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相集選錄

關燈
所擄而能久哉!布以遊兵、将以能将,尾賊所向,急則依壁以戰,多鼓鈞聲,士氣倍之;是又不獨為守資也。

    今堡台甚多,而存者亦多壞;不助之修,決不能守。

    不守,則賊據以為巢,驅除更難。

    慮患若周,當以他日享士之費十一為修堡用,庶幾患至無虞,不至追悔于異日也。

    今出省城外,沿海隻合北裡三堡而壞其二,連江幾堡不知壞否,長樂北鄉獨無堡,宜為之處。

    合北,省城門戶也;壞者為長灣、東崎。

    長灣堡可三百丈有奇,尚能自修;東崎堡可五百丈,而人多貧,非官助不能完。

    若曰民堡民修,終難竣事。

    若為門戶計、為他日賊據為巢慮,則此費似不當惜也。

     伯起生未識海,奉軍令偵探為倭挾歸,尚能奮辭恐倭,誓死慷慨;觀其來書無一毫兒女态,某亦心壯之。

    男兒以王事死異域,何所不可;但恤其家、憐其母節,彼死瞑目矣。

    決不可遣人迎,亦不必陰購熟走倭人作計。

    伯起既甘心死矣,何煩台慮乎! 松下皆鹽賊,收以為用,可消盜、且可敵倭;最是妙策。

    今方資民船、民兵,功賞宜厚,不可淹沒其功;一船有賞,豪傑争奮矣。

    館頭、壺江諸澳人,未奉功令,無人敢應;若以守門戶,勝于兵船十七、八。

    其人入水不沒,但未與賊鬥;急亦可用也。

     今省城不知為何人所嗾,某之坐鎮海喙,安人心也;忽傳倭來屠某、忽傳某走入省、忽傳倭入堡殺某一家四十人、忽傳軍門不與某入省、忽傳伯起逃歸某家藏匿,至使警報初聞,堡中人恐某累及,皆欲走。

    老公祖親見伯起家書,人言猶如此;況其它乎!若雲不肖信義、一呼百集,彼且傳某反矣!承腆惠感刻,質言以資噱。

     與韓璧哉 聞道友誓心保塞,願以幼子為質。

    彼雖異類,亦感至誠。

    至于不難片劄助我成功,棄其同類,願築京觀,可謂明于順逆;天實以伯起為餌而得此酋也。

    前之犒撫,猶為未費矣。

     東沙之役,某生六十一矣,未見有此不傷一卒、不折半矢、不糜鬥糧、不曠時日,去如振葉、歸若系豚,捷速而完,功難而易;就使俞、戚再生,亦當首肯矣。

    而露布不揚、铙吹不震,飲至不譽,賞赉不破格。

    竊以為執事者之有阙!或者臨遣之後,圖此殊烈乎?非王居華不能身嘗寇而下之,非甯海不能驅使居華作誘道友,相機合變,制勝于心;其餘将吏所為,因人成事,抑當念乎舍命不渝、遺功今日者哉!甯海結此兩局,或可免妄薦者之罪。

    明公嫌于同功,沖謙雖勝,未合大公。

    禹臯陳谟不嫌自伐,豈可嫌己而掩人哉!明公毋易視此功,恐他日不再得也! 嗟夫!自去夏以來,飛語萬端:或言海本無倭,或言倭來有仇;或言伯起未去,躲在某家;或言伯起誘倭為害,或言伯起頭髡;或言伯起以船載物,藏于某家。

    今果何如乎?即甯海之來,亦有反唇;今尚不知都下如何傳布?雖然,所恃有天、有明公在。

    久雨傷禾,且虞秋旱;恒雨之占謂何?或曰奸在下,其謀狂;願察之! 與黃玉田方伯 沈甯海之才,若以閩事付之,造船、制器、募兵、用人俱出其手,賞罰聽其自決,勿為飛語所搖,兩年後決可使海上無寇;此弟所敢保也。

