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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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湖州刺史錢镖,酗酒殺人。
恐吳越王罪之。
冬十月辛亥朔,殺都監潘長、推官呂安德,奔于吳。
喜怒殺人 【歐陽修五代史】 《後唐李嚴傳》:初,嚴與孟知祥同事。
莊宗時,知祥為中門使。
嚴嘗有過,莊宗怒甚,命斬之。
知祥戒行刑者少緩,入白莊宗曰:“嚴小過,不宜以喜怒殺人,恐失士大夫心。
”莊宗怒稍解。
命知祥監笞嚴二十而釋之。
誓不殺人 【魏泰東軒筆錄】 太祖聖性至仁,雖用兵亦戒殺戮。
親征太原,道經潞州麻衣和尚院,躬禱于佛前曰:“此行止以吊民為意,誓不殺一人。
”開寶中,遣将平金陵,親召曹彬潘美戒之曰:“城陷之日,慎無殺戮。
設若困關,則李煜一門不可加害。
”故彬于江南得王師吊伐之體,由聖訓丁甯也。
真宗常語宰臣以河東之役,兵力十倍,當一舉克捷。
良由上黨發願之時,左右有聞之者。
賊聞此語,知神兵自戢,故堅守不下。
至煩再舉也。
無辜殺人 【宋史】 《李濤傳》:宋初拜兵部尚書,建隆三年,濤被病。
有軍校尹勳浚五丈河,陳留丁壯夜潰。
勳擅斬隊長陳等十人,丁夫七十人皆杖一百,刖其左耳。
濤聞之,力疾草奏,請斬勳以謝百姓。
家人謂濤曰:“公久病,宜自愛養,朝廷事且置之。
”濤憤然曰:“人孰無死,但我為兵部尚書,坐視軍校無辜殺人,焉得不奏?”太祖覽奏嘉之。
報仇殺人 【百川學海】 《燕翼贻謀錄》雲:太宗雍熙三年,七月癸未,京兆府霍阝縣民甄婆兒,報母仇殺人,诏決杖遣之。
不妄殺人 【鐵圍山叢談】 太宗始嗣位,思有以帖服中外。
一日辇下諸肆有為丐者不得乞,因倚門大罵為無賴者。
主人遜謝,久不得解,即有數十百衆方擁門聚觀。
中忽一人躍出,以刀斬丐者死,且遺其刀而去。
會日已暮,追捕莫獲。
翌日聞奏,太宗大怒。
謂是猶習五季亂,乃敢中都白晝殺人。
即嚴索捕,期必得。
有司懼罪,久之,迹其事,是乃主人不勝其憤而殺之耳。
獄将具,太宗喜曰:“卿能用心若是。
雖然,第為朕更一覆,毋枉焉。
且攜其刀來。
”不數日,尹再登對,以獄辭并刀上。
太宗問:“審乎?”曰:“審矣。
”于是太宗顧旁小内侍:“取吾鞘來”。
小内侍唯命,則奉刀内鞘中。
因拂袖而起,入曰:“如此甯不妄殺人。
” 绐奴殺人 【續資治通鑒長編】 景四年九月丁卯,密州大姓王氵解私釀酒,鄰人往捕之。
氵解绐奴曰:“此盜也。
”使盡殺其父子四人。
州論奴以法,而氵解獨不死。
大理寺詳斷官鄭人蔣偕,當氵解及奴皆大辟。
宰相陳堯佐右氵解,知審刑院宋郊力争,卒抵氵解死,堯佐不悅。
必能殺人 【宋史】 《章傅》:與蘇轼遊南山,抵仙遊潭。
潭下臨絕壁萬仞,橫木其上。
揖轼書壁,轼懼不敢書。
平步過之,垂索挽樹攝衣而下,以漆墨濡筆,大書石壁曰:蘇轼章來。
