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相集選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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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者?用石多,培壘厚也』。
問輪廣;曰:『前後四百丈耳;兩山加二、三焉』。
問費;曰:『以丈計,城面一雨四錢,裡則九錢而已』。
予曰:『價廉至此乎』?曰:『取石于山海易也險,之費省;尚不至此,吾酌而厚用之于平。
且官銀百,申水可十有奇;報官必逾于所領,無糜也』。
『然則前城何以糜』?曰:『首事難。
又起基于深沙,匠志在領銀而廉其價;首事者貪其價廉,多與之金。
不幸匠死而子擄于賊,遂負金耳。
其實前城費廣,非盡糜也』。
曰:『前城僅二百丈,一年未就;待子始竣。
今子所任不下六、七百丈,當就于何時乎』?曰:『銀便匠多,明年四月可報功也。
給銀不時,匠辍手矣;吾能為無米之炊乎?請先生任銀、我任工,遲則甘罪』。
遂指海而誓曰:『所不了此以見先生者,有如海』!予面歎曰:『勇哉!吾藉子以複當事矣』。
遂别。
即開纜,乘風逆潮而上;昏抵壺江宿焉。
李生伯夔、王希舜(寵命)諸人來請曰:『吾地在東喙外,賊眈眈我下城,不可居;願公為我谂衆而次第其力役』!予諾以旦旦;則集衆于神祠蔔焉,得吉。
首事者持戶籍進問于衆,差為三等:上者三圈,中二、下一,最下者勿事。
凡得三圈者三十戶,二圈八十、一圈二百,亦就此地而上下之耳。
即三圈者,亦非有阡陌阛阓之積也;而王希舜顧獨自請三圈加一焉。
且曰:『此冬海利熟,吾盡以城,以奠吾家而甯吾鄉,愈其棄為賊有也』;可謂知義、識利害之實矣,歸以厲吾鄉焉。
是夜,又念鎮門南喙無他堡,獨一梅花為省門右臂,或傳其城壓于沙,不可不視。
遂夜度琅琦門,旦而至。
見城二方臨岩石上,海水薄之甚險;獨東南有山,出城十餘丈。
曰:『江夏侯何故不收之城内』?梅花之人曰:『此非山;海沙飛積,歲久草木附之,乃益高耳。
且自此至南門,皆為沙壓。
吾軍人歲歲挑之,甚苦。
往時有月饷與本色米,今皆無之;不知此項蝕于何處!而飛沙為虐,歲益甚。
賊來臨高而射,恐不能守;公獨不一憫我乎』?予曰:『若附城建铳台于巽——高五、六丈,以敵沙飛,城可守矣;且利文物』。
曰:『如此甚善』。
然而沙飛有門,指紫崎尾空處曰:『沙自此飛來。
前議醵軍銀三百餘金築壩欄之,縱不盡塞,沙猶可少;不知其後何以不果?公能複吾月饷、本色以除此患可也;不尤愈于歲歲枵腹奔命,不得生理、窮餓其妻兒,賊至而惴惴栗栗不能朝夕者哉』!予聞其言而悲之。
念此城不料理,右臂必折;安得有心地方者一目擊之乎!遂南登煙台山,望滋澳禦國山,曆曆可見;猶欲至松下,而道遠,仆夫不任。
問于人:松下故有砦,隤矣;故此番賊得入。
不然,此地素為賊憚,号為深門入。
設有堡可憑,何至被其焚掠至不聊生,跳而為盜者哉!若完其堡,挑其悍者為兵;不惟消盜,且可殺賊矣。
驅而之盜,他日将不知所終!徘徊注立久之,榜人報潮迫,遂歸。
見海中暗沙橫亘,舟師避之;指曰:『若非此沙,賊入省河久矣。
此沙能蹶舟,賊不識港,故不敢入;若引賊入港,殆矣』!或談『猴嶼铳城,以公之議得銀千六百金;官不費銀,何以尚未起手?此港門南喙要地也,公獨不視如小埕、壺江乎』?曰:『此地無丘庭訓、王希舜其人,吾何能為;當力請諸官耳』!然吾猶以铳城之守,不專恃兵。
兵急則棄而走耳;須擇土人移家而守焉,乃固。
且如雙龜铳城,堅矣;而鄰于山,合而圍之,乃為完璧。
猴嶼銀有餘,赤崎、雞籠嶼铳台可對立。
此皆一得之愚慮,未知有當否也!國初,設寨防于海外;今乃謀于臂與喙之間。
子囊城郢,識者笑之;然而舊制失、新備疏,江海之上盜賊為政,非扼險使民知可恃,且鳥獸散矣。
予為此行,非得已也;出海五日,三以夜渡。
不曆風濤,安知海之利害與後事、前事之得失。
聊以所見所聞記之,庶有采而固吾圉者焉。
福海圖說(福海者,福州暨福甯海也;南北凡千七百裡有奇) 福海内,水自上府至芋原、洪塘,分為南台、西峽兩港,會于馬江、束于閩安鎮。
自南台至閩安鎮,蓋八十裡而赢也;出鎮,又分兩喙。
東下三十裡,經館頭、薄雙龜為急水門,是為東喙;已築有铳城矣。
下此則五虎門,巡司居焉;而今不往者,堡壞也。
五虎門,南則壺江、北則荻蘆門。
并海而東,遙遙百八十裡,有山高突而城者,定海所也,為省門左臂;而小埕寨為其脰,脰斷則定海危,左臂折矣。
故前兵道陸倡城之,兩院報可;今署道申、連江知縣沈畢其役。
過此百裡則黃崎澳,有堡而低;又百二十裡蜿蜒突出而飲海者北茭,有巡司堡,亦低壞。
前年兩堡被賊,甚苦風雨;後之綢缪,則連江縣事也。
自北茭折而北,為奇達、為馬鼻、為羅源之廉澳門。
奇達堡固足守,馬鼻下嶼人悍矣;廉澳門鹽哨往往行劫,最為害。
北茭東百五十裡為西洋,有山則小埕寨與福甯烽火寨會哨處,距急水門五百七十裡矣;此福州東北界也。
自西洋哨界以北,轄之福甯州;至大金所百裡,至州治又百裡。
州至三沙八十裡,三沙至蓁嶼百二十裡,蓁嶼至沙埕百七十裡;過此則浙界矣。
大金、蓁嶼、三沙,皆有城,烽火寨直于蓁嶼,台山遊直于沙埕。
沙埕有小堡據山,而商舶、漁艘南北百貨所積皆在沙際,歲被賊焚毀破數萬;若倡而城之,必有雷動而響應者。
且賊自北入閩,此為首犯;自南入浙,亦于此取資:故不可不城也。
且台山絕遠,把總罕至其地。
倘城此,令台山遊居之而時出以備賊猶可;又令烽火寨居于三沙或蓁嶼,便于出海,尤勝入居福甯州、賊至不知萬倍也。
蓋有城,即懦将可守;無城,即要地亦逃:此今海弁之大緻耳。
至于民間土堡,亦宜及時修治,使百姓有恃;不然,去年福甯王崎鎮、往年大金所之事可鑒也。
閩安鎮南出琦琅江抵大海,城堡甚少;獨鎮喙猴嶼可築铳城,以扼入鎮之路。
前議以寺田為資,有成案矣;尚未蔔工。
下此四十裡為慶石、百裡為梅花所。
梅花突入海中,與定海對;此省門右臂也。
其城甚固;但東南隅,歲為飛沙所壓,高于城。
貧軍歲挑汰,不能絕。