    今能如是否? 東沙之役,雖湊巧天然,非甯海決不能無意外之虞。

    若當時上山與戰,倭藏礁石間以實擊虛,三千兵不彀其殺,反與之搶船之便矣。

    若如人言圍守,令其餓死;十七、八飓期,不知兵船壞幾何、兵溺死幾何!今坐而誘之,取道友一劄,個個就縛;分功諸将,可謂奇策:而猶以為議,何也?至發遣道友隻在夏至十日内,未遲也,忮懻者反謂甯海見圍■〈言共〉然;尤其失策!夫兵勢所趨,非親履者不能知;事機百變,非有識者不能慮。

    今以悠悠之口,坐制效死之人誘倭就縛,何所見而議其非!萬一少遲,飓作船裂、兵溺倭逃,又議其罪矣。

    侯便發遣,即謗其「被圍」;萬一風未盛而遽遣,東漂浙、南漂廣,緻有他虞,又罪其「早」矣。

    動皆罪府,将如之何?且今等安子船尚有二隻,惕于彼國重法,勢不得歸,勢必作賊;一有警報,甯海必且鼓行而前。

    勿論兵船調度,不得悉如其意;縱如其意,乘便趨勢,不能保無他言!污言易受,誤事難當;及既敗事,何以自明!爾時甯海雖欲不束手入獄,不可得矣。

    以聘始,以罪終;雖童子,亦知趨避。

    況特題一将,僅管二十四船、兵不滿千,而責之以三路之遠;一路失事,即受一路之罪。

    分不足以相統、令不能以相及,而與受其罪。

    兵船又少,不能奔命;兄以為處甯海之道乎?新命雖榮,後罪且至;此甯海所以決去也。

     弟前薦甯海,啧有煩言;今幸成功,亦欲結局。

    弟薦甯海,實聞其退卻紅毛番事于國子博士之日。

    以為此公之舌可以敵手,其調度必中機宜;藏之胸中已八、九年。

    至癸醜,乃言于益軒;乙卯春,言于李旭山先生。

    丙辰,因警報,乃言于諸公:弟初未識其面也。

    壬、癸間,彼有兩書,無半字及于功名;弟益尚之。

    此以神賞,非由皮相度;當今海将,決無出此公右者。

    今日本形勢,已在其胸中。

    軍門不移鎮,彼不思歸;事事湊手,彼不思歸;飛語不狠,彼不思歸。

    彼之做官,利害與弟不同。

    弟出不審,不過失官;彼留不審,将邀重罪。

    弟欲善其出,亦欲謀其終;丈夫肝膽,自是當然。

    彼留而做得事,可為梓裡留;彼留而事不能做,無利于桑梓、有害于相知,留之為不情。

    且彼亦英傑,豈能以虛詞借也!兄言「成敗蕭何」;何非漢皇,豈能留信,信亦豈能為何留!夫留信,易易耳;處置得宜,令得展布,信亦貪功名者,不待何而自留。

    權不由信,而欲信留;信,庸奴也則可。

    兄又以「道尚可行,孔子安然以觀其自化」;又非也。

    孔子攝政纔七日,便殺少正卯。

    正卯不殺,魯君不聽孔子;殺正卯,則孔子之行,不待膰肉不至時,謂能安焉觀其自化乎!夫功之所以成也,以其有權也。

    童子牽牛,可耕百畝;一傳衆咻,難為齊音。

    今日事體,譬如托家老婦,而群婢朋擠;為主翁者,豈能涵容!或時而節約其物,令當衆膳;老婦能之乎?兄言「當去者不能使之去,而欲去其不當去者」;惟當去者不去,故不當去者宜去耳。

    且弟豈能去甯海也;弟正為地方計,思所以處甯海耳。

    兄欲處甯海二十四船,決不能任三路。

    隻以小埕、海壇令其專轄,護省城門戶,彈壓東湧一帶海洋;勿使群兒與其間,緩急操縱一從其請;敢為飛語者,不驗必法;而後彼乃展布,恐更有奇功未可知也。

    嗟夫!人各有能,能者不用。

    用者不能,又使無用輩得關其口鬥構是非,疑誤事會倉囊擾亂,授人以讒。

    即微甯海,孰不危疑乎!不知「道尚可行」否也? 答韓晉之 足下以某年來旋往旋返,為不能自信。

    又雲自信誠真,雖日彈亦無避,惟盡我事而已;此未做官之言也。

    即使尹伊在今,上無聖主深知、下無當事同德,安能抗時以自信乎!即足下所稱李綱、陽明、羅峰諸公,以為出處合于聖賢;足下曾觀史乎?李綱條水災于金兵未至六年之前,為蔡京所逐;後乃以理卿當國難。

