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傳志之屬下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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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資政殿學士文正範公神道碑銘 皇祐四年五月甲子,資政殿學士、尚書戶部侍郎、汝南文正公薨于徐州,以其年十有二月壬申,葬于河南尹樊裡之萬安山下。

    公諱仲淹,字希文。

    五代之際,世家蘇州,事吳越。

    太宗皇帝時,吳越獻其地,公之皇考從錢俶朝京師,後為武甯軍掌書記以卒。

     公生二歲而孤,母夫人貧無依,再适長山朱氏。

    既長,知其世家,感泣去之南都。

    入學舍,掃一室,晝夜講誦,其起居飲食,人所不堪,而公自刻益苦。

    居五年,大通六經之旨,為文章,論說必本于仁義。

    祥符八年,舉進士,禮部選第一,遂中乙科,為廣德軍司理參軍,始歸迎其母以養。

    及公既貴,天子贈公曾祖蘇州糧料判官諱夢齡為太保,祖秘書監諱贊時為太傅,考諱墉為太師,妣謝氏為吳國夫人。

     公少有大節,于富貴、貧賤、毀譽、歡戚,不一動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常自誦曰:“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也。

    ”其事上遇人,一以自信,不擇利害為趨舍。

    其所有為,必盡其力,曰:“為之自我者當如是,其成與否,有不在我者,雖聖賢不能必,吾豈苟哉!” 天聖中,晏丞相薦公文學,以大理寺丞為秘閣校理。

    以言事忤章獻太後旨,通判河中府。

    久之,上記其忠,召拜右司谏。

    當太後臨朝聽政時,以至日大會前殿,上将率百官為壽。

    有司已具,公上疏言天子無北面,且開後世弱人主以強母後之漸,其事遂已。

    又上書請還政,天子不報。

    及太後崩,言事者希旨,多求太後時事,欲深治之。

    公獨以謂太後受托先帝,保佑聖躬,始終十年,未見過失,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

    初,太後有遺命,立楊太妃代為太後。

    公谏曰:“太後,母号也,自古無代立者。

    ”由是罷其冊命。

     是歲,大旱蝗,奉使安撫東南。

    使還,會郭皇後廢,率谏官、禦史伏閣争,不能得,貶知睦州,又徙蘇州。

    歲餘,即拜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召還,益論時政阙失,而大臣權幸多忌惡之。

     居數月,以公知開封府。

    開封素号難治,公治有聲。

    事日益簡,暇則益取古今治亂安危為上開說,又為《百官圖》以獻,曰:“任人各以其材而百職修,堯、舜之治不過此也。

    ”因指其遷進遲速次序曰:“如此而可以為公,可以為私,亦不可以不察。

    ”由是呂丞相怒,至交論上前,公求對,辨語切,坐落職,知饒州。

     明年,呂公亦罷。

    公徙潤州,又徙越州。

    而趙元昊反河西,上複召相呂公。

    乃以公為陝西經略安撫副使,遷龍圖閣直學士。

    是時,新失大将,延州危。

    公請自守鄜延扞賊,乃知延州。

    元昊遣人遺書以求和,公以謂無事請和,難信,且書有僣号,不可以聞,乃自為書,告以逆順成敗之說,甚辯。

    坐擅複書,奪一官,知耀州。

    未逾月,徙知慶州。

    既而四路置帥,以公為環慶路經略安撫、招讨使、兵馬都部署,累遷谏議大夫、樞密直學士。

     公為将,務持重,不急近功小利。

    于延州築青澗城,墾營田,複承平、永平廢寨,熟羌歸業者數萬戶。

    于慶州城大順以據要害,奪賊地而耕之。

    又城細腰、胡蘆,于是明珠、滅臧等大族,皆去賊為中國用。

    自邊制久隳,至兵與将常不相識。

    公始分延州兵為六将,訓練齊整,諸路皆用以為法。

    公之所在,賊不敢犯。

    人或疑公見敵應變為如何?至其城大順也,一旦引兵出,諸将不知所向,軍至柔遠,始号令告其地處,使往築城。

    至于版築之用,大小畢具,而軍中初不知。

    賊以騎三萬來争,公戒諸将:戰而賊走,追勿過河。

    已而賊果走,追者不渡,而河外果有伏。

    賊既失計,乃引去。

    于是諸将皆服公為不可及。

    公待将吏,必使畏法而愛己。

    所得賜赉,皆以上意分賜諸将,使自為謝。

    諸蕃質子,縱其出入,無一人逃者。

    蕃酋來見,召之卧内,屏人徹衛,與語不疑。

    公居三歲,士勇邊實,恩信大洽,乃決策謀取橫山,複靈武,而元昊數遣使稱臣請和,上亦召公歸矣。

    初,西人籍其鄉兵者十數萬,既而黥以為軍,惟公所部,但刺其手,公去兵罷,獨得複為民。

    其于兩路,既得熟羌為用,使以守邊,因徙屯兵就食内地,而纾西人栗免之勞。

    其所設施,去而人德之,與守其法不敢變者,至今尤多。

     自公坐呂公貶,群士大夫各持二公曲直,呂公患之,凡直公者,皆指為黨,或坐竄逐。

    及呂公複相,公亦再起被用,于是二公歡然相約戮力平賊。

    天下之士皆以此多二公,然朋黨之論遂起而不能止。

    上既賢公可大用,故卒置群議而用之。

     慶曆三年春,召為樞密副使,五讓不許,乃就道。

    既至數月,以為參知政事,每進見,必以太平責之。

    公歎曰:“上之用我者至矣,然事有先後,而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也。

    ”既而上再賜手诏,趣使條天下事,又開天章閣,召見賜坐,授以紙筆,使疏于前。

    公惶恐避席,始退而條列時所宜先者十數事上之。

    其诏天下興學,取士先德行不專文辭,革磨勘例遷以别能否,減任子之數而除濫官,用農桑、考課、守宰等事,方施行,而磨勘、任子之法,僥幸之人皆不便,因相與騰口,而嫉公者亦幸外有言,喜為之佐佑。

