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6卷 卷二十六 廌山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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廌山學案 (黃宗羲原本 黃百家纂輯 全祖望修定)
廌山學案表
遊酢 呂本中(別為《紫微學案》。
) (附兄醇。
) 曾開 (從孫)集 (明道、伊川門人。
) 陳侁 (子)長方 (安定、濂溪再傳。
) (子)少方(並見《震澤學案》。
) 江琦(別見《武夷學案》。
) 胡寄國(別為《武夷學案》。
) 陳瓘(別為《陳鄒諸儒學案》。
) (並廌山講友。
) 廌山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廌山遊文肅公在程門鼎足謝、楊,而遺書獨不傳,其弟子亦不振。
五峰有曰:「定夫為程門罪人,何其晚謬一至斯與!」予從諸書稍搜得其粹言之一二。
述《廌山學案》。
(梓材案:謝山《序錄》刊本稱遊肅公、而廬氏所藏稿底作文肅公。
肅公或因下卷《序錄》尹肅公而■。
) ◆二程門人(胡、周再傳。
) 文肅遊廣平先生酢(附兄醇。
) 遊酢,字定夫,建州建陽人。
與兄醇俱以文行知名于世,所交皆天下英豪。
先生雖少,當時老師宿儒鹹推先之。
伊川以事至京師,一見,謂其資可進道。
時明道知扶溝縣,兄弟方以倡明道學為己任,設庠序,聚邑人子弟教之,召先生來職學事。
先生欣然往從之,得其微言,因受業焉。
元豐六年,第進士,調越州蕭山尉。
侍臣薦為太學錄。
除博士,乞外以便養,得知河清。
範忠宣純仁判河南,待以國士,有疑輒咨之。
忠宣移穎昌,辟自隨,為學教授。
及入相,復以為太學博士。
忠宣罷,先生亦請外,簽判齊州。
丁憂。
服除,移泉州。
徽宗立,擢監察禦史。
出知和州,歲餘,主祠。
後知漢陽軍,再乞祠。
後知舒州,再知濠州。
罷歸,家寓歷陽。
宣和五年,卒,年七十一。
先生性穎悟,有治劇才。
時修奉祠館,編氓困于征調,所至騷然。
先生更數郡,處之裕如,民不勞而事集。
所著有《易說》、《詩二南義》、《中庸義》、《論語孟子雜解》各一卷。
(雲濠案:《楊龜山集》有先生墓誌,稱所著《易說》等書外,復有《廌山集》十卷,攷之《年譜》亦合,久無完本。
世所行者,乃掇拾各書,合為四卷。
) 廌山遺文 《易》之為書,該括萬有,而一言以蔽之,則順性命而已。
陰陽之有消長,剛柔之有進退,仁義之有隆污,三極之道,皆原于《易》而會于理。
其所遭者時也,其所託者義也,其所緻者用也,知斯三者而天下之理得矣。
斯理也,仰則著于天文,俯則形于地理,中則隱于人心。
而民之迷日久,不能以自得也,冥行于利害之域,而莫知所尚。
聖人有憂之,此《易》之所為作也。
伏羲象之而八卦成,文王重之而六爻具,周公繫之辭,仲尼訓其義。
自伏羲至于仲尼,則《易》之書不遺餘旨矣。
蓋將領天下于中正之塗,而要于時措之宜也。
居則觀象而玩辭,動則觀變而玩占,以研心則慮精,以應物則事舉,天且助之,人且與之,而何兇咎之有!故曰:「是興神物,以前民用。
」又曰:「因貳以濟民行。
」此四君子之用心也。
(《孫莘老易傳序》。
) (梓材謹案:謝山《序錄》雲「從諸書搜得其粹言之一二」,知是書原底必有《廌山粹言》,而今亡矣。
姑錄其遺文一條。
) 附錄 筮仕之初,縣有疑獄,十餘年不決。
公攝邑事,一問得其情而釋之,精練如素宦者,人服其明。
(雲濠案:此
) (附兄醇。
) 曾開 (從孫)集 (明道、伊川門人。
) 陳侁 (子)長方 (安定、濂溪再傳。
) (子)少方(並見《震澤學案》。
) 江琦(別見《武夷學案》。
) 胡寄國(別為《武夷學案》。
) 陳瓘(別為《陳鄒諸儒學案》。
) (並廌山講友。
) 廌山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廌山遊文肅公在程門鼎足謝、楊,而遺書獨不傳,其弟子亦不振。
五峰有曰:「定夫為程門罪人,何其晚謬一至斯與!」予從諸書稍搜得其粹言之一二。
述《廌山學案》。
(梓材案:謝山《序錄》刊本稱遊肅公、而廬氏所藏稿底作文肅公。
肅公或因下卷《序錄》尹肅公而■。
) ◆二程門人(胡、周再傳。
) 文肅遊廣平先生酢(附兄醇。
) 遊酢,字定夫,建州建陽人。
與兄醇俱以文行知名于世,所交皆天下英豪。
先生雖少,當時老師宿儒鹹推先之。
伊川以事至京師,一見,謂其資可進道。
時明道知扶溝縣,兄弟方以倡明道學為己任,設庠序,聚邑人子弟教之,召先生來職學事。
先生欣然往從之,得其微言,因受業焉。
元豐六年,第進士,調越州蕭山尉。
侍臣薦為太學錄。
除博士,乞外以便養,得知河清。
範忠宣純仁判河南,待以國士,有疑輒咨之。
忠宣移穎昌,辟自隨,為學教授。
及入相,復以為太學博士。
忠宣罷,先生亦請外,簽判齊州。
丁憂。
服除,移泉州。
徽宗立,擢監察禦史。
出知和州,歲餘,主祠。
後知漢陽軍,再乞祠。
後知舒州,再知濠州。
罷歸,家寓歷陽。
宣和五年,卒,年七十一。
先生性穎悟,有治劇才。
時修奉祠館,編氓困于征調,所至騷然。
先生更數郡,處之裕如,民不勞而事集。
所著有《易說》、《詩二南義》、《中庸義》、《論語孟子雜解》各一卷。
(雲濠案:《楊龜山集》有先生墓誌,稱所著《易說》等書外,復有《廌山集》十卷,攷之《年譜》亦合,久無完本。
世所行者,乃掇拾各書,合為四卷。
) 廌山遺文 《易》之為書,該括萬有,而一言以蔽之,則順性命而已。
陰陽之有消長,剛柔之有進退,仁義之有隆污,三極之道,皆原于《易》而會于理。
其所遭者時也,其所託者義也,其所緻者用也,知斯三者而天下之理得矣。
斯理也,仰則著于天文,俯則形于地理,中則隱于人心。
而民之迷日久,不能以自得也,冥行于利害之域,而莫知所尚。
聖人有憂之,此《易》之所為作也。
伏羲象之而八卦成,文王重之而六爻具,周公繫之辭,仲尼訓其義。
自伏羲至于仲尼,則《易》之書不遺餘旨矣。
蓋將領天下于中正之塗,而要于時措之宜也。
居則觀象而玩辭,動則觀變而玩占,以研心則慮精,以應物則事舉,天且助之,人且與之,而何兇咎之有!故曰:「是興神物,以前民用。
」又曰:「因貳以濟民行。
」此四君子之用心也。
(《孫莘老易傳序》。
) (梓材謹案:謝山《序錄》雲「從諸書搜得其粹言之一二」,知是書原底必有《廌山粹言》,而今亡矣。
姑錄其遺文一條。
) 附錄 筮仕之初,縣有疑獄,十餘年不決。
公攝邑事,一問得其情而釋之,精練如素宦者,人服其明。
(雲濠案: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