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二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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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鼠屎而腹脹。
曰:審如論者之言,含血之蟲,亦有不相勝之效。
午馬也,子鼠也,酉雞也,卯兔也。
水勝火,鼠何不逐馬。
金勝木,雞何不啄兔。
亥豕也,未羊也,醜牛也。
土勝水,牛羊何不殺豕。
巳蛇也,申猴也。
火勝金,蛇何不食猕猴。
瀰猴者,畏鼠也。
齧猕猴者,犬也。
鼠水,猕猴金也。
水不勝金,猕猴何故畏鼠也。
戌土也,申猴也。
土不勝金,猴何故畏犬。
東方木也,其星蒼龍也。
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
南方火也,其星朱鳥也。
北方水也,其星元武也。
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獸之體。
含血之蟲,以四獸為長,四獸含五行之氣最較著。
案龍虎交不相賊,鳥龜會不相害。
以四獸驗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五行之蟲以氣性相刻,則尤不相應。
凡萬物相刻賊,含血之蟲則相服,至于相啖食者,自以齒牙頓利,觔力優劣,動作巧便,氣勢勇桀。
若人之在世,勢不與适,力不均等,自相勝服。
以力相服,則以刃相賊矣。
夫人以刃相賊,猶物以齒角爪牙相觸刺也。
力強角利,勢烈牙長,則能勝;氣微爪短咮,膽小距頓,則畏服也。
人有勇怯,故戰有勝負,勝者未必受金氣,負者未必得木精也。
孔子畏陽虎,郤行流汗,陽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
鷹之擊鸠雀,鸮之啄鹄雁,未必鷹、鸮生于南方而鸠雀、鹄雁産于西方也,自是觔力勇怯相勝服也。
一堂之上,必有論者。
一鄉之中,必有訟者。
訟必有曲直,論必有是非。
非而曲者為負,是而直者為勝。
亦或辯口利舌,辭喻橫出為勝;或诎弱綴跲,蹥蹇不比者為負。
以舌論訟,猶以劍戟??也。
利劍長戟,手足健疾者勝;頓刀短矛,手足緩留者負。
夫物之相勝,或以觔力,或以氣勢,或以巧便。
小有氣勢,口足有便,則能以小而制大;大無骨力,角翼不勁,則以大而服小。
鵲食猬皮,博勞食蛇,猬蛇不便也。
蚊虻之力不如牛馬,牛馬困于蚊虻,蚊虻乃有勢也。
鹿之角足以觸犬,猕猴之手足以搏鼠,然而鹿制于犬,猕猴服于鼠,角爪不利也。
故十年之牛,為牧豎所驅;長仞之象,為越僮所鈎,無便故也。
故夫得其便也,則以小能勝大;無其便也,則以彊服于羸也。
《順鼓篇》:春秋之義,大水,鼓用牲于社。
說者曰:鼓者,攻之也。
社,土也。
五行之性,水土不同。
以水為害而攻土,土勝水。
《論死篇》:水火燒溺。
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
金傷人,木毆人,土壓人,水溺人,火燒人。
《潛夫論·蔔列篇》:古有陰陽,然後有五行。
五帝右據行氣以生人民,載世遠乃有姓名。
敬民名字者,蓋所以别衆猥而顯此人爾。
非以絕五音而定剛柔也。
今俗人不能推紀本祖,而反欲以聲音言語定五行,誤莫甚焉。
凡姓之有音也,必随其本生祖所王也。
太皞木精承歲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角;神農火精承熒惑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徵;黃帝土精承鎮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宮;少皞金精承太白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商;颛顼水精承辰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羽;雖号百變,音行不易。