    如足下之見,胡不守定春明門豫弭金禍,至危急乃爾哉?陽明由兵部谪驿丞,詭死以免;後起知廬陵、入吏部,以南仆少展轉建節,非王國華為之内主、許以便宜,功安能就!且既入吏部為考功,何不守定掌選,而唯唯仆少以出也?羅峰以南刑部議禮,為時所不容;非承世廟獨斷行取入京、不次超用,恐難措足于鹓行,況入相乎!之數子,自信非不真、自任非不力;其進退委蛇,猶如此。

    況時非昔,乃欲以不可久、不能久之時與位而責人以留,是猶責賓客于群酗罵坐之時而尤其不盡歡也。

    即孔子所稱「可速則速」,何稱焉!仆才非數子,欲不旋出旋返,何可得也。

     所評甯海,蓋得之。

    至以卻金評伯起,又以賣倭刀病伯起,皆未得其情。

    伯起一貧如洗,安能卻金;其不受倭饋,乃得生還:此是伯起有算。

    前韓道賞倭日,倭叩頭言:『伯起不受我物』!人遂曰「伯起能卻金」。

    不察其所以卻之之故,亦告者之過也。

    賣倭刀一節,乃明石道友托賣;伯起生還,亦友力。

    即為賣數刀收利器于中國,亦奚不可!今伯起滿身皆債,日食難度;某猶恐後之苟且若以「一介不取」望起,敢信之乎? 造渡事,乃敝裡裡長私呈于縣者。

    蓋館渡多雙潮,裡長苦于稽遲;渡船又壞,每風起,人人有性命之憂:故名曰裡長渡。

    非不佞之所能止也。

     與黃玉田 昨見小埕秀才說兵船事,甚可歎。

    有用接木、竹釘參于要害之所者,有以篾肉為篷、厚不可卷、落而即折者,有以沙土參火藥試之、火藥盡而沙土見者,有椗索竹少、苟且易斷者,有刀不用鋼、不用磨、制成而插于沙而見白者;頃小埕征操軍手長刀而舞,琉球人觀之,取其刀而視,鼓掌而笑、畫面而恥之。

    刀價三錢五分也,實不直八分;百械皆然。

    由造船、制器,無處不用常例,經曆衙門多,故蝕價益多;蝕價多,故物料益敝也。

    設以其價直發寨、遊,彼船、彼器生死所關,其敢不精乎? 今欲出戰,決須先料理船隻、器械;必堅必精,不可草草。

    況倭船數五實在東湧牽泊甚牢,硬攻不得;又有白艕五隻時時入定海偵探,我之動靜、虛實一一皆知。

    年兄決不可輕動,有将、有兵、有具、有時,出乃利也。

    何也?我之勝倭,在■〈犂,牜代禾〉其船;今我船不堅,安能■〈犂,牜代禾〉人!我之■〈犂,牜代禾〉倭,當誘于海;今彼負山,何策以施?時又南風也,我船入灣,即彼為主;我船不入,浪又飄下,時亦未可也。

