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集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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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也。
不然,何遜國諸書,一時論谏皆詳載,而獨于彬削之耶?其必無者六也。
錄後有敷奏記事,洪武二十四年八月廿五日,東湖史仲彬縛貪縱官吏,見上于奉天門,賜酒馔寶鈔。
次日陛辭,朱給事吉祖之秦淮。
王文學彜、張待制羽、布衣解缙賦詩贈行,而給事中黃钺記其事。
按朱吉墓記,洪武二十三年,辭薦不起,廿五年,以明經能書薦入中書,書诏敕。
二十七年,授戶科給事中。
是年吉正辭疾裡居,尚未入官,何得稱給事中祖餞秦淮也?張羽為太常司丞,谪嶺南,半道召還,自沉于龍江。
此洪武初年也。
王彜與魏觀、高啟同誅,洪武七年也。
解缙二十三年除江西道監察禦史,旋放歸,是年缙不在朝,又不當稱布衣也。
黃钺建文元年以宜章縣典史中湖廣鄉試,次年中胡廣進士,授刑科給事中。
安得洪武中先官給事也?作是錄者,以钺同郡人,又死于壬午,故假钺以重彬,而不知其舂駁若是。
其必無者七也。
錄雲:吳江縣丞到彬家問:“建文君在否?”彬曰:“未也。
”微哂而去。
當時匿革除奸黨,罪至殊死,何物縣丞,敢與彬開笑口相向乎?此鄉裡小兒不解事之語。
其必無者八也。
當明古時,革除之禁少弛矣。
明古之友,自吳文定而外,如沈啟南、王濟之輩,著書多訟言革除,何獨諱明古之祖?明古為姚善、周是修、王觀立傳,具在《西村集》中,大書特書,一無避忌。
何獨于己之祖則諱而沒其實乎?其必無者九也。
鄭端簡載梁田王等九人,松陽王诏得之治平寺轉藏上。
彼雲轉藏,此雲道書,其傅會明矣。
序文蕪陋,亦非修撰筆也。
其必無者十也。
史之後人諸生兆鬥,改錄為《奇忠志》,多所援據。
通人為之序,以為有家藏秘本,合于茅山所傳者也。
去年兆鬥過餘,問侍書事真僞雲何?餘正告之曰:“僞也。
”為具言其所以。
兆鬥色動,已而曰:“先生之言是也。
”問其所藏秘本,則遜謝無有。
餘觀《西村集》《趙秉文畫跋考》雲:世之作僞者,幸其淺陋不學,故人得而議之。
使其稍知時世先後,而飾詞以實之,尚何辨哉?明古之論,殆為斯錄發欤?語有之,俗語不實,流為丹青。
餘之為是考也,深懼夫史家弗察,溺于流俗而遺誤後世也。
餘豈好辨哉! (書《緻身錄》考後) 餘作《緻身錄考》,客又持程濟《從亡日記》示餘,餘掩口曰:陋哉!此又妄庸小人,踵《緻身錄》之僞而為之者也。
按張芹《備遺錄》:濟,朝邑人,為嶽池縣教谕,有術數。
建文命護軍徐州。
金川門破,不知所之。
鄭端簡則雲:濟曾為翰林院編修,為建文君決計剃發,數以術免于難。
端簡好奇,或因河池學舍及徐州碑石之事而傅會之,未必确也。
又言濟随建文君來南京,至京,不知所終。
端簡未見《實錄》,故楊行祥之獄在正統五年,而《遜國記》言天順初,斯已訛矣。
其所謂西内老佛者,《國史》已明著其僞。
而況從亡之臣,随至南京者,誰見之而誰識之乎?又況所為《日記》者,誰授之而誰傳之?又将使誰正之乎?作《緻身錄者》,涉獵革除野史,借從亡脫險之程濟,傅合時事,僞造彬與濟往還之迹,以欺天下。
而又僞造濟此書,若将疏通證明之者,此其本懷也,《緻身錄》之初出也,夫已氏者,言于文宮庶文起曰:“當時程濟亦有私記,載建文君出亡始末,惜其不傳耳。
”文起叙備載其語,亡何而《日記》亦出矣。
濟之從亡,僅見于野史,其曾有私記,出何典故?夫已氏何從而前知之?此二書者,不先不後,若期會而出,汲冢之古文,不聞發冢;江左之異書,誰秘帳中?《日記》出而《緻身錄》之僞愈不可掩矣。
甚矣作僞者之愚而可笑也。
大抵革除事迹,既無實錄可考,而野史真赝錯出,莫可辨證。
吾邑有黃給事钺者,憂居聞變,自投琴川橋下死。
裡人楊儀為給事立傳,載給事與方希直執手商榷雲雲。
又稱給事少受學于其五世祖氵熒,氵熒之子福收其屍,為詩吊之。
夢羽好著書,浮誕不實。
又喜誇大其譜牒,識者哂之。
同時鄧修邑志,削氵熒、福不載固已正其誣矣。
而此傳已流傳人間,互相援據,繇此觀之,豈獨二書之襲僞哉!他如懿文新月之句,則殘元之陳編也。
鐵氏二女教坊之作,則沈愚之豔詩也。
史翼之載李祺,吾學編之載常升,皆雲以建文命,戰守江浦。