賊若騎高以攻,恐不守矣。
或言貧軍曆過未領之銀且四年,稍與數月以築壩障沙,不亦可乎?在當事決之而已。
梅花有南茭,舟行戒之。
過此百裡為磁澳,磁澳百餘裡為松下,松下百三十裡為海壇。
海壇亘絕海中,福清外障也;有蘇澳、觀音澳可泊船。
嘉靖年,倭陷福清,故議設遊總于此。
後以絕地,不敢居也;往往退居鎮東,遊為虛設矣。
近議欲移海壇遊于松下,以松下為鎮東門戶,南賊入犯必經之路;東行則東沙、白犬、竿塘、定海,北則直入梅花内地,最為要害。
若依寶鵲山城之,攝以遊總,西可以障鎮東、東可以闌内地之入。
且其人勁悍善戰,素為南賊所憚;據其險、因其人,化虛設之遊為要地之障,策無善此者。
或曰:『海壇可廢欤』?曰:『非廢海壇也;以海壇遊而居鎮東,賊過不知,是真廢海壇耳!今移于松下,為鎮東扼門戶、為東北内海扼路頭,不失前所以設遊之意;且亦不時分哨海壇,與萬安、南日遙相接,猶得實用。
孰與退入鎮東、任賊縱橫,漠然不知乎』!或曰:『松下去萬安、南日二百餘裡,遠矣;哨能相接乎』?曰:『海壇哨,故與南日會;今雖移松下,哨法如故,何不接之有!若入居鎮東,更能接耶、否耶?今為此議,正以處置海壇,使不虛設耳。
況今海賊皆自南發,長、福海上亦浸有非為;扼險收民,正為此着』。
若萬安而南,屬之莆海;不具論。
福海寨遊說 計福海南至萬安、南日之交,北至沙埕:千七百裡有奇——如此其遠也。
國初,隻設烽火、小埕二寨而海得無事者,寨之兵船多,得以驅使遠汛于外海也。
外海有汛,則賊不敢近;而内海得以漁。
沿海居民無盜賊之警,亦不待城堡以自固。
自倭變作,而沿海焚如矣。
事平之後,往往設堡自固,以苟一日之命。
當事者不深維始終,姑折寨為遊以彌縫其阙;始猶一、二,繼且五、六。
蓋自隆、萬之際以及今日,閩海分為二十一寨、遊矣;兵愈分愈弱、船愈分愈寡,于是遠汛廢而内海之汛亦廢,遠近汛廢而海始為盜賊有矣。
海為賊有,肆然得以擄人掠船,分■〈舟宗〉以自益;由一、二而八、九,由八、九而數十,且至百餘、二三百,縱橫于吾汛地之海,無敢問之者。
或兵船為其所獲,則送火藥、牲酒、銀币以贖。
賊見其如此,則肆然登岸,掠城堡焚劫以去;而兵且叩頭而從之——以為從賊得飽而無患,為兵且餓死而不救也。
夫海,昔之海也;寨、遊日增而盜賊日益。
豈有他哉——兵分船分,力不足以及于遠汛;且兵孱船弊不敢出當風濤,棄海與賊,使得成其勢而熾其毒,非一日之積也。
然則寨、遊多分,何益哉?夫寨、遊使用,未有不取于兵糧者。
兵多則派少,兵少則派多;此其勢也。
又有請糧散糧造船之費、各衙門差人稽查之費、新船貼造之費、舊船未及汛而汛壞計汛扣還之費、月糧過期借銀納息之費,皆于兵糧乎取;所餘幾何哉!故非極懶、極無用之人,不當水兵:此兵之所孱也。
至于船,兵弁之所生死托命者;今以利害不關之人督造,能有堅船哉?以弊船孱兵當賊,宜其望風乞命,不能與抗也。
不此之察而徒多設寨、遊,官多費多,祗益為弊;此海盜所以益熾,不可收拾也。
今不得已,稍就中而損益之。
如烽火析為台山、礵山、嵛山矣,而礵山、嵛山可裁;小埕析為海壇、五虎矣,而五虎可裁。
即水标之設始自黃中丞——以沈有容有功設之,舊制無有也;且能繼者寥寥。
宜并之軍門标下,而兩翼可裁。
裁三遊、兩翼,可省七、八十船矣。
或曰:『今中丞熊公,福海殺賊,多仗新标;新标,故五虎遊也,亦可裁欤』?曰:『謂之遊,則有汛地不得遠出;近日遊弁亦執此為詞矣。
即撫公初募海兵練成此軍,年年飛出擒賊,賊畏之,呼為「新标兵」,有先聲;宜從賊之所畏為号,不必仍「五虎」也。
然新标兵少、船少,宜以所裁七、八十船半與之,長居館頭;有警則出,令寨、遊各出遠汛與新标為聲援,則勢益壯,而寨、遊亦收實用矣:此所謂用兵少而成功多者也』。
『然則水标并之軍門标下,何用』?曰:『傳宣上德,督寨、遊遠汛,鼓舞新标殺賊;即其功也』。
或曰:『福甯三遊而裁其二,不已削乎』?曰:『福甯海程不過六百裡,一寨、一遊、五十餘船,出居海堡,備賊足矣;焉用骈枝』! 或曰:『子言海而勤;勤于設險者何』?曰:『吾戒往事:往者海警一至,沿海無險可守,競奔潰;外邑大家競挈家入省,省城晝閉,且塞河閘,議守于閩安鎮南台、洪塘之間,其倉皇如是。
海上諸寨、遊,無一敢抗賊者;小埕總以逃,論死。
黃崎、北茭連破,賊哨直至連江内港;邑居者洶洶欲逃之山。
惟險不設、堡不修,故至此。
今幸無事,風雨後之綢缪,似宜更急耳。
今小埕既城,雙龜亦有铳城矣;獨梅花、松下、猴嶼未決,沙埕尚未議:此皆至要。
至于五虎、黃崎、北茭諸堡,修之易矣。
今海弁率出三科武舉,素不識海,往往入居内城;如海壇、台山,幾為虛設。
吾故欲城海堡而居海弁于要地,有事則合兵民以守,以定民心而阻賊氣;不至震及省城』。
此子囊城郢下策耳,何足采哉! 與熊撫台書 閩海數十年積弊,盡被老公祖一劄道破。
今日狼狽已極,若不從頭整頓,閩不可為矣。
而整頓之法,當分水、陸二路;而海賊縱橫,亦當分南北數種。
陸兵伎倆,與海不同:陸用步騎,海用艅艎。
閩海風濤,百倍揚子江。
惟以海為命者,能安若枕席;否則,必嘔吐僵仆:故陸兵不可用之于海也。
海之伎倆,善抛石、善用火器、善■〈犂,牜代禾〉船、善上風。
乘夜飛出大海,出賊不意而擊之;而大船随其後,則賊不能支。
即海将韓白,不過如此。
禦賊于海易、于陸難,有真正水兵,船堅器利,時出汛地,外洋無賊不滅。
賊至登岸,則地方糜爛;嘉靖東南之慘,不能禦倭于水也。
當時戚南塘以陸将成功,俞大猷以舟師收閩、廣之敝,用各有宜耳。
近來海賊猖獗,皆因海政不修,将非水将、兵非水兵、船非能堪風濤之船,明以海上汛地與賊、以海上百姓委賊,雖至殺人登岸,亦不肯報。
賊之初來不過數船,見兵船不敢出,便捉人索贖,擄船為用、擄強壯為役;分■〈舟宗〉出哨,遂至滿海是賊。
其實一船不過數賊,餘皆被擄,不得手持寸木之人耳。
賊所索贖,火藥、紬氈、五色布、鞋襪、絲線、豬羊、酒而已。
火藥、硝磺,則有通番人買與;及兵船被搶,不敢報官,亦以火藥數千斤贖回。
亦有殘兵被剝,窮極無聊而為賊者。
總是海政不修,釀成此禍;及至無可奈何,則歸咎于無饷而已。
善乎!去秋洪亨九之言曰:『隻是無人,不是無銀。
