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傳志之屬下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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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買田以活之。
後二十一年,其家始克葬先生于某所。
将葬,其子師讷與其門人姜潛、杜默、徐遁等來告曰:“謗焰熄矣,可以發先生之光矣。
敢請銘。
”某曰:“吾詩不雲乎‘子道自能久’也,何必吾銘?”遁等曰:“雖然,魯人之欲也。
”乃為之銘曰: 徂徕之岩岩,與子之德兮,魯人之所瞻。
汶水之湯湯,與子之道兮,逾遠而彌長。
道之難行兮,孔孟亦雲遑遑。
一世之屯兮,萬世之光。
曰:吾不有命兮,安在夫桓魋與臧倉?自古聖賢皆然兮,噫!子雖毀其何傷! ○歐陽修-孫明複先生墓志銘 先生諱複,字明複,姓孫氏,晉州平陽人也。
少舉進士不中,退居泰山之陽,學《春秋》,著《尊王發微》。
魯多學者,其尤賢而有道者石介,自介而下,皆以弟子事之。
先生年逾四十,家貧不娶,李丞相迪,将以其弟之女妻之。
先生疑焉。
介與群弟子進曰:“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貧賤,而欲托以子,是高先生之行義也。
先生宜因以成丞相之賢名。
”于是乃許。
孔給事道輔,為人剛直嚴重,不妄與人,聞先生之風,就見之。
介執杖屦侍左右,先生坐則立,升降拜則扶之,及其往謝也,亦然。
魯人既素高此兩人,由是始識師弟子之禮,莫不歎嗟之。
而李丞相、孔給事,亦以此見稱于士大夫。
其後介為學官,語于朝曰:“先生非隐者也,欲仕而未得其方也。
”慶曆二年,樞密副使範仲淹、資政殿學士富弼,言其道德經術,宜在朝廷,召拜校書郎、國子監直講。
嘗召見迩英閣說《詩》,将以為侍講,而嫉之者言其講說多異先儒,遂止。
七年,徐州人孔直溫以狂謀捕治,索其家得詩,有先生姓名,坐貶監處州商稅,徙泗州,又徙知河南府長水縣,佥署應天府判官公事,通判陵州。
翰林學士趙概等十餘人上言:“孫某行為世法,經為人師,不宜棄之遠方。
”乃複為國子監直講。
居三歲,以嘉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疾卒于家,享年六十有六,官至殿中丞。
先生在太學時,為大理評事,天子臨幸,賜以绯衣銀魚,及聞其喪,恻然,予其家錢十萬。
而公卿大夫、朋友、太學之諸生,相與吊哭,赙治其喪。
于是以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葬先生于郓州須城縣盧泉鄉之北扈原。
先生治《春秋》,不惑傳注,不為曲說以亂經,其言簡易,明于諸侯大夫功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王道之治亂,得于經之本義為多。
方其病時,樞密使韓琦,言之天子,選書吏給紙筆,命其門人祖無擇就其家得其書十有五篇,錄之藏于秘閣。
先生一子大年,尚幼。
銘曰: 聖既殁經更戰焚,逃藏脫亂僅傳存。
