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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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贍貧乏、敦雍睦,是不特有《蘇氏族譜》之志,并兼有範氏義田之法矣。
讀所自記,殆所謂“仁義之人,其言藹如”者欤? 餘初未識公,然與公之子樹堂友稔,聞公慷慨尚義,善行不可枚舉。
初謂公天性豪邁,散财濟物,落落有大丈夫氣耳。
今觀公是舉,乃知敬父母所敬無不敬,愛父母所愛無不愛。
有子務本之言,具驗于是。
公之識量遠矣,公之學問亦深矣,豈徒揮金結客與俠士争後先哉!因書公自記之後,俾論者有考焉。
題姚姬傳《書左墨溪事》後 堅苦卓絕之行,多生于憂患之中。
尋常孝友,則本分事耳。
然本分之中,有骨肉不以相期望,鄉闾不以相責備。
而纏綿笃摯,務自行心之所安,若有所必不得已者。
雖其志不在立名,第以為适盡其本分,然本分之中已加人一等,即謂之堅苦卓絕可矣。
夫失偶不娶,或以老,或以貧,皆常事也。
墨溪年未至老,貧亦未至不能聘一婦,徒以食指繁多,不欲以養妻子之力,分養父母兄弟之力,遂以血氣未定之年,毅然絕室家之樂。
非天性足勝其私情,能若是久而不變乎? 善事繼母,世俗以為難,君子不以為難也。
墨溪非惟善養繼母,且以養繼母之故,至于厚币招之亦不肯遠離,此非特繼母如母,直并如母之見亦無矣。
雖君子能不以為難乎? 且夫堅苦卓絕之行,或往往過中失正,不近人情。
墨溪有兩弟,弟又有子,不娶,不至妨似續,其非務為詭異不顧,其安可知。
其事繼母也,不以定省服事之文,而惟以不忍就遠館。
不就遠館固常事,不足駭俗,其非塗飾耳目苟求聲譽,亦可知也。
然則,墨溪其古之獨行欤? 餘感墨溪能為人所不能為,而姬傳之文又足闡發其隐微,讀之,使孝弟之心油然而生。
因題數語于後,以著墨溪非矯激,姬傳非标榜焉。
書周泊園先生《遊三笑亭詩》後 右湖口周泊園先生《遊三笑亭詩》,壬子八月,得觀于駕堂編修處。
前輩風流,宛然親挹。
或以詩通用“真”“庚”“侵”三部為疑。
餘謂:古韻如聚訟,古韻實亦多端,但有所根據則可耳。
同調本不相協,而東方朔據《楚詞》,《楚詞》據《周雅》,論者不以為非也。
《離騷》“肇錫餘以嘉名”,與“字餘曰靈均”,非“庚”“真”通用乎?至“真”“侵”通用,則吳棫《韻補》所注也,又何疑焉? 書蔣秋吟《考具詩》後 《榴花詩》始見漢末,是詠物之祖。
詠器具詩,如燭籠、鏡台之類,頗見于齊、梁。
其詠一家之器具,連章骈作,則天随子其權輿矣。
元人敷衍動至百篇,頗為該備。
近人搜索纖微,至繭虎、鲞鶴亦入賦詠。
然未見詠及考具者,豈非索諸六合之外,而失諸眉睫之前欤? 辛亥七月,偶于姻家陳君聞之處見此冊,雒誦再三,喜其點化故實,筆有爐錘,而寄托又複深遠,使遇皮、陸兩翁,拈毫對壘,未知古今人孰勝負也。
因題數語于冊末,以質當代之稱詩者。
書《漢瓦當拓本》後二則 同年王司寇蘭泉官西安時,以未央宮瓦數片見寄,惟此一片裂為二。
拓墨刻者李生家于西安,知士人僞造漢瓦狀甚悉。
餘使遍視諸瓦,皆不語,至此裂瓦,始摩挲太息曰:“真二千年外物也。
”伊子墨卿嗜古成癖,乃從餘乞去,束以銅而琢為硯,餘既為銘之矣。