有人,則用皆着落,不至妄動取敗。
今宜慎重;再敗,則無救耳』。
某每念其言。
老公祖天挺人豪,聲威遠鬯;号令明肅,事事求實。
海賊聞風,決無舍舟入犯之想。
所慮近海州邑寨所便于出入者,倏然大搶而去耳;不徒海澳受害也。
今賊船既多,兵船又脆,其勢不得不用慣海民船;欲用慣海民船而無慣海民兵,猶為無益。
欲用民船、民兵為我殺賊而先加騷擾,苛責窮治,有駥而散耳;勢必上下相遁,緻生他變。
愚意此事須大立賞格,鼓舞民心:凡有豪傑向前立功、破賊有效者,授以官。
沖鋒船破者,官給其價;人傷者,優給:則人知殺賊之利,不至自遁。
又擇一廢将之能者統之,令之招集豪傑,各相鼓舞;稍假事權、給糧械,随機應敵。
如此,則船與兵一時皆具,無待分分數數,祗取擾而事不集也。
福之海民,松下藍盤為最;招之易集,隻須一領袖耳。
方今材官如雲;某言廢将者,近來将領多不谙海,舊時廢将廢弁向曾呼斥風濤、飽經海戰,猶尚可用耳。
昔譚二華守台州,先恤巨盜黃、楊二人,竟得其力以殺倭;戚南塘亦用朱玑陷陣。
今之水将,求如秦經國、沈有容者恐不易得。
但能得士卒心、慣海勇決者,差可召而試之;不效,則以嚴法随其後,誰敢欺哉!今賊随風出沒,恐燒我兵船、搶我寨所;故以目前應急之說進。
鄭芝龍受撫未決,聞城内有奸人密贻書挑其反側。
福海之賊未除,事可寒心!所恃老公祖英略潛機,消此巨憝耳。
柳生左肘,答教遲滞,罪不勝言。
外交趾铳二,乃友人臨安守林裕陽所贻者;今附上幕府,不知堪用與否也。
與熊撫台書 海上事體,已在老公祖目中;所苦無銀,不得副所欲為耳。
今試舉目前急務而後及處饷之法以取裁,可乎? 諸賊近雖南下,勢必複來;彼以此為生理也。
賊自南來,必道東西洛。
其它近于松下,向為五虎遊汛地;而不能守者,遠而險耳。
今陳學炳募有松兵,其首列陳叔銘等。
寄張蓬玄 漳、泉二郡,以通番作賊為生理。
習通番者,得其大铳、利刃、堅甲以作賊,去截各處通番之貨而入番,歸劫各處通番之銀以聚衆。
因而流劫海船,捉人取贖;捉船為哨,分■〈舟宗〉滿海。
乘間上海澳,燒兵船;入内港,焚室廬:而寨、遊無一敢問者——海政大壞,以海洋信地與賊、以沿海生民委賊也。
其以信地與賊、以民委賊者,将非水将、兵非水兵、船非可當風濤之船也。
積弊已久,迩來尤甚。
漳、泉為鄭芝龍殘破矣,福海又為周三、锺六諸賊騷掠,民不聊生、地方幾為賊有者,舊撫非其人,總兵恃其鄉之奧援,沈醉■〈王亢〉寇也。
而漳、泉多賊之故,亦有數端:一是田少米貴;一是鄉宦子弟多白奪人财産,人怨之徹骨;一是賊有牆壁,獲亦釋放;一是外海寨、遊以貨物放兵而吞其月糧,故恨而從賊。
米貴,則饑困無聊,易與為非;白奪怨深,則起而思報;賊有牆壁,益無忌憚;兵恨從賊,則賊益得勢:此漳、泉諸賊所以蕃也。
前撫不能了賊,隻禁米粟販船出海,以為絕賊饷道;不知賊之米粟皆打劫而得,豈待接濟!若待販船接濟,則是買米作賊矣;天下有是理乎?上下不察,以為消賊之法,莫良于此。
不知米粟未禁之先,芝龍船僅百隻;既禁之後,遂至千艘。
未禁之先,僅有芝龍數賊;既禁之後,遂加林姐哥、梅宇六七種。
絕賊饷道而賊益多者,何也?我厲禁而漳、泉益饑,益饑則益生賊;我厲禁而芝龍濟貧之說益足以收人心,故從賊益衆也。
當事不察接濟何物、不查接濟何人,而猥以加之米粟之商販,不亦左乎?夫接濟何物也?铳藥,賊所急;五色紬布、氈條、絲線諸物,用以通番;豬羊、酒果,海所少也。
凡賊捉人索贖,必列此數;并無及米粟者。
接濟之人,即是通番窩主役使海邊小船為之傳送,于米粟販船何與哉!賊誠急米粟,有搶與劫而已。
舊撫借此以文其不能了賊之責,而一切海政不修,動而愈誤禁行而盜賊益衆。
兵船被燒者三之二矣,兵被殺及叛而從賊者亦且無算;非新撫熊公接手,閩将不可為矣。
某聚族海上,連年播遷甚苦,頗知賊之情形,念無可告語者。
不竟熊公虛心下問、極意商榷,故極陳其弊,而以精募海兵、參用漁船之說進。
熊公大以為是;遂托小兒募漁民,用其頭目為兄弟兵。
兵既精矣,又苦無船,而周賊已縱橫海上;又托小兒聯絡漁船。
幸海道徐公适至,與署督府趙公庭親臨海上,鼓舞海兵、漁船;九月十三日出海,十四日即獲賊之先鋒。
十六夜,又出海;十八日,與賊大戰海之外洋。
漁船低小,仰攻其母船;即獲勍賊許六等,賊為之喪氣。
而撫公且出海料兵,賊遂遠遁而南矣。
是後中路、南路報捷不絕,即鄭芝龍亦報獲周黨,皆以漁船取勝矣。
撫公之料兵于海上也,某親見其日一食,終夜不寝;呼咤之聲不絕,纖■〈徹,光代育〉之欺必察。
從來料兵、料器,未有如此之精詳,亦未有如此之精力、如此之用心者。
使有錢糧彀其調度,海賊豈足平哉!今于無兵中,募海兵;無船中,用漁船;無饷中,百方撙節設處以為饷:可謂難之〔尤〕難者。
但其性善罵,一事不肯假手于人。
又漳、泉士夫力為芝龍請饷,而持之頗堅;恐其間有不悅者。
要之,海事大壞之後,非此公奮厲躬親堅持,決難振起;在廟堂諸公,當亮此公之苦,毋搖浮議而已!閩之所恃,在此公也。
徐海道才識、心膽,亦他日中丞之料。
趙庭義勇慷慨,留心海事,調度兵食、鼓舞士卒,有大将風;而操守廉潔,故能使其下為之用命。
三公合,而閩事可為矣。
獨芝龍桀黠,燒船殺将為多;非為我盡滅諸賊,不足贖其罪。
今一挫于紅夷、再挫于其黨李芝奇,或能弭心悔罪效死乎!不然,天或者授我以漁人鹬蚌之一機,亦未可知。
大抵元氣盛,則邪氣消;海政修,則盜賊退。
如使一賊起、一賊撫,作賊者盡得美官,則元季張仕誠之禍可鑒也! 某家居海上,與盜賊為難,非保全身家之計;且使寨遊側目、海防修船諸衙門側目,其陰螫必多。
然而不避者,誠激于桑梓之大禍,不得不爾也。
近旨閩帥不用閩人,極為有見。
俞帥敗壞閩極矣;今如置帥非其人,且益壞。
見今署督趙庭,揚州人也;已着有功效。
如即用為大帥,必能與撫公、海道成功也。
小兒,南中自有合做之官;苦為撫公所留,日夜馳骛,不能脫離。
今撫公布置已有頭緒,而固結人心、通達下情,與趙将綢缪門戶,非三、四月不能了。
撫公疏留,亦出于為地方之公心。
如蒙廟堂見亮,寬其任期,使得終其事,甚幸!不然,某以身家嘗寇、小兒以官償寇,亦惟命耳。
與海道徐公書 漳、泉事體,與福海不同。
賊出自漳、泉者,以百姓為勢家魚肉、又困米貴,故多從賊。