衆說乘之汨其原,怪迂百出雜僞真。
後生牽卑習前聞,有欲患之寡攻群。
往往止燎以膏薪,有勇夫子辟浮雲。
刮磨蔽蝕相吐吞,日月卒複光破昏。
博哉功利無窮垠,有考其不在斯文。
○歐陽修-太常博士尹君墓志銘 君諱源,字子漸,姓尹氏。
與其弟洙師魯,俱有名于當世。
其論議文章,博學強記,皆有以過人。
而師魯好辯,果于有為;子漸為人,剛簡不矜飾,能自晦藏,與人居久而莫知,至其一有所發,則人必驚伏。
其視世事若不幹其意,已而榷其情僞,計其成敗,後多如其言。
其性不能容常人,而善與人交,久而益笃。
白天聖、明道之間,予與其兄弟交,其得于子漸者如此。
其曾祖諱誼,贈光祿少卿。
祖諱文化,官至都官郎中,贈刑部侍郎。
父諱仲宣,官至虞部員外郎,贈工部郎中。
子漸初以祖蔭,補三班借職,稍遷左班殿直。
天聖八年,舉進士及第,為奉禮郎,累遷太常博士。
曆知芮城、河陽二縣,佥署孟州判官事,又知新鄭縣,通判泾州、慶州,知懷州。
以慶曆五年三月十四日,卒于官。
趙元昊寇邊,圍定川堡,大将葛懷敏發泾原兵救之。
君遺懷敏書曰:“賊舉其國而來,其利不在城堡,而兵法有不得而救者。
且吾軍畏法,見敵必赴而不計利害,此其所以數敗也。
宜駐兵瓦亭,見利而後動。
”懷敏不能用其言,遂以敗死。
劉渙知滄州,杖一卒,不服,渙命斬之,以聞,坐專殺,降知密州。
君上書為渙論直,得複知滄州。
範文正公常薦君材可以居館閣,召試不用,遂知懷州,至期月大治。
是時天子用範文正公,與今觀文殿學士富公、武康軍節度使韓公,欲更置天下事,而權幸小人不便,三公皆罷去,而師魯與時賢士,多被誣枉得罪。
君歎息憂悲發憤,以謂生可厭,而死可樂也,往往被酒哀歌泣下,朋友皆竊怪之。
已而以疾卒,享年五十。
至和元年十有二月十三日,其子材葬君于河南府壽安縣甘泉鄉龍洲裡。
其平生所為文章六十篇,皆行于世。
子男四人:曰材、植、機、桴。
嗚呼!師魯常勞其智于事物,而卒蹈憂患以窮死。
若子漸者,曠然不有累其心,而無所屈其志,然其壽考亦以不長。
豈其所謂短長得失者,皆非此之謂欤!其所以然者,不可得而知欤!銘曰: 有韫于中不以施,一憤樂死其如歸。
豈其志之将衰?不然世果可嫉其如斯! ○歐陽修-尹師魯墓志銘 師魯,河南人,姓尹氏,諱洙。
然天下之士識與不識,皆稱之曰師魯。
蓋其名重當世,而世之知師魯者,或推其文學,或高其議論,或多其材能;至其忠義之節,處窮達,臨禍福,無愧于古君子,則天下之稱師魯者,未必盡知之。
師魯為文章,簡而有法,博學強記,通知古今,長于《春秋》。
其與人言,是是非非,務窮盡道理乃已,不為苟止而妄随,而人亦罕能過也。
遇事無難易,而勇于敢為,其所以見稱于世者,亦所以取嫉于人,故其卒窮以死。
師魯少舉進士及第,為绛州正平縣主簿、河南府戶曹參軍、邵武軍判官。
舉書判拔萃,遷山南東道掌書記,知伊陽縣。
王文康公薦其才,召試充館閣校勘,遷太子中允、天章閣待制。
範公貶饒州,谏官禦史不肯言,師魯上書,言:“仲淹,臣之師友,願得俱貶。
”貶監郢州酒稅,又徙唐州。
遭父喪,服除,複得太子中允,知河南縣。
趙元吳反,陝西用兵,大将葛懷敏奏起為經略判官。
師魯雖用懷敏辟,而尤為經略使韓公所深知。
其後諸将敗于好水,韓公降知秦州,師魯亦徙通判濠州。
久之,韓公奏,得通判秦州。
遷知泾州,又知渭州,兼泾原路經略部署。
坐城水洛,與邊将異議,徙知晉州,又知潞州。