《月令問答》:凡十二辰之禽,五時所食者,必家人所畜。
醜牛、未羊、戌犬、酉雞、亥豕、而已,其馀龍虎以下非食也。
春,木王,木勝土,土王四季。
四季之禽:牛屬季夏,犬屬季秋,故未羊可以為春食也;夏,火王,火勝金,故酉雞可以為夏食也;季夏土王,土勝水,當食豕而食牛。
土,五行之尊者;牛,五畜之大者,四行之牲無足以配土德者,故以牛為季夏食也。
秋,金王,金勝木,寅虎非可食者,犬豕而無角,虎屬也,故以犬為秋食也。
冬,水王,水勝火,當食馬而禮不以馬為牲,故以其類而食豕也。
《數術記遺·五行算》:以生兼生,生變無窮。
〈注〉五行之法,水元生數一,火赤生數二,木青生數三,金白生數四,土黃生數五,今為五行算色别九枚,以五行色數相配為算之位。
假令九億八千七百六十五萬四千三百二十一者,則以白算配黃,為九億;以青算配黃,為八千;以赤算配黃,為七百;以元算配黃,算為六十以一黃算為五萬,以一白算為四千,以一青算為三百,以一赤算為二十,以元算為一也。
故曰以生兼生,生變無窮。
《參同契》:賞罰應春秋,昏明順寒暑。
爻辭有仁義,随時發喜怒。
如是應四時,五行得其理。
《明知兩竅章》:金為水母,母隐子胎;水為金子,子藏母胞。
《二土全功章》:黃土,金之父;流珠,木之子。
水以土為鬼,土鎮水不起。
朱雀為火精,蓺平調勝負。
水盛火消滅,俱死歸厚土。
金性不敗朽,故為萬物寶。
術士伏食之,壽命得長久。
土遊于四季,守界定規矩。
金砂入五内,霧散若風雨。
薰蒸達四肢,顔色悅怿好。
發白皆變黑,齒落生舊所。
老翁複丁壯,老妪成奼女。
改形免世厄,号之曰真人。
《水火性情章》:推演五行數,較約而不繁。
舉水以激火,奄然滅光明。
日月相薄蝕,常在朔望間。
水盛坎侵陽,火衰離書昏。
陰陽相飲食,交感道自然。
名者以定情,字者以性言。
金來歸性初,乃得稱還丹。
《養性立命章》:九還七返,八歸六居,男白女赤,金火相拘,則水定火,五行之初。
《流珠金華章》:五行錯王,相據以生。
火性銷金,金伐木榮,三五與一,天地至精。
《如審遭逢章》:五行相克,更為父母。
母含滋液,父主禀與。
《男女相胥章》:金化為水,水性周章;火化為土,水不得行。
《四者混沌章》:丹砂木精,得金乃并。
金水合處,木火為侶,四者混沌,則為龍虎。
龍陽數奇,虎陰數偶;肝青為父,肺白為母;腎黑為子,離赤為女;脾黃為祖,子五行始,三物一家,都歸戊己。
《魏劉邵人物志》:凡有血氣者,莫不含元一以為質,禀陰陽以立性,體五行而著形。
〈又〉若量其材質,稽諸五物。
五物之徵,亦各著于厥體矣。
其在體也,木骨、金筋、火氣、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
〈又〉五常之别,列為五德。
是故溫直而擾毅,木之德也;剛塞而彊義,金之德也;願恭而理敬,水之德也;寬栗而柔立,土之德也;簡暢而明砭,火之德也;雖體變無窮,猶依乎五質。
《博物志》:石者,金之根。
甲石流精以生水,水生木,木含火。
〈又〉舊洛陽字作水邊,各漢火行也。
忌水故去水而加隹。
又魏于行次為土,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故複去隹加水,變雒為洛焉。
《禽經》:色合五行。
〈注〉倉鷹之屬,以象東方木行;朱鳥之屬,以象南方火行;黃鳥之屬,應土行以象季夏;白鹭之屬,以象西方金行;元鳥以象北方水行。
《搜神記》:天有五氣,萬物化為。
木清則仁,火清則禮,金清則義,水清則智,土清則思,五氣盡清聖德備也。
木濁則弱,火濁則淫,金濁則暴,水濁則貪,土濁則頑,五氣盡濁,民之下也。
《劉子·崇學篇》:金性苞水,木性藏火,故鍊金則水出,鑽木而火生。
《隋書·律曆志》:萬物人事,非五行不生,非五行不成,非五行不滅。
《唐書·天文志》:木金得天地之微氣,其神治于季月;水火得天地之章氣,其神治于孟月;故章道存乎至,微道存乎終,皆陰陽變化之際也。
《鐘呂傳道記·論五行》:呂曰:所謂五藏之氣,而曰金木水火土;所謂五行之位,而曰東西南北中;若此如何得相生相成,而交合有時乎。
