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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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文。
乾隆癸巳,餘在書局見官庫所藏至元乙未小字刊本,與明内府所刊一字不異,乃知中涓删削之說,出于竹垞之臆撰。
次耕謂:“曆代增修,雖有《切韻》《唐韻》《廣韻》之異,而部分無改。
唐、宋用以取士,謂之官韻。
”說亦未然。
考《封演見聞記》,唐代場屋用陸法言《切韻》,其通用、獨用,乃許敬宗所定,無遵用孫愐之明文;宋則以《禮部韻略》試士,今其書尚存。
《廣韻》《集韻》均未用之于科舉。
又《東軒筆錄》稱:“賈昌朝奏改并窄韻十三部,許舉子附近通用。
”是宋韻部分亦與唐殊,均為考之未審也。
丙午七月二十四日,偶閱舊題,因疏所未及于此。
時年六十有三,距舊題已二十八年矣。
書禮部《韻略》後二則 《禮部韻略》,宋人科試官韻也:亦曰“省韻”,亦曰“監韻”。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曰:“《禮部韻略》五卷,皇朝丁度等撰。
元祐中,孫谔、蘇轼再加詳定。
”今考下平聲,并“嚴”于“鹽”“添”,并“凡”于“鹹”“銜”,全用《集韻》之例,信出度手。
又郭守正《校正條例》稱:“紹興中,省韻載三十六桓。
”此本已避諱作“歡”,蓋景定中,重刊補注之所改,非有二本也。
收字頗狹,然應用者已略備,注亦簡明。
蓋其時慎重科試,雖增添一字,亦必奉诏詳定而後入;且注明續降補遺,不混本書。
故其書謹嚴,不支蔓,較諸韻為善本雲。
此書宋代行之最久,莫敢出入。
雖“通用”“獨用”之例,視唐人稍殊,然部分未亂,猶可稽考。
毛晃《增韻》始倡為“支、微,魚、虞當合;麻、馬、祃,車、寫、借當分”之論。
劉淵所定壬子新刊《禮部韻略》,遂盡廢二百六韻之部分,并為一百有七,古來“文殷”“鹽添”“鹹銜”“嚴凡”之界限遂不可複見。
世俗樂其簡易,承用至今。
村塾荒伧,且有堅信為沈約書者,道聽途說,不可複正。
幸而此書尚存,得以考淵并省之所自,則其有關于韻學,亦不在《廣韻》下也。
書浦氏《〈史通〉通釋》後二則 《史通》,号學者要書。
其間精鑿之論,足拓萬古之心胸;而迂謬褊激之處,亦往往不近人情,不合事理,固宜分别觀之。
長夏略為删削,以朱、紫、綠三色點之。
輕議古人,自知庸妄,然子元敢于诋孔子,則踵而效者,子元亦不能咎矣。
浦氏此注,較黃氏本為詳,所評亦較黃為精審。
惟輕改正文,及多作名士誇詐語,是其所短耳。
書《八唐人集》後 二馮《才調集》,海内風行。
雖自偏鋒,要亦精詣,其苦心不可沒也。
第主張太過,欲舉一切而廢之,是其病耳。
此八家詩,是小馮手迹,與《才調集》看法正合。
著語不多,當是幾硯間随筆所就者。
《許昌集》尾有“鈍吟自署”,嘗以示蒙泉太史,亦定為真迹不疑雲。
書韓緻堯《翰林集》後二則 緻堯詩格,不能出五代諸人上,有所寄托亦多淺露。
然而,當其合處,遂欲上躏玉溪、樊川,而下與江東相倚軋。
則以忠義之氣,發乎情而見乎詞,遂能風骨内生,聲光外溢,足以振其纖靡耳。
然則,詩之原本不從可識哉! 陽和陰慘,四序潛移;時鳥候蟲,聲随以變。