    萬惟持重選将、料兵,計定而後出,未晚耳。

     定海要地,城守之計何如?城中無米,卒然有變,且奈何?衛官摘支之弊,噬軍甚;可恨! 更有老漁父言攻倭之法,附覽;似亦有理也。

     與韓海道議選水将海操 海警雖息,冬初風便,尚須提防。

     禦倭必海,水兵為便。

    水兵伎倆真僞,隻看使船。

    自五虎門抵定海掠海而過,能行走自如,其技十五;掠竿塘、橫山而目不瞬者,技十八。

    乘風而直抵東湧之外洋望雞籠、淡水島嶼如指諸掌者,惟老漁能之。

    此選兵法也。

    麾下材官能此者,百不得一,故偵探率虛張;亦宜以此選之,後乃不面謾誤軍事也。

    陸兵月數操,水兵不一操;是要者反輕,宜其不任也。

    操必于海;縱不下竿塘,但出五虎、抵定海猶可。

    某生未習海者,前與右伯渡此,忽如矣;海操亦不難也。

    海數操,而水兵皆犀手矣;諸寨遊毋敢偷泊内地送日矣。

    今不習兵于水而欲禦賊,猶以嬰兒搏也;不選材官于水而使之将,猶使魚緣木也。

    選将于騎射,不如選将于海。

    選将于海,不如就捕盜哨官之水戰有功三次以上能獲賊首者遞升之;益鼓其氣、精其技,無患海矣。

     伏惟裁擇,幸甚! 與黃玉田 前承手示,以小冗未及答。

    然已身至慶石,相度地勢,實省門要害也。

    其地臨海,六山倚聚,可二千家;業漁習水,多殷實有力。

    若因山而城之,其險天設,即海上諸城不如也。

    梅花雖有城,然在外;此地與梅花犄角,内與琅崎門相绾:險可城,人可用。

    若創一城,宿以兵;賊至則扼其吭、賊入則尾其後、賊出則要其歸,皆便也。

    兄前議設凰峬敵台,甚善。

    有凰峬台以束港門之東、有慶石城以扼港門之南,省城可高枕卧矣。

    且慶石城,長樂北鄉諸村皆可依以入保;即長樂亦增一鐵障也。

    慶石對面為張岐,亦有山險!但人居不多,難以立堡,設一敵台可耳。

     守内固不如守外,然須扼險;戰陸不如戰海,則水兵之選操為尤先。

    選,選之海;操,操之海也。

    選不于海、操不于海,謾言海邊人習水,此與耳食何異!兄知嘉、隆之際乎?邑造一巨艦,募海人為兵,皆遊食者;應出海,率眩暈不立,潛鑿船底沈之,乘小舟栖島上呼救,以風破為解。

