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一 風俗雜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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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事實類苑卷第六十一
風俗雜志(二)
◆風俗雜志(二)
犀
酒令
采珠
鴿寄書
俗謂州郡事簡者為道院
仕宦嶺南
舉子投贽
泉水
芋蘿蔔
小窯李
蓬莪荗
魚
菩薩石
鳳凰
鸩鳥
物性相感
沈香木
麝裂臍狨牦牛斷尾
鼃變為鹑
猩猩
鸬鹚捕魚
病瘿
土厚水深無病
白鹿洞藏書
建州多佛剎
○犀
犀之類不一,生邕管之西【渑錄作『内』。
】及交趾者,角文如麻實,理燥少溫潤。
來自舶上,生大食者,文如茱萸,理潤而綴,光彩瑩徹,甚類犬鼻,若傅以膏。
其有花文而尤異者,曰通天犀,或如日星,或如雲月,或如葩花,或如山水,或成飛走,或成魚龍,或成神仙,或成宮殿,至有衣冠眉目杖屦,【明抄本及渑錄并作『履』。
】羽毛鱗角完具,若繪畫然,為世所貴,其價不赀,莫知其所以然也。
或以為犀愛一物,玩之久,則【渑錄有『物』字。
】形潛入角中,是又不可以理推之者。
其文有正插者,有倒插者,有腰鼓插者,其類不一。
方其在角未解也,雖海人亦未知其為異也,故波斯以象牙為白暗,犀角為黑暗,以其難别識也。
犀之有通天花文者,自顧其影則怖,常飲濁水,不欲照見其角也。
海人之取犀也,多于山麓,植木如列羊棧,久則木朽,犀前足短,止則依木而立,朽折,犀倒,不能自立,因格殺之。
犀歲【渑錄有『久』字。
】亦退角,掊土埋僻處,海人偵知,為木角易取之。
西域謂犀為朅伽,角為毗【原誤作『略』,據渑錄改。
】沙孥,言一角也。
【渑水燕談。
】 ○酒令 唐人飲酒,喜以令為罰,韓吏部詩雲:『令征前事為』,白傅詩雲:『醉翻襕衫抛小令。
』今人以絲管歌讴為令者,即白傅所謂大都欲以酒勸,故始言送,而繼承者辭之,搖首挼舞之屬,皆卻之也。
至八遍而窮,斯可受矣。
其舉故事物色,則韓詩所謂耳。
近歲有以進士為舉首者,其黨人意侮之,會其人出令,以字偏旁為率,曰金銀钗钏鋪,次一人曰絲綿綢絹綱,【明抄本作『網』。
】至其黨人,曰鬼魅魍魉魁。
俗有謎語,曰:『急打急圓,慢打慢圓,分為四段,送在搖前。
』初以陶瓦乃為令耳。
【劉貢父詩話。
】 二 酒令謂飲酒有舞手者,遠起于堯民也。
既醉以酒,浩然陶情,不覺鼓腹手舞,蓋無事醉飽,樂極則然也。
常聞風俗間言,飲酒欲歡,無由自醉,得勸則沈湎矣。
乃有設舞手,即解之時,欲以酒屬前人,則舞手招之,前人辭之,則舞手拂焉。
又以手作期刻之勢,以愠其不飲,前人不受,作叩頭之狀。
如是則有招也、拂也、期也、頭也,而後機巧生焉。
以四字合為章段,伺其手舞不及樂拍,不合律者,皆謂為犯酒家令也,主者以分數罰之。
然詩中稱『取彼兕觥』,又雲:『不醉無歸』,不醉而出,是不親也。
其來不近矣。
東漢賈景伯着酒令九篇,始形載籍,然終尋未見。
唐高宗朝,鄧弘慶飲酒,以平索看精為令始也。
及天寶已來,海内無事,京師人家多聚飲,樂歌令新奇,故穆宗好聲妓,觀教坊樂,問丁公着曰:『比間【明抄本作『聞』。
】公卿士庶,屬為酣燕,皆極歡娛,亦可為慰。
』公着曰:『此事誠不可嘉,且言賓燕之禮,不繼以淫。
前代名士,或清譚雅論,詠歌獻酬,不至于亂。
天寶之末,風俗奢靡,沈湎諠嘩,由是官務多廢,聖心求理,安得不勞神慮?』帝深嘉其言。
後皇甫松撰醉鄉日月一卷,言醉樂如入壺中天也,亦無舞手飲禮之法爾。
次有崔端己着庭萱譜,今之所出,象有旅系也。
言萱草一名忘憂也,謂折俎解體,恕其縱放,則忘憂也。
然則賈逵濫觞于其前,皇崔波瀾于其後。
梁元帝宴集屬,不二為酒令,規曰:『江左已來,未有此舉。
』蕭琛、傅诏謂為知言也。
吳都賦曰:『裡燕巷飲,飛觞舉白。
』白,犯令者罰之,故詩曰:『振振鹭鹭于下鼓,咽咽醉言,舞于胥樂兮。
』【贊甯要言。
】 ○采珠 嶺南雜錄雲:『海灘之上,有珠池,居人采而市之。
』予嘗知容州,與合浦密迩,頗知其事。
珠池凡有十餘處,皆海也,非在灘上。
自某縣岸至某處,是某池,若靈渌、囊村、舊場、條樓、斷望,皆池名也,悉相連接,在海中,但因地名而殊矣。
斷望池接交趾界,産大珠,而蜑往采之,多為交人所掠。
海水深數百尺已上,方有珠,往往有大魚護之,蜑亦不敢近。
