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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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本裡,一見親族。
諸孫留此,無以為念。
後三年,當令迎生。
” 生曰:“此乃家矣,何更歸焉?” 王笑曰:“卿本人間,家非在此。
” 生忽若昏睡,瞢然久之,方乃發悟前事,遂流涕請還。
王顧左右以送生。
生再拜而去,複見前二紫衣使者從焉。
至大戶外,見所乘車甚劣,左右親使禦仆,遂無一人,心甚歎異。
生上車,行可數裡,複出大城。
宛是昔年東來之途,山川原野,依然如舊。
所送二使者,甚無威勢。
生逾怏怏。
生問使者曰:“廣陵郡何時可到?” 二使讴歌自若,久乃答曰:“少頃即至。
” 俄出一穴,見本裡闾巷,不改往日,潛然自悲,不覺流涕。
二使者引生下車,入其門,升其階,己身卧于堂東庑之下。
生甚驚畏,不敢前近。
二使因大呼生之姓名數聲,生遂發寤如初。
見家之僮仆擁篲于庭,二客濯足于榻,斜日未隐于西垣,餘樽尚湛于東牖。
夢中倏忽,若度一世矣。
生感念嗟歎,遂呼二客而語之。
驚駭,因與生出外,尋槐下穴。
生指曰:“此即夢中所驚入處。
” 二客将謂狐狸木媚之所為祟。
遂命仆夫荷斤斧,斷擁腫,折查卉,尋穴究源。
旁可袤丈。
有大穴,根洞然明朗,可容一榻。
上有積土壤以為城郭台殿之狀。
有蟻數斛,隐聚其中。
中有小台,其色若丹。
二大蟻處之,素翼朱首,長可三寸。
左右大蟻數十輔之,諸蟻不敢近。
此其王矣。
即槐安國都也。
又窮一穴,直上南枝可四丈,宛轉方中,亦有土城小樓,群蟻亦處其中,即生所領南柯郡也。
又一穴:西去二丈,磅礴空 圬,嵌窞異狀。
中有一腐龜殼,大如鬥。
積雨浸潤,小草叢生,繁茂翳荟,掩映振殼,即生所獵靈龜山也。
又窮一穴:東去丈餘,古根盤屈,若龍虺之狀。
中有小土壤,高尺餘,即生所葬妻盤龍岡之墓也。
追想前事,感歎于懷,披閱窮迹,皆符所夢。
不欲二客壤之,遽令掩塞如舊。
是夕,風雨暴發。
旦視其穴,遂失群蟻,莫知所去。
故先言“國有大恐,都邑遷徙”。
此其驗矣。
複念檀蘿征伐之事,又請二客訪迹于外。
宅東一裡有古涸澗,側有大檀樹一株,藤蘿擁織,上不見日。
旁有小穴,亦有群蟻隐聚其間。
檀蘿之國,豈非此耶。
嗟乎!蟻之靈異,猶不可窮,況山藏木伏之大者所變化乎? 時生酒徒周弁田子華并居六合縣,不與生過從旬日矣。
生遺遣家僮疾往候之。
周生暴疾已逝,田子華亦寝疾于床。
生感南柯之浮虛,悟人世之倏忽,遂栖心道門,絕棄酒色。
後三年,歲在丁醜,亦終于家。
時年四十七,将符宿契之限矣。
公佐貞元十八年秋八月,自吳之洛,暫泊淮浦,偶而竊位著生,冀将為戒。
後之君子,幸以南柯為偶然,無以名位驕于天壤間雲。
前華州參軍李肇贊曰: 貴極祿位,權傾國都, 達人視此,蟻聚何殊。
廬江馮媪傳 李公佐撰 馮媪者,廬江裡中啬夫之婦,窮寡無子,為鄉民賤棄。
元和四年,淮楚大歉。
媪遂食于舒,途經牧犢墅。
值風雨,止于桑下。
忽見路隅一室,燈燭熒熒。
媪因詣求宿。
見一女子,年二十餘,容服美麗,攜三歲兒,倚門悲泣。
前,又見老叟與媪,據床而坐。
