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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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桓階等奏改服色诏(黃初元年) 服色如所奏。

    其餘宜如虞承唐,但臘日用醜耳,此亦聖人之制也。

    (《宋書·禮志一》) ○定服色诏(黃初元年) 孔子稱:“行夏之時,乘殷之辂,服周之冕,樂則韶舞。

    ”此聖人集群代之美事,為後王制法也。

    《傳》曰:“夏數為得天。

    ”朕承唐、虞之美,至于正朔,當依虞、夏故事。

    若殊徽号,異器械,制禮樂,易服色,用牲币,自當随土德之數。

    每四時之季月,服黃十八日,臘以醜,牲用白,其飾節旄自當赤,但節幡黃耳。

    其餘郊祀天地、朝會四時之服,宜如漢制。

    宗廟所服,一如《周禮》。

    (《宋書·禮志一》) ○改雒為洛诏 漢,火行也。

    火忌水,故洛去水而加隹。

    魏于行次為土。

    土,水之牡也。

    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故除隹加水,變雒為洛。

    (《禦覽》十七引《魏略》) ○诏征南将軍夏侯尚 卿腹心重将,特當任使。

    恩施足死,惠愛可懷。

    作威作福,殺人活人。

    (《魏志·蔣濟傳》,又見《禦覽》五百九十三) ○春分拜日诏 《觐禮》:天子拜日東門之外,反祀方明。

    《朝事議》曰:“天子冕而執鎮圭,率諸侯朝日于東郊。

    ”以此言之,蓋諸侯朝,天子祀方明,因率朝日也。

    漢改周法,群公無四朝之事,故不複朝于東郊,得禮之變矣。

    然旦夕常于殿下東向拜日,其禮太煩。

    今采周春分之禮,損漢日拜之儀,又無諸侯之事,無所出東郊,今正殿即亦朝會行禮之庭也。

    宜常以春分于正殿之庭拜日,其夕月文不分明,其議奏。

    (《南齊書·禮志上》) ○以張登為太官令诏 登忠義彰著,在職功勤。

    名位雖卑,直亮宜顯。

    饔膳近任,當得此吏。

    今以登為太官令。

    (《魏志·王朗傳》注《書鈔》五十五,并引《王朗集》,又見《禦覽》二百二十九) ○下诏賜華歆衣(黃初元年) 司徒,國之俊老,所與和陰陽、理庶事也。

    今大官重膳,而司徒蔬食,甚無謂也。

    特賜禦衣,及為其妻子男女皆作衣服。

    (《魏志·華歆傳》) ○賜桓階诏 昔子文清儉,朝不謀夕,而有脯糧之秩;宣子守約,箪食魚飧,而有加粱之賜。

    豈況光光大魏,富有四海,棟宇大臣,而有蔬食,非吾所以禮賢之意也。

    其賜射鹿師二人,并給媒。

    (《禦覽》二百六十二引《桓階别傳》) ○答邯鄲淳上受命述诏 淳作此,甚典雅,斯亦美矣,朕何以堪之哉?其賜帛四十匹。

    (《禦覽》八百十八) ○複颍川一年田租诏(黃初二年正月壬午) 颍川,先帝所由起兵征伐也。

    官渡之役,四方瓦解,遠近顧望。

    而此郡守義,丁壯荷戈,老弱負糧。

    昔漢祖以秦中為國本,光武恃河内為王基,今朕複于此登壇受禅,天以此郡翼成大魏。

    (《魏志·文帝紀》注引《魏書》) ○以孔羨為宗聖侯置吏修廟诏(黃初二年正月壬午) 昔仲尼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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