    會邊奏有警,公即請行,乃以公為河東、陝西宣撫使。

    至則上書願複守邊,即拜資政殿學士、知邠州,兼陝西四路安撫使。

    其知政事,才一歲而罷,有司悉奏罷公前所施行而複其故。

    言者遂以危事中之,賴上察其忠,不聽。

     是時,夏人已稱臣,公因以疾請鄧州。

    守鄧三歲,求知杭州,又徙青州。

    公益病,又求知颍州,肩舁至徐,遂不起,享年六十有四。

    方公之病,上賜藥存問。

    既薨,辍朝一日,以其遺表無所請,使就問其家所欲,贈以兵部尚書,所以哀恤之甚厚。

     公為人外和内剛,樂善泛愛。

    喪其母時尚貧,終身非賓客食不重肉,臨财好施,意豁如也。

    及退而視其私,妻子僅給衣食。

    其為政,所至民多立祠畫像。

    其行己臨事,自山林處士、裡闾田野之人,外至夷狄,莫不知其名字,而樂道其事者甚衆。

    及其世次、官爵,志于墓、譜于家、藏于有司者,皆不論著,著其系天下國家之大者,亦公之志也欤!銘曰: 範于吳越,世實陪臣。

    俶納山川,及其士民。

    範始來北,中間幾息?公奮自躬,與時偕逢。

    事有罪功,言有違從。

    豈公必能,天子用公。

    其艱其勞,一其初終。

    夏童跳邊,乘吏怠安。

    帝命公往,問彼驕頑。

    有不聽順,鋤其穴根。

    公居三年,怯勇隳完。

    兒憐獸擾,卒俾來臣。

    夏人在廷,其事方議。

    帝趣公來,以就予治。

    公拜稽首,茲惟難哉!初匪其難,在其終之。

    群言營營,卒壞于成。

    匪惡其成,惟公是傾。

    不傾不危,天子之明。

    存有顯榮,沒有贈谥。

    藏其子孫,寵及後世。

    惟百有位,可勸無怠。

     ○歐陽修-胡先生墓表 先生諱瑗,字翼之,姓胡氏。

    其上世為陵州人,後為泰州如臯人。

    先生為人師,言行而身化之,使誠明者達,昏愚者勵,而頑傲者革。

    故其為法嚴而信,為道久而尊。

    師道廢久矣,自明道、景祐以來,學者有師,惟先生暨泰山孫明複、石守道三人,而先生之徒最盛。

    其在湖州之學,弟子去來常數百人,各以其經轉相傳授,其教學之法最備。

    行之數年,東南之士,莫不以仁義禮樂為學。

     慶曆四年,天子開天章閣,與大臣講天下事,始慨然诏州縣皆立學。

    于是建太學于京師,而有司請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為太學法,至今著為令。

    後十馀年,先生始來居太學。

    學者自遠而至,太學不能容,取旁官署以為學舍。

    禮部貢舉,歲所得士,先生弟子十常居四五。

    其高第者知名當時,或取甲科,居顯仕。

    其馀散在四方,随其人賢愚,皆循循雅饬,其言談舉止,遇之不問可知為先生弟子。

    其學者相語稱先生,不問可知為胡公也。

     先生初以白衣見天子論樂,拜秘書省校書郎,辟丹州軍事推官,改密州觀察推官,丁父憂去職。

    服除,為保甯軍節度推官,遂居湖學。

    召為諸王宮教授,以疾免。

