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二 詐妄謬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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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涑水無以下十八字。
】而利交市井;畜養?賤,而棄遠妻孥。
』故有是命。
○劉平 靜江軍留後劉平為鄜延、邠甯、環慶路副都部署,屯慶州。
康定元年正月,鄜延路都部署範雍聞夏虜将自保定【涑水作『安』。
】軍土門路入寇,移牒使平将兵拒土門救應,十五日平将所部三千人發慶州,十八日至保安軍,遇鄜延路副都部署石元孫,十九日與元孫合軍趣土門。
有蕃官言,賊兵數萬已入塞,直指金明。
會得範雍牒,令平、元孫還軍救延州,平、元孫引兵還。
明日,複至保安軍,因晝夜兼行,二十二日至萬安鎮,平、元孫将騎兵先發,令步兵飯訖繼進。
夜至三川口西十裡所,止營,令騎兵先趨延州奪門。
是時,東染院副使鄜延路駐泊都監黃德和将兵二千餘人屯保安軍北碎金谷,巡檢萬俟政、郭遵,各将所部分屯佗所,範雍皆以牒召之,使救延州,平又使人趣之。
明日平旦,平所部步兵尚未至,平子宜孫【『平子宜孫』涑水作『平與元孫』。
】還逆之,至二十裡馬鋪,乃遇兵。
兵及德和、政、遵各部兵皆會,凡五将,騎合近萬人。
乃引兵東行,且五裡,平下令諸軍,唱殺齊進,又行五裡,【涑水有『至』字。
】三川口遇賊,是時平地有雪五寸許,賊于水東為偃月陣,官軍亦于水西為偃月陣相向。
賊稍遣兵涉水,為橫陣,郭遵及忠佐、王信先往薄之,不能入,既而官軍并進,擊卻之,奪其傍牌,殺獲及溺水者八九百人,平左耳後及右胫皆中箭。
會日暮,軍人争挈人頭及所獲馬詣平論功,平曰:『戰方急,且自記之,悉當賞汝也。
』語未竟,賊引生兵大至,直前蕩官軍,官軍卻二三十步。
是時黃德和在陣後,先率麾下二三百人走上西南山,衆軍顧之皆潰,平子侍禁宜孫追及德和,執其馬鞚,拜之數十,曰:『太保且當勒兵還,與大人并力卻賊。
今先去,欲何之?』德和不從,【涑水有『宜孫又請遣兵一二人還訪其父,德和不與』十七字。
】宜孫遂與德和俱走。
平使軍校以劍遮截士卒,近在左右者得數十人,【『數十人』,涑水作『千餘人』。
】力戰拒賊,賊退水東。
平率餘衆保西南山下,立寨自固,距賊一裡所。
賊夜使人至寨旁,問曰:『寨内有主将否?』平戒軍士勿應,賊又使人詐為漢卒,傳言送文牒,軍士知其詐,斫殺之。
至四更,賊使人繞寨訴【涑水作『诟』。
】曰:『幾許殘卒,不降何待?』平使指【涑水有『揮』字。
】使李康應之曰:『狗賊,汝不降,我何降也?』且曰:『救兵大至,汝狗賊庸足破乎?』及明,平命軍士整促甲馬,再與賊戰,賊又使騎臨陣呼曰:『汝肯降乎?我當舍爾。
不則盡殺之。
』平又使李康應曰:『我來巡邊,何者為降?汝欲和者,當為汝奏朝廷耳。
』賊乃舉鞭【涑水有『麾』字。
】騎自四山下,不可勝計,合擊官軍,死者甚衆。
至巳時,平與元孫巡陣東偏,賊騎直前充陣中央,陣分為二,平與元孫皆為賊所虜。
