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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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詳載。
其間口耳相傳,或小有異同者,并加厘定。
用昭敬事神明,崇報功德之至意焉。
《曆代建元考》十卷 國朝鐘淵映撰。
以年号相同者列前,次以年号分韻排編,次列曆朝帝王及僭僞諸國始末,頗為詳悉。
謹案:是書考論帝王之建号,事近于史;然建元改元為國家之大典,故列之于儀制。
《北郊配位議》一卷 國朝毛奇齡撰。
康熙二十四年,禮官請定北郊配位。
奇齡時官檢讨,因作此議,申明以東為上之義。
《廟制圖考》一卷 國朝萬斯同撰。
其書統會經史,考定廟制,由秦、漢以迄元明,各為之圖,而綴以說。
義例頗有條理。
雖大旨遵王黜鄭,持論不能無偏,要不可謂非通今博古之學也。
右政書類儀制之屬。
二十四部,一千五十一卷。
謹案:六官之序,始于冢宰;然職官已各自為類,故不複及。
其次應及司徒;而今先以春官所掌者,帝制朝章,于是乎在,取以托始,尊王之義也。
《救荒活民書》三卷 宋董煟撰。
是書縷陳荒政。
上卷考古以證今,中卷條陳救荒之策,下卷述宋代名臣賢士之所議論設施可為法戒者。
在南宋人著述之中,最切于實用,勝理氣心性之空談。
《熬波圖》一卷 元陳椿撰。
是書乃元統中,椿為下砂場監司,因前提幹舊圖而補成者也。
自各團竈座至起運散鹽,為圖四十有七。
圖各有說,複系以詩。
凡曬灰打鹵之方,運薪試運之細,纖悉畢具。
惟原缺五圖,世無别本,不可複補。
《錢通》三十二卷 明胡我琨撰。
專論明代錢法,而因及于古制,分十三門。
《捕蝗考》一卷 國朝陳芳生撰。
首備蝗事宜十條,次前代捕蝗之法。
條分縷析,頗為詳備。
《荒政叢書》十卷 國朝俞森編。
所輯古人救荒之法,于宋取董煟,于明取林希元、屠隆、周孔教、鐘化民、劉世教,于國朝取魏禧,凡七家之言。
附以常平、義倉、社倉三考,其官河南時所撰。
末附“鄖襄赈濟事宜”及“捕蝗集要”,其官湖廣時所撰也。
《康濟錄》六卷 國朝倪國琏撰。
因陸曾禹之舊本,而删存精要。
凡分四門:一曰前代救荒之典,二曰先事之政,三曰臨事之政,四曰事後之政。
又附錄四事,于荒政頗為周備。
乾隆四年,恭錄進呈,蒙特賜此名。
右政書類邦計之屬。
六部,五十三卷。
《曆代兵制》八卷 宋陳傅良撰。
其書上溯成周鄉遂之法,下迄于宋。
而于宋事指陳利病,言之尤詳。
蓋為南渡以後冗軍驕卒言也。
《補漢兵志》一卷 宋錢文子撰。
北宋懲五代之弊,收天下之兵于京師,禁軍多至八十萬。
南渡以後,招募彌多,冗費彌甚。
文子以漢代去古未遠,猶有寓兵于農之意,因采《漢書》中言及兵制者,裒為一編,附以論斷。
謹案:文子此書,雖稱班固未作兵志,以此補之,然實為宋事立議,非為《漢書》補亡。
陳元粹序甚明。
與熊方之補《後漢書》表,貌同心異,故不附正史而入此。
《馬政紀》十二卷 明楊時喬撰。
馬政莫詳于明,亦莫弊于明。
時喬此書,上溯洪武,下迄萬曆,分十三門。
于利病言之最詳,足為鑒戒。
《欽定八旗通志》二百五十卷 雍正五年奉敕撰,乾隆四年告成。
凡志之目八,表之目八,傳之目八。
以兵制為根柢,而一切典章、爵秩、人物、藝文,皆條分胪載,體例極為詳悉。
乾隆五十一年又奉敕,續輯益為赅備。
右政書類軍政之屬。
四部,二百七十一卷。
《唐律疏義》三十卷 唐長孫無忌等奉敕撰。
自李悝創《法經》六篇,曆代遞有增損,而大緻相沿。
