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傳志之屬下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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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三舉進士,皆補奉職。

    曼卿初不肯就,張文節公素奇之,謂曰:“母老乃擇祿耶!”曼卿矍然起就之。

    遷殿直,久之,改太常寺太祝,知濟州金鄉縣,歎曰:“此亦可以為政也!”縣有治聲。

    通判乾甯軍,丁母永安縣君李氏憂。

    服除,通判永靜軍,皆有能名。

    充館閣校勘,累遷大理寺丞,通判海州,還為校理。

    莊獻明肅太後臨朝,曼卿上書請還政天子。

    其後太後崩,範諷以言見幸,引嘗言太後事者,遽得顯官,欲引曼卿。

    曼卿固止之,乃已。

     自契丹通中國,德明盡有河南而臣屬,遂務休兵養息,天下宴然,内外弛武,三十馀年。

    曼卿上書言十事,不報。

    已而元昊反,西方用兵,始思其言。

    召見,稍用其說,籍河北、河東、陝西之民,得鄉兵數十萬。

    曼卿奉使籍兵河東,還,稱旨,賜绯衣銀魚。

    天子方思盡其才,而且病矣。

    既而聞邊将有欲以鄉兵捍賊者,笑曰:“此得吾粗也。

    夫不教之兵,勇怯相雜,若怯者見敵而動,則勇者亦牽而潰矣。

    今或不暇教,不若募其敢行者,則人人皆勝兵也。

    ”其視世事蔑若不足為,及聽其施設之方,雖精思深慮,不能過也。

    狀貌偉然,喜酒自豪,若不可繩以法度,退而質其平生趣舍大節,無一悖于理者。

    遇人無賢愚,皆盡忻歡;及可否天下是非善惡,當其意者無幾人。

    其為文章,勁健稱其意氣。

     有子濟、滋。

    天子聞其喪,官其一子,使祿其家。

    既卒之三十七日,葬于太清之先茔。

    其友歐陽修表于其墓曰: 嗚呼曼卿!甯自混以為高,不少屈以合世,可謂自重之士矣!士之所負者愈大,則其自顧也愈重;自顧愈重,則其合愈難。

    然欲與共大事,立奇功,非得難合自重之士,不可為也。

    古之魁雄之人,未始不負高世之志,故甯或毀身污迹,卒困于無聞。

    或老且死,而幸一遇,猶克少施于世。

    若曼卿者,非徒與世難合,而不克所施,亦其不幸不得至乎中壽,其命也夫!其可哀也夫! ○歐陽修-泷岡阡表 嗚呼!惟我皇考崇公蔔吉于泷岡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

    非敢緩也,蓋有待也。

     修不幸,生四歲而孤。

    太夫人守節自誓,居貧,自力于衣食,以長以教,俾至于成人。

    太夫人告之曰:“汝父為吏廉,而好施與,喜賓客,其傣祿雖薄,常不使有馀,曰:‘毋以是為我累。

    ’故其亡也,無一瓦之覆,一垅之植,以庇而為生,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

    自吾為汝家婦,不及事吾姑,然知汝父之能養也。

    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将有後也,吾之始歸也,汝父免于母喪方逾年,歲時祭祀,則必涕泣曰:‘祭而豐,不如養之薄也。

    ’間禦酒食,則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馀,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見之,以為新免于喪适然耳。

    既而其後常然,至其終身未嘗不然。

    吾雖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養也。

    汝父為吏,嘗夜燭治官書,屢廢而歎。

    吾問之,則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

    ’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

    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

    ’回顧乳者抱汝而立于旁,因指而歎曰:‘術者謂我歲行在戌将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見兒之立也,後當以我語告之。

    ’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故能詳也。

    其施于外事,吾不能知;其居于家,無所矜飾,而所為如此,是真發于中者邪!嗚呼!其心厚于仁者邪!此吾知汝父之必将有後也。

    汝其勉之!夫養不必豐,要于孝;利雖不得溥于物,要其心之厚于仁。

    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

    ”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公少孤力學。

    鹹平三年,進士及第,為道州判官,泗、綿二州推官,又為泰州判官,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泷岡。