神氣慘戚,言語呫嗫,有若征索财物,追逐之狀。
見馮媪至,叟媪默然舍去。
女久乃止泣,入戶備饩食,理床榻,邀媪食息焉。
媪問其故。
女複泣曰:“此兒父,我之夫也。
明日别娶。
” 媪曰:“向者二老人,何人也?于汝何求,而發怒?” 女曰:“我舅姑也。
今嗣子别娶,征我筐笤刀尺祭祀舊物,以授新人。
我不忍與,是有斯責。
” 媪曰:“汝前夫何在?” 女曰:“我淮陰令梁倩女,适董氏七年。
有二男一女。
男皆随父,女即此也。
今前邑中董江,即其人也。
江官為酂丞,家累巨産。
” 發言不勝嗚咽,媪不之異;又久困寒餓,得美食甘寝,不複言。
女泣至曉。
媪辭去,行二十裡,至桐城縣。
縣東有甲第,張簾帷,具羔雁,人物紛然,雲今有官家禮事。
媪問其郎,即董江也。
媪曰:“董有妻,何更娶焉?” 邑人曰:“董妻及女亡矣。
” 媪曰:“昨宵我遇雨,寄宿董妻梁氏舍,何得言亡?” 邑人詢其處,即董妻墓也。
詢其二老容貌,即董江之先父母也。
董江本舒州人,裡中之人皆得詳之。
有告董江者,董以妖妄罪之,令部者迫逐媪去。
媪言于邑人,邑人皆為感歎。
是夕,董竟就婚焉。
* 元和六年夏五月,江淮從事李公佐使至京,回次漢南,與渤海高钺、天水趙贊、河南宇文鼎會于傳舍。
宵話征異,各盡見聞。
钺具道其事,公佐為之傳。
謝小娥傳 李公佐撰 小娥,姓謝氏,豫章人,估客女也。
生八歲,喪母;嫁曆陽俠士段居貞。
居貞負氣重義,交遊豪俊。
小娥父畜巨産,隐名商賈間,常與段婿同舟貨,往來江湖。
時小娥年十四,始及笄。
父與夫俱為盜所殺,盡掠金帛。
段之弟兄,謝之生侄,與童仆輩數十,悉沉于江。
小娥亦傷胸折足,漂流水中,為他船所獲,經夕而活。
因流轉乞食至上元縣,依妙果寺尼淨悟之室。
初,父之死也,小娥夢父謂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
” 又數日,複夢其夫謂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
” 小娥不自解悟,常書此語,廣求智者辨之,曆年不能得。
元和八年春,餘罷江西從事,扁舟東下,淹泊建業,登瓦官寺閣。
有僧齊物者,重賢好學,與餘善。
因告餘曰:“有孀婦名小娥者,每來寺中,示我十二字謎語,某不能辨。
” 餘遂請齊公書于紙,乃憑檻書空,凝思默慮。
坐客未倦,予悟其文。
令寺童疾召小娥前至,詢訪其由。
小娥嗚咽良久,乃曰:“我父及夫,皆為賊所殺。
迩後嘗夢父告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
’又夢夫告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
’歲久無人悟之。
” 餘曰:“若然者,吾審詳矣。
殺汝父是申蘭,殺汝夫是申春。
且車中猴,車字去上下各一畫,是申字;又申屬猴,故曰車中猴。
草下有門,門中有東,乃蘭字也。
又,禾中走是穿田過,亦是申字也。
一日夫者,夫上更一畫,下有日,是春字也。
殺汝父是申蘭,殺汝夫是申春,足可明矣。
” 小娥恸哭再拜,書申蘭申春四字于衣中,誓将訪殺二賊,以複其冤。
娥因問餘姓氏官族,重涕而去。
爾後小娥便為男子服,傭保于江湖間。
歲餘,至浔陽郡,見竹戶上有紙榜子,雲“召傭者”。
