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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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西河集卷一百二十三 翰林院檢讨毛奇齡撰 古禮今律無繼嗣文 古繼嗣一禮從無明文所可考者惟 天子繼嗣【雖經史亦無明文然自帝紀夏中康商太丁漢史惠文昭宣後尚有宋濮議明大禮聚訟不已此固無容議者】 諸侯繼嗣 中庸繼絶世所以懷諸侯也 論語興滅國繼絶世俱以諸侯言 禮運大人世及以為禮鄭注大人諸侯也 正義曰世者父子相繼及者兄終弟及也 史世家吳泰伯為吳君無子而卒弟仲雍繼之【此繼爵也】及武王克商始使仲雍曾孫周章繼泰伯為後而别封周章之弟仲于虞名虞仲奉仲雍祀【此謂繼絶】 宗子繼嗣 喪服小記大傳俱有曰别子為祖【謂諸侯長子為君其次子名别子使别立一宗而自我作祖】繼别為宗【而世世繼之名為大宗即宗子也】繼祢者為小宗【自次子後諸子但父子相繼各自立一宗而并統于大宗為一族則名小宗今多誤解詳見大小宗通繹】儀禮傳曰大宗不可絶故為人後者必後大宗 公羊傳注曰大宗無後不可絶小宗無後當絶 喪大記曰為殇後者以其服服之正義曰宗子之子若殇而死猶當繼殇然而殇子無繼禮則凡為宗子殇後者仍繼殇子之父而但以殇服服殇者其委曲如此此三者有繼絶禮餘無繼者 射義孔子射矍相之圃使子路為司正有曰與爲人後者不入【與者幹預也正以當時公族大夫不繼嗣有幹預繼諸侯者謂之支庶入繼幹預繼大宗者謂之繼别之後皆不使入射蓋專指此二者言】雜記雲大夫無子則但為置後正義曰置後者謂借他大夫之子暫為喪主一若為之後者而喪畢即撤仍不立後謂之置後若宗子則立後矣【他大夫之子不拘同異姓撤者還使歸也】喪大記曰喪有無後無無主【謂大夫士庶凡有喪者】正義曰主所以接賓無則攝之若無後則身自絶嗣何關于人故可無後也 然且攝主有制若本族無主必不令妻黨得以攝之雜記曰如無主則東西南北家主之無有則裡尹【裡長】主之其嚴如此 他若論語臧武仲以防求為後左傳不可使叔段無後于鄭季友酖叔牙曰飲此則有後于魯國皆繼爵非繼人者 今非封建之世無諸侯宗子二者則有何繼嗣而民俗紛紛終年争繼且造為律文有以長繼長絶幼不絶長諸說勒為金科緻殘害骨肉攘奪财産讦訟不已一如六季諸王争簒有所雲願世世勿生帝王家者則慘毒極矣今試以律考之其必繼絶者惟 官員襲廕【此與封建時諸侯繼絶相等】 律 有嫡立嫡無嫡立庶無庶則然後以同族之倫次相當者繼之如不依倫次攙越冒襲者杖一百徒三年軍官襲職辦事 其律如前如異姓養子詐冒承襲者杖一百發邊遠充軍其當該官司知而聽行者同罪 丁役 此條在兵律即唐人相沿庸調一法大抵重有子而規避不先立者故不稱繼嫡子法而反稱立嫡子違法責其不遵法預立以承丁役開手便雲立嫡子違法者杖八十蓋罪其規避也随又雲如嫡子年五十以上無子而不立庶子者罪亦同即亡子者已立同宗之子為子而是子舍之而去罪且加等是此一兵律專責有子而違法不立未嘗責無子而令繼立者是繼立之律惟此三者而皆與民俗繼嗣絶不相幹則律無繼嗣文有明據也 乃律既無文而會典所載且有庶民之家不必立繼二語則顯與禮合惟條例有許民繼嗣一條謂無子家有願承繼者許之然必昭穆相當先盡同父周親及子侄之有服者如俱無方許及同姓遠房聽其擇立并不許同姓紊昭穆及異姓亂宗祧則秪是願繼之家倘告官司則官司許之非律令也 然且此許繼之子若不得于所繼之親即許其告官别立則是其所已繼者意苟不欲尚得告官司而棄絶之況未繼者則是繼嗣之文在條例亦秪此一節而即此一節中亦且官許其繼亦官許其絶其為不必繼亦甚了了而民俗險薄必妄捏無影響之律例以脅制官司而官司不察亦并不實據律例以折此獄緻無子之家稍有财産必多方訟讦極至戕害周親雖人亡産絶而恬不知怪盍亦就禮律兩文一省觀之 古今無慶生日文 古有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