詩随運會,亦莫知其然而然。
論詩者不逆挽其弊,則不足以止其衰;不節取其長,則不足以盡其變。
詩至五代,骎骎乎入詞曲矣。
然必一切繩以“開寶”之格,則由是以上将執漢、魏以繩“開寶”,執《詩》《騷》以繩漢、魏,而《三百》以下且無詩矣,豈通論哉?就短取長,而纖靡鄙野之習則去,太去甚焉,庶幾乎酌中之制耳。
書韓緻堯《香奁集》後三則 《香奁》一集,詞皆淫豔,可謂百勸而并無一諷矣。
然而至今不廢,比以五柳之《閑情》,則以人重也。
著作之士,惟知文之能傳人,而不知人之能傳文,于此亦可深長思矣。
閱《翰林集》竟,因并此集點閱之,并識其末。
身列士林,而詞效俳優,如律之以名教,則居然輕薄子矣。
然而唐室闆蕩之時,視長樂老之醇謹,其究竟何如也?九方臯之相馬也,取之于牝牡骊黃外,有以也哉! 《香奁》之詞,亦雲亵矣。
然但有悱恻眷戀之語,而無一決絕怨怼之言,是亦可以觀心術焉。
書《黃山谷集》後五則 涪翁五言古體,大抵有四病:曰腐,曰率,曰雜,曰澀。
求其完篇,十不得一。
要之,力開窔奧,亦實有洞心而駴目者,别擇觀之,未嘗無益也。
七言古詩,大抵離奇孤矯,骨瘦而韻逸,格高而力壯。
印以少陵家法,所謂具體而微者。
至于苦澀鹵莽,則涪翁處處有此病,在善決擇耳。
但觀漁洋之所錄,而菁英亦略盡矣。
涪翁五言古律,皆多不成語,殆長吉所謂“強回筆端作短調”耶?五六言絕,大抵皆粗莽不成詩。
涪翁七言絕,佳者往往斷絕孤迥,骨韻天拔,如側徑峭崖,風泉泠泠。
然粗莽支離,十居七八,又作平調,率無味。
人固有能不能耳。
東坡評東野,比之于蟹螯。
予謂山谷亦然。
然于毛骨包裹中,剝得一脔,自足清味,未必遜屠門大嚼也。
要在會心領略耳。
書蔡葛山相國延禧堂壽言後 吾師葛山先生,以通儒碩學遭逢聖代,仕宦五十餘
乾隆癸巳,餘在書局見官庫所藏至元乙未小字刊本,與明内府所刊一字不異,乃知中涓删削之說,出于竹垞之臆撰。
次耕謂:“曆代增修,雖有《切韻》《唐韻》《廣韻》之異,而部分無改。
唐、宋用以取士,謂之官韻。
”說亦未然。
考《封演見聞記》,唐代場屋用陸法言《切韻》,其通用、獨用,乃許敬宗所定,無遵用孫愐之明文;宋則以《禮部韻略》試士,今其書尚存。
《廣韻》《集韻》均未用之于科舉。
又《東軒筆錄》稱:“賈昌朝奏改并窄韻十三部,許舉子附近通用。
”是宋韻部分亦與唐殊,均為考之未審也。
丙午七月二十四日,偶閱舊題,因疏所未及于此。
時年六十有三,距舊題已二十八年矣。
書禮部《韻略》後二則 《禮部韻略》,宋人科試官韻也:亦曰“省韻”,亦曰“監韻”。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曰:“《禮部韻略》五卷,皇朝丁度等撰。
元祐中,孫谔、蘇轼再加詳定。
”今考下平聲,并“嚴”于“鹽”“添”,并“凡”于“鹹”“銜”,全用《集韻》之例,信出度手。
又郭守正《校正條例》稱:“紹興中,省韻載三十六桓。
”此本已避諱作“歡”,蓋景定中,重刊補注之所改,非有二本也。
收字頗狹,然應用者已略備,注亦簡明。
蓋其時慎重科試,雖增添一字,亦必奉诏詳定而後入;且注明續降補遺,不混本書。
故其書謹嚴,不支蔓,較諸韻為善本雲。
此書宋代行之最久,莫敢出入。
雖“通用”“獨用”之例,視唐人稍殊,然部分未亂,猶可稽考。
