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二 詐妄謬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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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河中府腰斬,枭其首于延州城下,王信杖殺。

     ○汪輔之 汪【涑水作『王』。

    】輔之為河北,以輕躁得罪,勒令分司,久之,除知虔州。

    到官日,上表雲:『清時有味,白首無成。

    』又雲:『插筆有風,空囹無日。

    』或解之曰:『杜牧詩雲:「清時有味是無能,閑愛孤雲靜愛僧。

    欲把一麾江海去,樂遊原上望昭陵。

    」』屬意怨望。

    有旨,令複【涑水作『複令』。

    】分司。

     ○高遵裕 元豐四年冬,朝廷大舉讨夏國,十一月,環慶都總管高遵裕出旱海,皇城使泾原副都總管劉昌祚出胡盧河,共趣靈州。

    诏昌祚受遵裕節制,昌祚上言軍事不稱旨,上賜遵裕書雲:『昌祚所言迂闊,必若不任事者,宜擇人代之。

    』遵裕由是輕昌祚,既而昌祚先至靈武城下,或傳昌祚已克靈武城,遵裕在道中聞之,即上表賀曰:『臣聞【涑水作『遣』。

    】昌祚進攻,以複得其城。

    』既而所傳皆虛。

    遵裕至靈武城,以為城朝夕可下,徙昌祚軍于閑地,自以環慶兵攻之。

    時軍中皆無攻具,亦無知其法者,遵裕旋令采木造之,皆細小樸拙不可用。

    又造土囊,欲以填塹,又欲以軍法斬昌祚,衆共救解之。

    昌祚憂恚成疾,泾原軍士皆憤怒,轉運判官範純粹謂遵裕,兩軍不協,恐生他變,力勸遵裕詣昌祚營問疾,以和解之。

    遵裕又使呼城上人曰:『何不亟降?』其人曰:『我未嘗戰,【涑水作『敗』。

    】何謂降也?』 ○蔣之奇 士大夫以濮議不正,鹹疾歐陽修,有謗其私于外【『于外』,涑水作『從』。

    】子婦者。

    禦史中丞彭思永、殿中侍禦史蔣之奇承流言,劾奏之。

    【涑水有『之』字。

    】奇仍伏于上前不肯起,诏二人具詞組所從來,皆無以對。

    治平四年三月五日,俱坐谪官,仍敕牓朝堂,略曰:『□【缺字涑水作『偶』。

    】因燕申之言,遂騰空造之語,醜诋近列,中外駭然。

    以其乞正典刑,故須閱實其事,有一于此,朕亦不敢以法私人。

    及辯章之屢聞,皆懑讕【涑水作『狂瀾』。

    】而無考,反雲其事闇昧,不切審實。

    』又曰:『苟無根之毀是聽,則謾欺之路大開,上自迩僚,下逮庶尹,【活字本作『君』。

    】閨門之内,鹹不自安。

    』先是,之奇盛稱濮議之是以媚修,由是薦為禦史,既而反攻修,修尋亦外遷。

    其謝上表曰:『未幹薦祢之墨,已關射羿之弓。

    』【并涑水紀聞。

    】 ○胡枚 職方郎中胡枚判吏部南曹,歲滿,除知興元府。

    先是,由判曹得監司者甚衆,枚素有此望,洎得郡,殊自失,曆幹執政,皆不允。

    時陳升之知樞密院,枚往谒求薦,陳公辭以備位執政,不當私薦一士。

    枚愀然歎息曰:『興元道遠,枚本浙人,家貧無力之任,惟有兩女,當與富貴人為婢,庶得赀以行耳。

    』陳公鄙其言,遽索湯使起,枚得湯,三奠于地而辭去,陳大駭。

    是時,枚以将還浙右待阙,已登舟,其日作詩書于船窗曰:『西梁萬裡何時到?争似懷沙入九泉。

    』是夕,溺死汴水。

    初,執政以枚無正室,疑奸吏而謀殺者,方将窮治,會陳公言賣女奠湯事,及得牖間自題之句,方信其失心而赴水雲。

    【筆錄。

    】 ○程師孟 程師孟能奉權貴,尤好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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