奄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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奄宦上奄宦之禍,曆漢、唐、宋而相尋無已,然未有若有明之為烈也。

    漢、唐、宋有幹與朝政之奄宦,無奉行奄宦之朝政。

    今夫宰相六部,朝政所自出也。

    而本章之批答,先有口傳,後有票拟。

    天下之财賦,先内庫而後太倉。

    天下之刑獄,先東廠而後法司。

    其他無不皆然。

    則是宰相六部,為奄宦奉行之員而已。

     人主以天下為家,故以府庫之有為己有,環衛之強為己強者,尚然末王之事。

    今也衣服、飲食、馬匹、甲仗、禮樂、貨賄、造作,無不取辦于禁城數裡之内,而外庭所設之衙門,所供之财賦,亦遂視之為非其有,哓哓而争。

    使人主之天下不過此禁城數裡之内者,皆奄宦為之也。

     漢、唐、宋之奄宦,乘人主之昏而後可以得志。

    有明則格局已定,牽挽相維,以毅宗之哲王,始而疑之,終不能舍之,卒之臨死而不能與廷臣一見,其禍未有若是之烈也! 且夫人主之有奄宦,奴婢也,其有廷臣,師友也。

    所求乎奴婢者使令,所求乎師友者道德。

    故奴婢以伺喜怒為賢,師友而喜怒其喜怒,則為容悅矣;師友以規過失為賢,奴婢而過失其過失,則為悖逆矣。

      自夫奄人以為内臣,士大夫以為外臣,奄人既以奴婢之道事其主,其主之妄喜妄怒,外臣從而違之者,奄人曰:“夫非盡人之臣與,奈之何其不敬也!”人主亦即以奴婢之道為人臣之道,以其喜怒加之于奄人而受,加之于士大夫而不受,則曰:“夫非盡人之臣與,奈之何有敬有不敬也!蓋内臣愛我者也,外臣自愛者也。

    ”于是天下之為人臣者,見夫上之所賢所否者在是,亦遂舍其師友之道而相趨于奴顔婢膝之一途。

    習之既久,小儒不通大義,又從而附會之曰:“君父,天也。

    ” 故有明奏疏,吾見其是非甚明也,而不敢明言其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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