毛晃《增韻》始倡為“支、微,魚、虞當合;麻、馬、祃,車、寫、借當分”之論。
劉淵所定壬子新刊《禮部韻略》,遂盡廢二百六韻之部分,并為一百有七,古來“文殷”“鹽添”“鹹銜”“嚴凡”之界限遂不可複見。
世俗樂其簡易,承用至今。
村塾荒伧,且有堅信為沈約書者,道聽途說,不可複正。
幸而此書尚存,得以考淵并省之所自,則其有關于韻學,亦不在《廣韻》下也。
書浦氏《〈史通〉通釋》後二則 《史通》,号學者要書。
其間精鑿之論,足拓萬古之心胸;而迂謬褊激之處,亦往往不近人情,不合事理,固宜分别觀之。
長夏略為删削,以朱、紫、綠三色點之。
輕議古人,自知庸妄,然子元敢于诋孔子,則踵而效者,子元亦不能咎矣。
浦氏此注,較黃氏本為詳,所評亦較黃為精審。
惟輕改正文,及多作名士誇詐語,是其所短耳。
書《八唐人集》後 二馮《才調集》,海内風行。
雖自偏鋒,要亦精詣,其苦心不可沒也。
第主張太過,欲舉一切而廢之,是其病耳。
此八家詩,是小馮手迹,與《才調集》看法正合。
著語不多,當是幾硯間随筆所就者。
《許昌集》尾有“鈍吟自署”,嘗以示蒙泉太史,亦定為真迹不疑雲。
書韓緻堯《翰林集》後二則 緻堯詩格,不能出五代諸人上,有所寄托亦多淺露。
然而,當其合處,遂欲上躏玉溪、樊川,而下與江東相倚軋。
則以忠義之氣,發乎情而見乎詞,遂能風骨内生,聲光外溢,足以振其纖靡耳。
然則,詩之原本不從可識哉! 陽和陰慘,四序潛移;時鳥候蟲,聲随以變。
詩随運會,亦莫知其然而然。
論詩者不逆挽其弊,則不足以止其衰;不節取其長,則不足以盡其變。
詩至五代,骎骎乎入詞曲矣。
然必一切繩以“開寶”之格,則由是以上将執漢、魏以繩“開寶”,執《詩》《騷》以繩漢、魏,而《三百》以下且無詩矣,豈通論哉?就短取長,而纖靡鄙野之習則去,太去甚焉,庶幾乎酌中之制耳。
書韓緻堯《香奁集》後三則 《香奁》一集,詞皆淫豔,可謂百勸而并無一諷矣。
然而至今不廢,比以五柳之《閑情》,則以人重也。
著作之士,惟知文之能傳人,而不知人之能傳文,于此亦可深長思矣。
閱《翰林集》竟,因并此集點閱之,并識其末。
身列士林,而詞效俳優,如律之以名教,則居然輕薄子矣。
然而唐室闆蕩之時,視長樂老之醇謹,其究竟何如也?九方臯之相馬也,取之于牝牡骊黃外,有以也哉! 《香奁》之詞,亦雲亵矣。
然但有悱恻眷戀之語,而無一決絕怨怼之言,是亦可以觀心術焉。
書《黃山谷集》後五則 涪翁五言古體,大抵有四病:曰腐,曰率,曰雜,曰澀。
求其完篇,十不得一。
要之,力開窔奧,亦實有洞心而駴目者,别擇觀之,未嘗無益也。
七言古詩,大抵離奇孤矯,骨瘦而韻逸,格高而力壯。
印以少陵家法,所謂具體而微者。
至于苦澀鹵莽,則涪翁處處有此病,在善決擇耳。
但觀漁洋之所錄,而菁英亦略盡矣。
涪翁五言古律,皆多不成語,殆長吉所謂“強回筆端作短調”耶?五六言絕,大抵皆粗莽不成詩。
涪翁七言絕,佳者往往斷絕孤迥,骨韻天拔,如側徑峭崖,風泉泠泠。
然粗莽支離,十居七八,又作平調,率無味。
人固有能不能耳。
東坡評東野,比之于蟹螯。
予謂山谷亦然。
然于毛骨包裹中,剝得一脔,自足清味,未必遜屠門大嚼也。
要在會心領略耳。
書蔡葛山相國延禧堂壽言後 吾師葛山先生,以通儒碩學遭逢聖代,仕宦五十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