考其實,則皆洪武中或死或戮者也。
正史既不可得而見矣,後之君子,有志于史事者,信以傳信,疑以傳疑,無好奇撺異而遺誤萬世之信史,則可也。
或曰:“革除之際,忠臣義士,骈
不然,何遜國諸書,一時論谏皆詳載,而獨于彬削之耶?其必無者六也。
錄後有敷奏記事,洪武二十四年八月廿五日,東湖史仲彬縛貪縱官吏,見上于奉天門,賜酒馔寶鈔。
次日陛辭,朱給事吉祖之秦淮。
王文學彜、張待制羽、布衣解缙賦詩贈行,而給事中黃钺記其事。
按朱吉墓記,洪武二十三年,辭薦不起,廿五年,以明經能書薦入中書,書诏敕。
二十七年,授戶科給事中。
是年吉正辭疾裡居,尚未入官,何得稱給事中祖餞秦淮也?張羽為太常司丞,谪嶺南,半道召還,自沉于龍江。
此洪武初年也。
王彜與魏觀、高啟同誅,洪武七年也。
解缙二十三年除江西道監察禦史,旋放歸,是年缙不在朝,又不當稱布衣也。
黃钺建文元年以宜章縣典史中湖廣鄉試,次年中胡廣進士,授刑科給事中。
安得洪武中先官給事也?作是錄者,以钺同郡人,又死于壬午,故假钺以重彬,而不知其舂駁若是。
其必無者七也。
錄雲:吳江縣丞到彬家問:“建文君在否?”彬曰:“未也。
”微哂而去。
當時匿革除奸黨,罪至殊死,何物縣丞,敢與彬開笑口相向乎?此鄉裡小兒不解事之語。
其必無者八也。
當明古時,革除之禁少弛矣。
明古之友,自吳文定而外,如沈啟南、王濟之輩,著書多訟言革除,何獨諱明古之祖?明古為姚善、周是修、王觀立傳,具在《西村集》中,大書特書,一無避忌。
何獨于己之祖則諱而沒其實乎?其必無者九也。
鄭端簡載梁田王等九人,松陽王诏得之治平寺轉藏上。
彼雲轉藏,此雲道書,其傅會明矣。
序文蕪陋,亦非修撰筆也。
其必無者十也。
史之後人諸生兆鬥,改錄為《奇忠志》,多所援據。
通人為之序,以為有家藏秘本,合于茅山所傳者也。
去年兆鬥過餘,問侍書事真僞雲何?餘正告之曰:“僞也。
”為具言其所以。
兆鬥色動,已而曰:“先生之言是也。
”問其所藏秘本,則遜謝無有。
餘觀《西村集》《趙秉文畫跋考》雲:世之作僞者,幸其淺陋不學,故人得而議之。
使其稍知時世先後,而飾詞以實之,尚何辨哉?明古之論,殆為斯錄發欤?語有之,俗語不實,流為丹青。
餘之為是考也,深懼夫史家弗察,溺于流俗而遺誤後世也。
餘豈好辨哉! (書《緻身錄》考後) 餘作《緻身錄考》,客又持程濟《從亡日記》示餘,餘掩口曰:陋哉!此又妄庸小人,踵《緻身錄》之僞而為之者也。
按張芹《備遺錄》:濟,朝邑人,為嶽池縣教谕,有術數。
建文命護軍徐州。
金川門破,不知所之。
鄭端簡則雲:濟曾為翰林院編修,為建文君決計剃發,數以術免于難。
端簡好奇,或因河池學舍及徐州碑石之事而傅會之,未必确也。
又言濟随建文君來南京,至京,不知所終。
端簡未見《實錄》,故楊行祥之獄在正統五年,而《遜國記》言天順初,斯已訛矣。
其所謂西内老佛者,《國史》已明著其僞。
而況從亡之臣,随至南京者,誰見之而誰識之乎?又況所為《日記》者,誰授之而誰傳之?又将使誰正之乎?作《緻身錄者》,涉獵革除野史,借從亡脫險之程濟,傅合時事,僞造彬與濟往還之迹,以欺天下。
而又僞造濟此書,若将疏通證明之者,此其本懷也,《緻身錄》之初出也,夫已氏者,言于文宮庶文起曰:“當時程濟亦有私記,載建文君出亡始末,惜其不傳耳。
”文起叙備載其語,亡何而《日記》亦出矣。
濟之從亡,僅見于野史,其曾有私記,出何典故?夫已氏何從而前知之?此二書者,不先不後,若期會而出,汲冢之古文,不聞發冢;江左之異書,誰秘帳中?《日記》出而《緻身錄》之僞愈不可掩矣。
甚矣作僞者之愚而可笑也。
大抵革除事迹,既無實錄可考,而野史真赝錯出,莫可辨證。
吾邑有黃給事钺者,憂居聞變,自投琴川橋下死。
裡人楊儀為給事立傳,載給事與方希直執手商榷雲雲。
又稱給事少受學于其五世祖氵熒,氵熒之子福收其屍,為詩吊之。
夢羽好著書,浮誕不實。
又喜誇大其譜牒,識者哂之。
同時鄧修邑志,削氵熒、福不載固已正其誣矣。
而此傳已流傳人間,互相援據,繇此觀之,豈獨二書之襲僞哉!他如懿文新月之句,則殘元之陳編也。
鐵氏二女教坊之作,則沈愚之豔詩也。
史翼之載李祺,吾學編之載常升,皆雲以建文命,戰守江浦。
考其實,則皆洪武中或死或戮者也。
正史既不可得而見矣,後之君子,有志于史事者,信以傳信,疑以傳疑,無好奇撺異而遺誤萬世之信史,則可也。
或曰:“革除之際,忠臣義士,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