小娥乃應召詣門,問其主,乃申蘭也。
蘭引歸,娥心憤貌順,在蘭左右,甚見親愛。
金帛出入之數,無不委娥。
已二歲餘,竟不知娥之女人也。
先是謝氏之金寶錦繡衣物器具,悉掠在蘭家,小娥每執舊物,未嘗不喑泣移時。
蘭與春,宗昆弟也。
時春一家住大江北獨樹浦,與蘭往來密洽。
蘭與春同去經月,多獲财帛而歸。
每留娥與蘭妻蘭氏同守家室,酒肉衣服,給娥甚豐。
若一日,春攜文鯉兼酒詣蘭,娥私歎曰:“李君精悟玄鑒,皆符夢言。
此乃天啟其心,志将就矣。
” 是夕,蘭與春會群賊,畢至酣飲。
暨諸兇既去,春沉醉,卧于内室,蘭亦露寝于庭。
小娥潛鎖春于内,抽佩刀先斷蘭首,呼号鄰人并至,春擒于内,蘭死于外,獲髒收貨,數至千萬。
初,蘭、春有黨數十,暗記其名,悉擒就戮。
時浔陽太守張公,善其志行,為具其事上旌表,乃得免死。
時元和十二年夏歲也。
複父夫之仇畢,歸本裡,見親屬。
裡中豪族争求聘,娥誓心不嫁。
遂剪發披褐,訪道于牛頭山,師事大士尼将律師。
娥志堅行苦,霜舂雨薪,不倦筋力,十三年四月,始受具戒于泗州開元寺,竟以小娥為法号,不忘本也。
其年夏月,餘始歸長安,途經泗濱,過善義寺谒大德尼令。
操戒新見者數十,淨發鮮帔,威儀雍容,列侍師之左右。
中有一尼問師曰:“此官豈非洪州李判官二十三郎者乎?” 師曰:“然。
” 曰:“使我獲報家仇,得雪冤恥,是判官恩德也。
” 顧餘悲泣。
餘不之識,詢訪其由。
娥對曰:“某名小娥,頃乞食孀婦也。
判官時為辨申蘭申春二賊名字,豈不憶念乎?” 餘曰:“初不相記,今即悟也。
” 娥因泣,具寫記申蘭申春,複父夫之仇,志願相畢,經營終始艱苦之狀。
小娥又謂餘曰:“報判官恩,當有日矣。
” 豈徒然哉!嗟乎,餘能辨二盜之姓名,小娥又能竟複父夫之仇冤,神道不昧,昭然可知。
小娥厚貌深辭,聰敏端特,煉指跛足,誓求真如。
爰自入道,衣無絮帛,齋無鹽酪,非律儀禅理,口無所言。
後數日,告我歸牛頭山,扁舟泛淮,雲遊南國,不複再遇。
君子曰:“誓志不舍,複父夫之仇,節也。
傭保雜處,不知女人,貞也。
女子之行,唯貞與節能終始全之而已。
如小娥,足以儆天下逆道亂常之心,足以觀天下貞夫孝婦之節。
” 餘備詳前事,發明隐文,暗與冥會,符于人心。
知善不錄,非《春秋》之義也。
故作傳以旌美之。
李娃傳 白行簡撰 汧國夫人李娃,長安之倡女也,節行瑰奇,有足稱者,故監察禦史白行簡為傳述。
天寶中,有常州刺史荥陽公者,略其名氏,不書。
時望甚崇,家徒甚殷。
知命之年,有一子,始弱冠矣,隽朗有詞藻,迥然不群,深為時輩推伏。
其父愛而器之,曰:“此吾家千裡駒也。
” 應鄉賦秀才舉,将行,乃盛其服玩車馬之飾,計其京師薪儲之費,謂之曰:“吾觀爾之才,當一戰而霸。
今備二載之用,且豐爾之給,将為其志也。
” 生亦自負,視上第如指掌。
自毗陵發,月餘抵長安,居于布政裡。
嘗遊東市還,自平康東門入,将訪友于西南。
至鳴珂曲,見一宅,門庭不甚廣,而室宇嚴邃。
阖一扉,有娃方憑一雙鬓青衣立,妖資要妙,絕代未有。
生忽見之,不覺停久之,徘徊不能去。
乃詐墜鞭于地,候其從者,勒取之。
累眄于娃,娃回眸凝睇,情甚相慕。
竟不敢措辭而去。
生自爾意若有失,乃密征其友遊長安之熟者,以訊之。
友曰:“此狹邪女李氏宅也。
” 曰:“娃可求乎?” 對曰:“李氏頗贍。
前與通之者貴戚豪族,所得甚廣。
