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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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封縣王诏(黃初五年)
先王建國,随時而制。
漢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損耗,并省郡縣。
以今比之,益不及焉。
其改封諸王皆為縣王。
(《魏志·彭城王據傳》) ○車駕臨江還诏三公 三世為将,道家所忌,窮兵黩武,古有成戒。
況連年水旱,士民損耗,而功作倍于前,勞役兼于昔,進不滅賊,退不和民。
夫屋漏在上,知之在下,然迷而知反,失道不遠,過而能改,謂之不過。
今将休息,栖備高山,沈權九淵,割除擯棄,投之畫外。
車駕當以今月中旬到谯,淮、漢衆軍,亦各還反,不臘西歸矣。
(《魏志·王朗傳》注引《魏書》) ○議輕刑诏(黃初五年十月) 近之不綏,何遠之懷?今事多而民少,上下相弊以文法,百姓無所措其手足。
昔太山之哭者,以為苛政甚于猛虎,吾備儒者之風,服聖人之遺教,豈可以目玩其辭,行違其誡者哉?廣議輕刑,以惠百姓。
(《魏志·文帝紀》注引《魏書》) ○禁設非禮之祭诏(黃初五年十二月) 先王制禮,所以昭孝事祖,大則郊社,其次宗廟,三辰五行,名山大川,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叔世衰亂,崇信巫史,至乃宮殿之内,戶牖之間,無不沃酹,甚矣其惑也。
自今其敢設非禮之祭,巫祝之言,皆以執左道論,著于令典。
(《魏志·文帝紀》,《通典》五十五) ○伐吳設鎮軍、撫軍大将軍诏(黃初六年二月) 制诏昔軒轅建四面之号,周武稱“予有亂臣十人”,斯蓋先聖所以體國君民,亮成天工,多賢為貴也。
今内有公卿以鎮京師,外設牧伯以監四方,至于元戎出征,則軍中宜有柱石之賢帥,辎重所在,又宜有鎮守之重臣,然後車駕可以周行天下,無内外之慮。
吾今當征賊,欲守之積年,其以尚書令颍鄉侯陳群為鎮軍大将軍,尚書仆射西鄉侯司馬懿為撫軍大将軍。
若吾臨江,授諸将方略,則撫軍當留許昌,督後諸軍,錄後台文書事;鎮軍随車駕,當董督衆軍,錄行尚書事,皆假節鼓吹,給中軍兵騎六百人。
吾欲去江數裡,築宮室,往來其中。
見賊可擊之形,便出奇兵擊之,若或未可,則當舒六軍以遊獵,飨賜軍士。
(《魏志·文帝紀》注引《魏略》,《文館詞林》六百六十二) ○征吳臨行诏司馬懿 吾深以後事為念,故以委卿。
曹參雖有戰功,而蕭何為重,使吾無西顧之憂,不亦可乎?(《晉書·宣帝紀》) ○诏賜張遼、李典子爵(黃初六年) 合肥之役,遼、典以步卒八百,破賊十萬。
自古用兵,未之有也,使賊至今奪氣,可謂國之爪牙矣。
其分遼、典邑各百戶,賜一子爵關内侯。
(《魏志·張遼傳》) ○追贈杜畿诏(黃初六年) 昔冥勤其官而水死,稷勤百谷而山死,故尚書仆射杜畿于孟津試船,遂至覆沒,忠之至也。
朕甚愍焉。
追贈太仆,谥曰戴侯。
(《魏志·杜畿傳》) ○贈夏侯尚诏(黃初六年) 尚自少侍從,盡誠竭節,雖雲異姓,其猶骨肉,是以入為腹心,出當爪牙。
智略深敏,謀谟過人。
不幸早殒,命也奈何。
贈征南大将軍、昌陵侯印绶。
(《魏志·夏侯尚傳》注引《魏書》) ○還洛陽诏司馬懿 吾東,撫軍當總西事;吾西,撫軍當總東事。
(《晉書·宣帝紀》) ○收鮑勳诏(黃初七年四月) 勳指鹿作馬,收付廷尉。
(《魏志·鮑勳傳》) ○诏劉靖遷廬江太守 卿父昔為彼州,今卿複據此郡,可謂克負荷者也。
(《魏志·劉馥傳》) ○成臯令沐并收校事劉肇以狀聞有诏 肇為牧司爪牙吏,而并欲收縛,無所忌憚,自恃清名邪?(《魏志·常林傳》注引《魏略·清介傳》) ○诏報孫邕 生敬其人,死辭其室,追遠敬終,違而得道者也。
(《金石萃編》二十五《晉任城太守夫人孫氏碑》) ○賜薛悌等關内侯诏 薛悌,駁吏;王思、郤嘉,純吏也,各賜關内侯,以報其勤。
(《魏志·梁習傳》注引《魏略·苛吏傳》) ○械系令狐浚诏 浚何愚。
(《魏志·王浚傳》注引《魏書》) ○答孟達薦王雄诏 昔蕭何薦韓信,鄧禹進吳漢,惟賢知賢也。
雄有膽智技能文武之姿,吾宿知之。
今便以參散騎之選,方使少在吾門下,知指歸,便大用之矣。
天下之士,欲使皆先曆散騎,然後出據州郡,是吾本意也。
