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一 詞翰書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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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崇文院,其直舍未暇增廣。

    至嘉佑四年,差官編校館閣書,朝廷複以内帑屋十三間還崇文,自後書庫直舍方具。

     五 元豐五年,改崇文院為秘書省,内帑複請其地。

    六年十二月,诏以前所得屋十三間歸之。

    哲宗朝,又诏内帑複還秘省,仍以朝服法物庫給與之,以充所取之數。

    本省尚慮他時複有侵紊,則有司複失其所守,奏乞定為永久之制,有诏可之。

     六 淳化三年八月壬戌,秘閣成,太宗作贊賜之,宰臣李昉等請刻石閣下。

    李至上表,引唐秘書省有薛稷畫鶴,郎餘令畫鳳,賀知章草書,當時目為三絕。

    又引顔真卿請肅宗題放生碑額,近翰林學士承旨蘇易簡乞禦飛白書玉堂為比,願賜新額,以光秘府。

    戊辰诏中書樞密院近臣觀新閣,又賜上樽酒,大官供膳。

    是日遣中使赍禦飛白書『秘閣』二字以賜。

    李至、李昉等相率詣正殿稱謝,退就飲宴,三館學士預焉。

    又賜禦詩以美其事。

    李至上表,請以禦制贊刊石秘閣。

    帝以宰臣前已陳請,又重違至意,诏曰:『近以延閣載新,萬機多暇,聊書贊詠,以美成功。

    所紀徽猷,深虞漏略,出于乘興,豈足多稱?遽覽封章,願刊穹石,垂于不朽,良積厚顔。

    其贊序朕兼為親書,并篆額以旌秘省。

    』九月五日奉诏模【原作『橫』,據活字本改。

    】勒立石。

    十月遣中使李懷節以禦草書千字文一卷付秘閣,李至請于禦制秘閣贊碑陰勒石。

    帝謂近臣曰:『千字文蓋梁武得锺繇書破碑千餘字,俾周興嗣以韻次之,詞理固無可取,乘間偶書,且非垂世立教之文。

    孝經一卷,乃百行之本,朕嘗親為書之,勒諸碑陰可也。

    』因賜李至诏書谕旨。

     七 太平興國三年,三館新成,盡遷舊館之書,分為兩庑,置庫藏之。

    裒合僞國文籍,參以舊書正副本,凡八萬卷,皆以類相從,用雕木為架,以青绫帕羃之。

    簡冊之府,翕然一變矣。

     八 幹德元年,平荊南,诏有司盡收高氏圖籍,以實三館。

    【國初,三館裁數櫃,計萬三千餘卷。

    】三年九月,命右拾遺孫逢吉往西川取僞蜀法物圖籍印篆赴阙,得書萬三千卷送三館。

    開寶九年,平江南,命太子洗馬呂龜祥就金陵籍其圖書,得二萬餘卷,悉送史館。

    【僞國皆聚典籍,惟吳蜀為多,而江左頗為精真,亦多修述。

    】 九 兩浙錢俶歸朝,遣使收其書籍,悉送館閣。

    端拱元年五月,诏置秘閣,至是乃以史館書萬餘卷以實其中。

     十 又诏史館,盡取天文、占候、谶緯、方術等言五千一十二卷,悉藏閣上。

     十一 景佑初元,诏羣儒即書府盡啟先帝所藏校定條目,翰林學士王堯臣、史館檢讨王洙、館閣校勘歐陽修等,鹹被其選。

    詩論譔次,其僞濫者删去之,遺缺者補緝之。

    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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