為政有惠愛,潞州人至今思之。
累遷官至起居舍人、直龍圖閣。
師魯當天下無事時,獨喜論兵,為《叙燕》、《息戍》二篇行于世。
自西兵起凡五六歲,未嘗不在其間。
故其論議益精密,而于西事尤習其詳。
其為兵制之說,述戰守勝敗之要,盡當今之利害,又欲訓土兵,代戍卒,以減邊用,為禦戎長久之策,皆未及施為。
而元吳臣,西兵解嚴,師魯亦去而得罪矣。
然則天下之稱師魯者,于其材能亦未必盡知之也。
初,師魯在渭州,将吏有違其節度者,欲按軍法斬之而不果。
其後吏至京師,上書訟師魯以公使錢貸部将,貶崇信軍節度副使,徙監均州酒稅。
得疾,無醫藥,舁至南陽求醫。
疾革,憑幾而坐,顧稚子在前,無甚憐之色;與賓客言,終不及其私。
享年四十有六以卒。
師魯娶張氏,某縣君。
有兄源,字子漸,亦以文學知名,前一歲卒。
師魯凡十年間,三貶官,喪其父,又喪其兄。
有子四人,連喪其女一,适人,亦卒。
而其身終以貶死。
一子三歲,四女未嫁,家無餘赀,客其喪于南陽不能歸。
平生故人無遠迩皆往赙之,然後妻子得以其柩歸河南,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先茔之次。
餘與師魯兄弟交,嘗銘其父之墓矣,故不複次其世家焉。
銘曰: 藏之深,固之密。
石可朽,銘不滅。
○歐陽修-梅聖俞墓志銘 嘉祐五年,京師大疫。
四月乙亥,聖俞得疾,卧城東汴陽坊。
明日,朝之賢士大夫往問疾者,驺呼屬路不絕。
城東之人,市者廢,行者不得往來,鹹驚顧相語曰:“茲坊所居大人誰耶?何緻客之多也?”居八日癸未,聖俞卒。
于是賢土大夫又走吊哭如前日益多,而其尤親且舊者,相與聚而謀其後事,自丞相以下,皆有以赙恤其家。
粵六月甲申,其孤增,載其柩南歸,以明年正月丁醜,葬于宣州陽城鎮雙歸山。
聖俞,字也,其名堯臣,姓梅氏,宣州宣城人也。
自其家世頗能詩,而從父詢以仕顯,至聖俞遂以詩聞,自武夫貴戚童兒野叟,皆能道其名字。
雖妄愚人不能知詩義者,直曰:“此世所貴也,吾能得之。
”用以自矜。
故求者日踵門,而聖俞詩遂行天下。
其初喜為清麗閑肆平淡,久則涵演深遠,間亦琢刻以出怪巧。
然氣完力餘,益老以勁。
其應于人者多,故辭非一體。
至于他文章皆可喜,非如唐諸子号詩人者,僻固而狹陋也。
聖俞為人,仁厚樂易,未嘗忤于物。
至其窮愁感憤,有所罵譏笑谑,一發于詩。
然用以為歡,而不怨怼,可謂君子者也。
初在河南,王文康公見其文,歎曰:“二百年無此作矣。
”其後大臣屢薦宜在館閣,嘗一召試,賜進士出身,馀辄不報。
嘉祐元年,翰林學士趙概等十馀人列言于朝曰:“梅某經行修明,願得留與國子諸生講論道德,作為雅頌以歌詠聖化。
”乃得國子監直講。
三年冬,袷于太廟,禦史中丞韓绛言:“天子且親祠,當更制樂章以薦祖考÷惟梅某為宜。
”亦不報。
聖俞初以從父蔭,補太廟齋郎,曆桐城、河南、河陽三縣主簿,以德興縣令,知建德縣,又知襄城縣,監湖州鹽稅,簽署忠武、鎮安兩軍節度判官,監永濟倉,國子監直講,累官至尚書都官員外郎。
嘗奏其所撰《唐載》二十六卷,多補正舊史阙缪,乃命編修《唐書》。
書成,未奏而卒,享年五十有九。
曾祖諱遠,祖諱邈,皆不仕。
父諱讓,太子中舍緻仕,贈職方郎中。
母曰仙遊縣太君束氏,又曰清河縣太君張氏。
初娶謝氏,封南陽縣君;再娶刁氏,封某縣君。
子男五人:曰增、曰墀、曰、曰龜兒;一早卒。
