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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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中國向有名言道:病從口入,禍從口出。

    又謂知人秘事者不祥,又謂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由此可以推知言論是讨厭的東西,豈容你自由?所以好言人是非者,人家必罵為狗:“狗嘴吐不出象牙。

    ”隻有稱贊頌揚人的,人人喜歡,奉為象。

    政府所喜歡的,也是守口如瓶的順民,并非好喊痛的百姓。

    比如此刻有偵探在座,必認為林某人讨厭,而認守口如瓶之諸位是比我好的國民。

    不過天生人有口,就是要發言論。

    若大家守口如瓶,結果必變成一個悶葫蘆。

     我們須知,言論自由是舶來思想,非真正國産。

    因為言論自由與守口如瓶莫談國事的實訓是不兩立的。

    在中國的經書中及傳說中,個人找不到言論自由說。

    惟有一條,稍微準許言論自由。

    這就是一句我國格言,叫做“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

    不過這與言論自由說稍微不同。

    因為罵不痛時,你可盡管笑罵,罵得痛時,“好官”會把你槍斃。

     四民之自由與官之自由 因為,言論是讨厭的東西,所以自己要說話而防别人說話,是人的天性。

    結果在德谟克拉西未實現的國,誰的巴掌大,誰便有言論自由,可把别人封嘴。

    所以中國說話自由的,隻有官,因為中國的官巴掌比民的巴掌大。

    如“敬告中國民衆”,提倡孔孟班禅,做國歌,發通電都是官說話的自由。

    我們願意聽也得聽,不願意聽也得聽。

    然而我們現在提倡的,是在法律範圈之内,官民都有同等的自由,這就讨厭了。

    我們須明白,百姓自由,官便不自由,官自由,百姓便不自由。

    百姓言論可以自由,官僚便不能自由封閉報館,百姓生命可以自由,官僚便不能自由逮捕扣留人民。

    所以民的自由與官的自由成正面的沖突。

    民權保障同盟提倡民權必為官僚所讨厭,而且民權保障愈認真,讨厭之程度愈大,這是大家必須徹底了悟的。

    諸位須徹底覺悟,愛自由是人類的通性,官民一律。

    假定我是官,我也必愛任意殺頭的自由。

    從前吾鄉張毅師長頭痛或不樂時,就開一條子,由監獄中随便提出一二犯人槍斃,醫他的頭痛,這是多麼痛快的事。

    現在張毅已死了,所以我報告此事,十分安全。

     五論魏忠賢所以勝利 話雖如此,百姓未免太苦了。

    所以我們必求民權保障。

    中國自來也有梗直敢言的書生,如東漢之清議及明末的東林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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