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非國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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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作“分”,諸本皆作“個”。

    )諸侯之使,垂橐而入,載而歸。

    (,苦隕切。

    自“天下”至“歸己也”新附。

    )  非曰:桓公之苟能吊天下之敗,衛諸侯之地,貪強忌服,戎狄縮匿;君得以有其國,人得以安其堵,雖受賦于諸侯,樂而歸之矣,又奚控焉?悉國之貨以利交天下,若是耶,則區區齊人,惡足以奉天下?己之人且不堪矣,又奚利天下之能得?若竭其國,勞其人,抗其兵,以市伯名于天下,又奚仁義之有?予以謂桓公之伯不如是之弊也。

    (“謂”,一作“為”。

    桓公之不王而伯,惟其假仁義之名,其實則為利耳。

    考《管子》之書,若通魚鹽;若賦金鐵;若作錢币;若殺商賈;欲實京,則式璧也;欲傾魯、梁,則服绨也;欲緻諸侯之寶,則多具石璧也;欲下代王之衆,則貴買狐白也。

    朝夕汲汲,惟利為謀。

    其用厚禮以交諸侯,蓋市四鄰之歡心,亦僞而不誠也。

    子厚乃以為公之仁義,必無利交之事,子厚固誠齊人乎?) 蔔(此已下《晉語》。

    ) 獻公蔔伐骊戎,史蘇占之曰:“勝而不吉。

    ”非曰:蔔者,世之餘伎也,道之所無用也。

    聖人用之,吾未之敢非。

    然而聖人之用也,蓋以驅陋民也,非恒用而征信矣。

    爾後之昏邪者神之,恒用而征信焉,反以阻大事。

    要言,蔔史之害于道也多,而益于道也少,雖勿用之可也。

    左氏惑于巫而尤神怪之,乃始遷就附益以成其說,雖勿信之可也。

     郭偃(與前伐骊戎事相屬。

    ) 郭偃曰:“夫口,三五之門也。

    (口以紀三辰,言以宣五行。

    )是以讒口之亂,不過三五。

    ”(少則三,若多則五也。

    ) 非曰:舉斯言而觀之,則愚誣可見矣。

     公子申生申生曰:“棄命不敬;作令不孝;間父之愛而嘉其贶,有不忠焉;廢人以自成,有不貞焉。

    ”(申生,晉獻公太子也。

    獻公将黜之而立奚齊,諸臣使圖之,申生曰,雲雲。

    “吾其止也”。

    ) 非曰:申生于是四者鹹得焉。

    昔之儒者,有能明之矣,故予之辭也略。

      狐突公使太子伐東山,(獻公十七年。

    太子,申生也,獻公欲黜之,欲使為此行而觀之。

    )狐突禦戎。

    至于稷桑,翟人出逆。

    申生欲戰,狐突谏曰:“不可。

    ”申生曰:“君之使我非歡也,抑欲測吾心也。

    不戰而反,我罪茲厚;我戰雖死,猶有名焉。

    ”果戰,敗翟于稷桑而反,讒言益起。

    狐突杜門不出。

    君子曰:“善深謀。

    ”(自“公使太子”至“果戰”新附。

    )  非曰:古之所謂善深謀,居乎親戚輔佐之位,則納君于道;否則繼之以死,唯己之義所在莫之失之謂也。

    今狐突,以位,則戎禦也;以親,則外王父也。

    申生之出,未嘗不從,睹其将敗而杜其門,則奸矣!而曰“善深謀”,則無以勸乎事君也已。

    丕鄭曰:“君為我心。

    ”裡克曰:“中立。

    ”(裡克曰:“吾秉君以殺太子,吾不忍,中立其免乎。

    ”詳見《晉語》。

    )晉無良臣,故申生終以不免。

     虢夢虢公夢在廟,有神面白毛、虎爪,執钺立于西阿之下。

    (雲雲。

    )公覺,且使國人賀夢。

    舟之僑告諸其族曰:“衆謂虢不久,吾今知之。