故處漳、泉之法,在收拾人心以散賊黨。
福、興苦南賊為害,在扼險要以折賊鋒。
賊南上,首犯南日、次則海壇,又次則東西洛三處;皆賊所必經之地。
三處着力,則賊亦破膽。
今松下扼東西洛,最為得策;而海壇遊舍觀音澳而徙入鎮東不當賊沖,則此遊為空設矣。
南日所恃者,吉了漁船、漁兵。
前陳喬等以家财出船殺賊,正可鼓舞在彼處用;乃誘之造福船,郁抑而死于水。
近又為虐弁、殘賊激變,則吉了人心稍變矣。
今欲控扼險要、折賊首鋒,仍須固結吉了人心;除其虐害,民乃可使也。
海壇下接南日,上接東西洛,其地亦有漁船、鄉兵可用。
該遊若出鎮觀音澳,則上下聲息相接;澳中可泊船數百艘,用力把截,賊亦不能徑上。
若但靠松兵扼東西洛而海壇遊總任其内居,吉了人心不行固結,亦非萬全之道。
至于北路以防北賊,亦有三要:台山遊宜出台山,不可長住沙埕;小埕兵宜扼西洋,不可退居定海:各于汛地扼險,賊自無安然着足之路矣。
伏惟台裁! 冬米踴貴,不惟憂海,且憂荒也;奈何、奈何! 與朱未孩書 向慮福海,今北茭、沙埕見端矣。
初,賊以十餘隻嘗北茭不利,即去招船;不半日,從東沙、白犬、東西洛飛到者二百餘隻,而北茭熸。
獨怪賊所散處,皆小埕、五虎汛地——水标所往來海也;何以不報,使得呼吸聚集如此?且有大可駥者,春汛水标左翼船被賊搶,遣兵金勇送火藥二千斤并銀贖歸,竟不報官,令賊暫北!秋後風轉複來,來則福甯殘兵作賊者且與之合,恐定海、梅花且為中左續!何也?水标小埕、五虎諸船不堪當賊也。
其不堪當賊者何?彼原不谙水,故以汛地與賊;賊至不報、民船被掠則閉目不救、兵船被搶則以火藥贖,其弊非一日之積也,以故小賊釀為大賊。
今以海事責成寨、遊,必無幸矣。
計莫如選用廢将、厚募海人,參用慣海之漁船、商船;大揭告示,募海上豪傑能殺賊者不次擢用,決不使寨、遊冒匿其功。
又松下藍盤、瑟江人間亦作賊,收之足以殺賊,且銷賊;而賊勢漸孤矣。
所以必起廢将,彼曾經海戰,熟風濤且知賊情;非若今水标寨、遊,一無所用也。
水陸異宜,海将非可以騎射選。
嘉靖歲,倭登陸攻陷郡邑,故戚南塘得以見功。
若樓船洗海,則惟俞大猷、秦經國兩人,近則沈有容而已。
今賊勢如此,寨、遊如此;不為改弦,福海之禍即在眼前,不可不深慮也。
撫公雄武不群,明公識略邁等,必能滅賊;望于海政大加振刷:如海防館書辦百三十餘人加前四倍,何用?寨、遊把總向有自水哨拔用,今悉從軍門聽用補出、兵部除授,往往以極不谙水之人用為水将,此其所以多敗事也。
某聚族海上,禍患切近;近作罪言,觸尤必多。
知明公深心大度,必不以為非也! 與方伯朱公祖書 當事禁米以為省城,某敢言弛禁哉!顧有禁不必弛,而可以通法之窮,以救閩、連、長、福沿海十餘萬生靈死命者;老公祖亦欲聞之乎?蓋今禁米,禁其出閩安鎮門耳。
而鎮門外十餘萬生靈鱗集海上,海田少,而往往上仰粟于洪塘,南仰粵,北仰溫、台、福甯。
今粵米為賊扼矣,洪塘米又為官禁,止有北米一線;使得籴以自給,則其上而籴于洪塘也或少矣。
此為道之而使不犯禁,非絕其吭而驅之從賊也。
如此則上禁不弛,而下可以留一線之生;不然,上下兩極覓生無路,何所不為!恐亦非諸公祖、諸父母之所忍也。
憶在癸醜冬,海田不淑,曾勸當事改閩、侯二縣折色,留一萬六千石米于市;一冬米價遂平。
又勸當事買粟于粵,以佐閩粟之窮。
故雖有珰變,而地方無事。
是時畢公、窦公、呂公、按院徐公頗相聽信,合力查措備荒銀二萬兩。
畢公又有心計,次年以銀抵軍糧,留米于倉;又以米易腐,令上府諸邑應上本色者以粟代米上倉。
蓋至升任之日,積粟且十萬石,留為數年之用;此真善于籌國者。
今改折已遲矣,能買米于浙乎?不然,稍開福甯之禁以救諸邑海民,免其犯禁于洪塘,抑亦可也。
夫禁米者,能禁米之出,不能引其來。
且厲禁一行,各處效尤;溪米不下,即省城亦坐困,不獨海民之無天也!惟老公祖裁察!幸甚。
與馬還初書 去冬、今春,曾有二書談海事,想并徹覽。
頃見熊撫台書,雲部咨催覆大疏,欲明不佞父子微勞,甚愧;且非愚意所欲。
何也?梓裡積禍,自當鄉官出力;況明知海上利害,豈可惜言。
除當時不相聽則已矣;如虛心下問,不悉心以告、悉心以從事,是秦、越其膚體而同于寒蟬也。
若以此為功,即如家人被盜、大聲疾呼,亦可誇以為功矣!且同是鄉官,愚言見聽,亦蒙諸公贊成之力;今獨功歸一人,斷乎不可!且某所策海事,前何以言言枘鑿,今何以言言有效;豈非聽而善用者之功乎?于言何與!昔介子推恥貪天功,甘心滅迹;魯仲連聊城一矢,辭封自逃;田疇忿烏丸賊殺其郡冠蓋,引曹軍間道襲虜,終不受封:古非人耶!況黠賊伏鸷窟穴、紅夷諸賊猶在廣海,軍需無出、捍禦之備未完,愚父子方日夜焦慮;與其功,必當與其罪,智者不為也。
某年已七十三,手足拘攣。
福兒十七,醇笃而質魯;理兒十四,轶宕而懶學:今身為之伴讀,寸步不離。
新作大虛庵前一亭,誓言沒齒;何暇問世之浮榮耶!既無所需于世,焉用薦揚!業已力辭撫台,亦願還初再勿提起;此乃是骨肉真相知也。
答金遊擊書 明公慮我舟不及賊船三分之一,十圍五攻,兩無可恃。
某更慮彼主我客,予賊以便;又慮将吏不相得,授賊以瑕;又慮間諜潛在,軍中口同心異而我不覺也。
今日所恃,惟撫公天威。
撫公之勤心海事,可泣鬼神耳;不然,未見南征之利也。
抑某又有疑焉。
福建精兵皆出漳、泉,如浙直之稱義烏也;今何以無一人抗賊?今此海兵乃南賊曆年斬艾之所餘,蒙撫公收拾訓練;毛羽苟完,僅足自守。
今乃驅而南征,豈漳、泉漢子皆已從賊耶?以我新集海兵而當二郡積慣之賊,加以三大瑕釁,一折則全海震矣!何也?今日所恃,惟此兵也。
明公為撫公督将,其得失所關甚重。
但求保全此兵,無使福海喪氣、一跌不複振也;則鄙人父子之百叩以請也,亦阖郡士大夫之所佥禱以請于下執事者也。
仁者送人以言,不佞非能仁,其言固不足采。
報軍門熊公書 某二十六日歸,舣舟看夾闆船甚壯,真足為有腳铳城矣。
頗有愚見,不敢不以請裁。
夫夾闆三篷,番制也;昨見三篷樯相去不遠,恐轉帆不便。
若中帆做小,則大帆蔽其風,雖便而無益;疑番制三篷者,船必長而帆必布也。
今用箬篷而相去不甚遠,不如兩帆為便。
又見船傍出欄杆以便搖橹,是矣。
但欄杆不高,藉賊以抛火跳船之便;似亦當慮之。
