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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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而交蝕詳焉。
噫,明乎此其于王政也,視諸掌乎。
夫先王之以時齊七政也,非曰文也,以時作息保和也,辨氛祲先幾也,審象器定制也,裁成範圍贊化也,推衍德運明統也。
是以人神式序天地官也,故日月合璧,五星聯珠。
數之值,不得已也。
非所以為祥。
然王者道吉丁辰,亦可慶焉。
日月之會,是謂合朔。
會之極,不得已也。
非所以為沴。
然聖人扶陽抑陰,必謹候焉。
《春秋傳》曰: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舉正于中,歸馀于終。
又曰:龍見而戒事,火見而緻用,水昏正而裁,日至而畢凡。
此皆以欽若其道者也。
七政部紀事 《路史》:遂人氏指天以布躔,而齊七政。
《詩說》:靈台,文王遷都于豐,作靈台以齊七政,奏辟雍。
周公述之,以訓嗣王。
《魏書·禮志》:太和二年,旱。
帝親祈皇天日月五星于苑中,祭之。
夕大雨,遂赦京師。
三年,上祈于北苑,又禱星于苑中。
《隋書·李士謙傳》:有客問三教優劣。
士謙曰:佛,日也。
道,月也。
儒,五星也。
《續酉陽雜俎》:天寶中,處士崔元微春夜獨處,三更後有女子姓石名阿措,來言曰:諸女伴皆住苑中,每歲多被惡風所撓,但求處士每歲歲日,與作一朱幡,上圖日月五星之文,于苑東立之,則免難矣。
元微許之,乃拜而去。
至日立幡,東風振地,折樹飛沙,而苑中繁花不動。
七政部雜錄 《爾雅·釋天》:星紀,鬥、牽牛也,〈注〉鬥、牽牛者,日月五星之所終始,故謂之星紀。
《春秋·感精符》:人主含天光,據玑衡,齊七政,操八極。
故君明聖,人道得正,則日月光明,五星有度。
春秋運鬥樞:天文地理,各有所主。
北鬥有七星,天子有七政也。
《春秋·說題辭》:天文以七,列精以五。
故嘉禾之滋,莖長五尺。
五七三十五,神盛,故連莖三十五穗,以成盛德,禾之極也。
《河圖始開圖》:天地開辟,元曆名月首,甲子冬首,日月五星俱起牽牛。
《漢書·律曆志》: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
《晉書·天文志》:東鹹西鹹在房心北,日月五星之道也。
〈又〉東方角二星為天關,其間天門也,其内天庭也。
故黃道經其中,七曜之所行也。
《抱樸子·君道篇》:畫法創制,則炳若七曜麗天,而不以愛惡曲其情。
《唐書·天文志》:易,五月一陰生,而雲漢潛萌于天稯之下,進及并钺間,得坤維之氣,陰始達于地上。
而雲漢上升,始交于列宿,七緯之氣通矣。
《望氣經》:天無言,以七曜垂文。
《夢溪筆談》:日之在天,月對則虧。
五星對則逆行避之,莫敢當其對。
〈又〉太沖者,日月五星所出之門戶,天之沖也。
《容齋三筆》:尚書舜典以齊七政。
孔安國本注謂日月五星也。
而馬融雲:七政者,北鬥七星。
各有所主。
第一主日;第二主月;第三曰命火,謂熒惑也;第四曰煞土,謂填星也;第五曰伐水,謂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謂歲星也;第七曰剽金,謂太白也。
日月五星各異,故曰:七政。
《尚書》大傳一說,又以為七政者,謂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為政也。
人道正而萬事順成。
三說不同,然不若孔氏之明白也。
王逵《蠡海集》:七政麗乎天,七竅在乎首。
七政之見在于極之南,七竅之用在于面之前。