    ”以其族行,适晉。

    (自“公覺”至“知之”新附。

    ) 非曰:虢,小國也而泰,以招大國之怒,政荒人亂,亡夏陽而不懼,而猶用兵窮武以增其仇怨,所謂自拔其本者。

    亡,孰曰不宜?又惡在乎夢也?舟之僑誠賢者欤?則觀其政可以去焉。

    由夢而去,則吾笑之矣。

     童謠獻公問于蔔偃曰:“攻虢何月也?”對曰:“童謠有之,曰丙之辰,(雲雲)。

    ”非曰:童謠無足取者,君子不道也。

     宰周公葵丘之會,獻公将如會,(魯僖公九年,齊桓公盟諸侯于葵丘。

    )遇宰周公,曰:“君可無會也。

    夫齊侯将施惠出責,是之不果,而暇晉是皇。

    ”公乃還。

    宰孔曰:“晉侯将死矣。

    景霍以為城,而汾、河、涑、浍以為淵,戎狄之民實環之,汪是土也,苟違其違,誰能懼之?”(上違,違去也。

    其違,違道也。

    )是歲,獻公卒。

    (自“君可無會”至“是皇”,自“景霍”至“懼之”新附。

    ) 非曰:凡諸侯之會霸主,小國,則固畏其力而望其庥焉者也;大國,則宜觀乎義,義在焉則往,以尊天子,以和百姓。

    今孔之還晉侯也,曰“而暇晉是皇”,則非吾所陳者矣。

    又曰:“汪是土也,苟違其違,誰能懼之?”則是恃乎力而不務乎義,非中國之道也。

    假令一失其道以出,而以必其死,為書者又從而征之,其可取乎? 荀息裡克欲殺奚齊,(晉獻公寵骊姬,既殺太子申生而立奚齊,公子重耳奔狄,夷吾奔秦。

    至是獻公卒,裡克欲殺奚齊而逆重耳。

    )荀息曰:“吾有死而已。

    先君問臣于我,我對以忠貞。

    ”既殺奚齊,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其弟而輔之。

    ”荀息立卓子。

    裡克又殺卓子,荀息死之。

    君子曰:“不食其言矣。

    ”(自“既殺”至“卓子”新附。

    ) 非曰:夫“忠”之為言,中也;“貞”之為言,正也。

    息之所以為者有是夫?間君之惑,排長嗣而擁非正,其于中正也遠矣。

    或曰:“夫己死之不愛,死君之不欺也。

    抑其有是,而子非之耶?”曰:“子以自經于溝渎者舉為忠貞也欤?”或者:“左氏、谷梁子皆以不食其言,然則為信可乎?”曰:“又不可。

    不得中正而複其言,亂也,惡得為信?”曰:“孔父、仇牧,是二子類耶?”曰:“不類,則如《春秋》何?”曰:“春秋之類也,以激不能死者耳。

    (《春秋》桓公二年,書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莊公十二年,書宋萬弑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

    至僖公十年,書裡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其法皆同。

    )孔子曰:‘與其進不保其往也。

    ’《春秋》之罪許止也,隐忍焉耳。

    (昭公十九年,許世子止弑其君買。

    《左氏》雲:許悼公瘧。

    五月,飲太子之藥而卒。

    太子奔晉,書曰“弑其君”。

    君子曰:“盡心力以事君,舍藥物可也。

    ”)其類荀息也亦然,皆非聖人之情也。

    枉許止以懲不子之禍,進荀息以甚苟免之惡,忍之也。

    吾言《春秋》之情,而子懲其文,不亦外乎?故凡得《春秋》者,宜是乎我也。

    此之謂信道哉!”(公集中有《與元饒州論春秋書》,亦及《春秋》書荀息之事,雲“某嘗著《非國語》六十餘篇,其一篇為息發也,今錄以往”。

    即此也,書意皆與此篇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