采取有時乎。
願聞其說。
鐘曰:大道既判,而生天地。
天地既分,而列五帝。
東曰青帝,而行春令,于陰中起陽,使萬物生;南曰赤帝,而行夏令,于陽中生陽,使萬物長;西曰白帝,而
曰:審如論者之言,含血之蟲,亦有不相勝之效。
午馬也,子鼠也,酉雞也,卯兔也。
水勝火,鼠何不逐馬。
金勝木,雞何不啄兔。
亥豕也,未羊也,醜牛也。
土勝水,牛羊何不殺豕。
巳蛇也,申猴也。
火勝金,蛇何不食猕猴。
瀰猴者,畏鼠也。
齧猕猴者,犬也。
鼠水,猕猴金也。
水不勝金,猕猴何故畏鼠也。
戌土也,申猴也。
土不勝金,猴何故畏犬。
東方木也,其星蒼龍也。
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
南方火也,其星朱鳥也。
北方水也,其星元武也。
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獸之體。
含血之蟲,以四獸為長,四獸含五行之氣最較著。
案龍虎交不相賊,鳥龜會不相害。
以四獸驗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五行之蟲以氣性相刻,則尤不相應。
凡萬物相刻賊,含血之蟲則相服,至于相啖食者,自以齒牙頓利,觔力優劣,動作巧便,氣勢勇桀。
若人之在世,勢不與适,力不均等,自相勝服。
以力相服,則以刃相賊矣。
夫人以刃相賊,猶物以齒角爪牙相觸刺也。
力強角利,勢烈牙長,則能勝;氣微爪短咮,膽小距頓,則畏服也。
人有勇怯,故戰有勝負,勝者未必受金氣,負者未必得木精也。
孔子畏陽虎,郤行流汗,陽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
鷹之擊鸠雀,鸮之啄鹄雁,未必鷹、鸮生于南方而鸠雀、鹄雁産于西方也,自是觔力勇怯相勝服也。
一堂之上,必有論者。
一鄉之中,必有訟者。
訟必有曲直,論必有是非。
非而曲者為負,是而直者為勝。
亦或辯口利舌,辭喻橫出為勝;或诎弱綴跲,蹥蹇不比者為負。
以舌論訟,猶以劍戟??也。
利劍長戟,手足健疾者勝;頓刀短矛,手足緩留者負。
夫物之相勝,或以觔力,或以氣勢,或以巧便。
小有氣勢,口足有便,則能以小而制大;大無骨力,角翼不勁,則以大而服小。
鵲食猬皮,博勞食蛇,猬蛇不便也。
蚊虻之力不如牛馬,牛馬困于蚊虻,蚊虻乃有勢也。
鹿之角足以觸犬,猕猴之手足以搏鼠,然而鹿制于犬,猕猴服于鼠,角爪不利也。
故十年之牛,為牧豎所驅;長仞之象,為越僮所鈎,無便故也。
故夫得其便也,則以小能勝大;無其便也,則以彊服于羸也。
《順鼓篇》:春秋之義,大水,鼓用牲于社。
說者曰:鼓者,攻之也。
社,土也。
五行之性,水土不同。
以水為害而攻土,土勝水。
《論死篇》:水火燒溺。
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
金傷人,木毆人,土壓人,水溺人,火燒人。
《潛夫論·蔔列篇》:古有陰陽,然後有五行。
五帝右據行氣以生人民,載世遠乃有姓名。
敬民名字者,蓋所以别衆猥而顯此人爾。
非以絕五音而定剛柔也。
今俗人不能推紀本祖,而反欲以聲音言語定五行,誤莫甚焉。
凡姓之有音也,必随其本生祖所王也。
太皞木精承歲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角;神農火精承熒惑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徵;黃帝土精承鎮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宮;少皞金精承太白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商;颛顼水精承辰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羽;雖号百變,音行不易。
《月令問答》:凡十二辰之禽,五時所食者,必家人所畜。
醜牛、未羊、戌犬、酉雞、亥豕、而已,其馀龍虎以下非食也。
春,木王,木勝土,土王四季。
