (已上八圖,今附《外篇》。

    )八卦相錯相摩相盪,因而重之,變而通之,推而行之,而六十四卦圓方變用之圖出矣。

    圓者以效天,方者以法地,變者以從道,用者以和義,然後蓍策以綜其數,變占以明其筮,分掛揲歸,交重反變,悉皆為圖以顯其象,為說以敷其意,雖其言不本于先儒傳註之旨,或者庶幾乎聖人作《易》之大意,改而正之,諗而訂之,是蓋深有望于同志。

     ◆趙氏門人(資中再傳。

    ) 倪先生尚誼 倪尚誼,趙東山門人。

    東山《春秋屬辭》成書,復改《集傳》,使歸于一,至正二十七年而齎志以歿。

    先生證以《屬辭》義例,質以平日所聞于東山者,參互考據,足成之。

    (參《東山行狀》。

    ) (雲濠謹案:先生有《春秋集傳後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