非累百萬,不能動其志也。
” 生曰:“苟患其不諧,雖百萬,何惜。
” 他日,乃潔其衣服,盛賓從,而往扣其門。
俄有
諸孫留此,無以為念。
後三年,當令迎生。
” 生曰:“此乃家矣,何更歸焉?” 王笑曰:“卿本人間,家非在此。
” 生忽若昏睡,瞢然久之,方乃發悟前事,遂流涕請還。
王顧左右以送生。
生再拜而去,複見前二紫衣使者從焉。
至大戶外,見所乘車甚劣,左右親使禦仆,遂無一人,心甚歎異。
生上車,行可數裡,複出大城。
宛是昔年東來之途,山川原野,依然如舊。
所送二使者,甚無威勢。
生逾怏怏。
生問使者曰:“廣陵郡何時可到?” 二使讴歌自若,久乃答曰:“少頃即至。
” 俄出一穴,見本裡闾巷,不改往日,潛然自悲,不覺流涕。
二使者引生下車,入其門,升其階,己身卧于堂東庑之下。
生甚驚畏,不敢前近。
二使因大呼生之姓名數聲,生遂發寤如初。
見家之僮仆擁篲于庭,二客濯足于榻,斜日未隐于西垣,餘樽尚湛于東牖。
夢中倏忽,若度一世矣。
生感念嗟歎,遂呼二客而語之。
驚駭,因與生出外,尋槐下穴。
生指曰:“此即夢中所驚入處。
” 二客将謂狐狸木媚之所為祟。
遂命仆夫荷斤斧,斷擁腫,折查卉,尋穴究源。
旁可袤丈。
有大穴,根洞然明朗,可容一榻。
上有積土壤以為城郭台殿之狀。
有蟻數斛,隐聚其中。
中有小台,其色若丹。
二大蟻處之,素翼朱首,長可三寸。
左右大蟻數十輔之,諸蟻不敢近。
此其王矣。
即槐安國都也。
又窮一穴,直上南枝可四丈,宛轉方中,亦有土城小樓,群蟻亦處其中,即生所領南柯郡也。
又一穴:西去二丈,磅礴空 圬,嵌窞異狀。
中有一腐龜殼,大如鬥。
積雨浸潤,小草叢生,繁茂翳荟,掩映振殼,即生所獵靈龜山也。
又窮一穴:東去丈餘,古根盤屈,若龍虺之狀。
中有小土壤,高尺餘,即生所葬妻盤龍岡之墓也。
追想前事,感歎于懷,披閱窮迹,皆符所夢。
不欲二客壤之,遽令掩塞如舊。
是夕,風雨暴發。
旦視其穴,遂失群蟻,莫知所去。
故先言“國有大恐,都邑遷徙”。
此其驗矣。
複念檀蘿征伐之事,又請二客訪迹于外。
宅東一裡有古涸澗,側有大檀樹一株,藤蘿擁織,上不見日。
旁有小穴,亦有群蟻隐聚其間。
檀蘿之國,豈非此耶。
嗟乎!蟻之靈異,猶不可窮,況山藏木伏之大者所變化乎? 時生酒徒周弁田子華并居六合縣,不與生過從旬日矣。
生遺遣家僮疾往候之。
周生暴疾已逝,田子華亦寝疾于床。
生感南柯之浮虛,悟人世之倏忽,遂栖心道門,絕棄酒色。
後三年,歲在丁醜,亦終于家。
時年四十七,将符宿契之限矣。
公佐貞元十八年秋八月,自吳之洛,暫泊淮浦,偶而竊位著生,冀将為戒。
後之君子,幸以南柯為偶然,無以名位驕于天壤間雲。
前華州參軍李肇贊曰: 貴極祿位,權傾國都, 達人視此,蟻聚何殊。
廬江馮媪傳 李公佐撰 馮媪者,廬江裡中啬夫之婦,窮寡無子,為鄉民賤棄。
元和四年,淮楚大歉。
媪遂食于舒,途經牧犢墅。
值風雨,止于桑下。
忽見路隅一室,燈燭熒熒。
媪因詣求宿。
見一女子,年二十餘,容服美麗,攜三歲兒,倚門悲泣。
前,又見老叟與媪,據床而坐。
神氣慘戚,言語呫嗫,有若征索财物,追逐之狀。
見馮媪至,叟媪默然舍去。
女久乃止泣,入戶備饩食,理床榻,邀媪食息焉。
媪問其故。
女複泣曰:“此兒父,我之夫也。
明日别娶。
” 媪曰:“向者二老人,何人也?于汝何求,而發怒?” 女曰:“我舅姑也。