    太夫人姓鄭氏,考諱德儀,世為江南名族。

    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初封福昌縣太君,進封樂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

    自其家少微時,治其家以儉約,其後常不使過之,曰:“吾兒不能苟合于世,儉薄所以居患難也。

    ”其後修貶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貧賤也,吾處之有素矣。

    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祿而養。

    又十有二年,列官于朝,始得贈封其親。

    又十年,修為龍圖閣直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終于官舍,享年七十有二。

    又八年,修以非才,人副樞密,遂參政事,又七年而罷。

    自登二府,天子推恩,褒其三世。

    蓋自嘉祐以來,逢國大慶,必加寵錫。

    皇曾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曾祖妣累封楚國太夫人;皇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祖妣累封吳國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皇妣累封越國太夫人。

    今上初郊,皇考賜爵為崇國公,太夫人進号魏國。

     于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嗚呼!為善無不報,而遲速有時,此理之常也。

    惟我祖考,積善成德,宜享其隆。

    雖不克有于其躬,而賜爵受封,顯榮褒大,實有三朝之錫命,是足以表見于後世,而庇賴其子孫矣。

    ”乃列其世譜,具刻于碑。

    既又載我皇考崇公之遺訓,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于修者,并揭于阡。

    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鮮,遭時竊位,而幸全大節,不辱其先者,其來有自。

     熙甯三年,歲次庚戌四月辛酉朔,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知青州軍州事、兼管内勸農使、充京東東路安撫使、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修表。

