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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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神話作辯護,未免有點同善社的嫌疑。

    但是,隻要我自信是憑了理性說話,這些事都可以不管。

     反對把神話作兒童讀物的人說,神話是迷信,兒童讀了要變成義和團與同善社。

    這個反對迷信的熱心,我十分贊同,但關于神話養成迷信這個問題我覺得不能附和。

    神話在兒童讀物裡的價值是空想與趣味,不是事實和知識。

    我在《神話與傳說》中曾說, 現在反對者的錯誤,即在于以兒童讀物中的神話為事實與知識,又以為兒童聽了就要終身迷信,便是科學知識也無可挽救。

    其實神話隻能滋養兒童的空想與趣味,不能當作事實,滿足知識的要求。

    這個要求,當由科學去滿足他,但也不能因此而遂打消空想。

    知識上貓狗是哺乳類食肉動物,空想上卻不妨仍是會說話的四足朋友;有些科學家兼做大詩人,即是證據。

    缺乏空想的人們以神話為事實,沒有科學知識的便積極的信仰,有科學知識的則消極的趨于攻擊,都是錯了。

    迷信之所以有害者,以其被信為真實;倘若知是虛假,則在迷信之中也可以發見許多的美,因為我們以為美的不必一定要是真實。

    神話原是假的,他決不能妨害科學的知識的發達,也不勞科學的攻擊,——反正這不過證明其虛假,正如笑話裡證明胡子是有胡須的一般,于其原來價值别無增減。

    我承認,用神話是教兒童讀诳話,但這決無害處,隻要大家勿誤認讀神話之目的為求知識與教訓。

     “文藝不是曆史或科學的記載,大家都是知道的;如見了化石的故事,便相信人真能變石頭,固然是個愚人,或者又背着科學來破除迷信,龂龂地争論化石故事之不合物理也未免成為笨伯了。

    ”(“自己的園地”第九)又在《兒童的文學》中說過, “兒童相信貓狗能說話的時候,我們便同他們講貓狗說話的故事,不但要使得他們喜悅,也因為知道這過程是跳不過的,——然而又自然地會推移過去的,所以相當的應付了,等到兒童要知道貓狗是什麼東西的時候到來,我們再可以将生物學的知識供給他們。

    ” 有些人以為神話是妖人所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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