女二人:長适太廟齋郎薛通;次尚幼。
聖俞學長于《毛詩》,為《小傳》二十卷;其文集四十卷;注《孫子》十三篇。
餘嘗論其詩曰:“世謂詩人少達而多窮,蓋非詩能窮人,殆窮者而後工也。
”聖俞以為知言。
銘曰: 不戚其窮,不困其鳴。
不踬于艱,不履于傾。
養其和平,以發厥聲。
震越渾锽,衆聽以驚。
以揚其清,以播其英。
以成其名,以告諸冥。
○歐陽修-湖州長史蘇君墓志銘 故湖州長史蘇君,有賢妻杜氏,自君之喪,布衣蔬食,居數歲,提君之孤子,斂其平生文章走南京,号泣于其父曰:“吾夫屈于生,猶可伸于死。
”其父太子太師以告于予。
予為集次其文而序之,以著君之大節,與其所以屈伸得失,以深诮世之君子當為國家樂育賢材者,且悲君之不幸。
其妻蔔以嘉祐元年十月某日,葬君于潤州丹徒縣義裡鄉檀山裡石門村,又号泣于其父曰:“吾夫屈于人間,猶可伸于地下。
”于是杜公及君之子泌,皆以書來乞銘以葬。
君諱舜欽,字子美。
其上世居蜀,後徙開封,為開封人。
自君之祖諱易簡,以文章有名太宗時,承旨翰林為學士、參知政事,官至禮部侍郎。
父諱耆,官至工部郎中、直集賢院。
君少以父蔭,補太廟齋郎,調荥陽尉,非所好也。
已而鎖其廳去,舉進士中第,改光祿寺主簿,知蒙城縣,丁父憂,服除,知長垣縣,遷大理評事,監在京樓店務。
君狀貌奇偉,慷慨有大志。
少好古,工為文章,所至皆有善政。
官于京師,位雖卑,數上疏論朝廷大事,敢道人之所難言。
範文正公薦君,召試得集賢校理。
自元昊反,兵出無功,而天下殆于久安,尤困兵事。
天子奮然用三四大臣,欲盡革衆弊以纾民。
于是時範文正公與今富丞相,多所設施,而小人不便,顧人主方信用,思有以撼動,未得其根。
以君文正公之所薦,而宰相杜公婿也,乃以事中君,坐監進奏院祠神、奏用市故紙錢會客為自盜,除名。
君名重天下,所會客皆一時賢俊,悉坐貶逐。
然後中君者喜曰:“吾一舉網盡之矣。
”其後三四大臣相繼罷去,天下事卒不複施為。
君攜妻子居蘇州,買木石作滄浪亭,日益讀書,大涵肆于六經,而時發其憤悶于歌詩,至其所激,往往驚絕。
又喜行草書,皆可愛。
故其雖短章醉墨,落筆争為人所傳。
天下之士,聞其名而慕,見其所傳而喜,往揖其貌而竦,聽其論而驚以服,久與其居而不能舍以去也。
居數年,複得湖州長史。
慶曆八年十二月某日,以疾卒于蘇州,享年四十有一。
君先娶鄭氏,後娶杜氏。
三子:長曰泌,将作監主簿;次日液,曰激。
二女:長适前進士陳纮,次尚幼。
初,君得罪時,以奏用錢為盜,無敢辯其冤者。
自君卒後,天子感悟,凡所被逐之臣複召用,皆顯列于朝,而至今無複為君言者,宜其欲求伸于地下也!宜予述其得罪以死之詳,而使後世知其有以也!既又長言以為之辭,庶幾并寫予之所以哀君者。
其辭曰: 謂為無力兮,孰擊而去之?謂為有力兮,胡不反子之歸?豈彼能兮此不為。
善百譽而不進兮,一毀終世以颠擠。
荒孰問兮杳難知,嗟子之中兮,有韫而無施。
文章發耀兮,星日交輝。
雖冥冥以掩恨兮,不昭昭其永垂。
○歐陽修-石曼卿墓表 曼卿諱延年,姓石氏。
其上世為幽州人。
幽州人于契丹,其祖自成始以其族間走南歸。
天子嘉其來,将祿之,不可,乃家于宋州之宋城。
父諱補之,官至太常博士。
幽、燕俗勁武,而曼卿少亦以氣自豪。
讀書不治章句,獨慕古人奇節偉行、非常之功,視世俗屑屑無足動其意者。
自顧不合于時,乃一混于酒,然好劇飲大醉,頹然自放。