且海中大船隻資風力,用橹時少乎!然船傍橫木足以撞船,雖不鋪闆,可矣。
某又聞海船尾做風袋,以助帆力;若去一篷、加兩風袋,更便于三篷也。
又讀史,見楊麼船用兩輪激水,其行如飛;嶽武穆從
問輪廣;曰:『前後四百丈耳;兩山加二、三焉』。
問費;曰:『以丈計,城面一雨四錢,裡則九錢而已』。
予曰:『價廉至此乎』?曰:『取石于山海易也險,之費省;尚不至此,吾酌而厚用之于平。
且官銀百,申水可十有奇;報官必逾于所領,無糜也』。
『然則前城何以糜』?曰:『首事難。
又起基于深沙,匠志在領銀而廉其價;首事者貪其價廉,多與之金。
不幸匠死而子擄于賊,遂負金耳。
其實前城費廣,非盡糜也』。
曰:『前城僅二百丈,一年未就;待子始竣。
今子所任不下六、七百丈,當就于何時乎』?曰:『銀便匠多,明年四月可報功也。
給銀不時,匠辍手矣;吾能為無米之炊乎?請先生任銀、我任工,遲則甘罪』。
遂指海而誓曰:『所不了此以見先生者,有如海』!予面歎曰:『勇哉!吾藉子以複當事矣』。
遂别。
即開纜,乘風逆潮而上;昏抵壺江宿焉。
李生伯夔、王希舜(寵命)諸人來請曰:『吾地在東喙外,賊眈眈我下城,不可居;願公為我谂衆而次第其力役』!予諾以旦旦;則集衆于神祠蔔焉,得吉。
首事者持戶籍進問于衆,差為三等:上者三圈,中二、下一,最下者勿事。
凡得三圈者三十戶,二圈八十、一圈二百,亦就此地而上下之耳。
即三圈者,亦非有阡陌阛阓之積也;而王希舜顧獨自請三圈加一焉。
且曰:『此冬海利熟,吾盡以城,以奠吾家而甯吾鄉,愈其棄為賊有也』;可謂知義、識利害之實矣,歸以厲吾鄉焉。
是夜,又念鎮門南喙無他堡,獨一梅花為省門右臂,或傳其城壓于沙,不可不視。
遂夜度琅琦門,旦而至。
見城二方臨岩石上,海水薄之甚險;獨東南有山,出城十餘丈。
曰:『江夏侯何故不收之城内』?梅花之人曰:『此非山;海沙飛積,歲久草木附之,乃益高耳。
且自此至南門,皆為沙壓。
吾軍人歲歲挑之,甚苦。
往時有月饷與本色米,今皆無之;不知此項蝕于何處!而飛沙為虐,歲益甚。
賊來臨高而射,恐不能守;公獨不一憫我乎』?予曰:『若附城建铳台于巽——高五、六丈,以敵沙飛,城可守矣;且利文物』。
曰:『如此甚善』。
然而沙飛有門,指紫崎尾空處曰:『沙自此飛來。
前議醵軍銀三百餘金築壩欄之,縱不盡塞,沙猶可少;不知其後何以不果?公能複吾月饷、本色以除此患可也;不尤愈于歲歲枵腹奔命,不得生理、窮餓其妻兒,賊至而惴惴栗栗不能朝夕者哉』!予聞其言而悲之。
念此城不料理,右臂必折;安得有心地方者一目擊之乎!遂南登煙台山,望滋澳禦國山,曆曆可見;猶欲至松下,而道遠,仆夫不任。
問于人:松下故有砦,隤矣;故此番賊得入。
不然,此地素為賊憚,号為深門入。
設有堡可憑,何至被其焚掠至不聊生,跳而為盜者哉!若完其堡,挑其悍者為兵;不惟消盜,且可殺賊矣。
驅而之盜,他日将不知所終!徘徊注立久之,榜人報潮迫,遂歸。
見海中暗沙橫亘,舟師避之;指曰:『若非此沙,賊入省河久矣。
此沙能蹶舟,賊不識港,故不敢入;若引賊入港,殆矣』!或談『猴嶼铳城,以公之議得銀千六百金;官不費銀,何以尚未起手?此港門南喙要地也,公獨不視如小埕、壺江乎』?曰:『此地無丘庭訓、王希舜其人,吾何能為;當力請諸官耳』!然吾猶以铳城之守,不專恃兵。
兵急則棄而走耳;須擇土人移家而守焉,乃固。
且如雙龜铳城,堅矣;而鄰于山,合而圍之,乃為完璧。
猴嶼銀有餘,赤崎、雞籠嶼铳台可對立。
此皆一得之愚慮,未知有當否也!國初,設寨防于海外;今乃謀于臂與喙之間。
子囊城郢,識者笑之;然而舊制失、新備疏,江海之上盜賊為政,非扼險使民知可恃,且鳥獸散矣。
予為此行,非得已也;出海五日,三以夜渡。
不曆風濤,安知海之利害與後事、前事之得失。
聊以所見所聞記之,庶有采而固吾圉者焉。
福海圖說(福海者,福州暨福甯海也;南北凡千七百裡有奇) 福海内,水自上府至芋原、洪塘,分為南台、西峽兩港,會于馬江、束于閩安鎮。
自南台至閩安鎮,蓋八十裡而赢也;出鎮,又分兩喙。
東下三十裡,經館頭、薄雙龜為急水門,是為東喙;已築有铳城矣。
下此則五虎門,巡司居焉;而今不往者,堡壞也。
五虎門,南則壺江、北則荻蘆門。
并海而東,遙遙百八十裡,有山高突而城者,定海所也,為省門左臂;而小埕寨為其脰,脰斷則定海危,左臂折矣。
故前兵道陸倡城之,兩院報可;今署道申、連江知縣沈畢其役。
過此百裡則黃崎澳,有堡而低;又百二十裡蜿蜒突出而飲海者北茭,有巡司堡,亦低壞。
前年兩堡被賊,甚苦風雨;後之綢缪,則連江縣事也。
自北茭折而北,為奇達、為馬鼻、為羅源之廉澳門。
奇達堡固足守,馬鼻下嶼人悍矣;廉澳門鹽哨往往行劫,最為害。
北茭東百五十裡為西洋,有山則小埕寨與福甯烽火寨會哨處,距急水門五百七十裡矣;此福州東北界也。
自西洋哨界以北,轄之福甯州;至大金所百裡,至州治又百裡。
州至三沙八十裡,三沙至蓁嶼百二十裡,蓁嶼至沙埕百七十裡;過此則浙界矣。
大金、蓁嶼、三沙,皆有城,烽火寨直于蓁嶼,台山遊直于沙埕。
沙埕有小堡據山,而商舶、漁艘南北百貨所積皆在沙際,歲被賊焚毀破數萬;若倡而城之,必有雷動而響應者。
且賊自北入閩,此為首犯;自南入浙,亦于此取資:故不可不城也。
且台山絕遠,把總罕至其地。
倘城此,令台山遊居之而時出以備賊猶可;又令烽火寨居于三沙或蓁嶼,便于出海,尤勝入居福甯州、賊至不知萬倍也。
蓋有城,即懦将可守;無城,即要地亦逃:此今海弁之大緻耳。
至于民間土堡,亦宜及時修治,使百姓有恃;不然,去年福甯王崎鎮、往年大金所之事可鑒也。
閩安鎮南出琦琅江抵大海,城堡甚少;獨鎮喙猴嶼可築铳城,以扼入鎮之路。
前議以寺田為資,有成案矣;尚未蔔工。
下此四十裡為慶石、百裡為梅花所。
梅花突入海中,與定海對;此省門右臂也。
其城甚固;但東南隅,歲為飛沙所壓,高于城。
貧軍歲挑汰,不能絕。
賊若騎高以攻,恐不守矣。
或言貧軍曆過未領之銀且四年,稍與數月以築壩障沙,不亦可乎?在當事決之而已。
梅花有南茭,舟行戒之。
過此百裡為磁澳,磁澳百餘裡為松下,松下百三十裡為海壇。
海壇亘絕海中,福清外障也;有蘇澳、觀音澳可泊船。
嘉靖年,倭陷福清,故議設遊總于此。