    彼其初亦謂是海上人,安知其至此哉!故弟謂兄所募必試之海;試之海而能舟,乃可練也。

    選精,即不必汰;初不選而後辄汰者,其害有二。

    弟癸醜讀書南門陳氏園,微行教場,見一老兵太息曰:『我當兵亦費本錢,每汰選一番,辄費八、九兩』!問費之何處?屈指應曰:『某處三兩、某處二兩、某處一兩,使用二兩。

    有此八兩,老亦可壯;無此八兩,壯亦可老。

    春壯秋老,我兵會老如此快耶?我兵借銀,息皆加五;借銀得選,年年月糧皆是人有——無可奈何』!此語,弟所親聞也。

    且又兵既汰,無生理,皆去做賊,海上數被其害;弟所親見也。

    汰兵選兵之說好聽,而有隐害;不汰兵之說不好聽,實可消賊。

    弟意不如初精選之,而後可不汰。

    大約選兵三十歲上下,可得二、三十年之用;水兵益老,益精也。

    秦經國為将,聽水聲知是何海;老而習也。

    今老漁亦然,望雲而知風,望水而知海;故水兵未可數易也。

    兵數選,則牙官喜;兄知之乎?用「名色」聽用把總,不如用捕盜哨官之有功、能者遞升之,彼亦得以益習于海。

    一切聽用,用之陸營或可。

    凡兵選欲精,勿取肥大,隻看精神。

    選精則一船可當十船之用,不精則百船不如一船;精則不必汰。

    兄受撫公特達之知,決須以身任事,選兵亦須親選;海上風波止是如此,勿足憚也! 與黃玉田議城慶石 承問省門要害,近至慶石相度地勢,六山倚聚,東臨大海,可二千家。

    其地,出鎮門南行四十裡,與琅崎相對,在梅花之上。

    其人業漁習水,多殷實有力。

    若因山而城之,其險天設;即海上諸堡,不如也。

    外與梅花犄角,内與琅崎門相绾,險可城,人可用;若創一城,宿以重兵,賊至則扼其吭、賊入則尾其後、賊出則要其歸,無所不便。

    蓋鎮下兩港,東下則五虎門,南下則琅崎門。

    五虎上有急水門,甚狹;前議于凰峬、桃源對造敵台,以束港門之東;今又城慶石以扼港門之南,省城可高枕卧也。

    且慶石城,長樂北鄉諸村皆可依以入保,即長樂亦增一鐵障矣。

    省城門戶,無如此要;蓋于海在外之内、于鎮在内之外,真要害處也。

     答蔡虛台 做提學不止是收得士望,還有正風俗之責。

    某平生有兩念未遂,一是房考、一是提學。

    今六十有一矣,目力漸昏矣。

    人說兄于文字閱兩、三遍,苦心至此,方盡衡文之責。

    太宰知兄甚,前猶誦山中宰相之疏;内召,在旦夕間耳。

    南中京堂,遷轉稍冷。

    然弟終覺南妙諸公雖年非盡少壯,然天苟有意,公孫六十應選,竟取平津;程行湛六十為陳晉尉,竟官禦史大夫;張柬之六十三為青城丞,八十乃成大功:彼皆過時從小官拔起也。

    丈夫患無樹耳,遲速隐顯,何計焉!兄之言,愛惜人才之心也。

    然持弟之說,則铨曹無權,不尤快哉! 吾閩降倭一節,人慮報複;則浙之沈■〈犂,牜代禾〉一船并殺十倭,不慮報複乎?且所降之倭,擄有浙兵、浙捕,今固未嘗殺也。

    降之猶慮,殺者當如何!且生倭、殺倭,權在海道軍門,安可責沈甯海!甯海知擇便成功,可殺則殺,可圍則圍;不可殺,不可圍,其計不得不出于誘。

    誘之以報命,權聽當事;于甯海何與焉!凡飛語欲害甯海者有數端,其一則不幸為弟所薦而已。