貞觀中,诏房玄齡等删定舊文,是為唐律,十二目依隋之舊。
高宗初年,又诏無忌等撰為義疏,多所發明。
考古律之源流者,莫詳于此。
《大清律例》四十七卷 乾隆五年,大學士三泰等奉敕撰。
凡律目一卷,諸圖一卷,服制一卷,名例三卷,六曹律三十四卷,總類七卷,比引律條一卷。
蓋因三朝舊本,而斟酌損益,增入新例一千餘條,以協于世輕世重之精義,明刑弼教之中,寓因事制宜之用焉。
右政書類法令之屬。
二部,七十七卷。
謹案:法令與法家,其事相近而實不同。
法家者,私議其理;法令者,官著為律也。
刑為盛世所不廢,而亦盛世所不尚。
今載《唐律疏義》,見世輕世重之源流;并恭錄欽定《大清律例》,以昭聖代之法守。
其餘雜帙,則率存其目焉。
《營造法式》三十四卷 宋李誡奉敕撰。
原本颠舛失次,今從《永樂大典》校正。
是書初修于熙甯中,哲宗又诏誡重修。
據所作“總看詳”中稱:總釋總例共二卷,制度十五卷,功限十卷,料例并功作等共三卷,圖樣六卷,目錄一卷,當為三十六卷,此本無所佚脫,而止三十四卷,似為後人所并。
其書共三百五十七篇,内四十九篇,皆根據經史,講求古法。
餘三百八篇,則自來工師所傳也。
《欽定武英殿聚珍版程式》一卷 乾隆三十八年,诏甄擇《四庫全書》善本,刊刻流布。
侍郎金簡以活字印行,賜名曰聚珍版。
金簡因綜述其法,編為此書奏進。
凡為圖十有六,為說十有九,視王桢《農書》所載,法小變而用爾捷。
右政書類考工之屬。
二部,三十五卷。
謹案:司空所掌,河渠為大,然其勢與地形相表裡,因勢制宜,非可勒為成法。
散修浚之政,别入地理。
至于百工之事,率皆藝術,亦不足以稱令典,故今惟錄其司于官者,而他不及焉。
史部十四 目錄類 《崇文總目》十二卷 宋王堯臣等奉敕撰。
舊本佚其解題,今從《永樂大典》補輯。
其書以四庫分編,所錄凡三萬六百六十九卷。
篇帙既多,抵牾難保。
諸家時有糾正。
鄭樵《通志》至專作“校雠略”攻之,亦有切中其失者。
然平心而論,終在樵所作“藝文略”上十倍也。
《郡齋讀書志》四卷,《後志》二卷,《考異》一卷,《附志》二卷 《讀書志》,宋晁公武撰;《續志》亦公武所撰,趙希弁重編;《考異》《附志》則希弁所撰也。
《讀書志》《後志》所錄,皆至南渡而止;《附志》則兼及慶元以後。
三志并以經、史、子、集分部,各有解題,為藏書家所依據。
惟此本所載,與《文獻通考》所引,多有異同,蓋當時傳刻亦非一本也。
《遂初堂書目》一卷 宋尤袤撰。
一名《益齋書目》。
所分四部,與諸家小有出入,而不甚相遠。
惟一書兼載數本,則體例獨異。
諸書皆但有書名,不作解題,蓋從鄭樵之說。
然并卷數及撰人名氏删之,未免太略。
或傳寫者佚脫欤。
《子略》四卷,目錄一卷 宋高似孫撰。
首卷冠以目錄,由《漢志》《隋志》《唐志》、庾仲容《子抄》、馬總《意林》,至鄭樵《通志·藝文略》所載諸子,皆存其書名,而削其門目,略注卷數撰人于下。
其下四卷,則似孫所論斷,凡三十八家。
雖品題未必盡允,然皆實睹其書,非鄭樵、焦竑輩,輾轉販鬻,徒見書名者比也。
《直齋書錄解題》二十二卷 宋陳振孫撰。
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
其書以曆代典籍,分為五十三類,而不立經、史、子、集之名。
然核其次第,實仍以四部為先後也。
其解題與晁氏相類。
馬端臨作《經籍考》,以《讀書志》及此編為藍本,則其典核可知矣。
《漢藝文志考證》十卷 宋王應麟撰。
《漢書·藝文志》間有班固自注,然不甚詳,顔師古注間有附論,亦僅辨證其數條,不能赅備。
應麟始捃拾舊文,為之補注。
