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寫(夜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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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也是達夫先生做的,于是便不再去尋《在方向轉換的途中》,變成看談文學了。

    我這種模模胡胡的看法,自己也明知道是不對的,但“怎幺寫”的問題,卻就出在那裡面。

     作者的意思,大略是說凡文學家的作品,多少總帶點自叙傳的色彩的,若以第三人稱來寫出,則時常有誤成第一人稱的地方。

    而且叙述這第三人稱的主人公的心理狀态過于詳細時,讀者會疑心這别人的心思,作者何以會曉得得這樣精細?于是那一種幻滅之感,就使文學的真實性消失了。

    所以散文作品中最便當的體裁,是日記體,其次是書簡體。

     這誠然也值得讨論的。

    但我想,體裁似乎不關重要。

    上文的第一缺點,是讀者的粗心。

    但隻要知道作品大抵是作者借别人以叙自己,或以自己推測别人的東西,便不至于感到幻滅,即使有時不合事實,然而還是真實。

    其真實,正與用第三人稱時或誤用第一人稱時毫無不同。

    倘有讀者隻執滞于體裁,隻求沒有破綻,那就以看新聞記事為宜,對于文藝,活該幻滅。

    而其幻滅也不足惜,因為這不是真的幻滅,正如查不出大觀園的遺迹,而不滿于《紅樓夢》〔16〕者相同。

    倘作者如此犧牲了抒寫的自由,即使極小部分,也無異于削足适履的。

     第二種缺陷,在中國也已經是頗古的問題。

    紀曉岚攻擊蒲留仙的《聊齋志異》,〔17〕就在這一點。

    兩人密語,決不肯洩,又不為第三人所聞,作者何從知之?所以他的《閱微草堂筆記》,竭力隻寫事狀,而避去心思和密語。

    但有時又落了自設的陷阱,于是隻得以《春秋左氏傳》的“渾良夫夢中之噪”來解嘲。

    〔18〕他的支绌的原因,是在要使讀者信一切所寫為事實,靠事實來取得真實性,所以一與事實相左,那真實性也随即滅亡。

    如果他先意識到這一切是創作,即是他個人的造作,便自然沒有一切挂礙了。

     一般的幻滅的悲哀,我以為不在假,而在以假為真。

    記得年幼時,很喜歡看變戲法,猢狲騎羊,石子變白鴿,最末是将一個孩子刺死,蓋上被單,一個江北口音的人向觀衆裝出撒錢模樣道:Huazaa!Huazaa!〔19〕大概是誰都知道,孩子并沒有死,噴出來的是裝在刀柄裡的蘇木汁〔20〕,Huazaa一夠,他便會跳起來的。

    但還是出神地看着,明明意識着這是戲法,而全心沉浸在這戲法中。

    萬一變戲法的定要做得真實,買了小棺材,裝進孩子去,哭着擡走,倒反索然無味了。

    這時候,連戲法的真實也消失了。

     我甯看《紅樓夢》,卻不願看新出的《林黛玉日記》〔21〕,它一頁能夠使我不舒服小半天。

    《闆橋家書》〔22〕我也不喜歡看,不如讀他的《道情》。

    我所不喜歡的是他題了家書兩個字。

    那幺,為什幺刻了出來給許多人看的呢?不免有些裝腔。

    幻滅之來,多不在假中見真,而在真中見假。

    日記體,書簡體,寫起來也許便當得多罷,但也極容易起幻滅之感;而一起則大抵很厲害,因為它起先模樣裝得真。

     《越缦堂日記》〔23〕近來已極風行了,我看了卻總覺得他每次要留給我一點很不舒服的東西。

    為什幺呢?一是鈔上谕。

    大概是受了何焯〔24〕的故事的影響的,他提防有一天要蒙“禦覽”。

    二是許多墨塗。

    寫了尚且塗去,該有許多不寫的罷?三是早給人家看,鈔,自以為一部着作了。

    我覺得從中看不見李慈銘的心,卻時時看到一些做作,仿佛受了欺騙。

    翻翻一部小說,雖是很荒唐,淺陋,不合理,倒從來不起這樣的感覺的。

     聽說後來胡适之先生也在做日記,并且給人傳觀了。

    照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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