後以絕地,不敢居也;往往退居鎮東,遊為虛設矣。
近議欲移海壇遊于松下,以松下為鎮東門戶,南賊入犯必經之路;東行則東沙、白犬、竿塘、定海,北則直入梅花内地,最為要害。
若依寶鵲山城之,攝以遊總,西可以障鎮東、東可以闌内地之入。
且其人勁悍善戰,素為南賊所憚;據其險、因其人,化虛設之遊為要地之障,策無善此者。
或曰:『海壇可廢欤』?曰:『非廢海壇也;以海壇遊而居鎮東,賊過不知,是真廢海壇耳!今移于松下,為鎮東扼門戶、為東北内海扼路頭,不失前所以設遊之意;且亦不時分哨海壇,與萬安、南日遙相接,猶得實用。
孰與退入鎮東、任賊縱橫,漠然不知乎』!或曰:『松下去萬安、南日二百餘裡,遠矣;哨能相接乎』?曰:『海壇哨,故與南日會;今雖移松下,哨法如故,何不接之有!若入居鎮東,更能接耶、否耶?今為此議,正以處置海壇,使不虛設耳。
況今海賊皆自南發,長、福海上亦浸有非為;扼險收民,正為此着』。
若萬安而南,屬之莆海;不具論。
福海寨遊說 計福海南至萬安、南日之交,北至沙埕:千七百裡有奇——如此其遠也。
國初,隻設烽火、小埕二寨而海得無事者,寨之兵船多,得以驅使遠汛于外海也。
外海有汛,則賊不敢近;而内海得以漁。
沿海居民無盜賊之警,亦不待城堡以自固。
自倭變作,而沿海焚如矣。
事平之後,往往設堡自固,以苟一日之命。
當事者不深維始終,姑折寨為遊以彌縫其阙;始猶一、二,繼且五、六。
蓋自隆、萬之際以及今日,閩海分為二十一寨、遊矣;兵愈分愈弱、船愈分愈寡,于是遠汛廢而内海之汛亦廢,遠近汛廢而海始為盜賊有矣。
海為賊有,肆然得以擄人掠船,分■〈舟宗〉以自益;由一、二而八、九,由八、九而數十,且至百餘、二三百,縱橫于吾汛地之海,無敢問之者。
或兵船為其所獲,則送火藥、牲酒、銀币以贖。
賊見其如此,則肆然登岸,掠城堡焚劫以去;而兵且叩頭而從之——以為從賊得飽而無患,為兵且餓死而不救也。
夫海,昔之海也;寨、遊日增而盜賊日益。
豈有他哉——兵分船分,力不足以及于遠汛;且兵孱船弊不敢出當風濤,棄海與賊,使得成其勢而熾其毒,非一日之積也。
然則寨、遊多分,何益哉?夫寨、遊使用,未有不取于兵糧者。
兵多則派少,兵少則派多;此其勢也。
又有請糧散糧造船之費、各衙門差人稽查之費、新船貼造之費、舊船未及汛而汛壞計汛扣還之費、月糧過期借銀納息之費,皆于兵糧乎取;所餘幾何哉!故非極懶、極無用之人,不當水兵:此兵之所孱也。
至于船,兵弁之所生死托命者;今以利害不關之人督造,能有堅船哉?以弊船孱兵當賊,宜其望風乞命,不能與抗也。
不此之察而徒多設寨、遊,官多費多,祗益為弊;此海盜所以益熾,不可收拾也。
今不得已,稍就中而損益之。
如烽火析為台山、礵山、嵛山矣,而礵山、嵛山可裁;小埕析為海壇、五虎矣,而五虎可裁。
即水标之設始自黃中丞——以沈有容有功設之,舊制無有也;且能繼者寥寥。
宜并之軍門标下,而兩翼可裁。
裁三遊、兩翼,可省七、八十船矣。
或曰:『今中丞熊公,福海殺賊,多仗新标;新标,故五虎遊也,亦可裁欤』?曰:『謂之遊,則有汛地不得遠出;近日遊弁亦執此為詞矣。
即撫公初募海兵練成此軍,年年飛出擒賊,賊畏之,呼為「新标兵」,有先聲;宜從賊之所畏為号,不必仍「五虎」也。
然新标兵少、船少,宜以所裁七、八十船半與之,長居館頭;有警則出,令寨、遊各出遠汛與新标為聲援,則勢益壯,而寨、遊亦收實用矣:此所謂用兵少而成功多者也』。
『然則水标并之軍門标下,何用』?曰:『傳宣上德,督寨、遊遠汛,鼓舞新标殺賊;即其功也』。
或曰:『福甯三遊而裁其二,不已削乎』?曰:『福甯海程不過六百裡,一寨、一遊、五十餘船,出居海堡,備賊足矣;焉用骈枝』! 或曰:『子言海而勤;勤于設險者何』?曰:『吾戒往事:往者海警一至,沿海無險可守,競奔潰;外邑大家競挈家入省,省城晝閉,且塞河閘,議守于閩安鎮南台、洪塘之間,其倉皇如是。
海上諸寨、遊,無一敢抗賊者;小埕總以逃,論死。
黃崎、北茭連破,賊哨直至連江内港;邑居者洶洶欲逃之山。
惟險不設、堡不修,故至此。
今幸無事,風雨後之綢缪,似宜更急耳。
今小埕既城,雙龜亦有铳城矣;獨梅花、松下、猴嶼未決,沙埕尚未議:此皆至要。
至于五虎、黃崎、北茭諸堡,修之易矣。
今海弁率出三科武舉,素不識海,往往入居内城;如海壇、台山,幾為虛設。
吾故欲城海堡而居海弁于要地,有事則合兵民以守,以定民心而阻賊氣;不至震及省城』。
此子囊城郢下策耳,何足采哉! 與熊撫台書 閩海數十年積弊,盡被老公祖一劄道破。
今日狼狽已極,若不從頭整頓,閩不可為矣。
而整頓之法,當分水、陸二路;而海賊縱橫,亦當分南北數種。
陸兵伎倆,與海不同:陸用步騎,海用艅艎。
閩海風濤,百倍揚子江。
惟以海為命者,能安若枕席;否則,必嘔吐僵仆:故陸兵不可用之于海也。
海之伎倆,善抛石、善用火器、善■〈犂,牜代禾〉船、善上風。
乘夜飛出大海,出賊不意而擊之;而大船随其後,則賊不能支。
即海将韓白,不過如此。
禦賊于海易、于陸難,有真正水兵,船堅器利,時出汛地,外洋無賊不滅。
賊至登岸,則地方糜爛;嘉靖東南之慘,不能禦倭于水也。
當時戚南塘以陸将成功,俞大猷以舟師收閩、廣之敝,用各有宜耳。
近來海賊猖獗,皆因海政不修,将非水将、兵非水兵、船非能堪風濤之船,明以海上汛地與賊、以海上百姓委賊,雖至殺人登岸,亦不肯報。
賊之初來不過數船,見兵船不敢出,便捉人索贖,擄船為用、擄強壯為役;分■〈舟宗〉出哨,遂至滿海是賊。
其實一船不過數賊,餘皆被擄,不得手持寸木之人耳。
賊所索贖,火藥、紬氈、五色布、鞋襪、絲線、豬羊、酒而已。
火藥、硝磺,則有通番人買與;及兵船被搶,不敢報官,亦以火藥數千斤贖回。
亦有殘兵被剝,窮極無聊而為賊者。
總是海政不修,釀成此禍;及至無可奈何,則歸咎于無饷而已。
善乎!去秋洪亨九之言曰:『隻是無人,不是無銀。
有人,則用皆着落,不至妄動取敗。
今宜慎重;再敗,則無救耳』。
某每念其言。
老公祖天挺人豪,聲威遠鬯;号令明肅,事事求實。
海賊聞風,決無舍舟入犯之想。
所慮近海州邑寨所便于出入者,倏然大搶而去耳;不徒海澳受害也。
今賊船既多,兵船又脆,其勢不得不用慣海民船;欲用慣海民船而無慣海民兵,猶為無益。