    已而以太子中舍緻仕,遷殿中丞于家。

    皇祐中,驿召至京師議樂,複以為大理評事,兼太常寺主簿,又以疾辭。

    歲馀,為光祿寺丞、國子監直講,乃居太學,遷大理寺丞,賜绯衣銀魚。

    嘉祐元年,遷太子中允,充天章閣侍講,仍居太學。

    已而病不能朝,天子數遣使者存問,又以太常博士緻仕。

    東歸之日,太學之諸生,與朝廷賢士大夫,送之東門,執弟子禮,路人嗟歎以為榮。

    以四年六月六日,卒于杭州,享年六十有七。

    以明年十月五日,葬于烏程何山之原。

    其世次官邑與其行事,莆陽蔡君谟具志于幽堂。

     嗚呼!先生之德在乎人,不待表而見于後世。

    然非此無以慰學者之思,乃揭于其墓之原。

     ○歐陽修-河南府司錄張君墓表 故大理寺丞、河南府司錄張君,諱汝士,字堯夫,開封襄邑人也。

    明道二年八月壬寅,以疾卒于官,享年三十有七。

    卒之七日,葬洛陽北邙山下,其友人河南尹師魯志其墓,而廬陵歐陽修為之銘。

    以其葬之速也,不能刻石,乃得金谷古磚,命太原王顧,以丹為隸書,納于圹中。

    嘉祐二年某月某日,其子吉甫、山甫,改葬君于伊阙之教忠鄉積慶裡。

     君之始葬北邙也,吉甫才數歲,而山甫始生。

    餘及送者相與臨穴視窆,且封哭而去。

    今年春,餘主試天下貢士,而山甫以進士試禮部,乃來告以将改葬其先君,因出銘以示餘。

    蓋君之卒距今二十有五年矣。

     初,天聖、明道之間,錢文僖公守河南。

    公王家子,特以文學仕至貴顯。

    所至多招集文士,而河南吏屬适皆當時賢材知名士,故其幕府号為天下之盛,君其一人也。

    文僖公善待士,未嘗責以吏職。

    而河南又多名山水,竹林茂樹,奇花怪石,其平台清池,上下荒墟草莽之間,餘得日從賢人長者,賦詩飲酒以為樂。

    而君為人靜默修潔,常坐府治事省文書,尤盡心于獄訟。

    初以辟為其府推官,既罷,又辟司錄,河南人多賴之,而守尹屢薦其材。

    君亦工書,喜為詩。

    間則從餘遊,其語言簡而有意,飲酒終日不亂,雖醉未嘗頹堕。

    與之居者莫不服其德,故師魯之志曰:“饬身臨事,餘嘗愧堯夫,堯夫不餘愧也。

    ” 始君之葬,皆以其地不善,又葬速,其禮不備。

    君夫人崔氏,有賢行,能教其子。

    而二子孝謹,克自樹立,卒能改葬君如吉蔔,君其可謂有後矣。

    自君卒後,文僖公得罪,貶死漢東,吏屬亦各引去。

    今師魯死且十馀年,王顧者死亦六七年矣,其送君而臨穴者及與君同府而遊者,十蓋八九死矣。

    其幸而在者,不老則病且衰,如予是也。

    嗚呼!盛衰生死之際,未始不如是,是豈足道哉!惟為善者能有後,而托于文字者可以無窮。

    故于其改葬也,書以遺其子,俾碣于墓,且以寫餘之思焉。

     吉甫今為大理寺丞,知缑氏縣;山甫始以進土賜出身雲。

     ○歐陽修-徂徕石先生墓志銘 徂徕先生姓石氏,名介,字守道,兖州奉符人也。

    徂徕,魯東山,而先生非隐者也,其仕嘗位于朝矣。

    魯之人不稱其官而稱其德,以為徂徕魯之望,先生魯人之所尊,故因其所居山,以配其有德之稱,曰徂徕先生者,魯人之志也。