四季之禽:牛屬季夏,犬屬季秋,故未羊可以為春食也;夏,火王,火勝金,故酉雞可以為夏食也;季夏土王,土勝水,當食豕而食牛。
土,五行之尊者;牛,五畜之大者,四行之牲無足以配土德者,故以牛為季夏食也。
秋,金王,金勝木,寅虎非可食者,犬豕而無角,虎屬也,故以犬為秋食也。
冬,水王,水勝火,當食馬而禮不以馬為牲,故以其類而食豕也。
《數術記遺·五行算》:以生兼生,生變無窮。
〈注〉五行之法,水元生數一,火赤生數二,木青生數三,金白生數四,土黃生數五,今為五行算色别九枚,以五行色數相配為算之位。
假令九億八千七百六十五萬四千三百二十一者,則以白算配黃,為九億;以青算配黃,為八千;以赤算配黃,為七百;以元算配黃,算為六十以一黃算為五萬,以一白算為四千,以一青算為三百,以一赤算為二十,以元算為一也。
故曰以生兼生,生變無窮。
《參同契》:賞罰應春秋,昏明順寒暑。
爻辭有仁義,随時發喜怒。
如是應四時,五行得其理。
《明知兩竅章》:金為水母,母隐子胎;水為金子,子藏母胞。
《二土全功章》:黃土,金之父;流珠,木之子。
水以土為鬼,土鎮水不起。
朱雀為火精,蓺平調勝負。
水盛火消滅,俱死歸厚土。
金性不敗朽,故為萬物寶。
術士伏食之,壽命得長久。
土遊于四季,守界定規矩。
金砂入五内,霧散若風雨。
薰蒸達四肢,顔色悅怿好。
發白皆變黑,齒落生舊所。
老翁複丁壯,老妪成奼女。
改形免世厄,号之曰真人。
《水火性情章》:推演五行數,較約而不繁。
舉水以激火,奄然滅光明。
日月相薄蝕,常在朔望間。
水盛坎侵陽,火衰離書昏。
陰陽相飲食,交感道自然。
名者以定情,字者以性言。
金來歸性初,乃得稱還丹。
《養性立命章》:九還七返,八歸六居,男白女赤,金火相拘,則水定火,五行之初。
《流珠金華章》:五行錯王,相據以生。
火性銷金,金伐木榮,三五與一,天地至精。
《如審遭逢章》:五行相克,更為父母。
母含滋液,父主禀與。
《男女相胥章》:金化為水,水性周章;火化為土,水不得行。
《四者混沌章》:丹砂木精,得金乃并。
金水合處,木火為侶,四者混沌,則為龍虎。
龍陽數奇,虎陰數偶;肝青為父,肺白為母;腎黑為子,離赤為女;脾黃為祖,子五行始,三物一家,都歸戊己。
《魏劉邵人物志》:凡有血氣者,莫不含元一以為質,禀陰陽以立性,體五行而著形。
〈又〉若量其材質,稽諸五物。
五物之徵,亦各著于厥體矣。
其在體也,木骨、金筋、火氣、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
〈又〉五常之别,列為五德。
是故溫直而擾毅,木之德也;剛塞而彊義,金之德也;願恭而理敬,水之德也;寬栗而柔立,土之德也;簡暢而明砭,火之德也;雖體變無窮,猶依乎五質。
《博物志》:石者,金之根。
甲石流精以生水,水生木,木含火。
〈又〉舊洛陽字作水邊,各漢火行也。
忌水故去水而加隹。
又魏于行次為土,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故複去隹加水,變雒為洛焉。
《禽經》:色合五行。
〈注〉倉鷹之屬,以象東方木行;朱鳥之屬,以象南方火行;黃鳥之屬,應土行以象季夏;白鹭之屬,以象西方金行;元鳥以象北方水行。
《搜神記》:天有五氣,萬物化為。
木清則仁,火清則禮,金清則義,水清則智,土清則思,五氣盡清聖德備也。
木濁則弱,火濁則淫,金濁則暴,水濁則貪,土濁則頑,五氣盡濁,民之下也。
《劉子·崇學篇》:金性苞水,木性藏火,故鍊金則水出,鑽木而火生。
《隋書·律曆志》:萬物人事,非五行不生,非五行不成,非五行不滅。
《唐書·天文志》:木金得天地之微氣,其神治于季月;水火得天地之章氣,其神治于孟月;故章道存乎至,微道存乎終,皆陰陽變化之際也。
《鐘呂傳道記·論五行》:呂曰:所謂五藏之氣,而曰金木水火土;所謂五行之位,而曰東西南北中;若此如何得相生相成,而交合有時乎。
采取有時乎。
願聞其說。
鐘曰:大道既判,而生天地。
天地既分,而列五帝。
東曰青帝,而行春令,于陰中起陽,使萬物生;南曰赤帝,而行夏令,于陽中生陽,使萬物長;西曰白帝,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