     ○王安石-泰州海陵縣主簿許君墓志銘 君諱平,宇秉之,姓許氏。

    餘嘗譜其世家,所謂今泰州海陵縣主簿者也。

     君既與兄元相友愛稱天下,而自少卓荦不羁,善辨說,與其兄俱以智略為當世大人所器。

    寶元時,朝廷開方略之選,以招天下異能之士,而陝西大帥範文正公、鄭文肅公争以君所為書以薦。

    于是得召試為太廟齋郎,已而選泰州海陵縣主簿。

    貴人多薦君有大才,可試以事,不宜棄之州縣。

    君亦常慨然自許,欲有所為,然終不得一用其智能以卒。

    噫!其可哀也已。

     士固有離世異俗,獨行其意,罵譏、笑侮、困辱而不悔。

    彼皆無衆人之求,而有所待于後世者也,其龃龉固宜。

    若夫智謀功名之士,窺時俯仰,以赴勢物之會,而辄不遇者,乃亦不可勝數。

    辨足以移萬物,而窮于用說之時;謀足以奪三軍,而辱于右武之國。

    此又何說哉?嗟乎!彼有所待而不悔者,其知之矣。

     君年五十九,以嘉祐某年某月某甲子,葬真州之揚子縣甘露鄉某所之原。

    夫人李氏。

    子男瑰,不仕;璋,真州司戶參軍;琦,太廟齋郎;琳,進士。

    女子五人,已嫁二人,進士周奉先,泰州泰興令陶舜元。

    銘曰: 有拔而起之,莫擠而止之。

    嗚呼許君!而已于斯,誰或使之。

     ○王安石-王深父墓志銘 吾友深父,書足以緻其言,言足以遂其志,志欲以聖人之道為己任,蓋非至于命弗止也。

    故不為小廉曲謹以投衆人耳目,而取舍、進退、去就必度于仁義。

    世皆稱其學問文章行治,然真知其人者不多,而多見謂迂闊,不足趣時合變。

    嗟乎!是乃所以為深父也。

    令深父而有以合乎彼,則必無以同乎此矣。

     嘗獨以謂天之生夫人也,殆将以壽考成其才,使有待而後顯,以施澤于天下。

    或者誘其言,以明先王之道,覺後世之民。

    嗚呼!孰以為道不任于天,德不酬于人?而今死矣。

    甚哉!聖人君子之難知也!以孟轲之聖,而弟子所願止于管仲、晏嬰,況馀人乎?至于揚雄,尤當世之所賤簡,其為門人者,一侯芭而已。

    芭稱雄書以為勝《周易》,《易》不可勝也,芭尚不為知雄者。

    而人皆曰:古之人生無所遇合,至其沒久而後世莫不知。

    若轲、雄者,其沒皆過千歲,讀其書,知其意者甚少,則後世所謂知者,未必真也。

    夫此兩人以老而終,幸能著書,書具在,然尚如此。

    嗟乎深父!其智雖能知轲,其于為雄,雖幾可以無悔,然其志未就,其書未具,而既早死,豈特無所遇于今,又将無所傳于後。

    天之生夫人也,而命之如此,蓋非餘所能知也。

     深父諱回,本河南王氏。

    其後自光州之固始遷福州之侯官,為侯官人者三世。

    曾祖諱某,某官。

    祖諱某,某官。

    考諱某,尚書兵部員外郎。

    兵部葬颍州之汝陰,故今為汝陰人。

    深父嘗以進士補亳州衛真縣主簿,歲馀自免去。

    有勸之仕者,辄辭以養母。

    其卒以治平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年四十三。

    于是朝廷用薦者以為某軍節度推官,知陳州南頓縣事,書下而深父死矣。

    夫人曾氏,先若幹日卒。

    子男一人,某。

    女二人,皆尚幼。

    諸弟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深父某縣某鄉某裡,以曾氏祔。

    銘曰: 嗚呼深父!維德之仔肩,以迪祖武。

    厥艱荒遐,力必踐取。

    莫吾知庸,亦莫吾侮。

    神則尚反,歸形此土。

     ○王安石-建安章君墓志銘 君諱友直,姓章氏。

    少則卓越自放不羁,不肯求選舉,然有高節大度過人之材。

    其族人郇公為宰相,欲奏而官之,非其好不就也。

    自江淮之上,海嶺之間,以至京師,無不遊。

    将相大人豪傑之士,以至間巷庸人小子,皆與之交際,未嘗有所忤,莫不得其歡心。

    卒然以是非利害加之,而莫能見其喜愠。

    視其心,若不知富貴貧賤之可以擇而取也,頹然而已矣。

    昔列禦寇、莊周當文、武末世,哀天下之士沉于得喪,陷于毀譽,離性命之情,而自托于人僞,以争須臾之欲,故其所稱述,多所謂天之君子。

    若君者,似之矣。

     君讀書通大指,尤善相人,然諱其術,不多為人道之。

    知音樂、書畫、弈棋,皆以知名于一時。

    皇祐中,近臣言君文章,善篆,有旨召試,君辭焉。