既還,神彩不動。
轼拊其背曰:“君他日必能殺人。
”曰:“何也?”轼曰:“能自判命者,能殺人也。
”大笑。
悟奏殺人 【法苑珠林】 唐戴天胄見夢于沈裕曰:“吾生時誤奏殺人,死後他人煞羊祭我。
由此二事,辯答辛苦,不可具言。
” 咒詛殺人 【宋史】 《梁适傳》:召為審刑詳議官。
梓州妖人白彥歡,依鬼神,以咒詛殺人。
獄具,以無傷谳。
适馬交曰:“殺人以刃或可拒,而詛可拒乎?是甚于刃也。
”卒論死。
魚卵殺人 【江少虞類苑】 河豚魚有大毒,肝與卵,人食之必死。
每至暮春柳花墜,此魚大肥。
江淮人以為時珍,更相贈遺。
脔其肉,雜莒蒿荻芽瀹而為羹,或不甚熟,亦能害人。
歲有被毒而死者。
南人嗜之不已。
嶺南有五脔魚,百五斜紋色如虹,或雲與蛇為牝。
春時食其卵,亦能殺人。
啖其肉,必緻嘔洩。
芙蓉花根殺人 【雲麓漫抄】 老圃雲:芙蓉花根,三年不除,殺人。
太白雲:“昔為芙蓉花,今為斷腸草”已言之矣。
黥人 【張師正倦遊雜錄】 晉法奴,始亡,黥兩眼,再亡,黥兩頰,三亡,黥眼下梁。
法未斷,先刻頰上作劫字。
解人 【有官龜鑒】 昭宗讨李克用,以孫揆為昭義軍節度使。
會戰,克用伏兵執揆,厚禮而将用之。
揆大罵不诎,克用怒,使以鋸解之,其齒不行。
揆謂曰:“死狗奴,解人當束以闆。
汝輩安知?”行刑者如其言。
詈聲不絕至死。
阒其無人 【易】 《豐卦上六》:阒其無人,三歲不觌兇。
注曰:無人不觌,亦言障蔽之深,其兇甚矣。
無謂秦無人 【左傳】 文公十三年,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也。
夏,六卿相見于諸浮。
趙宣子曰:“随會在秦,賈季在狄,難日至矣?”乃使魏壽馀僞以魏叛者以誘士會,執其孥于晉,使夜逸,請自歸于秦,秦伯許之。
履士會之足于朝,秦人師于河西,魏人在東,壽餘曰:“請東人之能與夫二三子有司言者,吾與之先。
”使士會,士會辭曰:“若背其言,所不歸爾孥者,有如何?”乃行。
繞朝贈之以策曰:“子無謂秦無人。
注:士會既歸,無謂秦國無人知壽餘之謀。
吾謀适不用也。
”既濟,魏人噪而還。
秦人歸其孥,其處者為劉氏。
【鄭氏譚绮】 秦無人,謂不相有也。
國無人 【管子】 《明法解》:明主在上位,則境内之衆,盡力以奉其主。
百官分職,緻治以安國家。
亂主則不然。
雖有勇力之士,大臣私之,非以治其國也。
故屬數雖衆,不得進也。
百官雖具,不得制也。
如此者有人主之名,而無其實。
故明法曰:屬數雖衆,非以專君也。
百官雖具,非以任國也。
此之謂國無人。
齊非無人 【分門故事】 晏子使楚,晏子短,楚人為小門于大門之側,而延晏子。
晏子不入,曰:“使至狗國者,從狗門入。
今臣使楚,不當從此門入。
”傧者使從大門入。
見楚王,王曰:“齊無人耶?”晏子對曰:“齊之臨淄三百闾,張袂成帷,揮汗成雨,比肩繼踵而在,何為無人?”王曰:“然則何為使子?”晏子對曰:“齊命使各有所主,其賢者使賢主,不肖者使不肖主,晏最不肖,故使楚耳。