【倦遊雜錄。
】 二 劉鋹據嶺南,置兵數【渑錄作『八』。
】千人,專以采珠為事,目曰媚川都。
每以石磉其足,入海至五七百尺,溺而死者相屬也。
久之,珠玑充積内府,【渑錄作『庫』。
】所居殿宇梁棟簾箔,率以珠為飾,窮極華侈。
及王師入城,一火而盡。
藝祖诏廢媚川都,黥其壯者為軍,老者放歸田裡,仍诏百姓不得以采珠為業,于是
】及交趾者,角文如麻實,理燥少溫潤。
來自舶上,生大食者,文如茱萸,理潤而綴,光彩瑩徹,甚類犬鼻,若傅以膏。
其有花文而尤異者,曰通天犀,或如日星,或如雲月,或如葩花,或如山水,或成飛走,或成魚龍,或成神仙,或成宮殿,至有衣冠眉目杖屦,【明抄本及渑錄并作『履』。
】羽毛鱗角完具,若繪畫然,為世所貴,其價不赀,莫知其所以然也。
或以為犀愛一物,玩之久,則【渑錄有『物』字。
】形潛入角中,是又不可以理推之者。
其文有正插者,有倒插者,有腰鼓插者,其類不一。
方其在角未解也,雖海人亦未知其為異也,故波斯以象牙為白暗,犀角為黑暗,以其難别識也。
犀之有通天花文者,自顧其影則怖,常飲濁水,不欲照見其角也。
海人之取犀也,多于山麓,植木如列羊棧,久則木朽,犀前足短,止則依木而立,朽折,犀倒,不能自立,因格殺之。
犀歲【渑錄有『久』字。
】亦退角,掊土埋僻處,海人偵知,為木角易取之。
西域謂犀為朅伽,角為毗【原誤作『略』,據渑錄改。
】沙孥,言一角也。
【渑水燕談。
】 ○酒令 唐人飲酒,喜以令為罰,韓吏部詩雲:『令征前事為』,白傅詩雲:『醉翻襕衫抛小令。
』今人以絲管歌讴為令者,即白傅所謂大都欲以酒勸,故始言送,而繼承者辭之,搖首挼舞之屬,皆卻之也。
至八遍而窮,斯可受矣。
其舉故事物色,則韓詩所謂耳。
近歲有以進士為舉首者,其黨人意侮之,會其人出令,以字偏旁為率,曰金銀钗钏鋪,次一人曰絲綿綢絹綱,【明抄本作『網』。
】至其黨人,曰鬼魅魍魉魁。
俗有謎語,曰:『急打急圓,慢打慢圓,分為四段,送在搖前。
』初以陶瓦乃為令耳。
【劉貢父詩話。
】 二 酒令謂飲酒有舞手者,遠起于堯民也。
既醉以酒,浩然陶情,不覺鼓腹手舞,蓋無事醉飽,樂極則然也。
常聞風俗間言,飲酒欲歡,無由自醉,得勸則沈湎矣。
乃有設舞手,即解之時,欲以酒屬前人,則舞手招之,前人辭之,則舞手拂焉。
又以手作期刻之勢,以愠其不飲,前人不受,作叩頭之狀。
如是則有招也、拂也、期也、頭也,而後機巧生焉。
以四字合為章段,伺其手舞不及樂拍,不合律者,皆謂為犯酒家令也,主者以分數罰之。
然詩中稱『取彼兕觥』,又雲:『不醉無歸』,不醉而出,是不親也。
其來不近矣。
東漢賈景伯着酒令九篇,始形載籍,然終尋未見。
唐高宗朝,鄧弘慶飲酒,以平索看精為令始也。
及天寶已來,海内無事,京師人家多聚飲,樂歌令新奇,故穆宗好聲妓,觀教坊樂,問丁公着曰:『比間【明抄本作『聞』。
】公卿士庶,屬為酣燕,皆極歡娛,亦可為慰。
』公着曰:『此事誠不可嘉,且言賓燕之禮,不繼以淫。
前代名士,或清譚雅論,詠歌獻酬,不至于亂。
天寶之末,風俗奢靡,沈湎諠嘩,由是官務多廢,聖心求理,安得不勞神慮?』帝深嘉其言。
後皇甫松撰醉鄉日月一卷,言醉樂如入壺中天也,亦無舞手飲禮之法爾。
次有崔端己着庭萱譜,今之所出,象有旅系也。
言萱草一名忘憂也,謂折俎解體,恕其縱放,則忘憂也。
然則賈逵濫觞于其前,皇崔波瀾于其後。
梁元帝宴集屬,不二為酒令,規曰:『江左已來,未有此舉。
』蕭琛、傅诏謂為知言也。
吳都賦曰:『裡燕巷飲,飛觞舉白。
』白,犯令者罰之,故詩曰:『振振鹭鹭于下鼓,咽咽醉言,舞于胥樂兮。
』【贊甯要言。
】 ○采珠 嶺南雜錄雲:『海灘之上,有珠池,居人采而市之。
』予嘗知容州,與合浦密迩,頗知其事。
珠池凡有十餘處,皆海也,非在灘上。
自某縣岸至某處,是某池,若靈渌、囊村、舊場、條樓、斷望,皆池名也,悉相連接,在海中,但因地名而殊矣。
斷望池接交趾界,産大珠,而蜑往采之,多為交人所掠。
海水深數百尺已上,方有珠,往往有大魚護之,蜑亦不敢近。
【倦遊雜錄。
】 二 劉鋹據嶺南,置兵數【渑錄作『八』。
】千人,專以采珠為事,目曰媚川都。
每以石磉其足,入海至五七百尺,溺而死者相屬也。
久之,珠玑充積内府,【渑錄作『庫』。
】所居殿宇梁棟簾箔,率以珠為飾,窮極華侈。
及王師入城,一火而盡。
藝祖诏廢媚川都,黥其壯者為軍,老者放歸田裡,仍诏百姓不得以采珠為業,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