    于是太學篆石經,又言君善篆,與李斯、陽冰相上下,又召君,君即往。

    經成,除試将作監主簿,不就也。

    嘉祐七年十一月甲子,以疾卒于京師,年五十七。

    娶辛氏,生二男:存、孺,為進士。

    五女子:其長嫁常州晉陵縣主簿侍其躊,早卒,璹又娶其中女;次适蘇州吳縣黃元;二人未嫁。

     君家建安者五世,其先則豫章人也。

    君曾祖考諱某,仕江南李氏,為建州軍事推官。

    祖考諱某,皇著作佐郎,贈工部尚書。

    考諱某,京兆府節度判官。

    君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潤州丹陽縣金山之東園。

    銘曰: 弗缋弗雕,弗跂以為高。

    俯以狎于野,仰以遊于朝。

    中則有實,視銘其昭。

     ○王安石-秘閣校理丁君墓志銘 朝奉郎、尚書司封員外郎、充秘閣校理、新差通判永州軍州兼管内勸農事、上輕車都尉、賜绯魚袋晉陵丁君卒。

    臨川王某曰:“噫!吾僚也。

    方吾少時,輔我以仁義者。

    ”乃發哭吊其孤,祭焉,而許以銘。

    越三月,君婿以狀至,乃叙銘赴其葬。

     叙曰:君諱寶臣,字元珍。

    少與其兄宗臣,皆以文行稱鄉裡,号為“二丁”。

    景祐中,皆以進士起家。

    君為峽州軍事判官,與廬陵歐陽公遊,相好也。

    又為淮南節度掌書記。

    或誣富人以博,州将,貴人也,猜而專,吏莫敢議,君獨力争正其獄。

    又為杭州觀察判官,用舉者兼州學教授,又用舉者遷太子中允,知越州剡縣。

    蓋其始至,流大姓一人,而縣遂治,卒除弊興利甚衆,人至今言之。

    于是再遷為太常博士,移知端州。

    侬智高反,攻至其治所。

    君出戰,能有所捕斬,然卒不勝,乃與其州人皆去而避之,坐免一官,徙黃州。

    會恩,除太常丞,監湖州酒。

    又以大臣有解舉者,遷博士,就差知越州諸暨縣。

    其治諸暨如剡,越人滋以君為循吏也。

    英宗即位,以尚書屯田員外郎編校秘閣書籍,遂為校理、同知太常禮院。

     君直質自守,接上下以恕。

    雖貧困,未嘗言利。

    于朋友故舊,無所不盡。

    故其不幸廢退,則人莫不憐;少進也,則皆為之喜。

    居無何,禦史論君嘗廢矣,不當複用,遂出通判永州,世皆以咎言者謂為不宜。

    夫驅未嘗教之卒,臨不可守之城,以戰虎狼百倍之賊,議今之法,則獨可守死爾;論古之道,則有不去以死,有去之以生。

    吏方操法以責士,則君之流離窮困,幾至老死,尚以得罪于言者,亦其理也。

     君以治平三年,待阙于常州,于是再遷尚書司封員外郎,以四年四月四日卒,年五十八。

    有文集四十卷。

    明年二月二十九日,葬于武進縣懷德北鄉郭莊之原。

     君曾祖諱輝,祖諱諒,皆弗仕。

    考諱柬之,贈尚書工部侍郎。

    夫人饒氏,封晉陵縣君,前死。

    子男隅,太廟齋郎;除、隮為進士;其季恩兒尚幼。

    女嫁秘書省著作佐郎、集賢校理同縣胡宗愈,其季未嫁,嫁胡氏者亦又死矣。

    銘曰: 文于辭為達,行于德為充。

    道于古為可,命于今為窮。

    嗚呼已矣!蔔此新宮。

     ○王安石-臨川王君墓志銘 孔子論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固有等矣。

    至其以事親為始,而能竭吾才,則自聖人至于士,其可以無憾焉一也。

     餘叔父諱師錫,字某。

    少孤,則緻孝于其母,憂悲愉樂,不主于己,以其母而已。

    學于他州,凡被服、飲食、玩好之物,苟可以惬吾母而力能有之者,皆聚以歸,雖甚勞窘,終不廢。

    豐其母以及其昆弟、姑姊妹,不敢愛其力之所能得;約其身以及其妻子,不敢慊其意之所欲為。

    其外行,則自鄉黨鄰裡,及其嘗所與遊之人,莫不得其歡心。

    其不幸而蚤死也,則莫不為之悲傷歎息。

    夫其所以事親能如此,雖有不至,其亦可以無憾矣。

     自庠序聘舉之法壞,而國論不及乎閨門之隐,士之務本者,常诎于浮華淺薄之材,故餘叔父之卒,年三十七,數以進士試于有司,而猶不得祿賜以寬一日之養焉。

    而世之論土也,以苟難為賢,而餘叔父之孝,又未有以過古之中制也,以故世之稱其行者亦少焉。

    蓋以叔父自為,則由外至者,吾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