     與海道議看航建牙 看航事,某向議屬之戈船者。

    非獨為漁人,實以寨遊出汛,從來未有出洋者,率泊港口避風濤;某欲引之出洋與以航利,兵貪利出洋,益習水:一利也。

    外有異船,彼在海中先報,不至如前年夷船入港不知:二利也。

    海漁以兵船犄角,若船給以百子铳,賊至蟻攻之;此不資糧、不造船而得勝兵之利,最為長策:三利也。

    但所遣戈船,必如黃右伯所招壺江兵取回用之,乃可;不可參以南兵——正防南人為盜也。

    大抵沿海老漁,皆可為兵。

    有此一法,就引兵船出洋,又引漁船習戰。

    國初,以屯田助兵威;今以漁船助水陣,内政、軍令,計無踰此者。

     東崎建牙,似為得算。

    以地利,則在省城外關。

    南出琅崎門、東出五虎門,水道既均,控扼兩近:便一。

    内則從溪頭山七、八十裡至省,水從閩安鎮入;警息易聞,烽火可不設。

    且号船往來馬江、龍江之間,盜賊可少:便二。

    外則宿兵,近海漁船往來,雖纖芥之患亦知;不至妄傳:便三。

    将在兵集,出汛、收汛俱在海澳;聞警即發,不似南台發遣之遲:便四。

    撥一戈船看航,即為遠探。

    自東湧、銳山,蚊子飛過皆見;急則随勢襲擊,一面報聞、一面濟師:便五。

    平時海賊常乘收汛出沒;今雖收汛,賊不敢發:便六。

    一向選将,數套刀、數把箭、數行條陳搖炫上人,無絲毫中用;所報水兵,皆非慣水。

    今令參府督之,浮海伎倆,能否立睹;可得真材:便七。

    沿海城堡,無統難堅;得一參府就近彈壓,人益有恃。

    守固野清,賊無所掠,其勢難久:便八。

    外有重鎮,省城高枕:便九。

    此東崎建牙之利也。

    若論堪輿,則祖龍兩兠牟蜿蜒發下,南面甲馬,亦用武之地。

    但恐處置失宜,居民畏駭;使某先受衆尤耳。

    當示以利,官為造二敵台于浦所出處以便拒守,又增修其堡乃可。

     與沈甯海書 世間禮法,隻是做戲,當以戲法處之。

    良馬伏枥,志在千裡,甯當以觀魚、看鳥自快耶!丈夫欲有所念,奚為于規規小節間哉;則我之眼孔與彼等耳。

    姑安之,或有别轉,未可知也。

    陳蠡老操江到,能明吾兄之功,前謗漸解。

    弟以「待命」兩字,不得遄歸。

    九月,先發家眷;自以身寄蕭寺,聽當事之所為。

    尋得舊例:宋陽山以北寺丞出為知州,許敬庵以南府丞出為佥事;以此祈于貴人,或者許我乎!某想:天下做官人至于變亂是非,去禽獸不遠者,隻欲為京堂;此即是禽獸胎也。

    如弟不肖,置之蠻夷僻仄之鄉,定有所立;何有一理丞哉!人說不要做官;弟說要做,非是做官,做事也。

    人說不要做官者,卻要官好;我卻要官不好,更好做事也。

    然又不如削官;削官更有千年事做。

    見小兒道虎洞,十倍于前蝙蝠洞。

    近有雪衣來,無數黃者繞之,見人不飛:此是神仙召我矣。

     明公建牙東崎,為省城門戶。

    但恐拆屋太多,給價太少,人情不安,歸罪始議;則弟為怨府,則是保安地方之心反為胎禍地方之罪;弟亦何顔以見東崎人乎!以此亦欲飛至,從明公審察地勢、慰撫人情、優處地價,與其便利;不想為待命所滞也。