欲用民船、民兵為我殺賊而先加騷擾,苛責窮治,有駥而散耳;勢必上下相遁,緻生他變。
愚意此事須大立賞格,鼓舞民心:凡有豪傑向前立功、破賊有效者,授以官。
沖鋒船破者,官給其價;人傷者,優給:則人知殺賊之利,不至自遁。
又擇一廢将之能者統之,令之招集豪傑,各相鼓舞;稍假事權、給糧械,随機應敵。
如此,則船與兵一時皆具,無待分分數數,祗取擾而事不集也。
福之海民,松下藍盤為最;招之易集,隻須一領袖耳。
方今材官如雲;某言廢将者,近來将領多不谙海,舊時廢将廢弁向曾呼斥風濤、飽經海戰,猶尚可用耳。
昔譚二華守台州,先恤巨盜黃、楊二人,竟得其力以殺倭;戚南塘亦用朱玑陷陣。
今之水将,求如秦經國、沈有容者恐不易得。
但能得士卒心、慣海勇決者,差可召而試之;不效,則以嚴法随其後,誰敢欺哉!今賊随風出沒,恐燒我兵船、搶我寨所;故以目前應急之說進。
鄭芝龍受撫未決,聞城内有奸人密贻書挑其反側。
福海之賊未除,事可寒心!所恃老公祖英略潛機,消此巨憝耳。
柳生左肘,答教遲滞,罪不勝言。
外交趾铳二,乃友人臨安守林裕陽所贻者;今附上幕府,不知堪用與否也。
與熊撫台書 海上事體,已在老公祖目中;所苦無銀,不得副所欲為耳。
今試舉目前急務而後及處饷之法以取裁,可乎? 諸賊近雖南下,勢必複來;彼以此為生理也。
賊自南來,必道東西洛。
其它近于松下,向為五虎遊汛地;而不能守者,遠而險耳。
今陳學炳募有松兵,其首列陳叔銘等。
寄張蓬玄 漳、泉二郡,以通番作賊為生理。
習通番者,得其大铳、利刃、堅甲以作賊,去截各處通番之貨而入番,歸劫各處通番之銀以聚衆。
因而流劫海船,捉人取贖;捉船為哨,分■〈舟宗〉滿海。
乘間上海澳,燒兵船;入内港,焚室廬:而寨、遊無一敢問者——海政大壞,以海洋信地與賊、以沿海生民委賊也。
其以信地與賊、以民委賊者,将非水将、兵非水兵、船非可當風濤之船也。
積弊已久,迩來尤甚。
漳、泉為鄭芝龍殘破矣,福海又為周三、锺六諸賊騷掠,民不聊生、地方幾為賊有者,舊撫非其人,總兵恃其鄉之奧援,沈醉■〈王亢〉寇也。
而漳、泉多賊之故,亦有數端:一是田少米貴;一是鄉宦子弟多白奪人财産,人怨之徹骨;一是賊有牆壁,獲亦釋放;一是外海寨、遊以貨物放兵而吞其月糧,故恨而從賊。
米貴,則饑困無聊,易與為非;白奪怨深,則起而思報;賊有牆壁,益無忌憚;兵恨從賊,則賊益得勢:此漳、泉諸賊所以蕃也。
前撫不能了賊,隻禁米粟販船出海,以為絕賊饷道;不知賊之米粟皆打劫而得,豈待接濟!若待販船接濟,則是買米作賊矣;天下有是理乎?上下不察,以為消賊之法,莫良于此。
不知米粟未禁之先,芝龍船僅百隻;既禁之後,遂至千艘。
未禁之先,僅有芝龍數賊;既禁之後,遂加林姐哥、梅宇六七種。
絕賊饷道而賊益多者,何也?我厲禁而漳、泉益饑,益饑則益生賊;我厲禁而芝龍濟貧之說益足以收人心,故從賊益衆也。
當事不察接濟何物、不查接濟何人,而猥以加之米粟之商販,不亦左乎?夫接濟何物也?铳藥,賊所急;五色紬布、氈條、絲線諸物,用以通番;豬羊、酒果,海所少也。
凡賊捉人索贖,必列此數;并無及米粟者。
接濟之人,即是通番窩主役使海邊小船為之傳送,于米粟販船何與哉!賊誠急米粟,有搶與劫而已。
舊撫借此以文其不能了賊之責,而一切海政不修,動而愈誤禁行而盜賊益衆。
兵船被燒者三之二矣,兵被殺及叛而從賊者亦且無算;非新撫熊公接手,閩将不可為矣。
某聚族海上,連年播遷甚苦,頗知賊之情形,念無可告語者。
不竟熊公虛心下問、極意商榷,故極陳其弊,而以精募海兵、參用漁船之說進。
熊公大以為是;遂托小兒募漁民,用其頭目為兄弟兵。
兵既精矣,又苦無船,而周賊已縱橫海上;又托小兒聯絡漁船。
幸海道徐公适至,與署督府趙公庭親臨海上,鼓舞海兵、漁船;九月十三日出海,十四日即獲賊之先鋒。
十六夜,又出海;十八日,與賊大戰海之外洋。
漁船低小,仰攻其母船;即獲勍賊許六等,賊為之喪氣。
而撫公且出海料兵,賊遂遠遁而南矣。
是後中路、南路報捷不絕,即鄭芝龍亦報獲周黨,皆以漁船取勝矣。
撫公之料兵于海上也,某親見其日一食,終夜不寝;呼咤之聲不絕,纖■〈徹,光代育〉之欺必察。
從來料兵、料器,未有如此之精詳,亦未有如此之精力、如此之用心者。
使有錢糧彀其調度,海賊豈足平哉!今于無兵中,募海兵;無船中,用漁船;無饷中,百方撙節設處以為饷:可謂難之〔尤〕難者。
但其性善罵,一事不肯假手于人。
又漳、泉士夫力為芝龍請饷,而持之頗堅;恐其間有不悅者。
要之,海事大壞之後,非此公奮厲躬親堅持,決難振起;在廟堂諸公,當亮此公之苦,毋搖浮議而已!閩之所恃,在此公也。
徐海道才識、心膽,亦他日中丞之料。
趙庭義勇慷慨,留心海事,調度兵食、鼓舞士卒,有大将風;而操守廉潔,故能使其下為之用命。
三公合,而閩事可為矣。
獨芝龍桀黠,燒船殺将為多;非為我盡滅諸賊,不足贖其罪。
今一挫于紅夷、再挫于其黨李芝奇,或能弭心悔罪效死乎!不然,天或者授我以漁人鹬蚌之一機,亦未可知。
大抵元氣盛,則邪氣消;海政修,則盜賊退。
如使一賊起、一賊撫,作賊者盡得美官,則元季張仕誠之禍可鑒也! 某家居海上,與盜賊為難,非保全身家之計;且使寨遊側目、海防修船諸衙門側目,其陰螫必多。
然而不避者,誠激于桑梓之大禍,不得不爾也。
近旨閩帥不用閩人,極為有見。
俞帥敗壞閩極矣;今如置帥非其人,且益壞。
見今署督趙庭,揚州人也;已着有功效。
如即用為大帥,必能與撫公、海道成功也。
小兒,南中自有合做之官;苦為撫公所留,日夜馳骛,不能脫離。
今撫公布置已有頭緒,而固結人心、通達下情,與趙将綢缪門戶,非三、四月不能了。
撫公疏留,亦出于為地方之公心。
如蒙廟堂見亮,寬其任期,使得終其事,甚幸!不然,某以身家嘗寇、小兒以官償寇,亦惟命耳。
與海道徐公書 漳、泉事體,與福海不同。
賊出自漳、泉者,以百姓為勢家魚肉、又困米貴,故多從賊。
故處漳、泉之法,在收拾人心以散賊黨。
福、興苦南賊為害,在扼險要以折賊鋒。
賊南上,首犯南日、次則海壇,又次則東西洛三處;皆賊所必經之地。
三處着力,則賊亦破膽。
今松下扼東西洛,最為得策;而海壇遊舍觀音澳而徙入鎮東不當賊沖,則此遊為空設矣。
南日所恃者,吉了漁船、漁兵。