” 一坐無人 【世說新語】 王司州在謝公坐,入不言兮出不辭,乘回風兮載去旗。
離騷少司命語語人雲:當爾時,覺一坐無人。
旁若無人 【鄭氏譚绮】 旁若無人,謂傲也。
【前秦載記】 王猛詣桓溫而談當世事,扪虱而言,旁若無人。
【新唐書】 《文藝傳》:李白自長安還山,遂浮遊四方,嘗乘舟與崔宗之自采石至金陵。
著宮錦袍坐舟中,顧瞻笑傲,旁若無人。
【資治通鑒】 《後晉紀》:張彥澤所居山積,自謂有功于契凡,晝夜以酒樂自娛。
素與閣門使高勳不協,乘醉至其家,殺其叔父及弟,屍諸門首,士民不寒而。
中書舍人李濤謂人曰:“吾與其逃于溝渎而不免,不若往見之。
”乃投刺谒彥澤曰:“上書請殺太尉人李濤,謹來請死。
”彥澤欣然接之,謂濤曰:“舍人今日懼乎?”濤曰:“濤今日之懼,亦猶足下昔年之懼也。
使高祖用濤言,事安至此。
”彥澤大笑,命酒飲之,濤引滿而去,旁若無人。
【馬令南唐書】 《隐者傳》:開寶中,嘗見一叟角發披褐,與老媪貨藥于市。
獲錢則市對飲,旁若無人。
左右無人 【辛文房唐才子傳】 帝勵精政事,處可機密,率與上意合。
欲相者三四,讓不敢當,喜侵侮有位,朱全忠亦惡之,乃構禍貶濮州司馬。
帝流涕曰:“我左右無人矣。
” 面折如無人 【資治通鑒】 《後梁太祖紀》:開平二年,弘農威王薨。
遂奉威王弟隆演,稱淮南留後東南諸道行營都統。
既罷,副都統朱瑾詣可求所居。
曰:“瑾年十六,即橫戈躍馬,沖犯大敵,未嘗畏懾。
今日對張颢不覺流汗,公面折之如無人。
乃知瑾匹夫之勇,不及公遠矣。
”因以兄事之。
問喘無人 【太和志】 李家明,世為太和人。
有才學,解滑稽,善諷谏。
南唐嗣
恐吳越王罪之。
冬十月辛亥朔,殺都監潘長、推官呂安德,奔于吳。
喜怒殺人 【歐陽修五代史】 《後唐李嚴傳》:初,嚴與孟知祥同事。
莊宗時,知祥為中門使。
嚴嘗有過,莊宗怒甚,命斬之。
知祥戒行刑者少緩,入白莊宗曰:“嚴小過,不宜以喜怒殺人,恐失士大夫心。
”莊宗怒稍解。
命知祥監笞嚴二十而釋之。
誓不殺人 【魏泰東軒筆錄】 太祖聖性至仁,雖用兵亦戒殺戮。
親征太原,道經潞州麻衣和尚院,躬禱于佛前曰:“此行止以吊民為意,誓不殺一人。
”開寶中,遣将平金陵,親召曹彬潘美戒之曰:“城陷之日,慎無殺戮。
設若困關,則李煜一門不可加害。
”故彬于江南得王師吊伐之體,由聖訓丁甯也。
真宗常語宰臣以河東之役,兵力十倍,當一舉克捷。
良由上黨發願之時,左右有聞之者。
賊聞此語,知神兵自戢,故堅守不下。
至煩再舉也。
無辜殺人 【宋史】 《李濤傳》:宋初拜兵部尚書,建隆三年,濤被病。
有軍校尹勳浚五丈河,陳留丁壯夜潰。
勳擅斬隊長陳等十人,丁夫七十人皆杖一百,刖其左耳。
濤聞之,力疾草奏,請斬勳以謝百姓。
家人謂濤曰:“公久病,宜自愛養,朝廷事且置之。
”濤憤然曰:“人孰無死,但我為兵部尚書,坐視軍校無辜殺人,焉得不奏?”太祖覽奏嘉之。
報仇殺人 【百川學海】 《燕翼贻謀錄》雲:太宗雍熙三年,七月癸未,京兆府霍阝縣民甄婆兒,報母仇殺人,诏決杖遣之。
