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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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部六 天文算法類
《周髀算經》二卷,《音義》一卷
是書為相傳古本,莫知誰作。
其算法為句股之祖,其推步即蓋天之術。
歐羅巴法,實從此出。
注為趙爽作,《隋志》作趙嬰,未詳孰是。
《音義》為李籍作。
原本舛訛,今據《永樂大典》所載宋本補脫子一百四十七,正誤字一百一十三,删衍字一十八,補圖二。
《新儀象法要》三卷 宋蘇頌撰。
元祐中,诏别制渾天儀,以頌提舉。
并诏記其制度,為此書。
紹聖中始告成。
故一名《紹聖儀象法要》。
凡六十圖,圖各系說,頗為詳悉。
《六經天文編》二卷 宋王應麟撰。
三代以上,推步之書不傳,而遺文時散見于六經。
應麟因采掇成編,以著古法之梗概。
雖以天文為名,實旁及陰陽五行卦氣,悉備錄之。
雖以“六經”為名,亦頗以史志互證。
《原本革象新書》五卷 元趙友欽撰。
舊題趙綠督者,其号也。
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
其名曰“革象”,蓋取革卦大象之文。
所論疏密互見。
明王袆病其冗蕪,嘗删潤之。
然術數主于測算,不論文詞之工拙;且儒者之兼通,終不似專家之本業。
故二本今并存焉。
《重修革象新書》二卷 元趙友欽撰,明王袆删定。
其修飾字句,較原本斐然可觀,猶《新五代史》之于《舊五代史》也。
《七政推步》七卷 明貝琳撰。
即默德納馬哈麻之回回曆也。
梅文鼎《曆算書記》曰:回回曆法,刻于貝琳,其布立成,以太陰年而取距算,以太陽年巧藏根數,雖其子孫為台官者,莫能知。
然回曆即西法之舊率,泰西本回曆而加精耳。
《聖壽萬年曆》八卷,附《律曆融通》四卷 明鄭王世子朱載堉撰。
成化以後,以《大統曆》推交食,多不驗,議改曆者日衆。
載堉因撰此二書奏進。
《明史》稱其深得授時曆之義,而能匡所不逮。
當事憚于改作,格之不行,故于曆志多取其說雲。
《古今律曆考》七十二卷 明邢雲路撰。
言律者僅六卷,罕所發明,惟辨李文利黃鐘長數為精确。
言曆者六十六卷,持論立法,皆不及鄭世子之密,而在曆法敝壞之日,亦足自成一家之言。
《乾坤體義》二卷 明西洋利瑪窦撰。
是為西法入中國之始。
上卷言天象,皆發古人所未發,罕譬曲喻,具有至理;下卷言算術,以邊線、面積、平圜、撱圜,互相容較,亦補古方田少廣所未及。
雖篇帙無多,而言天皆得諸實測,言算亦取以捷法,實較古術為精密焉。
《表度說》一卷 明西洋熊三拔撰。
其書因土圭舊制,變為捷法,可以随意立表,分五體以明其說。
蓋西洋天圓地亦圓,及地球小于日輪之說,初入中國,泥古法者多駭之,故先即表度之易見者,證明其理焉。
《簡平儀說》一卷 明西洋熊三拔撰。
其儀以天地二盤,上下貫以樞紐,可旋轉測量。
大旨以視法取渾圓為平圓,而以平圓測量渾圓之數,凡名數十二則,用法十三則。
《天問略》一卷 明西洋陽瑪諾撰。
于諸天重數、七政部位、太陽節氣、晝夜永短、交食本原、地影麤細、蒙氣映漾、蒙影留光,皆設問答以明其理。
末載《蒙影刻分表》,及《交食淺深圖說》,亦頗詳明。
與熊三拔《表度說》,蓋互相發明。
《新法算書》一百卷 明徐光啟等與西洋壟華民等同撰。
凡十一部。
以五部明曆之基本,六部明曆之節次,冠以修曆緣起,記崇祯時新舊兩法,測驗辨争始末。
後附《曆法西傳》、《新法表異》二種,則西洋湯若望所續。