今嗣子别娶,征我筐笤刀尺祭祀舊物,以授新人。
我不忍與,是有斯責。
” 媪曰:“汝前夫何在?” 女曰:“我淮陰令梁倩女,适董氏七年。
有二男一女。
男皆随父,女即此也。
今前邑中董江,即其人也。
江官為酂丞,家累巨産。
” 發言不勝嗚咽,媪不之異;又久困寒餓,得美食甘寝,不複言。
女泣至曉。
媪辭去,行二十裡,至桐城縣。
縣東有甲第,張簾帷,具羔雁,人物紛然,雲今有官家禮事。
媪問其郎,即董江也。
媪曰:“董有妻,何更娶焉?” 邑人曰:“董妻及女亡矣。
” 媪曰:“昨宵我遇雨,寄宿董妻梁氏舍,何得言亡?” 邑人詢其處,即董妻墓也。
詢其二老容貌,即董江之先父母也。
董江本舒州人,裡中之人皆得詳之。
有告董江者,董以妖妄罪之,令部者迫逐媪去。
媪言于邑人,邑人皆為感歎。
是夕,董竟就婚焉。
* 元和六年夏五月,江淮從事李公佐使至京,回次漢南,與渤海高钺、天水趙贊、河南宇文鼎會于傳舍。
宵話征異,各盡見聞。
钺具道其事,公佐為之傳。
謝小娥傳 李公佐撰 小娥,姓謝氏,豫章人,估客女也。
生八歲,喪母;嫁曆陽俠士段居貞。
居貞負氣重義,交遊豪俊。
小娥父畜巨産,隐名商賈間,常與段婿同舟貨,往來江湖。
時小娥年十四,始及笄。
父與夫俱為盜所殺,盡掠金帛。
段之弟兄,謝之生侄,與童仆輩數十,悉沉于江。
小娥亦傷胸折足,漂流水中,為他船所獲,經夕而活。
因流轉乞食至上元縣,依妙果寺尼淨悟之室。
初,父之死也,小娥夢父謂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
” 又數日,複夢其夫謂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
” 小娥不自解悟,常書此語,廣求智者辨之,曆年不能得。
元和八年春,餘罷江西從事,扁舟東下,淹泊建業,登瓦官寺閣。
有僧齊物者,重賢好學,與餘善。
因告餘曰:“有孀婦名小娥者,每來寺中,示我十二字謎語,某不能辨。
” 餘遂請齊公書于紙,乃憑檻書空,凝思默慮。
坐客未倦,予悟其文。
令寺童疾召小娥前至,詢訪其由。
小娥嗚咽良久,乃曰:“我父及夫,皆為賊所殺。
迩後嘗夢父告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
’又夢夫告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
’歲久無人悟之。
” 餘曰:“若然者,吾審詳矣。
殺汝父是申蘭,殺汝夫是申春。
且車中猴,車字去上下各一畫,是申字;又申屬猴,故曰車中猴。
草下有門,門中有東,乃蘭字也。
又,禾中走是穿田過,亦是申字也。
一日夫者,夫上更一畫,下有日,是春字也。
殺汝父是申蘭,殺汝夫是申春,足可明矣。
” 小娥恸哭再拜,書申蘭申春四字于衣中,誓将訪殺二賊,以複其冤。
娥因問餘姓氏官族,重涕而去。
爾後小娥便為男子服,傭保于江湖間。
歲餘,至浔陽郡,見竹戶上有紙榜子,雲“召傭者”。
小娥乃應召詣門,問其主,乃申蘭也。
蘭引歸,娥心憤貌順,在蘭左右,甚見親愛。
金帛出入之數,無不委娥。
已二歲餘,竟不知娥之女人也。
先是謝氏之金寶錦繡衣物器具,悉掠在蘭家,小娥每執舊物,未嘗不喑泣移時。
蘭與春,宗昆弟也。
