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二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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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秋令,于陽中起陰,使萬物成;北曰黑帝,而行冬令,于陰中進陰,使萬物死。

    四時各凡十日,每時下十八日。

    黃帝生之。

    若于春時助成,青帝而發生;若于夏時接序,赤帝而長育;若于秋時資益,白帝而結立;若于冬時制攝,黑帝而嚴示。

    五帝分治,各主七十二日。

    合而三百六十日,而為一歲。

    輔弼天地以行于道。

    青帝生子而曰甲乙,甲乙,東方木;赤帝生子而曰丙丁,丙丁,南方火;黃帝生子而曰戊己,戊己,中央土;白帝生子而曰庚辛,庚辛,西方金;黑帝生子而曰壬癸,壬癸,北方水。

    見于時而為象者,木為青龍,火為朱雀,土為勾陳,金為白虎,水為元武。

    見于時而生物者,乙與庚合春,則有榆青而白,不失金木之色;辛與丙合秋,則有棗白而赤,不失金火之色;乙與庚合夏末秋初,有瓜青而黃,不失水土之色;丁與壬合夏,則椹赤而黑,不失水火之色;癸與戊合冬,則有橘黑而黃,不失水土之色。

    以類推求,五帝相交,而見于時者,生在物者,不可勝數。

    呂曰:五行在時,若此五行在人,如何。

    鐘曰:惟人者,頭圓足方,有天地之象;陰降陽升,有天地之機;腎為水,心為火,肝為木,肺為金,脾為土,若以五行相生,則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生者為母,受生者為子。

    若以五行相剋,則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剋者為夫,受剋者為妻。

    以子母言之,腎氣生肝,氣肝氣生心氣,心氣生脾氣,脾氣生肺氣,肺氣生腎氣;以夫妻言之,腎氣剋心氣,心氣剋肺氣,肺氣剋肝氣,肝氣剋腎氣,腎者心之夫,肝之母,脾之妻,肺之子;肝者脾之夫,心之母,肺之妻,腎之子;心者肺之夫,脾之母,腎之妻,肝之子;肺者肝之夫,腎之母,心之妻,脾之子;脾者腎之夫,肺之母,肝之妻,心之子,心之見于内者,為脈;見于外者,為色。

    以寄舌為門戶,受腎之制伏而驅用于肺,蓋以夫婦之理如此。

    得肝則盛,見脾則減,蓋以子母之理如此。

    腎之見于内者,為骨;見于外者,為發,以兩耳為門戶,受脾之制伏而驅用于心,蓋以夫婦之理如此。

    得肺則盛,見肝則減,蓋以子母之理如此。

    肝之見于内者,為筋;見于外者,為爪,以眼為門戶,受肺之制伏,而驅用于脾。

    蓋以夫婦之理如此。

    見腎則盛,見心則減,蓋以子母之理如此。

    肺之見于内者,為膚;見于外者,為毛,以鼻穴為門戶,受心之制伏,而驅用于肝,蓋以夫婦之理如此。

    得脾則盛,見腎則減,蓋以子母之理如此。

    脾之見于内為藏,均養心腎肝肺;見于外者,為肉,以唇口為門戶,呼吸定往來,受肝之制伏,而驅用于腎,蓋以夫婦之理如此。

    得心則盛,見肺則減,蓋以子母之理如此。

    此是人之五行相生相剋,而為夫婦、子母傅氣衰旺,見于此矣。

    呂曰:心,火也,如何得火下行。

    腎,水也,如何得水上升。

    脾,土也,土在中而承火則盛,莫不下剋于水乎。

    肺,金也,金在上而下接火則損,安得有生于水乎。

    相生者遞相問隔,相剋者親近難移,是此五行自相捐剋,為之奈何。

    鐘曰:五行歸原,一氣接引,元真升舉而生真水,真水造化而生真氣,真氣造化而生陽神,始以五行定位,而有一夫一婦。

    腎,水也,水中有金。

    金本生水,下手時要識水中金;水本嫌土,采藥後要得土歸水。

    龍乃肝之象,虎本肺之腎,陽龍出于離宮,陰虎生于坎位,五行逆行,氣傳子母,自子至午乃曰陽時生陽;五行颠倒,液行夫婦,自午至子乃曰陰中煉陽。

    陽不得陰不成,到底無陰而不死;陰不得陽不生,到底陰絕而壽長。

     《論還丹》:呂曰:所謂小還丹者,何也。

    鐘曰:小還丹者,本曰下元;下元者,五藏之主,三田之本。

    以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既相生也,不差時候,當生而引未生,如子母之相愛也。

    以火剋金,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既相剋也,不失分度,當剋而補未剋,如夫婦之相合也。