墨卿拓摹其文,将求博雅君子詠歌之,因為書其始末如左。
老硯工方某言:“古人作瓦不為硯計。
凡細如澄泥者,僞也。
然瓦必堅緻,始入土千歲不朽爛,凡松脆粗疏多沙眼者,亦僞也。
”所論頗入微,觀此瓦益信。
方又言:“漢印、漢瓦,其字多不合六書。
以皆用隸不用篆,又出工匠之手,非士大夫所為耳。
”觀此瓦“漢”字,文曰:漢并天下。
所論亦有見也。
書《黃庭帖》跋尾後二則 宋拓《黃庭經》一冊,有董香光跋二行,連于末頁。
乾齋相國以下十五跋及二題名,則書于護頁者也。
本蔣爰亭所藏,爰亭以贈餘。
餘嘗以進呈石庵相國。
見之,曰:“董跋神采生動,是興到之書。
帖則僞本,宜秘府不錄也。
”緣諸跋字多殘蝕,進呈時難于裝潢,乃獨留香光一跋,而以殘頁贈墨卿。
後瑤華道人定此帖為真本,向餘索之。
香光跋遂随之去,而此殘頁孤行矣。
賞鑒之家,古來聚訟,元章、長睿,攻诘紛纭。
餘不知書,無以定此帖之真僞,姑記其本末。
俾好事者知原帖、原跋皆尚存,或他日劍合延津,亦未可知耳。
瑤華道人雲:“此帖墨色黯淡,火氣俱無,非近代之物。
且《黃庭》刻本見于諸家法帖者,從未見此拓,苟非宋石,此刻自何而來耶?”又雲:“吾見《黃庭》多矣,未見如此本之樸拙者。
石庵或以與他本不類,疑之耶?”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此之謂矣。
書劉石庵相國臨王右軍帖後 詩文,晚境多頹唐;書畫,則晚境多高妙。
倪迂寫竹似蘆;石田翁題詠之筆每侵畫位,脫略畦封,獨以神運天機所觸,别趣橫生,幾幾乎不自覺也。
石庵今歲八十四,餘今歲八十,相交之久無如我二人者。
餘不能書,而喜聞石庵論書。
蓋其始點規畫矩,餘見之;久而拟議變化,擺脫蹊徑,餘亦見之。
今則手與筆忘,心與手忘,雖石庵不自知亦不能自
讀所自記,殆所謂“仁義之人,其言藹如”者欤? 餘初未識公,然與公之子樹堂友稔,聞公慷慨尚義,善行不可枚舉。
初謂公天性豪邁,散财濟物,落落有大丈夫氣耳。
今觀公是舉,乃知敬父母所敬無不敬,愛父母所愛無不愛。
有子務本之言,具驗于是。
公之識量遠矣,公之學問亦深矣,豈徒揮金結客與俠士争後先哉!因書公自記之後,俾論者有考焉。
題姚姬傳《書左墨溪事》後 堅苦卓絕之行,多生于憂患之中。
尋常孝友,則本分事耳。
然本分之中,有骨肉不以相期望,鄉闾不以相責備。
而纏綿笃摯,務自行心之所安,若有所必不得已者。
雖其志不在立名,第以為适盡其本分,然本分之中已加人一等,即謂之堅苦卓絕可矣。
夫失偶不娶,或以老,或以貧,皆常事也。
墨溪年未至老,貧亦未至不能聘一婦,徒以食指繁多,不欲以養妻子之力,分養父母兄弟之力,遂以血氣未定之年,毅然絕室家之樂。
非天性足勝其私情,能若是久而不變乎? 善事繼母,世俗以為難,君子不以為難也。
墨溪非惟善養繼母,且以養繼母之故,至于厚币招之亦不肯遠離,此非特繼母如母,直并如母之見亦無矣。
雖君子能不以為難乎? 且夫堅苦卓絕之行,或往往過中失正,不近人情。
墨溪有兩弟,弟又有子,不娶,不至妨似續,其非務為詭異不顧,其安可知。
其事繼母也,不以定省服事之文,而惟以不忍就遠館。
不就遠館固常事,不足駭俗,其非塗飾耳目苟求聲譽,亦可知也。
然則,墨溪其古之獨行欤? 餘感墨溪能為人所不能為,而姬傳之文又足闡發其隐微,讀之,使孝弟之心油然而生。
