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八 典禮音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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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而配上帝。

    天足以及上帝,上帝未足以盡天,故圓丘祀天,則對越諸神,明堂則上帝而已。

    曆代以來,合宮所配,既紊于經,乃至雜以先儒六天之說。

    此皆固陋昧古,以失情文之宜,朕甚不取。

    其将來祀英宗于明堂,推以配上帝,餘從祀羣臣,悉罷。

    』 ○郊祭 四月诏,親祠北郊,依南郊儀。

    如不親祠,則上公攝事。

    先是奉祀禮文所言:『天地合祭,自漢元始間,以禮樂既若有合,而禮夫婦共牢。

    于是合祭天地,以隆一體之誼。

    後漢光武、魏文帝、晉元帝、唐武德以來,皆因之,殆非求神以類之意。

    本朝,上帝即設天皇地祗位,稽之典禮,有所未合。

    』于是翰林學士張璪言:『陽生于十一月,陰生于五月,則陰陽之生,天地緻用之始。

    先王于是順陰陽之義,以冬至日祀天于地上之圓丘,夏至日祭地于澤中之方丘,以至牲币器服,詩歌樂舞,形色度數,莫不放其象類,故天神地祗可得而禮。

    由此觀之,夏至日祭地于方丘,而天子親祗之,此萬世不易之理也。

    議者以謂,當今萬乘儀衛,加倍于古,方盛夏時,不可以躬行,乃欲改用他月,不唯無所據依,又失所以事地順陰之義。

    必不得已,臣以謂宜即郊祀之歲,于夏至之日,盛禮容,具樂舞,遣冢宰攝事,雖未能皆當于禮,庶幾先王之遺意,猶有存焉。

    』禮官請如璪議。

    上批:『張璪之議,在今所宜,固無所易。

    』 元豐六年冬至,祭昊天上帝于圓丘,以太祖配,始罷合祭天地也。

    制曰:『永惟五聖之列,必躬三歲之祠【明抄本作『祀』。

    】祭,以禮意寝而不明,樂文雜而未正,故刺六經之說,考諸儒之言。

    緝熙曠議,是正巨典,陟配烈祖,對侑昊穹。

    于時維太常之旒,備金玉之駕。

    乃搢大圭,以為國之綴,乃服大裘,以考古之文。

    』故事:衮冕行事,至是始加服大裘,而被以衮冕。

    【元豐聖訓。

    】 ○封程嬰公孫杵臼立廟 神宗朝,皇嗣屢阙,餘嘗詣合門上書,乞立程嬰、公孫杵臼廟,優加封爵,以旌忠義,庶幾不為厲,使國統有繼。

    是時适值郓王服藥,上覽之矍然,即批付中書,授臣将作監丞勑河東路,尋二人遺迹,乃得其冢于绛州太平縣。

    诏封嬰為成信侯,杵臼為忠智侯,因命绛州立廟,歲時緻祭。

    餘所上書,略曰:『臣嘗讀史記世家,考趙氏廢興之本末,惟程嬰、公孫杵臼二人各盡死,不顧難,以保全趙氏孤兒,最為忠義。

    乃知國家傳祚至今,皆二人之力也。

    蓋下宮之難,屠岸賈殺趙朔、趙括,趙嬰齊已赤族無谯類,惟朔妻有遺腹,匿于公宮。

    既而免身生男,屠岸賈聞之,索于官中甚急,于是朔妻置兒袴中,祝曰:「趙宗滅乎,若号。

    即不滅,若無聲。

    」及索,兒竟無聲,乃得脫。

    然則兒之無聲,蓋天有所祚。

    且天方啟趙氏生聖人以革五代之亂,拯天下于湯火之中而奄有焉。

    使聖子神孫,繼繼承承而不已,則兒又安敢有聲?蓋有聲則不免,不免則趙氏無複今日矣。

    然雖天祚,亦必賴公孫杵臼缪負他嬰,匿于山中,卒與俱死,以絕其後患。

    又必賴程嬰保持真孤,遂至成人而立之,以續趙祀,即趙文子也。

    于是趙宗複盛,傳十世至武靈王,而遂以胡服與秦俱霸。

    其後為秦所并,則子孫蕩析,散居民間,今常山、真定、中山,則古之趙地也。

    故趙氏世為保州人,而禧祖、順祖、翼祖、宣祖,皆生于河朔,以至太祖啟運,太宗承祧,真宗紹休,仁宗守成,英宗繼統,陛下缵業。

    向使趙氏無此二人,以力衛襁褓孑然之孤,使得以全,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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