    〈又〉呂曰:所謂七返還丹而九轉還丹者,何也。

    鐘曰:五行生成之數,五十有五。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一三五七九,陽也;共二十五;二四六八十,陰也,共三十。

    自腎為始,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此則五行生之數也。

    三陽而二陰。

    自腎為始,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此則五行成之數也。

    三陰而二陽。

    人身之中共有五行生成之道,水為腎,而腎得一與六也;火為心,而心得二與七矣;木為肝,而肝得三與八矣;金為肺,而肺得四與九矣;土為脾,而脾得五與十矣。

     《論朝元》:鐘曰:一氣運五行,五行運六氣。

    先識者,陰與陽。

    陽有陰中陽,陰有陽中陰;次識者,金木水火土,而有水中火,火中水,水中金,金中木,木中火,火中土。

    《呂真人本傳》:洞賓問:水火龍虎曰身,中有君火、臣火、民火。

    真火出于水中,恍恍惚惚,其中有物,視之不可見,取之不可得。

    真水生于火中,杳杳冥冥,其中有精,見之不可留,留之不可住。

    腎,水也,水中有氣,名曰真火。

    心,火也,火中生液,名曰真水。

    以水生木,腎氣足而肝氣生,以絕腎之馀陰,而氣過肝時,即為純陽。

    藏真一之水,恍惚名真龍,以火剋金,心液盛而肺液生,以絕心之馀陽,而液到肺時,即為純陰。

    藏真陽之氣,杳冥名真虎,氣中取水,水中取氣,日得黍大歸于黃庭,此大丹也。

     岑羲為敬晖等,論武氏宜削去王爵,表帝王之曆數,必應乎五行。

    水盛則火衰,木衰則金盛,天地之運也。

    必合乎四時。

    春往則夏來,暑退則寒集,則知五行之數,帝王不可違。

    違之則宗社不安,生人不理;四時之序,天地不能變,變之則霜露不均,水旱交錯。

     《天隐子·齋戒篇》:夫人禀五行之氣,而食五行之物,實自胞胎有形,已呼吸精血,豈可去食而求長生。

    《譚子·化書》:動靜相磨,所以化火也;燥濕相蒸,所以化水也。

    水火相勃,所以化雲也;湯盎投井,所以化雹也;飲水雨日,所以化虹霓也;小人由是知陰陽可以召五行,可以役天地,可以别構日月,可以我作有聞。

    是言者,必将以為誕夫民之形也。

    頭圓而足方,上動而下靜,五行運于内,二曜明于外,斯亦别構之道也。

    儒有講五常之道者,分之為五事,屬之為五行,散之為五色,化之為五聲,俯之為五嶽,仰之為五星,物之為五金,族之為五靈,配之為五味,感之為五情。

    所以聽之者,若醯雞之遊太虛,如井蛙之浮滄溟,莫見其鴻濛之涯,莫測其浩渺之程。

    日暮途遠,無不倒行,殊不知五常之道一也。

    忘其名則得其理,忘其理則得其情,然後牧之以清靜,栖之以杳冥。

    使混我神氣,符我心靈,若水投水不分其清,若火投火不間其明,是謂奪五行之英,盜五常之精,聚之則一芥可包,散之則萬機齊亨。

    其用事也,如酌醴以投器;其應物也,如懸鏡以鑒形。

    于是乎變之為萬象,化之為萬生,通之為陰陽,虛之為神明,所以運帝王之籌策,代天地之權衡,則仲尼其人也。

     琥珀不能呼腐芥,丹砂不能入燋金,磁石不能取憊鐵,元氣不能發陶爐。

    所以大人善用五行之精,善奪萬物之靈,食天人之祿,駕風馬之榮。

    其道也,在忘其形而求其情。

     《續博物志》:自古帝王五運之次有二說,鄒衍以五行相勝為義,劉向則以相生為義。

    漢魏共尊劉說。

    〈又〉物《理論雲》:水土之氣升為天。

     《關氏易傳》:蓍,不止法天地而已,必以五行運于中焉。

    《五代史·司天考》:五行用事,置四立之節,而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用事之初也。

    置四季之節,各以維策加之,即土用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