其法實密于舊法,而格于門戶,不得立。
入國朝後,乃用以布授時之典焉。
《測量法義》一卷,《測量異同》一卷,《句股義》一卷 明徐光啟撰。
《測量法義》,因利瑪窦所譯而衍之,首造器、次論景、次設問十五題以明測望之法。
《測量異同》,皆取古法九章句股測量與新法相較,以測量僅句股之一端,故以專言句股之義者,别為一卷焉。
《渾蓋通憲圖說》二卷 明李之藻撰。
其法出自熊三拔《簡平儀》。
卷首總論儀之形體,上卷以下規書度分時刻及制用之法,下卷諸圖皆表明法意也。
《圜容較義》一卷 明李之藻撰。
亦利瑪窦之遺法也。
自序謂“昔從利公研容天體,因論圜容,拈出一義,次為五界十八題,借平面以推立圜,設角形以征渾體”雲雲。
蓋其法從四周取一面,即從一面以例四周,割圜形為衆角,即合衆角以成圜形也。
《曆體略》三卷 明王英明撰。
上卷六篇,中卷三篇,皆論天地象緯;下卷則續見歐羅巴書,撮其體要為七篇,又附論一篇。
然上、中二卷,大旨亦與西法通,蓋是時利瑪窦說已傳于中國也。
其書立說皆淺近,可以為天學之入門。
《禦定儀象考成》四十二卷 康熙十三年,聖祖仁皇帝禦定《律曆淵源》之第一部也。
上編十六卷,曰“揆天察紀”,以闡其理;下編十卷,曰“明時正度”,以詳其法;又表十六卷,以緻其用。
于圓靈儀象,殚極精微。
雖庖犧之仰觀俯察,未能逾聰明之天縱也。
《禦定曆象考成後編》十卷 乾隆二年奉敕撰。
初,世宗憲皇帝因《禦制曆象考成》中六儀之法,閱一甲子,将屆七十年歲差之候,命續定日躔、月離二表,然有表無說,亦無算法,慮其久而失傳,乃诏監臣增補圖說,為推步之津梁。
蓋玑衡齊政之術,至是無餘蘊矣。
《禦定曆象考成》三十二卷 乾隆九年奉敕撰。
凡《禦制玑衡撫辰儀》二卷,《恒星黃道經緯度表》十三卷,《恒星赤道經緯度表》十二卷,《月五星相距恒星黃赤道經緯度表》一卷,《天漢經緯度表》四卷。
皆考究歲差,以符天運。
其星圖視舊增一千六百一十四則,愈測而愈密矣。
《曉庵新法》六卷 國朝王錫闡撰。
前一卷述句股割圜
其算法為句股之祖,其推步即蓋天之術。
歐羅巴法,實從此出。
注為趙爽作,《隋志》作趙嬰,未詳孰是。
《音義》為李籍作。
原本舛訛,今據《永樂大典》所載宋本補脫子一百四十七,正誤字一百一十三,删衍字一十八,補圖二。
《新儀象法要》三卷 宋蘇頌撰。
元祐中,诏别制渾天儀,以頌提舉。
并诏記其制度,為此書。
紹聖中始告成。
故一名《紹聖儀象法要》。
凡六十圖,圖各系說,頗為詳悉。
《六經天文編》二卷 宋王應麟撰。
三代以上,推步之書不傳,而遺文時散見于六經。
應麟因采掇成編,以著古法之梗概。
雖以天文為名,實旁及陰陽五行卦氣,悉備錄之。
雖以“六經”為名,亦頗以史志互證。
《原本革象新書》五卷 元趙友欽撰。
舊題趙綠督者,其号也。
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
其名曰“革象”,蓋取革卦大象之文。
所論疏密互見。
明王袆病其冗蕪,嘗删潤之。
然術數主于測算,不論文詞之工拙;且儒者之兼通,終不似專家之本業。
故二本今并存焉。
《重修革象新書》二卷 元趙友欽撰,明王袆删定。
其修飾字句,較原本斐然可觀,猶《新五代史》之于《舊五代史》也。
《七政推步》七卷 明貝琳撰。
即默德納馬哈麻之回回曆也。
梅文鼎《曆算書記》曰:回回曆法,刻于貝琳,其布立成,以太陰年而取距算,以太陽年巧藏根數,雖其子孫為台官者,莫能知。
然回曆即西法之舊率,泰西本回曆而加精耳。
《聖壽萬年曆》八卷,附《律曆融通》四卷 明鄭王世子朱載堉撰。
成化以後,以《大統曆》推交食,多不驗,議改曆者日衆。
載堉因撰此二書奏進。