由是益與時不合,而人之從其遊者,皆知愛曼卿落落可奇,而不知其才之有以用也。
年四十八,康定二年二月四日,以太子中允秘閣校理卒于京師。
曼卿少舉進士不第,真宗推
後二十一年,其家始克葬先生于某所。
将葬,其子師讷與其門人姜潛、杜默、徐遁等來告曰:“謗焰熄矣,可以發先生之光矣。
敢請銘。
”某曰:“吾詩不雲乎‘子道自能久’也,何必吾銘?”遁等曰:“雖然,魯人之欲也。
”乃為之銘曰: 徂徕之岩岩,與子之德兮,魯人之所瞻。
汶水之湯湯,與子之道兮,逾遠而彌長。
道之難行兮,孔孟亦雲遑遑。
一世之屯兮,萬世之光。
曰:吾不有命兮,安在夫桓魋與臧倉?自古聖賢皆然兮,噫!子雖毀其何傷! ○歐陽修-孫明複先生墓志銘 先生諱複,字明複,姓孫氏,晉州平陽人也。
少舉進士不中,退居泰山之陽,學《春秋》,著《尊王發微》。
魯多學者,其尤賢而有道者石介,自介而下,皆以弟子事之。
先生年逾四十,家貧不娶,李丞相迪,将以其弟之女妻之。
先生疑焉。
介與群弟子進曰:“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貧賤,而欲托以子,是高先生之行義也。
先生宜因以成丞相之賢名。
”于是乃許。
孔給事道輔,為人剛直嚴重,不妄與人,聞先生之風,就見之。
介執杖屦侍左右,先生坐則立,升降拜則扶之,及其往謝也,亦然。
魯人既素高此兩人,由是始識師弟子之禮,莫不歎嗟之。
而李丞相、孔給事,亦以此見稱于士大夫。
其後介為學官,語于朝曰:“先生非隐者也,欲仕而未得其方也。
”慶曆二年,樞密副使範仲淹、資政殿學士富弼,言其道德經術,宜在朝廷,召拜校書郎、國子監直講。
嘗召見迩英閣說《詩》,将以為侍講,而嫉之者言其講說多異先儒,遂止。
七年,徐州人孔直溫以狂謀捕治,索其家得詩,有先生姓名,坐貶監處州商稅,徙泗州,又徙知河南府長水縣,佥署應天府判官公事,通判陵州。
翰林學士趙概等十餘人上言:“孫某行為世法,經為人師,不宜棄之遠方。
”乃複為國子監直講。
居三歲,以嘉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疾卒于家,享年六十有六,官至殿中丞。
先生在太學時,為大理評事,天子臨幸,賜以绯衣銀魚,及聞其喪,恻然,予其家錢十萬。
而公卿大夫、朋友、太學之諸生,相與吊哭,赙治其喪。
于是以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葬先生于郓州須城縣盧泉鄉之北扈原。
先生治《春秋》,不惑傳注,不為曲說以亂經,其言簡易,明于諸侯大夫功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王道之治亂,得于經之本義為多。
方其病時,樞密使韓琦,言之天子,選書吏給紙筆,命其門人祖無擇就其家得其書十有五篇,錄之藏于秘閣。
先生一子大年,尚幼。
銘曰: 聖既殁經更戰焚,逃藏脫亂僅傳存。
衆說乘之汨其原,怪迂百出雜僞真。
後生牽卑習前聞,有欲患之寡攻群。
往往止燎以膏薪,有勇夫子辟浮雲。
刮磨蔽蝕相吐吞,日月卒複光破昏。
博哉功利無窮垠,有考其不在斯文。
○歐陽修-太常博士尹君墓志銘 君諱源,字子漸,姓尹氏。
與其弟洙師魯,俱有名于當世。
其論議文章,博學強記,皆有以過人。
