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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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跻身台輔。

    投老懸車,蓋早宣黼黻之谟,晚适林泉之樂,恩榮終始,實近代罕俦。

    迨壽屆九旬,康強如昔,士大夫佥曰:“公之福,公之德也。

    ”抑天地山川之氣,必昆侖渾厚,發育滋榮,而後松柏茂;必清淑靈秀,蟠結孕育,而後丱金璞玉出。

    此實國家之上瑞,非第公一人一家之慶也。

    于是相與作為詩歌,表章其盛。

    公子千之舍人彙為一集,而屬昀跋其尾。

     昀,老門生也。

    從公遊最久,辱公知亦最深。

    竊謂閩中學派,蔡氏為遠。

    西山九峰父子,皆結契紫陽;明代虛齋,亦醇儒稱最;本朝聞之先生接李文貞之後,蔚為士宗。

    舊學甘盤,宣諸綸綍,儒者以為至榮。

    公以猶子承家學,入直禁廷,後先濟美。

    平生溫厚和平,圭棱不露。

    而孤清自守,實介介不逾尺寸;沉默簡重,無事不多發一語。

    而遇所當言,則未嘗遷就,以是負天下之重望,九重亦倚毗焉。

    或惜公抱經世之略,未能揚曆封疆,一試盤錯,為未盡展道學之蘊。

    昀謂:士大夫位登卿相,為國股肱,于朝局賢奸之辨,不得不争;于事幾利害之交,不得不論。

    此聖賢之定理也。

    如上遇聖主,百度肅清,而必哓哓焉務見所長,立己之功而反撓國是,是豈聖賢之所許哉!王安石輩弊正坐此。

    公穆然不見有為之迹,是道學,而能祛道學之弊。

    人烏乎識之。

    我太上皇帝知周萬物,如日中天。

    凡廷臣隐微之忱,無不坐照。

    簡公于庶僚之内,置之禁籞,登之綸扉,至今緻政間居,恩禮有加于往昔,非公之立志、立身确有上契天心者,烏能如是哉! 然則觀是集也,非惟見公之福澤足為國瑞,并公所以緻是福澤者,亦灼然可思矣。

     書《李杏浦總憲年譜》後 乾隆辛亥正月,左都禦史杏浦李公卒于官,孤子之栻等以公生平笃實,不欲以世俗粉飾之文違其素志,而又不忍先德之弗傳,乃刊公手著年譜,以存出處之大概。

    屬餘校定。

    餘讀竟,喟然曰:“昌黎稱‘銘人如銘己’,知人銘不如己銘之确也。

    ” 公與餘同出陳白厓先生門,又同在翰林,不數日辄相見。

    乙巳以後,餘與公并老矣,同在九卿,又不數日辄相見。

    中間宦轍南北,不數相見,然聲息恒相聞:故公行事,餘知之為悉;即公未仕以前,學問之始末,家庭之聚散,功名之得失,亦往往于爐香杯茗之前,追述當年,為餘話舊,餘知之亦悉。

    今觀是譜,與餘夙昔所見聞,如重規疊矩,蓋無一字粉飾于其間。

    公之立心,于是可見;公諸子能以公之心為心,于是亦可見矣。

     嘗觀古今記載之文,真與僞參半。

    然僞者鋪張揚厲,震耀一時,究之天下之人有耳目,後世之人有考證,是是非非,終不可掩其真者。

    雖無意于表暴,而天下之人有耳目,後世之人有考證,或以一二事傳,或以一二語傳,亦終不可掩也。

    然則,公作是譜,其不求傳而自傳乎?餘為跋尾,亦竊附中郎之作《有道碑》也。

     書《吳觀察家傳》後 蔗林少宰作《吳觀察家傳》,述端末甚悉。

    惟觀察在甘肅時事,以未目睹,弗能詳。

    觀察弟香亭太常,以餘嘗從軍西陲,過而叩餘,餘亦弗能詳也。

     然憶庚寅之冬,餘奉檄勘田吉木薩,屯田千總趙俊随餘馬行,詢其裡貫,曰甯夏。

    途次偶詢及公,俊亟額手稱良吏。

    詢其事狀,則不能有所舉。

    怪而诘之,則曰:“甯夏西界賀蘭,番與漢共處;又重鎮也,兵與民共處;回人之聚而滋者,又與兵民共處。

    其事恒繁,待有事而理之,是治病于已形也;調劑措置,俾釁不作,是醫于未病之先,不見功而功莫大焉。

    吳公惟無事狀,所以為良吏。

    ”語竟,視其色,慨然如有所思者,蓋公時已擢肅州道矣。

     又憶是冬在烏魯木齊,先後得公二牒:一為其子遊塞外,而其父病乏養者;一為其夫遊塞外,而其婦無依者,均移文促之歸。

    餘饬吏治牍,吏俯而笑曰:“吳公何瑣也?”餘告之曰:“吳公兼轄關内外,其官尊矣。

    一病翁、一貧婦失所,皆能自達于官,則四境之疴癢無一不得達于官,可知也;一病翁、一貧婦失所,而官肯為之移文四千裡外,則耳目之下必無廢事,亦可知也。

    ”趙俊之言,其信乎! 後餘蒙恩賜環,公方赴巴裡坤勘屯田事,相遇于闊石圖嶺,共宿軍台。

    餘舉前事語公,公謙謝弗遑,然意以餘為知己也。

     诘旦告别,遞相勸勉而行,謂相見當有日。

    不料甫七八年,遽讀公傳,求公政績,不得其詳,惜當時對床竟夕,不及備詢在官始末。

    今日為公書此一二逸事,綴諸傳末。

    嗚呼,亦可以想見公矣! 書《鮑氏世孝祠記》後 蘇明允作《族譜》稱:“觀是譜者,孝弟之心可以油然而生矣。

    ”自末而溯其本,則百世之祖宗皆此身之所自出。

    知為此身所自出,則至遠者亦至親,不期孝而自孝矣。

    自本而究其末,則九族之子孫皆一人之所漸分。

    知為一人所漸分,則至疏者亦至親,不期弟而自弟矣。

    然明其理,不如實見其事為易于觀感;觀感于天下之人,不如近得于先人之家法尤信而有征。

     鮑君肯園嘗續修族譜,經緯分明,源委通貫,較《蘇氏譜》為詳密,餘嘗為序之。

    今複彙集曆代以來,先世之以孝行傳者,别建專祠,使族姓知所效法,無忝所生,因而籌畫經費,設立規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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