黃道經南天以行七政,傾于前也。
故人之鞠躬亦向前。
雁生北方,秋自北而南,春自南而北。
蓋曆七政所行,以順其情。
《枝山前聞》:上嘗以尚書咨汝羲和節蔡沈注誤,命禮部改正。
當時禮部劄付言書傳曰:凡前元科舉尚書,專以蔡傳為主。
考其天文一節,已自差謬。
謂日月随天而左旋。
今仰觀乾象,甚為不然。
夫日月五星之麗天也。
除太陽,人目不能見其行于列宿之間,其太陰與五星昭然右旋。
何以見之,當天清氣爽之時,指一宿為主,使太陰居列宿之西一丈許,盡一夜則太陰過而東矣。
蓋列宿附天舍次而不動者,太陰過東則其右旋明矣。
夫左旋者随天體也。
右旋者附天體也。
必如五星右旋為順行,左旋為逆行,其順行之日常多,逆行之日常少。
若如蔡氏之說則逆行多而順行少。
豈理也哉。
若不改正,有誤方來。
今後學尚書天文一節,當依朱氏詩傳十月之交注文為是。
震澤長語周天三百六十五度。
然天體無定,占中星以知方位,天行健而不息,如磨之旋,自東運而南,南而西,西而北,北而東,以為昏明寒暑。
二儀運而出沒,五緯随而起伏,列舍就之隐見。
炎夏,天道南行,日出于寅,入于戌。
陽盛于陰也。
目影随短。
窮冬北行,日出于辰,入于申。
陰盛于陽也。
日影随長。
春秋天道行于正中,日出于卯,入于酉。
陰陽平也。
日影随停。
南為明都,天體所見也,日月五星,至是則明。
北為幽都,天體所隐也,日月五星,至是則晦。
日月五星至北都而晦,非天入于地也。
若天入于地,則日月随之地中,為日月所照,安得為幽都哉。
此說與渾天不同,然亦不為無理,故著之。
《丹鉛總錄》:日月木火土金水,謂之七政,亦曰七曜。
今術家增入月孛、紫氣、羅?、計都四馀星,為十一曜。
計生于天尾,羅生于天首,孛生于月,氣生于閏。
蓋日月行道如兩環,兩環相交,一處曰天首,一處曰天尾。
天尾為計,天首為羅。
月之行,遲速有常度。
遲之處即孛也。
氣生于閏,二十八年十閏而氣行一周天,氣孛皆有度數,無光象。
故與羅計同謂之四馀。
今七政曆亦有四馀躔度。
噫,明乎此其于王政也,視諸掌乎。
夫先王之以時齊七政也,非曰文也,以時作息保和也,辨氛祲先幾也,審象器定制也,裁成範圍贊化也,推衍德運明統也。
是以人神式序天地官也,故日月合璧,五星聯珠。
數之值,不得已也。
非所以為祥。
然王者道吉丁辰,亦可慶焉。
日月之會,是謂合朔。
會之極,不得已也。
非所以為沴。
然聖人扶陽抑陰,必謹候焉。
《春秋傳》曰: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舉正于中,歸馀于終。
又曰:龍見而戒事,火見而緻用,水昏正而裁,日至而畢凡。
此皆以欽若其道者也。
七政部紀事 《路史》:遂人氏指天以布躔,而齊七政。
《詩說》:靈台,文王遷都于豐,作靈台以齊七政,奏辟雍。
周公述之,以訓嗣王。
《魏書·禮志》:太和二年,旱。
帝親祈皇天日月五星于苑中,祭之。
夕大雨,遂赦京師。
三年,上祈于北苑,又禱星于苑中。
《隋書·李士謙傳》:有客問三教優劣。
士謙曰:佛,日也。
道,月也。
儒,五星也。
《續酉陽雜俎》:天寶中,處士崔元微春夜獨處,三更後有女子姓石名阿措,來言曰:諸女伴皆住苑中,每歲多被惡風所撓,但求處士每歲歲日,與作一朱幡,上圖日月五星之文,于苑東立之,則免難矣。
元微許之,乃拜而去。
至日立幡,東風振地,折樹飛沙,而苑中繁花不動。
七政部雜錄 《爾雅·釋天》:星紀,鬥、牽牛也,〈注〉鬥、牽牛者,日月五星之所終始,故謂之星紀。
《春秋·感精符》:人主含天光,據玑衡,齊七政,操八極。
故君明聖,人道得正,則日月光明,五星有度。
春秋運鬥樞:天文地理,各有所主。
北鬥有七星,天子有七政也。
《春秋·說題辭》:天文以七,列精以五。
故嘉禾之滋,莖長五尺。