而師魯好辯,果于有為;子漸為人,剛簡不矜飾,能自晦藏,與人居久而莫知,至其一有所發,則人必驚伏。
其視世事若不幹其意,已而榷其情僞,計其成敗,後多如其言。
其性不能容常人,而善與人交,久而益笃。
白天聖、明道之間,予與其兄弟交,其得于子漸者如此。
其曾祖諱誼,贈光祿少卿。
祖諱文化,官至都官郎中,贈刑部侍郎。
父諱仲宣,官至虞部員外郎,贈工部郎中。
子漸初以祖蔭,補三班借職,稍遷左班殿直。
天聖八年,舉進士及第,為奉禮郎,累遷太常博士。
曆知芮城、河陽二縣,佥署孟州判官事,又知新鄭縣,通判泾州、慶州,知懷州。
以慶曆五年三月十四日,卒于官。
趙元昊寇邊,圍定川堡,大将葛懷敏發泾原兵救之。
君遺懷敏書曰:“賊舉其國而來,其利不在城堡,而兵法有不得而救者。
且吾軍畏法,見敵必赴而不計利害,此其所以數敗也。
宜駐兵瓦亭,見利而後動。
”懷敏不能用其言,遂以敗死。
劉渙知滄州,杖一卒,不服,渙命斬之,以聞,坐專殺,降知密州。
君上書為渙論直,得複知滄州。
範文正公常薦君材可以居館閣,召試不用,遂知懷州,至期月大治。
是時天子用範文正公,與今觀文殿學士富公、武康軍節度使韓公,欲更置天下事,而權幸小人不便,三公皆罷去,而師魯與時賢士,多被誣枉得罪。
君歎息憂悲發憤,以謂生可厭,而死可樂也,往往被酒哀歌泣下,朋友皆竊怪之。
已而以疾卒,享年五十。
至和元年十有二月十三日,其子材葬君于河南府壽安縣甘泉鄉龍洲裡。
其平生所為文章六十篇,皆行于世。
子男四人:曰材、植、機、桴。
嗚呼!師魯常勞其智于事物,而卒蹈憂患以窮死。
若子漸者,曠然不有累其心,而無所屈其志,然其壽考亦以不長。
豈其所謂短長得失者,皆非此之謂欤!其所以然者,不可得而知欤!銘曰: 有韫于中不以施,一憤樂死其如歸。
豈其志之将衰?不然世果可嫉其如斯! ○歐陽修-尹師魯墓志銘 師魯,河南人,姓尹氏,諱洙。
然天下之士識與不識,皆稱之曰師魯。
蓋其名重當世,而世之知師魯者,或推其文學,或高其議論,或多其材能;至其忠義之節,處窮達,臨禍福,無愧于古君子,則天下之稱師魯者,未必盡知之。
師魯為文章,簡而有法,博學強記,通知古今,長于《春秋》。
其與人言,是是非非,務窮盡道理乃已,不為苟止而妄随,而人亦罕能過也。
遇事無難易,而勇于敢為,其所以見稱于世者,亦所以取嫉于人,故其卒窮以死。
師魯少舉進士及第,為绛州正平縣主簿、河南府戶曹參軍、邵武軍判官。
舉書判拔萃,遷山南東道掌書記,知伊陽縣。
王文康公薦其才,召試充館閣校勘,遷太子中允、天章閣待制。
範公貶饒州,谏官禦史不肯言,師魯上書,言:“仲淹,臣之師友,願得俱貶。
”貶監郢州酒稅,又徙唐州。
遭父喪,服除,複得太子中允,知河南縣。
趙元吳反,陝西用兵,大将葛懷敏奏起為經略判官。
師魯雖用懷敏辟,而尤為經略使韓公所深知。
其後諸将敗于好水,韓公降知秦州,師魯亦徙通判濠州。
久之,韓公奏,得通判秦州。
遷知泾州,又知渭州,兼泾原路經略部署。
坐城水洛,與邊将異議,徙知晉州,又知潞州。
為政有惠愛,潞州人至今思之。
累遷官至起居舍人、直龍圖閣。
師魯當天下無事時,獨喜論兵,為《叙燕》、《息戍》二篇行于世。
自西兵起凡五六歲,未嘗不在其間。
故其論議益精密,而于西事尤習其詳。
其為兵制之說,述戰守勝敗之要,盡當今之利害,又欲訓土兵,代戍卒,以減邊用,為禦戎長久之策,皆未及施為。