平仆夫王信以颉敦負留後印及宣勑從平在陣,與平相失,賊盡奪其衣服并颉敦等,信逃竄得免。
是時,黃德和自山中南走,出甘泉縣北,稍收散卒,得五六百人,緣道縱兵士剽竊民家避寇者貨财,及飲酒殺其
】而利交市井;畜養?賤,而棄遠妻孥。
』故有是命。
○劉平 靜江軍留後劉平為鄜延、邠甯、環慶路副都部署,屯慶州。
康定元年正月,鄜延路都部署範雍聞夏虜将自保定【涑水作『安』。
】軍土門路入寇,移牒使平将兵拒土門救應,十五日平将所部三千人發慶州,十八日至保安軍,遇鄜延路副都部署石元孫,十九日與元孫合軍趣土門。
有蕃官言,賊兵數萬已入塞,直指金明。
會得範雍牒,令平、元孫還軍救延州,平、元孫引兵還。
明日,複至保安軍,因晝夜兼行,二十二日至萬安鎮,平、元孫将騎兵先發,令步兵飯訖繼進。
夜至三川口西十裡所,止營,令騎兵先趨延州奪門。
是時,東染院副使鄜延路駐泊都監黃德和将兵二千餘人屯保安軍北碎金谷,巡檢萬俟政、郭遵,各将所部分屯佗所,範雍皆以牒召之,使救延州,平又使人趣之。
明日平旦,平所部步兵尚未至,平子宜孫【『平子宜孫』涑水作『平與元孫』。
】還逆之,至二十裡馬鋪,乃遇兵。
兵及德和、政、遵各部兵皆會,凡五将,騎合近萬人。
乃引兵東行,且五裡,平下令諸軍,唱殺齊進,又行五裡,【涑水有『至』字。
】三川口遇賊,是時平地有雪五寸許,賊于水東為偃月陣,官軍亦于水西為偃月陣相向。
賊稍遣兵涉水,為橫陣,郭遵及忠佐、王信先往薄之,不能入,既而官軍并進,擊卻之,奪其傍牌,殺獲及溺水者八九百人,平左耳後及右胫皆中箭。
會日暮,軍人争挈人頭及所獲馬詣平論功,平曰:『戰方急,且自記之,悉當賞汝也。
』語未竟,賊引生兵大至,直前蕩官軍,官軍卻二三十步。
是時黃德和在陣後,先率麾下二三百人走上西南山,衆軍顧之皆潰,平子侍禁宜孫追及德和,執其馬鞚,拜之數十,曰:『太保且當勒兵還,與大人并力卻賊。
今先去,欲何之?』德和不從,【涑水有『宜孫又請遣兵一二人還訪其父,德和不與』十七字。
】宜孫遂與德和俱走。
平使軍校以劍遮截士卒,近在左右者得數十人,【『數十人』,涑水作『千餘人』。
】力戰拒賊,賊退水東。
平率餘衆保西南山下,立寨自固,距賊一裡所。
賊夜使人至寨旁,問曰:『寨内有主将否?』平戒軍士勿應,賊又使人詐為漢卒,傳言送文牒,軍士知其詐,斫殺之。
至四更,賊使人繞寨訴【涑水作『诟』。
】曰:『幾許殘卒,不降何待?』平使指【涑水有『揮』字。
】使李康應之曰:『狗賊,汝不降,我何降也?』且曰:『救兵大至,汝狗賊庸足破乎?』及明,平命軍士整促甲馬,再與賊戰,賊又使騎臨陣呼曰:『汝肯降乎?我當舍爾。
不則盡殺之。
』平又使李康應曰:『我來巡邊,何者為降?汝欲和者,當為汝奏朝廷耳。
』賊乃舉鞭【涑水有『麾』字。
】騎自四山下,不可勝計,合擊官軍,死者甚衆。
至巳時,平與元孫巡陣東偏,賊騎直前充陣中央,陣分為二,平與元孫皆為賊所虜。
平仆夫王信以颉敦負留後印及宣勑從平在陣,與平相失,賊盡奪其衣服并颉敦等,信逃竄得免。
是時,黃德和自山中南走,出甘泉縣北,稍收散卒,得五六百人,緣道縱兵士剽竊民家避寇者貨财,及飲酒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