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集卷一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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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中山、甯河也。
《實錄》所載殊脫略,當以二碑正之。
丙申七月,徐達圍常州,張士誠遣其弟九六來援。
達設伏擒之。
“一望虞山一怅然,楚公曾此将樓船。
間關百戰捐軀地,慷慨孤忠罵寇年。
填海欲銜精衛石,驅狼願假祖龍鞭。
至今父老猶垂淚,花落春城泣杜鵑。
”右陳基敬初《夷白集》詩也。
基,臨海人,至正初以薦授經筵簡讨。
謝歸,教授吳中。
張士德入吳,網羅一時名士,延緻幕下。
仕僞吳為學士,入國朝,預修《元史》。
集中所稱楚公及平章榮祿公者,皆謂士德也。
平章榮祿者,士德降元所授,曰楚國公者,元追封也。
按《洪武實錄》,士德以丙申二月據平江,秋七月援毗陵。
中山武甯王設伏擒之。
我太祖高皇帝禦制武甯《神道碑》,亦首載其事。
今基《舟中望虞山》之詩,則以為楚公身将樓船百戰捐軀之地,此所謂傳聞異辭矣。
基身在士德幕中,是詩作于癸卯二月渡江使淮之日,不當為無稽之言。
而豐碑國史,簡冊昭然,又豈宜有錯誤哉?今年采輯《開國功臣事略》,于宋文憲《銮坡後集》,得《梁國趙武桓公神道碑》雲:丁酉六月戊辰,取江陰。
秋七月丙子,攻常熟,張士德出挑戰,公麾兵而進,士德就縛。
士德,士誠之弟也。
遂征望亭、甘露、無錫諸寨。
以武桓之碑觀之,則基之詩為有征矣。
文憲身任國史,奉诏撰此碑,必經呈進。
士德之就擒,開國之大事也,安得無所援據,而輕以武甯之功狀移于武桓。
《碑》于士德就縛之下又曰:士德,士誠之弟也。
其屬詞鄭重,似有意欲疏通證明之者。
餘因是而詳複考之,則《實錄》之誤,誠不可得而掩矣。
《實錄》七月擒張九六,十月,士誠以其弟被擒,遣孫君壽請和,願歲輸糧二十萬石,黃金五百兩,白金三百斤。
劉辰《國初事迹》以為士德母痛其子故也。
然士誠既以失弟而聳懼,其母又以痛子而請和,士誠之遺書,何以了不置喙。
高皇帝之複書,則曰:攻圍常州,生擒張、湯二将,尚以禮待,未忍加誅。
爾所獲詹、李,乃吾偏裨,無益成敗。
張、湯二将,爾左右手也,爾宜三思。
我師既擒士德,獲其謀主,又何以匿而不言,但及張、湯二将耶?其誤一也。
《元史》:丙申七月,士誠兵陷杭州,楊完者擊敗之。
陶九成《辍耕錄》紀杭州之役,士德與王與敬偕往。
以諸書互考之,則士德陷杭在七月,其敗歸平江當在八月,安得有常州被擒之事?其誤二也。
《元史》《順帝紀》及《達識帖睦迩傳》,張士誠為書請降,達識帖睦迩承制令周伯琦撫谕之,诏以士誠為太尉,士德為淮南行省平章政事。
時士德已為大明兵所擒。
此丁酉八月事也。
若士德丙申七月就擒,則去士誠納款,已一載餘矣,安得有平章政事之授耶?又按《達識帖睦迩傳》,元授士德淮南行省平章政事,士信同知行樞密院事,士德尋為大明兵所擒,則其事在旬月間矣。
《元史》之書法甚明。
其誤三也。
士德以好賢下士,創造伯業,如王逢、楊維祯、楊基者,頌慕之辭,久而不替。
不獨陳基輩流召緻館下者也。
假令以二月入吳,七月就縛,居吳不及半載,又提兵往來三郡,無須臾之暇。
士德雖有過人之略,何以能深得士心若此?其誤四也。
王逢《梧溪集》雲:今太尉開藩之三月,令部将王左丞晟書使踵海上招至吳中,以予避地無錫,說晟勸張楚公歸元,擢淮省都事。
予辭不就。
逢他日遊昆山懷舊傷今之詩,亦雲:“桓桓張楚國,挺生海陵鄙。
玄珠探甓社,白馬飲浙水。
三年車轍南,北向複同軌。
量容甘公說,情厚穆生醴。
誓擊祖逖楫,竟折孫策棰。
天王诏褒贈,守将躬歲祀。
”士誠之歸元,其謀皆出于士德,逢以元之遺老,與有謀焉。
令丙申之秋,士德已為俘虜,逢雖欲緩頰,何以自效?其誤五也。
《元史》記丁酉歲士誠屢為楊完者所敗,然後乞降。
士德之被擒在七月,而元之招谕在八月。
則士德被擒時,歸款之事已定矣。
《實錄》謂我欲留士德以誘士誠,士德間遺書士誠,俾降元以謀我,故誅之。
國史既誤記士德被擒于前,而不欲泯其主謀降元之事,故曲為之辭,非事實也。
其誤六也。
由此言之,則士德被擒之事,斷以趙武桓之碑為正,而《實錄》之誤為無疑也。
予又考《天潢玉牒》雲:丁酉六月取江陰州,攻嘗熟,獲張士誠弟士德以歸。