而元吳臣,西兵解嚴,師魯亦去而得罪矣。
然則天下之稱師魯者,于其材能亦未必盡知之也。
初,師魯在渭州,将吏有違其節度者,欲按軍法斬之而不果。
其後吏至京師,上書訟師魯以公使錢貸部将,貶崇信軍節度副使,徙監均州酒稅。
得疾,無醫藥,舁至南陽求醫。
疾革,憑幾而坐,顧稚子在前,無甚憐之色;與賓客言,終不及其私。
享年四十有六以卒。
師魯娶張氏,某縣君。
有兄源,字子漸,亦以文學知名,前一歲卒。
師魯凡十年間,三貶官,喪其父,又喪其兄。
有子四人,連喪其女一,适人,亦卒。
而其身終以貶死。
一子三歲,四女未嫁,家無餘赀,客其喪于南陽不能歸。
平生故人無遠迩皆往赙之,然後妻子得以其柩歸河南,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先茔之次。
餘與師魯兄弟交,嘗銘其父之墓矣,故不複次其世家焉。
銘曰: 藏之深,固之密。
石可朽,銘不滅。
○歐陽修-梅聖俞墓志銘 嘉祐五年,京師大疫。
四月乙亥,聖俞得疾,卧城東汴陽坊。
明日,朝之賢士大夫往問疾者,驺呼屬路不絕。
城東之人,市者廢,行者不得往來,鹹驚顧相語曰:“茲坊所居大人誰耶?何緻客之多也?”居八日癸未,聖俞卒。
于是賢土大夫又走吊哭如前日益多,而其尤親且舊者,相與聚而謀其後事,自丞相以下,皆有以赙恤其家。
粵六月甲申,其孤增,載其柩南歸,以明年正月丁醜,葬于宣州陽城鎮雙歸山。
聖俞,字也,其名堯臣,姓梅氏,宣州宣城人也。
自其家世頗能詩,而從父詢以仕顯,至聖俞遂以詩聞,自武夫貴戚童兒野叟,皆能道其名字。
雖妄愚人不能知詩義者,直曰:“此世所貴也,吾能得之。
”用以自矜。
故求者日踵門,而聖俞詩遂行天下。
其初喜為清麗閑肆平淡,久則涵演深遠,間亦琢刻以出怪巧。
然氣完力餘,益老以勁。
其應于人者多,故辭非一體。
至于他文章皆可喜,非如唐諸子号詩人者,僻固而狹陋也。
聖俞為人,仁厚樂易,未嘗忤于物。
至其窮愁感憤,有所罵譏笑谑,一發于詩。
然用以為歡,而不怨怼,可謂君子者也。
初在河南,王文康公見其文,歎曰:“二百年無此作矣。
”其後大臣屢薦宜在館閣,嘗一召試,賜進士出身,馀辄不報。
嘉祐元年,翰林學士趙概等十馀人列言于朝曰:“梅某經行修明,願得留與國子諸生講論道德,作為雅頌以歌詠聖化。
”乃得國子監直講。
三年冬,袷于太廟,禦史中丞韓绛言:“天子且親祠,當更制樂章以薦祖考÷惟梅某為宜。
”亦不報。
聖俞初以從父蔭,補太廟齋郎,曆桐城、河南、河陽三縣主簿,以德興縣令,知建德縣,又知襄城縣,監湖州鹽稅,簽署忠武、鎮安兩軍節度判官,監永濟倉,國子監直講,累官至尚書都官員外郎。
嘗奏其所撰《唐載》二十六卷,多補正舊史阙缪,乃命編修《唐書》。
書成,未奏而卒,享年五十有九。
曾祖諱遠,祖諱邈,皆不仕。
父諱讓,太子中舍緻仕,贈職方郎中。
母曰仙遊縣太君束氏,又曰清河縣太君張氏。
初娶謝氏,封南陽縣君;再娶刁氏,封某縣君。
子男五人:曰增、曰墀、曰、曰龜兒;一早卒。
女二人:長适太廟齋郎薛通;次尚幼。
聖俞學長于《毛詩》,為《小傳》二十卷;其文集四十卷;注《孫子》十三篇。
餘嘗論其詩曰:“世謂詩人少達而多窮,蓋非詩能窮人,殆窮者而後工也。
”聖俞以為知言。
銘曰: 不戚其窮,不困其鳴。
不踬于艱,不履于傾。
養其和平,以發厥聲。