     先生貌厚而氣完,學笃而志大,雖在畎畝,不忘天下之憂,以謂“時無不可為,為之無不至。

    不在其位,則行其言。

    吾言用,功利施于天下,不必出乎己;吾言不用,雖獲禍咎,至死而不悔”。

    其遇事發憤,作為文章,極陳古今治亂成敗以指切當世,賢愚善惡,是是非非,無所諱忌。

    世俗頗駭其言,由是謗議喧然,而小人尤嫉惡之,相與出力必擠之死。

    先生安然不惑不變,曰:“吾道固如是,吾勇過孟贲矣。

    ”不幸遇疾以卒。

    既卒,而奸人有欲以奇禍中傷大臣者,猶指先生以起事,謂其詐死而北走契丹矣,請發棺以驗。

    賴天子仁聖,察其誣,得不發棺,而保全其妻子。

     先生世為農家,父諱丙,始以仕進,官至太常博士。

    先生年二十六,舉進士甲科,為郓州觀察推官、南京留守推官。

    禦史台辟主簿,未至,以上書論赦罷不召。

    秩滿遷某軍節度掌書記,代其父官于蜀,為嘉州軍事判官。

    丁内外艱去官,垢面跣足,躬耕徂徕之下,葬其五世未葬者七十喪。

    服除,召人國子監直講。

    是時,兵讨元昊久無功,海内重困,天子奮然思欲振起威德,而進退二三大臣,增置谏官禦史,所以求治之意甚銳。

    先生躍然喜曰:“此盛事也。

    雅頌吾職,其可已乎?”乃作《慶曆聖德詩》以褒貶大臣,分别邪正,累數百言。

    詩出,太山孫明複曰:“子禍始于此矣。

    ”明複,先生之師友也。

    其後所謂奸人作奇禍者,乃詩之所斥也。

     先生自閑居徂徕,後官于南京,常以經術教授。

    及在太學,益以師道自居,門人弟子從之者甚衆。

    太學之興,自先生始,其所為文章,曰某集者若幹卷,曰某集者若幹卷。

    其斥佛、老、時文,則有《怪說》、《中國論》,曰:“去此三者,然後可以有為。

    ”其戒奸臣、宦、女,則有《唐鑒》,曰:“吾非為一世監也。

    ”其馀喜怒哀樂,必見于文。

    其辭博辯雄偉,而憂思深遠。

    其為言曰:“學者,學為仁義也。

    惟忠能忘其身,惟笃于自信者,乃可以力行也。

    ”以是行于己,亦以是教于人。

    所謂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孟轲、揚雄、韓愈氏者,未嘗一日不誦于口;思與天下之士,皆為周、孔之徒,以緻其君為堯、舜之君,民為堯、舜之民,亦未嘗一日少忘于心。

    至其違世驚衆,人或笑之,則曰:“吾非狂癡者也。

    ”是以君子察其行,而信其言,推其用心而哀其志。

     先生直講歲餘,杜祁公薦之天子,拜太子中允。

    今丞相韓公又薦之,乃直集賢院。

    又歲餘,始去太學,通判濮州。

    方待次于徂徕,以慶曆五年七月某日卒于家,享年四十有一。

    友人廬陵歐陽修哭之以詩,以謂待彼謗焰熄,然後先生之道明矣。

     先生既殁,妻子凍餒不自勝。

    今丞相韓公與河陽富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