五七三十五,神盛,故連莖三十五穗,以成盛德,禾之極也。
《河圖始開圖》:天地開辟,元曆名月首,甲子冬首,日月五星俱起牽牛。
《漢書·律曆志》: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
《晉書·天文志》:東鹹西鹹在房心北,日月五星之道也。
〈又〉東方角二星為天關,其間天門也,其内天庭也。
故黃道經其中,七曜之所行也。
《抱樸子·君道篇》:畫法創制,則炳若七曜麗天,而不以愛惡曲其情。
《唐書·天文志》:易,五月一陰生,而雲漢潛萌于天稯之下,進及并钺間,得坤維之氣,陰始達于地上。
而雲漢上升,始交于列宿,七緯之氣通矣。
《望氣經》:天無言,以七曜垂文。
《夢溪筆談》:日之在天,月對則虧。
五星對則逆行避之,莫敢當其對。
〈又〉太沖者,日月五星所出之門戶,天之沖也。
《容齋三筆》:尚書舜典以齊七政。
孔安國本注謂日月五星也。
而馬融雲:七政者,北鬥七星。
各有所主。
第一主日;第二主月;第三曰命火,謂熒惑也;第四曰煞土,謂填星也;第五曰伐水,謂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謂歲星也;第七曰剽金,謂太白也。
日月五星各異,故曰:七政。
《尚書》大傳一說,又以為七政者,謂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為政也。
人道正而萬事順成。
三說不同,然不若孔氏之明白也。
王逵《蠡海集》:七政麗乎天,七竅在乎首。
七政之見在于極之南,七竅之用在于面之前。
黃道經南天以行七政,傾于前也。
故人之鞠躬亦向前。
雁生北方,秋自北而南,春自南而北。
蓋曆七政所行,以順其情。
《枝山前聞》:上嘗以尚書咨汝羲和節蔡沈注誤,命禮部改正。
當時禮部劄付言書傳曰:凡前元科舉尚書,專以蔡傳為主。
考其天文一節,已自差謬。
謂日月随天而左旋。
今仰觀乾象,甚為不然。
夫日月五星之麗天也。
除太陽,人目不能見其行于列宿之間,其太陰與五星昭然右旋。
何以見之,當天清氣爽之時,指一宿為主,使太陰居列宿之西一丈許,盡一夜則太陰過而東矣。
蓋列宿附天舍次而不動者,太陰過東則其右旋明矣。
夫左旋者随天體也。
右旋者附天體也。
必如五星右旋為順行,左旋為逆行,其順行之日常多,逆行之日常少。
若如蔡氏之說則逆行多而順行少。
豈理也哉。
若不改正,有誤方來。
今後學尚書天文一節,當依朱氏詩傳十月之交注文為是。
震澤長語周天三百六十五度。
然天體無定,占中星以知方位,天行健而不息,如磨之旋,自東運而南,南而西,西而北,北而東,以為昏明寒暑。
二儀運而出沒,五緯随而起伏,列舍就之隐見。
炎夏,天道南行,日出于寅,入于戌。
陽盛于陰也。
目影随短。
窮冬北行,日出于辰,入于申。
陰盛于陽也。
日影随長。
春秋天道行于正中,日出于卯,入于酉。
陰陽平也。
日影随停。
南為明都,天體所見也,日月五星,至是則明。
北為幽都,天體所隐也,日月五星,至是則晦。
日月五星至北都而晦,非天入于地也。
若天入于地,則日月随之地中,為日月所照,安得為幽都哉。
此說與渾天不同,然亦不為無理,故著之。
《丹鉛總錄》:日月木火土金水,謂之七政,亦曰七曜。
今術家增入月孛、紫氣、羅?、計都四馀星,為十一曜。
計生于天尾,羅生于天首,孛生于月,氣生于閏。
蓋日月行道如兩環,兩環相交,一處曰天首,一處曰天尾。
天尾為計,天首為羅。
月之行,遲速有常度。
遲之處即孛也。
氣生于閏,二十八年十閏而氣行一周天,氣孛皆有度數,無光象。
故與羅計同謂之四馀。
今七政曆亦有四馀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