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一 詞翰書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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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刊其訛舛,集其書之總數,凡三萬六百六十九卷。

    以類分門,為目成六十七卷。

    初,書府之制,廢于五代。

    太平興國之初,始建崇文院,合聚昭文、史館、集賢之書。

    又起秘閣,則貯禁中之籍。

    逮茲著錄,故賜名曰:『崇文總目。

    』【崇文總目,系以三館秘閣書籍并合著錄。

    】京師藏書之家,惟故相王溥為多,官嘗借本傳寫。

    丁謂家書亦多,收入秘府。

    三館秘閣所藏之書,皆分經史子集四類,昭文館三萬八千二百九十一卷,史館四萬一千五百五十三千餘字,錄為六卷以進,賜刁衎【原誤作『術』,據明抄本并宋史改。

    下條同。

    】器币等有差。

    然今所行者,止是淳化中所校,後雖覆校,既已刻版,刊改殊少。

     十二 淳化五年七月,诏選官分校史記、前漢、後漢書,既畢,遣内侍赍本就杭州镂闆。

    鹹平中,真宗謂宰相曰:『太宗崇尚文史,而三史版本如聞當時校勘官未能精詳,尚有謬誤,當再加刊正。

    』乃命直使館陳堯佐等覆校史記,景德元年正月校畢,并錄差誤文字五卷同進。

    诏賜帛有差。

    又命直秘閣刁衎等覆校前後漢書,凡修改三百四十九簽正卷。

    集賢院四萬二千五百五十四卷,其間雜僞國及籍沒之書卷袟不等,仍多複本,歲久多蠹。

    秘閣一萬五千七百八十五卷,皆黃本書,編袟嚴整,以備進禦。

     十三 大中祥符八年十二月,诏樞密使王欽若都大提舉,抄寫校勘三館秘閣書籍,翰林學士陳彭年副之。

    又令吏部铨選幕職州縣官有文學者,先試判,擇可者,又送學士院,試詩賦論,命赴三館秘閣校勘。

    又令翰林學士晁逈、利瓦伊、王曾、錢惟演,知制诰盛度、陳知微于館閣京朝官中,各舉服勤文學者一人,為覆校勘官。

    逈等遂以集賢校理宋绶、晏殊,直集賢院徐奭、麻溫,直崇文院檢讨馮元充選。

    凡校勘官校畢,送覆校勘官覆校。

    既畢,送主判館閣官點檢校,複于兩制擇官一二人覆加點檢。

    皆有程課,以考勤惰焉。

     十四 天聖二年六月,诏校勘南北史、隋書,以直史館張觀、集賢校理王質、晁宗悫、李淑,秘閣校理陳诂,館閣校勘彭乘,國子監直講公孫覺校正。

    命知制诰宋绶、龍圖待制劉晔提舉。

     十五 景佑元年四月,命直史館宋祁、秘閣校理張環、館閣校勘胡宿、張宗古覆校南北史。

    康定元年冬十月上之。

    閏六月,命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诰李淑、宋郊編校三館書,判館閣盛度、章得象、石中立、李仲容覆校。

     十六 景佑三年十一月,命太子中允集賢校理嵇{、大理寺丞館閣校勘胡宿重校地理書。

     十七 嘉佑二年,命崇文院檢讨掌禹錫,秘閣校理林億、張洞,館閣校勘蘇頌,太子中舍陳檢校正醫書,樞密使韓琦提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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