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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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及吳子於黃池,此其所以雖不數而猶獲載也。

    若越區區於南夷豺狼狐狸之與居,不與中國會盟以觀華風,而用夷狄之名以赴,故君子即其自稱以罪之。

    《春秋》書定五年,於越入吳,書十四年,於越敗吳於槜李,書哀十三年,於越入吳,此《春秋》所以夷狄畜之也。

    苟遷舉而措之諸侯之未,則西戎、獫狁亦或庶乎其間。

    是以絕而棄之,將使後之人君觀之曰:不知中國禮樂,雖勾踐之賢,猶不免乎絕與棄。

    則其賤夷狄也,不亦簡而明乎! 固之表八而王侯六,書其人也,必曰某土某王若侯某。

    或功臣外戚,則加其姓,而首目之曰號諡姓名。

    此異姓列侯之例也。

    諸侯王其目止號諡,豈以其尊故不曰名之邪?不曰名之,而實名之,豈以不名則不著邪?此同姓諸侯王之例也。

    王子侯其目為二,上則曰號諡名名之,而曰名之殺一等矣。

    此同姓列侯之例也。

    及其下則曰號諡姓名。

    夫以同姓列侯而加之異姓之例,何哉?察其故,蓋元始之間,王莽偽褒宗室而封之者也,非天子親親而封之也。

    宗室,天子不能封,而使王莽封之,故從異姓例,亦示天子不能有其同姓也。

    將使後之人君觀之曰:權歸之於臣,雖同姓不能有名器,誠不可假人矣。

    則其防僭也,不亦微而切乎? 噫!隱而章,則後人樂得為善之利;直而寬,則後人知有悔過之漸;簡而明,則人君知中國禮義之為貴;微而切,則人君知強臣專制之為患。

    用力寡而成功博,其能為《春秋》繼,而使後之史無及焉者,以是夫。

     史論下 (評隲諸家,如酷吏斷獄。

    ) 或問:子之論史,鉤抉仲尼、遷、固潛法隱義,善矣。

    仲尼則非吾所可評,吾惟意遷、固非聖人,其能如仲尼無一可指之失乎? 曰:遷喜雜說,不顧道所可否;固貴諛偽,賤死義。

    大者此既陳議矣,又欲寸量銖稱以摘其失,則煩不可舉,今姑告爾其尤大彰明者焉。

     遷之辭淳健簡直,足稱一家。

    而乃裂取六經、傳記,雜於其間,以破碎汩亂其體。

    《五帝》、《三代紀》多《尚書》之文,齊、魯、晉、楚、宋、衛、陳、鄭、吳、越《世家》,多《左傳》、《國語》之文,《孔子世家》、《仲尼弟子傳》多《論語》之文。

    夫《尚書》、《左傳》、《國語》、《論語》之文非不善也,雜之則不善也。

    今夫繡繪錦縠,衣服之窮美者也,尺寸而割之,錯而紉之以為服,則綈繒之不若。

    遷之書無乃類是乎。

    其《自敘》曰:「談為太史公。

    」又曰:「太史公遭李陵之禍」。

    是與父無異稱也。

    先儒反謂固沒彪之名,不若遷讓美於談。

    吾不知遷於紀、於表、於書、於世家、於列傳所謂太史公者,果其父耶抑其身耶?此遷之失也。

     固讚漢自創業至麟趾之間,襲蹈遷論以足其書者過半。

    且褒賢貶不肖,誠己意也。

    盡己意而已。

    今又剽他人之言以足之,彼既言矣,申言之何益。

    及其傳遷、揚雄,皆取其《自敘》,屑屑然曲記其世系。

    固於他載,豈若是之備哉?彼遷、雄自敘可也,己因之,非也。

    此固之失也。

     或曰:遷、固之失既爾,遷、固之後為史者多矣,範曄、陳壽實巨擘焉,然亦有失乎? 曰:烏免哉!曄之史之傳,若《酷吏》、《宦者》、《列女》、《獨行》,多失其人。

    間尤甚者,董宣以忠毅概之《酷吏》,鄭眾、呂強以廉明直諒概之《宦者》,蔡琰以忍恥妻胡,概之《列女》,李善、王忳以深仁厚義,概之《獨行》;與夫前書張湯不載於《酷吏》,《史記》姚、杜、仇、趙之徒不載於《遊俠》遠矣。

    又其是非頗與聖人異。

    論竇武、何進,則戒以宋襄之違天,論西域則惜張騫、班勇之遺佛書,是欲相將苟免以為順天乎?中國叛聖人以奉佛法乎?此曄之失也。

     壽之志三國也,紀魏而傳吳、蜀。

    夫三國鼎立稱帝,魏之不能有吳、蜀,猶吳、蜀之不能有魏也。

    壽獨以帝當魏而以臣視吳、蜀,吳、蜀於魏何有而然哉?此壽之失也。

     噫!固譏遷失,而固亦未為得。

    曄譏固失,而曄益甚,至壽復爾。

    史之才誠難矣!後之史宜以是為鑒,無徒譏之也。

     諫論上 〈賢君不時有,忠臣不時得,故作諫論。

    〉 (進諫 千古絶調,荊川謂此等文字,摹荀卿良是。

    ) 古今論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