不妄殺人 【鐵圍山叢談】 太宗始嗣位,思有以帖服中外。
一日辇下諸肆有為丐者不得乞,因倚門大罵為無賴者。
主人遜謝,久不得解,即有數十百衆方擁門聚觀。
中忽一人躍出,以刀斬丐者死,且遺其刀而去。
會日已暮,追捕莫獲。
翌日聞奏,太宗大怒。
謂是猶習五季亂,乃敢中都白晝殺人。
即嚴索捕,期必得。
有司懼罪,久之,迹其事,是乃主人不勝其憤而殺之耳。
獄将具,太宗喜曰:“卿能用心若是。
雖然,第為朕更一覆,毋枉焉。
且攜其刀來。
”不數日,尹再登對,以獄辭并刀上。
太宗問:“審乎?”曰:“審矣。
”于是太宗顧旁小内侍:“取吾鞘來”。
小内侍唯命,則奉刀内鞘中。
因拂袖而起,入曰:“如此甯不妄殺人。
” 绐奴殺人 【續資治通鑒長編】 景四年九月丁卯,密州大姓王氵解私釀酒,鄰人往捕之。
氵解绐奴曰:“此盜也。
”使盡殺其父子四人。
州論奴以法,而氵解獨不死。
大理寺詳斷官鄭人蔣偕,當氵解及奴皆大辟。
宰相陳堯佐右氵解,知審刑院宋郊力争,卒抵氵解死,堯佐不悅。
必能殺人 【宋史】 《章傅》:與蘇轼遊南山,抵仙遊潭。
潭下臨絕壁萬仞,橫木其上。
揖轼書壁,轼懼不敢書。
平步過之,垂索挽樹攝衣而下,以漆墨濡筆,大書石壁曰:蘇轼章來。
既還,神彩不動。
轼拊其背曰:“君他日必能殺人。
”曰:“何也?”轼曰:“能自判命者,能殺人也。
”大笑。
悟奏殺人 【法苑珠林】 唐戴天胄見夢于沈裕曰:“吾生時誤奏殺人,死後他人煞羊祭我。
由此二事,辯答辛苦,不可具言。
” 咒詛殺人 【宋史】 《梁适傳》:召為審刑詳議官。
梓州妖人白彥歡,依鬼神,以咒詛殺人。
獄具,以無傷谳。
适馬交曰:“殺人以刃或可拒,而詛可拒乎?是甚于刃也。
”卒論死。
魚卵殺人 【江少虞類苑】 河豚魚有大毒,肝與卵,人食之必死。
每至暮春柳花墜,此魚大肥。
江淮人以為時珍,更相贈遺。
脔其肉,雜莒蒿荻芽瀹而為羹,或不甚熟,亦能害人。
歲有被毒而死者。
南人嗜之不已。
嶺南有五脔魚,百五斜紋色如虹,或雲與蛇為牝。
春時食其卵,亦能殺人。
啖其肉,必緻嘔洩。
芙蓉花根殺人 【雲麓漫抄】 老圃雲:芙蓉花根,三年不除,殺人。
太白雲:“昔為芙蓉花,今為斷腸草”已言之矣。
黥人 【張師正倦遊雜錄】 晉法奴,始亡,黥兩眼,再亡,黥兩頰,三亡,黥眼下梁。
法未斷,先刻頰上作劫字。
解人 【有官龜鑒】 昭宗讨李克用,以孫揆為昭義軍節度使。
會戰,克用伏兵執揆,厚禮而将用之。
揆大罵不诎,克用怒,使以鋸解之,其齒不行。
揆謂曰:“死狗奴,解人當束以闆。
汝輩安知?”行刑者如其言。
詈聲不絕至死。
阒其無人 【易】 《豐卦上六》:阒其無人,三歲不觌兇。
注曰:無人不觌,亦言障蔽之深,其兇甚矣。
無謂秦無人 【左傳】 文公十三年,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也。
夏,六卿相見于諸浮。
趙宣子曰:“随會在秦,賈季在狄,難日至矣?”乃使魏壽馀僞以魏叛者以誘士會,執其孥于晉,使夜逸,請自歸于秦,秦伯許之。