《明史》稱其深得授時曆之義,而能匡所不逮。
當事憚于改作,格之不行,故于曆志多取其說雲。
《古今律曆考》七十二卷 明邢雲路撰。
言律者僅六卷,罕所發明,惟辨李文利黃鐘長數為精确。
言曆者六十六卷,持論立法,皆不及鄭世子之密,而在曆法敝壞之日,亦足自成一家之言。
《乾坤體義》二卷 明西洋利瑪窦撰。
是為西法入中國之始。
上卷言天象,皆發古人所未發,罕譬曲喻,具有至理;下卷言算術,以邊線、面積、平圜、撱圜,互相容較,亦補古方田少廣所未及。
雖篇帙無多,而言天皆得諸實測,言算亦取以捷法,實較古術為精密焉。
《表度說》一卷 明西洋熊三拔撰。
其書因土圭舊制,變為捷法,可以随意立表,分五體以明其說。
蓋西洋天圓地亦圓,及地球小于日輪之說,初入中國,泥古法者多駭之,故先即表度之易見者,證明其理焉。
《簡平儀說》一卷 明西洋熊三拔撰。
其儀以天地二盤,上下貫以樞紐,可旋轉測量。
大旨以視法取渾圓為平圓,而以平圓測量渾圓之數,凡名數十二則,用法十三則。
《天問略》一卷 明西洋陽瑪諾撰。
于諸天重數、七政部位、太陽節氣、晝夜永短、交食本原、地影麤細、蒙氣映漾、蒙影留光,皆設問答以明其理。
末載《蒙影刻分表》,及《交食淺深圖說》,亦頗詳明。
與熊三拔《表度說》,蓋互相發明。
《新法算書》一百卷 明徐光啟等與西洋壟華民等同撰。
凡十一部。
以五部明曆之基本,六部明曆之節次,冠以修曆緣起,記崇祯時新舊兩法,測驗辨争始末。
後附《曆法西傳》、《新法表異》二種,則西洋湯若望所續。
其法實密于舊法,而格于門戶,不得立。
入國朝後,乃用以布授時之典焉。
《測量法義》一卷,《測量異同》一卷,《句股義》一卷 明徐光啟撰。
《測量法義》,因利瑪窦所譯而衍之,首造器、次論景、次設問十五題以明測望之法。
《測量異同》,皆取古法九章句股測量與新法相較,以測量僅句股之一端,故以專言句股之義者,别為一卷焉。
《渾蓋通憲圖說》二卷 明李之藻撰。
其法出自熊三拔《簡平儀》。
卷首總論儀之形體,上卷以下規書度分時刻及制用之法,下卷諸圖皆表明法意也。
《圜容較義》一卷 明李之藻撰。
亦利瑪窦之遺法也。
自序謂“昔從利公研容天體,因論圜容,拈出一義,次為五界十八題,借平面以推立圜,設角形以征渾體”雲雲。
蓋其法從四周取一面,即從一面以例四周,割圜形為衆角,即合衆角以成圜形也。
《曆體略》三卷 明王英明撰。
上卷六篇,中卷三篇,皆論天地象緯;下卷則續見歐羅巴書,撮其體要為七篇,又附論一篇。
然上、中二卷,大旨亦與西法通,蓋是時利瑪窦說已傳于中國也。
其書立說皆淺近,可以為天學之入門。
《禦定儀象考成》四十二卷 康熙十三年,聖祖仁皇帝禦定《律曆淵源》之第一部也。
上編十六卷,曰“揆天察紀”,以闡其理;下編十卷,曰“明時正度”,以詳其法;又表十六卷,以緻其用。
于圓靈儀象,殚極精微。
雖庖犧之仰觀俯察,未能逾聰明之天縱也。
《禦定曆象考成後編》十卷 乾隆二年奉敕撰。
初,世宗憲皇帝因《禦制曆象考成》中六儀之法,閱一甲子,将屆七十年歲差之候,命續定日躔、月離二表,然有表無說,亦無算法,慮其久而失傳,乃诏監臣增補圖說,為推步之津梁。
蓋玑衡齊政之術,至是無餘蘊矣。
《禦定曆象考成》三十二卷 乾隆九年奉敕撰。
凡《禦制玑衡撫辰儀》二卷,《恒星黃道經緯度表》十三卷,《恒星赤道經緯度表》十二卷,《月五星相距恒星黃赤道經緯度表》一卷,《天漢經緯度表》四卷。
皆考究歲差,以符天運。
其星圖視舊增一千六百一十四則,愈測而愈密矣。
《曉庵新法》六卷 國朝王錫闡撰。
前一卷述句股割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