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一 詞翰書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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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嘉佑四年,仁宗謂輔臣曰:『宋、齊、梁、陳、後魏、後周、北齊書,世罕有善本,未行之學官,可委編校官精加校勘。

    』八月,命編校書籍孟恂、丁寶臣、鄭穆、趙彥若、錢藻、孫覺、曾鞏校宋、齊、梁、陳、後魏、北齊、後周七史。

    恂等言:『梁陳等書缺,獨館閣所藏,恐不足以定着,願诏京師及州縣藏書之家,使悉上之。

    』仁宗皇帝為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然後校正訛謬,遂為完書,模本行之。

     十九 嘉佑六年四月,以大理寺丞郭固編校秘閣所藏兵書。

    先是,三館秘閣置官編校書籍,而兵書與天文為秘書,獨不預。

    大臣有言固曉知兵法,仍命就秘閣編校,抄成黃本一百七十二冊。

    固初以選換六宅副使,治平四年六月,以編書畢,遷内藏庫副使、路分都監。

     二十 哲宗時,臣寮言:『竊見高麗獻到書,内有黃帝針經九卷。

    據素問序稱,漢書藝文志黃帝内經十八篇。

    素問與此書各九卷,乃合本數。

    此書久經兵火,亡失幾盡,偶存于東夷。

    今此來獻,篇袟具存,不可不宣布海内,使學者誦習。

    伏望朝廷詳酌,下尚書工部,雕刻印闆,送國子監依例摹印施行。

    所貴濟衆之功,溥及天下。

    』有旨,令秘書省選奏通曉醫書官三兩員校對,及令本省詳定訖,依所申施行。

     二十一 舊制,每日校對書籍功冊葉背面二十一紙,三館都監于每月終,具逐員功課聞奏。

    自嘉佑中置編校,此制遂廢。

    元佑六年,複着為令。

    又案六典,考工之職二十七最,十曰雠校精審。

    明于刊定,為校正之最,乞以月終所奏,降付考功。

    诏依紹聖三年四月尚書省勘會館職,每日校對書籍,已有條制,立定功課,即不須逐旋聞奏。

    其考功自來别無行遣,顯屬繁冗,奉聖旨,元佑六年指揮更不施行。

     二十二 淳化元年二月,诏自今遊宴,宣召直館,其集賢秘閣校理并令預會。

    初,李宗谔舉進士,獻文自薦,诏相府試詩頌各一篇,遷秘書郎集賢校理之職。

    自興國後,罕有任者。

    會帝宴近臣于後苑,三館學士悉預,宗谔以任校理,合門吏拒之,不得入。

    翌日獻詩述其事,故有是诏。

    又請令京官乘馬入禁門,并為故事。

    【集賢有修撰、校理之職,名數雖異,而職務略同。

    合門拒校理不得預宴,蓋吏失之也。

    】祖宗時,每時序遊幸,或雨雪休應,皆賜宴于崇文院。

    祥符、天禧之際,宸章叡藻,宣示臣下,自宰執至貼職,皆得赓載。

    仁宗善飛白書,每賜臣下,館閣預焉。

    上巳,重陽,館閣賜宴于瑞聖園。

     二十三 天聖中,仁宗幸後苑賞花,宴輔臣宗室,從官及三館京官以上,并預。

    先是,得唐明皇山水字石于長安,寘于清輝殿。

    是日,命從臣觀畢,應制賦詩,仁宗親第其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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