(《魏志·崔林傳》注引《魏名臣奏》) ○诏群臣 三世長者知被服,五世長者知飲食。
此言被服飲食,非長者不别也。
(《禦覽》六百
漢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損耗,并省郡縣。
以今比之,益不及焉。
其改封諸王皆為縣王。
(《魏志·彭城王據傳》) ○車駕臨江還诏三公 三世為将,道家所忌,窮兵黩武,古有成戒。
況連年水旱,士民損耗,而功作倍于前,勞役兼于昔,進不滅賊,退不和民。
夫屋漏在上,知之在下,然迷而知反,失道不遠,過而能改,謂之不過。
今将休息,栖備高山,沈權九淵,割除擯棄,投之畫外。
車駕當以今月中旬到谯,淮、漢衆軍,亦各還反,不臘西歸矣。
(《魏志·王朗傳》注引《魏書》) ○議輕刑诏(黃初五年十月) 近之不綏,何遠之懷?今事多而民少,上下相弊以文法,百姓無所措其手足。
昔太山之哭者,以為苛政甚于猛虎,吾備儒者之風,服聖人之遺教,豈可以目玩其辭,行違其誡者哉?廣議輕刑,以惠百姓。
(《魏志·文帝紀》注引《魏書》) ○禁設非禮之祭诏(黃初五年十二月) 先王制禮,所以昭孝事祖,大則郊社,其次宗廟,三辰五行,名山大川,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叔世衰亂,崇信巫史,至乃宮殿之内,戶牖之間,無不沃酹,甚矣其惑也。
自今其敢設非禮之祭,巫祝之言,皆以執左道論,著于令典。
(《魏志·文帝紀》,《通典》五十五) ○伐吳設鎮軍、撫軍大将軍诏(黃初六年二月) 制诏昔軒轅建四面之号,周武稱“予有亂臣十人”,斯蓋先聖所以體國君民,亮成天工,多賢為貴也。
今内有公卿以鎮京師,外設牧伯以監四方,至于元戎出征,則軍中宜有柱石之賢帥,辎重所在,又宜有鎮守之重臣,然後車駕可以周行天下,無内外之慮。
吾今當征賊,欲守之積年,其以尚書令颍鄉侯陳群為鎮軍大将軍,尚書仆射西鄉侯司馬懿為撫軍大将軍。
若吾臨江,授諸将方略,則撫軍當留許昌,督後諸軍,錄後台文書事;鎮軍随車駕,當董督衆軍,錄行尚書事,皆假節鼓吹,給中軍兵騎六百人。
吾欲去江數裡,築宮室,往來其中。
見賊可擊之形,便出奇兵擊之,若或未可,則當舒六軍以遊獵,飨賜軍士。
(《魏志·文帝紀》注引《魏略》,《文館詞林》六百六十二) ○征吳臨行诏司馬懿 吾深以後事為念,故以委卿。
曹參雖有戰功,而蕭何為重,使吾無西顧之憂,不亦可乎?(《晉書·宣帝紀》) ○诏賜張遼、李典子爵(黃初六年) 合肥之役,遼、典以步卒八百,破賊十萬。
自古用兵,未之有也,使賊至今奪氣,可謂國之爪牙矣。
其分遼、典邑各百戶,賜一子爵關内侯。
(《魏志·張遼傳》) ○追贈杜畿诏(黃初六年) 昔冥勤其官而水死,稷勤百谷而山死,故尚書仆射杜畿于孟津試船,遂至覆沒,忠之至也。
朕甚愍焉。
追贈太仆,谥曰戴侯。
(《魏志·杜畿傳》) ○贈夏侯尚诏(黃初六年) 尚自少侍從,盡誠竭節,雖雲異姓,其猶骨肉,是以入為腹心,出當爪牙。
智略深敏,謀谟過人。
不幸早殒,命也奈何。
贈征南大将軍、昌陵侯印绶。
(《魏志·夏侯尚傳》注引《魏書》) ○還洛陽诏司馬懿 吾東,撫軍當總西事;吾西,撫軍當總東事。
(《晉書·宣帝紀》) ○收鮑勳诏(黃初七年四月) 勳指鹿作馬,收付廷尉。
(《魏志·鮑勳傳》) ○诏劉靖遷廬江太守 卿父昔為彼州,今卿複據此郡,可謂克負荷者也。
(《魏志·劉馥傳》) ○成臯令沐并收校事劉肇以狀聞有诏 肇為牧司爪牙吏,而并欲收縛,無所忌憚,自恃清名邪?(《魏志·常林傳》注引《魏略·清介傳》) ○诏報孫邕 生敬其人,死辭其室,追遠敬終,違而得道者也。
(《金石萃編》二十五《晉任城太守夫人孫氏碑》) ○賜薛悌等關内侯诏 薛悌,駁吏;王思、郤嘉,純吏也,各賜關内侯,以報其勤。
(《魏志·梁習傳》注引《魏略·苛吏傳》) ○械系令狐浚诏 浚何愚。
(《魏志·王浚傳》注引《魏書》) ○答孟達薦王雄诏 昔蕭何薦韓信,鄧禹進吳漢,惟賢知賢也。
雄有膽智技能文武之姿,吾宿知之。
今便以參散騎之選,方使少在吾門下,知指歸,便大用之矣。
天下之士,欲使皆先曆散騎,然後出據州郡,是吾本意也。
(《魏志·崔林傳》注引《魏名臣奏》) ○诏群臣 三世長者知被服,五世長者知飲食。
此言被服飲食,非長者不别也。
(《禦覽》六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