前陳喬等以家财出船殺賊,正可鼓舞在彼處用;乃誘之造福船,郁抑而死于水。
近又為虐弁、殘賊激變,則吉了人心稍變矣。
今欲控扼險要、折賊首鋒,仍須固結吉了人心;除其虐害,民乃可使也。
海壇下接南日,上接東西洛,其地亦有漁船、鄉兵可用。
該遊若出鎮觀音澳,則上下聲息相接;澳中可泊船數百艘,用力把截,賊亦不能徑上。
若但靠松兵扼東西洛而海壇遊總任其内居,吉了人心不行固結,亦非萬全之道。
至于北路以防北賊,亦有三要:台山遊宜出台山,不可長住沙埕;小埕兵宜扼西洋,不可退居定海:各于汛地扼險,賊自無安然着足之路矣。
伏惟台裁! 冬米踴貴,不惟憂海,且憂荒也;奈何、奈何! 與朱未孩書 向慮福海,今北茭、沙埕見端矣。
初,賊以十餘隻嘗北茭不利,即去招船;不半日,從東沙、白犬、東西洛飛到者二百餘隻,而北茭熸。
獨怪賊所散處,皆小埕、五虎汛地——水标所往來海也;何以不報,使得呼吸聚集如此?且有大可駥者,春汛水标左翼船被賊搶,遣兵金勇送火藥二千斤并銀贖歸,竟不報官,令賊暫北!秋後風轉複來,來則福甯殘兵作賊者且與之合,恐定海、梅花且為中左續!何也?水标小埕、五虎諸船不堪當賊也。
其不堪當賊者何?彼原不谙水,故以汛地與賊;賊至不報、民船被掠則閉目不救、兵船被搶則以火藥贖,其弊非一日之積也,以故小賊釀為大賊。
今以海事責成寨、遊,必無幸矣。
計莫如選用廢将、厚募海人,參用慣海之漁船、商船;大揭告示,募海上豪傑能殺賊者不次擢用,決不使寨、遊冒匿其功。
又松下藍盤、瑟江人間亦作賊,收之足以殺賊,且銷賊;而賊勢漸孤矣。
所以必起廢将,彼曾經海戰,熟風濤且知賊情;非若今水标寨、遊,一無所用也。
水陸異宜,海将非可以騎射選。
嘉靖歲,倭登陸攻陷郡邑,故戚南塘得以見功。
若樓船洗海,則惟俞大猷、秦經國兩人,近則沈有容而已。
今賊勢如此,寨、遊如此;不為改弦,福海之禍即在眼前,不可不深慮也。
撫公雄武不群,明公識略邁等,必能滅賊;望于海政大加振刷:如海防館書辦百三十餘人加前四倍,何用?寨、遊把總向有自水哨拔用,今悉從軍門聽用補出、兵部除授,往往以極不谙水之人用為水将,此其所以多敗事也。
某聚族海上,禍患切近;近作罪言,觸尤必多。
知明公深心大度,必不以為非也! 與方伯朱公祖書 當事禁米以為省城,某敢言弛禁哉!顧有禁不必弛,而可以通法之窮,以救閩、連、長、福沿海十餘萬生靈死命者;老公祖亦欲聞之乎?蓋今禁米,禁其出閩安鎮門耳。
而鎮門外十餘萬生靈鱗集海上,海田少,而往往上仰粟于洪塘,南仰粵,北仰溫、台、福甯。
今粵米為賊扼矣,洪塘米又為官禁,止有北米一線;使得籴以自給,則其上而籴于洪塘也或少矣。
此為道之而使不犯禁,非絕其吭而驅之從賊也。
如此則上禁不弛,而下可以留一線之生;不然,上下兩極覓生無路,何所不為!恐亦非諸公祖、諸父母之所忍也。
憶在癸醜冬,海田不淑,曾勸當事改閩、侯二縣折色,留一萬六千石米于市;一冬米價遂平。
又勸當事買粟于粵,以佐閩粟之窮。
故雖有珰變,而地方無事。
是時畢公、窦公、呂公、按院徐公頗相聽信,合力查措備荒銀二萬兩。
畢公又有心計,次年以銀抵軍糧,留米于倉;又以米易腐,令上府諸邑應上本色者以粟代米上倉。
蓋至升任之日,積粟且十萬石,留為數年之用;此真善于籌國者。
今改折已遲矣,能買米于浙乎?不然,稍開福甯之禁以救諸邑海民,免其犯禁于洪塘,抑亦可也。
夫禁米者,能禁米之出,不能引其來。
且厲禁一行,各處效尤;溪米不下,即省城亦坐困,不獨海民之無天也!惟老公祖裁察!幸甚。
與馬還初書 去冬、今春,曾有二書談海事,想并徹覽。
頃見熊撫台書,雲部咨催覆大疏,欲明不佞父子微勞,甚愧;且非愚意所欲。
何也?梓裡積禍,自當鄉官出力;況明知海上利害,豈可惜言。
除當時不相聽則已矣;如虛心下問,不悉心以告、悉心以從事,是秦、越其膚體而同于寒蟬也。
若以此為功,即如家人被盜、大聲疾呼,亦可誇以為功矣!且同是鄉官,愚言見聽,亦蒙諸公贊成之力;今獨功歸一人,斷乎不可!且某所策海事,前何以言言枘鑿,今何以言言有效;豈非聽而善用者之功乎?于言何與!昔介子推恥貪天功,甘心滅迹;魯仲連聊城一矢,辭封自逃;田疇忿烏丸賊殺其郡冠蓋,引曹軍間道襲虜,終不受封:古非人耶!況黠賊伏鸷窟穴、紅夷諸賊猶在廣海,軍需無出、捍禦之備未完,愚父子方日夜焦慮;與其功,必當與其罪,智者不為也。
某年已七十三,手足拘攣。
福兒十七,醇笃而質魯;理兒十四,轶宕而懶學:今身為之伴讀,寸步不離。
新作大虛庵前一亭,誓言沒齒;何暇問世之浮榮耶!既無所需于世,焉用薦揚!業已力辭撫台,亦願還初再勿提起;此乃是骨肉真相知也。
答金遊擊書 明公慮我舟不及賊船三分之一,十圍五攻,兩無可恃。
某更慮彼主我客,予賊以便;又慮将吏不相得,授賊以瑕;又慮間諜潛在,軍中口同心異而我不覺也。
今日所恃,惟撫公天威。
撫公之勤心海事,可泣鬼神耳;不然,未見南征之利也。
抑某又有疑焉。
福建精兵皆出漳、泉,如浙直之稱義烏也;今何以無一人抗賊?今此海兵乃南賊曆年斬艾之所餘,蒙撫公收拾訓練;毛羽苟完,僅足自守。
今乃驅而南征,豈漳、泉漢子皆已從賊耶?以我新集海兵而當二郡積慣之賊,加以三大瑕釁,一折則全海震矣!何也?今日所恃,惟此兵也。
明公為撫公督将,其得失所關甚重。
但求保全此兵,無使福海喪氣、一跌不複振也;則鄙人父子之百叩以請也,亦阖郡士大夫之所佥禱以請于下執事者也。
仁者送人以言,不佞非能仁,其言固不足采。
報軍門熊公書 某二十六日歸,舣舟看夾闆船甚壯,真足為有腳铳城矣。
頗有愚見,不敢不以請裁。
夫夾闆三篷,番制也;昨見三篷樯相去不遠,恐轉帆不便。
若中帆做小,則大帆蔽其風,雖便而無益;疑番制三篷者,船必長而帆必布也。
今用箬篷而相去不甚遠,不如兩帆為便。
又見船傍出欄杆以便搖橹,是矣。
但欄杆不高,藉賊以抛火跳船之便;似亦當慮之。
且海中大船隻資風力,用橹時少乎!然船傍橫木足以撞船,雖不鋪闆,可矣。
某又聞海船尾做風袋,以助帆力;若去一篷、加兩風袋,更便于三篷也。
又讀史,見楊麼船用兩輪激水,其行如飛;嶽武穆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