    弟之始議,不甚妨民而有益于省城之門戶,故敢出口。

    今為聽用委官、地師作弄,其地之怨我日深,悔之無及;不得明公親為撫摩,少取地而多與價,為之興利禁暴,則弟何以自解哉!自想年來過慮地方,取尤不少矣。

    壬子,揭債造堡,得地托處者不以為恩。

    癸醜,請改折備荒,而倉前包攬戶以為怨。

    甲寅、乙卯,為窦公伸枉,而言者螫之無妨耳,乃至為勢家所螫、為南賊哨所螫;無非為颠連無告申白之故。

    丙辰,海警至,以身死守二百七十丈之堡;又身說長樂東崎,令其修堡、為之請金,而貧民畚锸亦不樂。

    其冬,為連江百姓請命于舊令,為八将所谮;至今,受令毒不可解。

    又為海上散故所無有之幫,進課三倍,救出死命數萬家;而福清豪惡人仇我不置。

    丁巳,白蓮教不軌之咒,摘其亂萌,亦為纔舌所聞。

    前薦明公收拾兩倭,壓盡風濤,功亦不細矣;受去多少謗議。

    今又為會城扼門戶之險,通海上之真息;處置不得宜為地方害,則某之肉其足食乎!某在家無一字渎官府,家田不給食,債負歲益,省下無一楹。

    同年知厚官于吾土者不乏,皆不自為一毫計;獨苦心竭力為百姓,猶被疑阻如此;今可益之乎?今幸得明公親到,必能曲處。

    舊料可用者為之用,地價應加者為之加;兵之所處,民自受累;為之平其曲直,明立條約,水兵無故不許上岸擾民,别為數款勒石于門。

    如此,則明公功德與山水俱長,而弟亦可以消萬分之怨矣。

     答沈甯海 人生建功立業,皆有分定。

    凡建功立業之人,皆遭磨挫;或始挫而竟成,或垂成而忽禍,皆看國運。

    國運當隆,則豪傑得伸其志,宵小不能排;國運當替,則豪傑為宵小所弄,功竟不就。

    總之皆天,非人所能與也。

    但真正豪傑,必不以軀體性命為自家物;但要頂天立地,雖老不怯,雖死不悔!馬援老而矍铄據鞍,充國老而請伐先零。

    然而薏苡興讒,銅标猶在;禍及子邛,而屯冊至今不泯:遭時之隆者如此。

    至于宗汝霖、嶽鵬舉阨于汪、黃,死于秦桧,垂成而忽禍;豈以是悔而改其志哉!觀千古之豪傑,則老不足恤;參國家之運會,則死不足畏。

    弟雖不才,竊有斯志。

    今生民膏血已盡,天下之禍亂未已;若不屯田,何以救之!成不成,不在弟也。

     兄在登萊,初苦陶不得措手,繼苦病不得展手;然竟須作一事而去,方稱男子。

    島中可屯,則屯以省饷;奴機可撓,則撓以分敵。

    想兄必有以自處也。

     與南二太公祖書 去冬幸谒武清行台,随奉手教,甚慰。

    後聞老公祖撫閩,某宜修治民禮啟賀。

    緣迫屯事,外阻内搖,幾不得措手;身至田所督開河溝,日夜不得暇,故奉賀獨阙;而台駕南矣。

     某雖奉特遣,無一輿、一皁、一兵、一馬,有司視之漠如;即郵符亦多浮沈,良鄉之教,未之領也。

    大帥屯田,以兵勢便而饷足;其它募屯,亦得自主。

    未有如某之買地開屯,而飛語猶四布者。

    幸徼天時,頗有收入。

    以工本計,子粒大率倍以上。

    畿東屯田,盡可救國;若縱某手,不患無效。

    劉晏救唐,隻是商法;以彼其權,猶畏牽制;況不肖某哉! 閩中地狹,左山右海,徒偷其隙為田,皆仰上四府之粟;而邵武可通新城、廣昌,時得其粟以益賤。

    漳、泉田少而仰粟于東粵,海上多盜兼窘紅夷,粟道益艱;不驅紅夷,其憂不少。

    福州田少,而鹽筴所出,豪商為害,海民甚苦;盜與商哨為毒迫之,且胥為盜:此大較也。

    張益州初到蜀,兵食告匮;令民以米粟易鹽,逾月饷大足。

    其在杭,值歲饑,捕得私販釋之;或以為言,公曰:『歲饑且亂,亂末易定;不少縱之使為生,後将如何』!此明于大計者也。

    畢見素加西路鹽課以抵加賦、散海幫以得倍課,不為無見。

    某以天啟元年出西路商鹽,得利十倍,有願加引者。

    閩之兵食無措,隻此一項可處。

    近議省官,則福建鹽運司可省。

    蓋福建鹽課不及三萬,不及淮陽一商;全設運司,官吏之費無算。

    東粵鹽課十餘萬,僅一提舉;福建課少而全設,誠為舛也。

    以某意,但于福清海口鹽所自出之地設一提舉,以出鹽計石而稅,不問所往;水口以府佐掣之,又加稅焉。

    鹽所自出之地既稅,則各處之利收其全;水口又稅,則西路之鹽利绾其口:則雖不設運司、不立南台幫、不立東路幫,而鹽利固已數倍矣。