時春一家住大江北獨樹浦,與蘭往來密洽。
蘭與春同去經月,多獲财帛而歸。
每留娥與蘭妻蘭氏同守家室,酒肉衣服,給娥甚豐。
若一日,春攜文鯉兼酒詣蘭,娥私歎曰:“李君精悟玄鑒,皆符夢言。
此乃天啟其心,志将就矣。
” 是夕,蘭與春會群賊,畢至酣飲。
暨諸兇既去,春沉醉,卧于内室,蘭亦露寝于庭。
小娥潛鎖春于内,抽佩刀先斷蘭首,呼号鄰人并至,春擒于内,蘭死于外,獲髒收貨,數至千萬。
初,蘭、春有黨數十,暗記其名,悉擒就戮。
時浔陽太守張公,善其志行,為具其事上旌表,乃得免死。
時元和十二年夏歲也。
複父夫之仇畢,歸本裡,見親屬。
裡中豪族争求聘,娥誓心不嫁。
遂剪發披褐,訪道于牛頭山,師事大士尼将律師。
娥志堅行苦,霜舂雨薪,不倦筋力,十三年四月,始受具戒于泗州開元寺,竟以小娥為法号,不忘本也。
其年夏月,餘始歸長安,途經泗濱,過善義寺谒大德尼令。
操戒新見者數十,淨發鮮帔,威儀雍容,列侍師之左右。
中有一尼問師曰:“此官豈非洪州李判官二十三郎者乎?” 師曰:“然。
” 曰:“使我獲報家仇,得雪冤恥,是判官恩德也。
” 顧餘悲泣。
餘不之識,詢訪其由。
娥對曰:“某名小娥,頃乞食孀婦也。
判官時為辨申蘭申春二賊名字,豈不憶念乎?” 餘曰:“初不相記,今即悟也。
” 娥因泣,具寫記申蘭申春,複父夫之仇,志願相畢,經營終始艱苦之狀。
小娥又謂餘曰:“報判官恩,當有日矣。
” 豈徒然哉!嗟乎,餘能辨二盜之姓名,小娥又能竟複父夫之仇冤,神道不昧,昭然可知。
小娥厚貌深辭,聰敏端特,煉指跛足,誓求真如。
爰自入道,衣無絮帛,齋無鹽酪,非律儀禅理,口無所言。
後數日,告我歸牛頭山,扁舟泛淮,雲遊南國,不複再遇。
君子曰:“誓志不舍,複父夫之仇,節也。
傭保雜處,不知女人,貞也。
女子之行,唯貞與節能終始全之而已。
如小娥,足以儆天下逆道亂常之心,足以觀天下貞夫孝婦之節。
” 餘備詳前事,發明隐文,暗與冥會,符于人心。
知善不錄,非《春秋》之義也。
故作傳以旌美之。
李娃傳 白行簡撰 汧國夫人李娃,長安之倡女也,節行瑰奇,有足稱者,故監察禦史白行簡為傳述。
天寶中,有常州刺史荥陽公者,略其名氏,不書。
時望甚崇,家徒甚殷。
知命之年,有一子,始弱冠矣,隽朗有詞藻,迥然不群,深為時輩推伏。
其父愛而器之,曰:“此吾家千裡駒也。
” 應鄉賦秀才舉,将行,乃盛其服玩車馬之飾,計其京師薪儲之費,謂之曰:“吾觀爾之才,當一戰而霸。
今備二載之用,且豐爾之給,将為其志也。
” 生亦自負,視上第如指掌。
自毗陵發,月餘抵長安,居于布政裡。
嘗遊東市還,自平康東門入,将訪友于西南。
至鳴珂曲,見一宅,門庭不甚廣,而室宇嚴邃。
阖一扉,有娃方憑一雙鬓青衣立,妖資要妙,絕代未有。
生忽見之,不覺停久之,徘徊不能去。
乃詐墜鞭于地,候其從者,勒取之。
累眄于娃,娃回眸凝睇,情甚相慕。
竟不敢措辭而去。
生自爾意若有失,乃密征其友遊長安之熟者,以訊之。
友曰:“此狹邪女李氏宅也。
” 曰:“娃可求乎?” 對曰:“李氏頗贍。
前與通之者貴戚豪族,所得甚廣。
非累百萬,不能動其志也。
” 生曰:“苟患其不諧,雖百萬,何惜。
” 他日,乃潔其衣服,盛賓從,而往扣其門。
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