震越渾锽,衆聽以驚。
以揚其清,以播其英。
以成其名,以告諸冥。
○歐陽修-湖州長史蘇君墓志銘 故湖州長史蘇君,有賢妻杜氏,自君之喪,布衣蔬食,居數歲,提君之孤子,斂其平生文章走南京,号泣于其父曰:“吾夫屈于生,猶可伸于死。
”其父太子太師以告于予。
予為集次其文而序之,以著君之大節,與其所以屈伸得失,以深诮世之君子當為國家樂育賢材者,且悲君之不幸。
其妻蔔以嘉祐元年十月某日,葬君于潤州丹徒縣義裡鄉檀山裡石門村,又号泣于其父曰:“吾夫屈于人間,猶可伸于地下。
”于是杜公及君之子泌,皆以書來乞銘以葬。
君諱舜欽,字子美。
其上世居蜀,後徙開封,為開封人。
自君之祖諱易簡,以文章有名太宗時,承旨翰林為學士、參知政事,官至禮部侍郎。
父諱耆,官至工部郎中、直集賢院。
君少以父蔭,補太廟齋郎,調荥陽尉,非所好也。
已而鎖其廳去,舉進士中第,改光祿寺主簿,知蒙城縣,丁父憂,服除,知長垣縣,遷大理評事,監在京樓店務。
君狀貌奇偉,慷慨有大志。
少好古,工為文章,所至皆有善政。
官于京師,位雖卑,數上疏論朝廷大事,敢道人之所難言。
範文正公薦君,召試得集賢校理。
自元昊反,兵出無功,而天下殆于久安,尤困兵事。
天子奮然用三四大臣,欲盡革衆弊以纾民。
于是時範文正公與今富丞相,多所設施,而小人不便,顧人主方信用,思有以撼動,未得其根。
以君文正公之所薦,而宰相杜公婿也,乃以事中君,坐監進奏院祠神、奏用市故紙錢會客為自盜,除名。
君名重天下,所會客皆一時賢俊,悉坐貶逐。
然後中君者喜曰:“吾一舉網盡之矣。
”其後三四大臣相繼罷去,天下事卒不複施為。
君攜妻子居蘇州,買木石作滄浪亭,日益讀書,大涵肆于六經,而時發其憤悶于歌詩,至其所激,往往驚絕。
又喜行草書,皆可愛。
故其雖短章醉墨,落筆争為人所傳。
天下之士,聞其名而慕,見其所傳而喜,往揖其貌而竦,聽其論而驚以服,久與其居而不能舍以去也。
居數年,複得湖州長史。
慶曆八年十二月某日,以疾卒于蘇州,享年四十有一。
君先娶鄭氏,後娶杜氏。
三子:長曰泌,将作監主簿;次日液,曰激。
二女:長适前進士陳纮,次尚幼。
初,君得罪時,以奏用錢為盜,無敢辯其冤者。
自君卒後,天子感悟,凡所被逐之臣複召用,皆顯列于朝,而至今無複為君言者,宜其欲求伸于地下也!宜予述其得罪以死之詳,而使後世知其有以也!既又長言以為之辭,庶幾并寫予之所以哀君者。
其辭曰: 謂為無力兮,孰擊而去之?謂為有力兮,胡不反子之歸?豈彼能兮此不為。
善百譽而不進兮,一毀終世以颠擠。
荒孰問兮杳難知,嗟子之中兮,有韫而無施。
文章發耀兮,星日交輝。
雖冥冥以掩恨兮,不昭昭其永垂。
○歐陽修-石曼卿墓表 曼卿諱延年,姓石氏。
其上世為幽州人。
幽州人于契丹,其祖自成始以其族間走南歸。
天子嘉其來,将祿之,不可,乃家于宋州之宋城。
父諱補之,官至太常博士。
幽、燕俗勁武,而曼卿少亦以氣自豪。
讀書不治章句,獨慕古人奇節偉行、非常之功,視世俗屑屑無足動其意者。
自顧不合于時,乃一混于酒,然好劇飲大醉,頹然自放。
由是益與時不合,而人之從其遊者,皆知愛曼卿落落可奇,而不知其才之有以用也。
年四十八,康定二年二月四日,以太子中允秘閣校理卒于京師。
曼卿少舉進士不第,真宗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