《皇明本紀》雲:明年,複破其兵于宜興湖橋,擒其弟張九六,并獲其戰船馬匹。
皆與《武桓碑》相合。
湖橋在虞山西,北通福山港,為舟師入江要地,故士德被擒于此。
基由琴
《實錄》所載殊脫略,當以二碑正之。
丙申七月,徐達圍常州,張士誠遣其弟九六來援。
達設伏擒之。
“一望虞山一怅然,楚公曾此将樓船。
間關百戰捐軀地,慷慨孤忠罵寇年。
填海欲銜精衛石,驅狼願假祖龍鞭。
至今父老猶垂淚,花落春城泣杜鵑。
”右陳基敬初《夷白集》詩也。
基,臨海人,至正初以薦授經筵簡讨。
謝歸,教授吳中。
張士德入吳,網羅一時名士,延緻幕下。
仕僞吳為學士,入國朝,預修《元史》。
集中所稱楚公及平章榮祿公者,皆謂士德也。
平章榮祿者,士德降元所授,曰楚國公者,元追封也。
按《洪武實錄》,士德以丙申二月據平江,秋七月援毗陵。
中山武甯王設伏擒之。
我太祖高皇帝禦制武甯《神道碑》,亦首載其事。
今基《舟中望虞山》之詩,則以為楚公身将樓船百戰捐軀之地,此所謂傳聞異辭矣。
基身在士德幕中,是詩作于癸卯二月渡江使淮之日,不當為無稽之言。
而豐碑國史,簡冊昭然,又豈宜有錯誤哉?今年采輯《開國功臣事略》,于宋文憲《銮坡後集》,得《梁國趙武桓公神道碑》雲:丁酉六月戊辰,取江陰。
秋七月丙子,攻常熟,張士德出挑戰,公麾兵而進,士德就縛。
士德,士誠之弟也。
遂征望亭、甘露、無錫諸寨。
以武桓之碑觀之,則基之詩為有征矣。
文憲身任國史,奉诏撰此碑,必經呈進。
士德之就擒,開國之大事也,安得無所援據,而輕以武甯之功狀移于武桓。
《碑》于士德就縛之下又曰:士德,士誠之弟也。
其屬詞鄭重,似有意欲疏通證明之者。
餘因是而詳複考之,則《實錄》之誤,誠不可得而掩矣。
《實錄》七月擒張九六,十月,士誠以其弟被擒,遣孫君壽請和,願歲輸糧二十萬石,黃金五百兩,白金三百斤。
劉辰《國初事迹》以為士德母痛其子故也。
然士誠既以失弟而聳懼,其母又以痛子而請和,士誠之遺書,何以了不置喙。
高皇帝之複書,則曰:攻圍常州,生擒張、湯二将,尚以禮待,未忍加誅。
爾所獲詹、李,乃吾偏裨,無益成敗。
張、湯二将,爾左右手也,爾宜三思。
我師既擒士德,獲其謀主,又何以匿而不言,但及張、湯二将耶?其誤一也。
《元史》:丙申七月,士誠兵陷杭州,楊完者擊敗之。
陶九成《辍耕錄》紀杭州之役,士德與王與敬偕往。
以諸書互考之,則士德陷杭在七月,其敗歸平江當在八月,安得有常州被擒之事?其誤二也。
《元史》《順帝紀》及《達識帖睦迩傳》,張士誠為書請降,達識帖睦迩承制令周伯琦撫谕之,诏以士誠為太尉,士德為淮南行省平章政事。
時士德已為大明兵所擒。
此丁酉八月事也。
若士德丙申七月就擒,則去士誠納款,已一載餘矣,安得有平章政事之授耶?又按《達識帖睦迩傳》,元授士德淮南行省平章政事,士信同知行樞密院事,士德尋為大明兵所擒,則其事在旬月間矣。
《元史》之書法甚明。
其誤三也。
士德以好賢下士,創造伯業,如王逢、楊維祯、楊基者,頌慕之辭,久而不替。
不獨陳基輩流召緻館下者也。
假令以二月入吳,七月就縛,居吳不及半載,又提兵往來三郡,無須臾之暇。
士德雖有過人之略,何以能深得士心若此?其誤四也。
王逢《梧溪集》雲:今太尉開藩之三月,令部将王左丞晟書使踵海上招至吳中,以予避地無錫,說晟勸張楚公歸元,擢淮省都事。
予辭不就。
逢他日遊昆山懷舊傷今之詩,亦雲:“桓桓張楚國,挺生海陵鄙。
玄珠探甓社,白馬飲浙水。
三年車轍南,北向複同軌。
量容甘公說,情厚穆生醴。
誓擊祖逖楫,竟折孫策棰。
天王诏褒贈,守将躬歲祀。
”士誠之歸元,其謀皆出于士德,逢以元之遺老,與有謀焉。
令丙申之秋,士德已為俘虜,逢雖欲緩頰,何以自效?其誤五也。
《元史》記丁酉歲士誠屢為楊完者所敗,然後乞降。
士德之被擒在七月,而元之招谕在八月。
則士德被擒時,歸款之事已定矣。
《實錄》謂我欲留士德以誘士誠,士德間遺書士誠,俾降元以謀我,故誅之。
國史既誤記士德被擒于前,而不欲泯其主謀降元之事,故曲為之辭,非事實也。
其誤六也。
由此言之,則士德被擒之事,斷以趙武桓之碑為正,而《實錄》之誤為無疑也。
予又考《天潢玉牒》雲:丁酉六月取江陰州,攻嘗熟,獲張士誠弟士德以歸。
《皇明本紀》雲:明年,複破其兵于宜興湖橋,擒其弟張九六,并獲其戰船馬匹。
皆與《武桓碑》相合。
湖橋在虞山西,北通福山港,為舟師入江要地,故士德被擒于此。
基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