履士會之足于朝,秦人師于河西,魏人在東,壽餘曰:“請東人之能與夫二三子有司言者,吾與之先。
”使士會,士會辭曰:“若背其言,所不歸爾孥者,有如何?”乃行。
繞朝贈之以策曰:“子無謂秦無人。
注:士會既歸,無謂秦國無人知壽餘之謀。
吾謀适不用也。
”既濟,魏人噪而還。
秦人歸其孥,其處者為劉氏。
【鄭氏譚绮】 秦無人,謂不相有也。
國無人 【管子】 《明法解》:明主在上位,則境内之衆,盡力以奉其主。
百官分職,緻治以安國家。
亂主則不然。
雖有勇力之士,大臣私之,非以治其國也。
故屬數雖衆,不得進也。
百官雖具,不得制也。
如此者有人主之名,而無其實。
故明法曰:屬數雖衆,非以專君也。
百官雖具,非以任國也。
此之謂國無人。
齊非無人 【分門故事】 晏子使楚,晏子短,楚人為小門于大門之側,而延晏子。
晏子不入,曰:“使至狗國者,從狗門入。
今臣使楚,不當從此門入。
”傧者使從大門入。
見楚王,王曰:“齊無人耶?”晏子對曰:“齊之臨淄三百闾,張袂成帷,揮汗成雨,比肩繼踵而在,何為無人?”王曰:“然則何為使子?”晏子對曰:“齊命使各有所主,其賢者使賢主,不肖者使不肖主,晏最不肖,故使楚耳。
” 一坐無人 【世說新語】 王司州在謝公坐,入不言兮出不辭,乘回風兮載去旗。
離騷少司命語語人雲:當爾時,覺一坐無人。
旁若無人 【鄭氏譚绮】 旁若無人,謂傲也。
【前秦載記】 王猛詣桓溫而談當世事,扪虱而言,旁若無人。
【新唐書】 《文藝傳》:李白自長安還山,遂浮遊四方,嘗乘舟與崔宗之自采石至金陵。
著宮錦袍坐舟中,顧瞻笑傲,旁若無人。
【資治通鑒】 《後晉紀》:張彥澤所居山積,自謂有功于契凡,晝夜以酒樂自娛。
素與閣門使高勳不協,乘醉至其家,殺其叔父及弟,屍諸門首,士民不寒而。
中書舍人李濤謂人曰:“吾與其逃于溝渎而不免,不若往見之。
”乃投刺谒彥澤曰:“上書請殺太尉人李濤,謹來請死。
”彥澤欣然接之,謂濤曰:“舍人今日懼乎?”濤曰:“濤今日之懼,亦猶足下昔年之懼也。
使高祖用濤言,事安至此。
”彥澤大笑,命酒飲之,濤引滿而去,旁若無人。
【馬令南唐書】 《隐者傳》:開寶中,嘗見一叟角發披褐,與老媪貨藥于市。
獲錢則市對飲,旁若無人。
左右無人 【辛文房唐才子傳】 帝勵精政事,處可機密,率與上意合。
欲相者三四,讓不敢當,喜侵侮有位,朱全忠亦惡之,乃構禍貶濮州司馬。
帝流涕曰:“我左右無人矣。
” 面折如無人 【資治通鑒】 《後梁太祖紀》:開平二年,弘農威王薨。
遂奉威王弟隆演,稱淮南留後東南諸道行營都統。
既罷,副都統朱瑾詣可求所居。
曰:“瑾年十六,即橫戈躍馬,沖犯大敵,未嘗畏懾。
今日對張颢不覺流汗,公面折之如無人。
乃知瑾匹夫之勇,不及公遠矣。
”因以兄事之。
問喘無人 【太和志】 李家明,世為太和人。
有才學,解滑稽,善諷谏。
南唐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