    又于海上漁船,稍加鹽課。

    愚恐閩課且十倍而百姓無哨害、無兵船害,得自為生,不至棄為盜,而海上事益少矣;此未易言也。

    某向以條陳鹽莢為勢家、為商者所毒,飛語四布;謂某有不利鹽官之心,交起為難。

    此某所以誓不馳書當事,以遠此嫌也。

     聞諸人言:老公祖毅然以閩事為意,不憚炎蒸,身抵海上,日夜經畫所以驅逐紅夷之法至嚴、至密。

    昔沈有容以一把總能卻退紅夷,弭無窮之禍;今乃迎之入城,生其戎心,得賄勾引之人枭之,非過何也!紅夷既據彭湖,倭必來據東湧;即不據東湧,且與紅夷合而互市。

    昔勾倭于日本,今勾倭于彭湖,故紅夷不驅,閩不知其誰有!紅夷無能,止恃一铳;能制其铳,技無所施。

    用兵以謀為主,以簡為策;以盜賊攻盜賊,以亂止亂,想幕府自有石畫也! 與南二太公祖書 紅夷恃铳,近則難施;紅夷恃舟大,淺則難施。

    彭湖港形如葫蘆,上有天妃宮,此沈将軍有容折韋麻郎處也。

    是時韋麻郎與高寀為市,軍門遣官拒者三,無如之何。

    衆推有容;有容方為把總,得其通事撫之,作兵裝直抵天妃宮,折紅夷曰:『吾這裡有撫按,無内監;汝恃内監不得!汝铳誠大、舟誠高,吾誠不能敵;然吾船多,委數千艘聯鎖港口,汝船能飛出耶?即用铳打一船破,一船補;火藥有限,吾船無窮;恐汝枯死也』!韋麻郎點首。

    沈有容易衣冠,直上其船,飲其酒;韋麻郎即圖其像而去:此二十年前事也。

    今事已至此,問一舊為海賊者雲:『此不可以力破,可以計誘。

    彼方欲市,陽為私市,送火藥上其船;火藥桶中用小竹筒藏火,幸一發而糜爛矣』。

    又問一漳人雲:『此事隻可用間。

    陽得罪而投彼者,乘機圖之。

    今紅夷截海,人不得為生;但委土人之有心計者能了此事』。

    由沈言,則當不惜舟、不惜兵力,乘其敝而圖之;此正兵也。

    由後言,則當不惜餌、不吝官賞,乘其間而施之;此奇着也。

    兩着并用,不必明登之疏。

    法曰:始如處子,敵人開戶。

    其機在乘地方之怒而用之;然不可遲,遲則各番蟻附,吾力難支——此番決不能以空口退賊。

    凡所施設,亦不必聞之朝;事成,陳之可也。

    始誘紅夷者,法其一、二以警耳目,而後間可施。

     心懷桑梓憂,不覺其言之妄也。

     答朱軍門書 罪戾殘生,仰承照拂;錫扁寵門,損惠示德,感激何已! 海賊猖獗,别無他術;隻是巧用吾民,在福海者劫而用之,在南海者恩而收之。

    劫者易除,收者難測;而皆有奪之之法,總不出于用海上豪傑鼓用漁船一着。

    當芝龍初至時,能捐數千金以收彼中漁船,令其魁自統率,與兵船相為經緯,則我得其用,賊不能收矣;何待遠調兵船以嘗寇哉!蓋以土人而敵土賊,知其氣力所極,伎倆所短長,足以相當。

    又彼中饑貧、廣粟不來,總以賊故;乘其憤而鼓用之,是亦一助也。

    若福海之賊,初至亦隻數隻;掠船既多、分■〈舟宗〉益衆,遂至數十餘隻,飛哨出沒,捉人取贖,海人不能營生。

    其實,每船不過真賊數人;隻是漁船無铳,故為所并耳。

    今若用海上豪傑乘漁船不能營生之憤,鼓之殺賊,乘夜飛渡,出賊不意,必可成功。

    正恐此法一行,賊且先遁。

    何也?賊之虛喝,不能當我實憤也。

    往賊嘗有言:『我不畏兵船,隻畏汝「兄弟兵」。

    ——「兄弟兵」者,漁船、商船自相為也。

    況今公帑匮竭,補造兵船亦難。

    即有補造,夙弊難袪,不能如海船之堅;召補水兵,不能如漁民之慣水,仍舊不得實用:孰如參用漁船之為愈哉!參用漁船,必須用海上豪傑自相統率,人乃樂從;若分配官兵,不惟離心,必至誤事。

    何也?彼不成為「兄弟兵」也。

    故以豪傑而借用兵船、資其火器則可,以兵官而分配漁船則不可。

    收我漁船不棄以資敵,結我漁民可惜以代兵,用我豪傑可鼓而為将:此所謂奪之之法也。

     福建安危,隻視漳、泉;漳、泉饑則盜賊廣,漳、泉亂則各府危。

    今聞漳、泉一女易米數鬥矣,恐益棄為盜賊也;若稍通米禁一路,即為收民之法。

    亂而後圖,費且益廣。

     狂瞽之言,自知無當;臨楮不任主臣! 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