因題數語于後,以著墨溪非矯激,姬傳非标榜焉。
書周泊園先生《遊三笑亭詩》後 右湖口周泊園先生《遊三笑亭詩》,壬子八月,得觀于駕堂編修處。
前輩風流,宛然親挹。
或以詩通用“真”“庚”“侵”三部為疑。
餘謂:古韻如聚訟,古韻實亦多端,但有所根據則可耳。
同調本不相協,而東方朔據《楚詞》,《楚詞》據《周雅》,論者不以為非也。
《離騷》“肇錫餘以嘉名”,與“字餘曰靈均”,非“庚”“真”通用乎?至“真”“侵”通用,則吳棫《韻補》所注也,又何疑焉? 書蔣秋吟《考具詩》後 《榴花詩》始見漢末,是詠物之祖。
詠器具詩,如燭籠、鏡台之類,頗見于齊、梁。
其詠一家之器具,連章骈作,則天随子其權輿矣。
元人敷衍動至百篇,頗為該備。
近人搜索纖微,至繭虎、鲞鶴亦入賦詠。
然未見詠及考具者,豈非索諸六合之外,而失諸眉睫之前欤? 辛亥七月,偶于姻家陳君聞之處見此冊,雒誦再三,喜其點化故實,筆有爐錘,而寄托又複深遠,使遇皮、陸兩翁,拈毫對壘,未知古今人孰勝負也。
因題數語于冊末,以質當代之稱詩者。
書《漢瓦當拓本》後二則 同年王司寇蘭泉官西安時,以未央宮瓦數片見寄,惟此一片裂為二。
拓墨刻者李生家于西安,知士人僞造漢瓦狀甚悉。
餘使遍視諸瓦,皆不語,至此裂瓦,始摩挲太息曰:“真二千年外物也。
”伊子墨卿嗜古成癖,乃從餘乞去,束以銅而琢為硯,餘既為銘之矣。
墨卿拓摹其文,将求博雅君子詠歌之,因為書其始末如左。
老硯工方某言:“古人作瓦不為硯計。
凡細如澄泥者,僞也。
然瓦必堅緻,始入土千歲不朽爛,凡松脆粗疏多沙眼者,亦僞也。
”所論頗入微,觀此瓦益信。
方又言:“漢印、漢瓦,其字多不合六書。
以皆用隸不用篆,又出工匠之手,非士大夫所為耳。
”觀此瓦“漢”字,文曰:漢并天下。
所論亦有見也。
書《黃庭帖》跋尾後二則 宋拓《黃庭經》一冊,有董香光跋二行,連于末頁。
乾齋相國以下十五跋及二題名,則書于護頁者也。
本蔣爰亭所藏,爰亭以贈餘。
餘嘗以進呈石庵相國。
見之,曰:“董跋神采生動,是興到之書。
帖則僞本,宜秘府不錄也。
”緣諸跋字多殘蝕,進呈時難于裝潢,乃獨留香光一跋,而以殘頁贈墨卿。
後瑤華道人定此帖為真本,向餘索之。
香光跋遂随之去,而此殘頁孤行矣。
賞鑒之家,古來聚訟,元章、長睿,攻诘紛纭。
餘不知書,無以定此帖之真僞,姑記其本末。
俾好事者知原帖、原跋皆尚存,或他日劍合延津,亦未可知耳。
瑤華道人雲:“此帖墨色黯淡,火氣俱無,非近代之物。
且《黃庭》刻本見于諸家法帖者,從未見此拓,苟非宋石,此刻自何而來耶?”又雲:“吾見《黃庭》多矣,未見如此本之樸拙者。
石庵或以與他本不類,疑之耶?”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此之謂矣。
書劉石庵相國臨王右軍帖後 詩文,晚境多頹唐;書畫,則晚境多高妙。
倪迂寫竹似蘆;石田翁題詠之筆每侵畫位,脫略畦封,獨以神運天機所觸,别趣橫生,幾幾乎不自覺也。
石庵今歲八十四,餘今歲八十,相交之久無如我二人者。
餘不能書,而喜聞石庵論書。
蓋其始點規畫矩,餘見之;久而拟議變化,擺脫蹊徑,餘亦見之。
今則手與筆忘,心與手忘,雖石庵不自知亦不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