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二 詐妄謬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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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事實類苑卷第七十二 詐妄謬誤(三) ◆詐妄謬誤(三) 徐登 王素 楊忱 劉平 汪輔之 高遵裕 蔣之奇 胡枚 程師孟 張商英 包孝肅 三舍之弊 ○徐登 徐登者,山東人,世傳近二百歲,得異術,以固齡體,搢紳所以特禮焉。

    鄭毅夫【玉壺作『鄭翰林公』。

    】鎮荊南,唐诏彥範漕湖北,二公以廣成浮丘禮之,館于楚。

    【玉壺有『望』字。

    】登無他奇,樸直不矯,不以屑事幹公執。

    毅夫嘗言,登雖不以實言【玉壺作『年』。

    】告人,每說周末國初事,則皎如目擊,校之,已百五六十歲爾。

    文瑩與登遊【玉壺有『鄭館歲餘,惟喜飲醇酎,經月不一粒食,殊不知書。

    一夕,不告』二十三字,當從補。

    】鄭公,夜奔景陵,投【玉壺有『道』字。

    】複守陳少卿宗儒,以托死,死之日,親【玉壺有『寫』字。

    】書至荊厚謝公,公甚嗟歎。

    囑陳曰:『吾死後,當竅棺前後,以竹木二枚【玉壺『木』作『闆』,無『枚』字。

    】等吾身斂之,後三十年,當剖棺,則實知也。

    』遂殡北塔僧園。

    後二年,陳【玉壺有『少』字。

    】卿知壽州,因事詣阙補官,遣枉道至景陵,恐其屍解,剖棺視之,則已腐敗,世之溺【玉壺作『昵』。

    】方士者,登可鑒焉。

    【此條今見玉壺清話卷六。

    】 ○王素 楊忱 初【『初』,涑水作『壬申』。

    】以翰林學士戶部郎中吳奎為左司員外郎【『員外郎』,涑水作『郎中』。

    】權知開封府,翰林侍讀學士權知開封府,王素充羣牧使。

    素初與歐陽修稱譽富弼于上前,弼入相,素頗有力焉。

    弼既在相位,素知開封府,冀引己以登兩府,既不如志,因诋毀弼。

    又求外官,遂出知定州,徙知益州,複還知開封府。

    愈郁郁不得志,厭倦煩劇,府事多莽鹵不治,數出遊宴。

    素性驕侈,在定州、益州,皆以賄聞。

    為人無志操,士大夫多鄙之。

    開封府先有散從官馬千、馬清,善督察盜賊,累功至班行,府中賴之。

    或謂素,二馬在外,威福自恣,大為奸利。

    素奏,悉逐之遠方。

    于是京師盜賊屢發,求捕不獲,台官言素不才,亦自乞外補,朝廷因而罷之。

    【以下涑水另為一條。

    】大理寺丞楊忱監蕲州酒稅,仍令禦史台即日押出城。

    忱故翰林侍讀學士偕之子,少與弟慥俱有俊聲。

    【以上十九字據日本活字本及涑水增。

    】忱治春秋,慥治易,棄先儒舊說,務為高怪,以欺駭流俗。

    其父甚奇之,與人書曰:『天使忱、慥力扶周孔。

    』忱為文尤怪僻,人少有能讀其句者。

    忱常言,春秋無褒貶。

    與人談,流蕩無涯岸,要取不可勝而已。

    性輕易,喜傲忽人,好色嗜利,不修操檢,商販【涑水作『谪貶』。

    】江淮間,以口舌動搖監司及州縣,得其權力,以侵刻細民,江淮間甚苦之。

    至是,除通判河南府事,待阙京師。

    弟慥掌永興安撫司機宜,卒于長安,忱不往視,日遊處于倡家。

    會有告其販紗漏稅者,忱自言與權三司使蔡襄有宿隙,乞下禦史台推鞠,朝廷許之。

    獄成,以贖論,仍沖替。

    忱尚留京師,禦史中丞王疇劾奏忱曰:『忱口談道義,而身為沽販;氣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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