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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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與諷而少直。

    其說蓋出於仲尼。

    吾以為諷、直一也,顧用之之術何如耳。

    伍舉進隱語,楚王淫益甚;茅焦解衣危論,秦帝立悟。

    諷固不可盡與,直亦未易少之。

    吾故曰:顧用之之術何如也。

     然則仲尼之說非乎?曰:仲尼之說,純乎經者也。

    吾之說,參乎權而歸乎經者也。

    如得其術,則人君有少不為桀、紂者,吾百諫而百聽矣,況虛己者乎?不得其術,則人君有少不若堯舜者,吾百諫而百不聽矣,況逆忠者乎? 然則奚術而可?曰:機智勇辯如古遊說之士而已。

    夫遊說之士,以機智勇辯濟其詐,吾欲諫者,以機智勇辯濟其忠。

    請備論其效。

    周衰,遊說熾於列國,自是世有其人。

    吾獨怪夫諫而從者百一,說而從者十九,諫而死者皆是,說而死者未嘗聞。

    然而抵觸忌諱,說或甚於諫。

    由是知不必乎諷諫,而必乎術也。

     說之術可為諫法者五,理諭之,勢禁之,利誘之,激怒之,隱諷之之謂也。

    觸龍以趙後愛女賢於愛子,未旋踵而長安君出質;甘羅以杜郵之死詰張唐,而相燕之行有日;趙卒以兩賢王之意語燕,而立歸武臣,此理而諭之也。

    子貢以內憂教田常,而齊不得伐魯;武公以麋鹿脅頃襄,而楚不敢圖周;魯連以烹醢懼垣衍,而魏不果帝秦,此勢而禁之也。

    田生以萬戶侯啟張卿,而劉澤封;朱建以富貴餌閎孺,而辟陽赦;鄒陽以愛幸悅長君,而梁王釋,此利而誘之也。

    蘇秦以牛後羞韓,而惠王按劍太息;範睢以無王恥秦,而昭王長跪請教;酈生以助秦淩漢,而沛公輟洗聽計,此激而怒之也。

    蘇代以土偶笑田文,楚人以弓繳感襄王,蒯通以娶婦悟齊相,此隱而諷之也。

    五者,相傾險陂之論,雖然,施之忠臣足以成功。

    何則?理而諭之,主雖昏必悟;勢而禁之,主雖驕必懼;利而誘之,主雖怠必奮;激而怒之,主雖懦必立;隱而諷之,主雖暴必容。

    悟則明,懼則恭,奮則勤,立則勇,容則寬,緻君之道盡於此矣。

    吾觀昔之臣言必從,理必濟,莫如唐魏鄭公,其初實學縱橫之說,此所謂得其術者歟? 噫!龍逢、比幹不獲稱良臣,無蘇秦、張儀之術也;蘇秦、張儀不免為遊說,無龍逢、比幹之心也。

    是以龍逢、比幹吾取其心,不取其術;蘇秦、張儀吾取其術,不取其心,以為諫法。

     諫論下 (勸諫 行文亦自痛快。

    ) 夫臣能諫,不能使君必納諫,非真能諫之臣。

    君能納諫,不能使臣必諫,非真能納諫之君。

    欲君必納乎,向之論備矣。

    欲臣必諫乎,吾其言之。

     夫君之大,天也,其尊,神也,其威,雷霆也。

    人之不能抗天、觸神、忤雷霆,亦明矣。

    聖人知其然,故立賞以勸之。

    《傳》曰「興王賞諫臣」是也。

    猶懼其選耎阿諛,使一日不得聞其過,故制刑以威之。

    《書》曰「臣下不正,其刑墨」是也。

    人之情非病風喪心,未有避賞而就刑者,何苦而不諫哉。

    賞與刑不設,則人之情又何苦而抗天、觸神、忤雷霆哉。

    自非性忠義、不悅賞、不畏罪,誰欲以言博死者。

    人君又安能盡得性忠義者而任之。

    今有三人焉,一人勇,一人勇怯半,一人怯。

    有與之臨乎淵谷者,且告之曰:能跳而越,此謂之勇,不然為怯。

    彼勇者恥怯,必跳而越焉,其勇怯半者與怯者則不能也。

    又告之曰:跳而越者予千金,不然則否。

    彼怯半者奔利,必跳而越焉,其怯者猶未能也。

    須臾,顧見猛虎暴然向逼,則怯者不待告,跳而越之如康莊矣。

    然則人豈有勇怯哉,要在以勢驅之耳。

    君之難犯,猶淵谷之難越也。

    所謂性忠義、不悅賞、不畏罪者,勇者也,故無不諫焉。

    悅賞者,勇怯半者也,故賞而後諫焉。

    畏罪者,怯者也,故刑而後諫焉。

     先王知勇者不可常得,故以賞為千金,以刑為猛虎,使其前有所趨,後有所避,其勢不得不極言規失,此三代所以興也。

    末世不然,遷其賞於不諫,遷其刑於諫,宜乎臣之噤口卷舌,而亂亡隨之也。

    間或賢君欲聞其過,亦不過賞之而已。

    嗚呼!不有猛虎,彼怯者肯越淵谷乎?此無他,墨刑之廢耳。

    三代之後,如霍光誅昌邑不諫之臣者,不亦鮮哉! 今之諫賞,時或有之,不諫之刑,缺然無矣。

    苟增其所有,有其所無,則諛者直,佞者忠,況忠直者乎!誠如是,欲聞儻言而不獲,吾不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