不載《漢志》全文,惟以有考訂者摘錄為綱,略如《經典釋文》之例。
持論皆有根據,惟古書不載于《漢志》者,增入二十六種,真僞相雜,頗為蛇足。
《文淵閣書目》四卷 明楊士奇撰。
所錄諸書,以千字文編号。
自天字至往字,凡二十号。
但有冊數,而無卷數。
自《七略》以至《崇文總目》,記載中秘之書,未有如是之潦草者。
特以所列書名,尚足以考證存佚,姑存以見一代儲藏之略而已。
《授經圖》二十卷 明朱睦撰。
其書因章俊卿《山堂考索》所述傳經宗派,多所訛缺,乃重為補輯。
首授經世系,次諸儒列傳,次諸儒著述、曆代經解、名目卷數。
每經四卷。
舊無刊本。
康熙中,黃虞稷、龔翔麟始為校刻,然虞稷等頗竄亂舊文,多失睦本意。
《欽定天祿琳琅書目》十卷 乾隆九年,诏編内廷秘笈,為《天祿琳琅》。
乾隆四十年,重為補輯,定著此目。
以經、史、子、集為綱。
書則以宋、金、元、明刊版朝代為次。
其一書而載數本,用《
其間口耳相傳,或小有異同者,并加厘定。
用昭敬事神明,崇報功德之至意焉。
《曆代建元考》十卷 國朝鐘淵映撰。
以年号相同者列前,次以年号分韻排編,次列曆朝帝王及僭僞諸國始末,頗為詳悉。
謹案:是書考論帝王之建号,事近于史;然建元改元為國家之大典,故列之于儀制。
《北郊配位議》一卷 國朝毛奇齡撰。
康熙二十四年,禮官請定北郊配位。
奇齡時官檢讨,因作此議,申明以東為上之義。
《廟制圖考》一卷 國朝萬斯同撰。
其書統會經史,考定廟制,由秦、漢以迄元明,各為之圖,而綴以說。
義例頗有條理。
雖大旨遵王黜鄭,持論不能無偏,要不可謂非通今博古之學也。
右政書類儀制之屬。
二十四部,一千五十一卷。
謹案:六官之序,始于冢宰;然職官已各自為類,故不複及。
其次應及司徒;而今先以春官所掌者,帝制朝章,于是乎在,取以托始,尊王之義也。
《救荒活民書》三卷 宋董煟撰。
是書縷陳荒政。
上卷考古以證今,中卷條陳救荒之策,下卷述宋代名臣賢士之所議論設施可為法戒者。
在南宋人著述之中,最切于實用,勝理氣心性之空談。
《熬波圖》一卷 元陳椿撰。
是書乃元統中,椿為下砂場監司,因前提幹舊圖而補成者也。
自各團竈座至起運散鹽,為圖四十有七。
圖各有說,複系以詩。
凡曬灰打鹵之方,運薪試運之細,纖悉畢具。
惟原缺五圖,世無别本,不可複補。
《錢通》三十二卷 明胡我琨撰。
專論明代錢法,而因及于古制,分十三門。
《捕蝗考》一卷 國朝陳芳生撰。
首備蝗事宜十條,次前代捕蝗之法。
條分縷析,頗為詳備。
《荒政叢書》十卷 國朝俞森編。
所輯古人救荒之法,于宋取董煟,于明取林希元、屠隆、周孔教、鐘化民、劉世教,于國朝取魏禧,凡七家之言。
附以常平、義倉、社倉三考,其官河南時所撰。
末附“鄖襄赈濟事宜”及“捕蝗集要”,其官湖廣時所撰也。
《康濟錄》六卷 國朝倪國琏撰。
因陸曾禹之舊本,而删存精要。
凡分四門:一曰前代救荒之典,二曰先事之政,三曰臨事之政,四曰事後之政。
又附錄四事,于荒政頗為周備。
乾隆四年,恭錄進呈,蒙特賜此名。
右政書類邦計之屬。
六部,五十三卷。
《曆代兵制》八卷 宋陳傅良撰。
其書上溯成周鄉遂之法,下迄于宋。
而于宋事指陳利病,言之尤詳。
蓋為南渡以後冗軍驕卒言也。
《補漢兵志》一卷 宋錢文子撰。
北宋懲五代之弊,收天下之兵于京師,禁軍多至八十萬。
南渡以後,招募彌多,冗費彌甚。
文子以漢代去古未遠,猶有寓兵于農之意,因采《漢書》中言及兵制者,裒為一編,附以論斷。
謹案:文子此書,雖稱班固未作兵志,以此補之,然實為宋事立議,非為《漢書》補亡。
陳元粹序甚明。
與熊方之補《後漢書》表,貌同心異,故不附正史而入此。
《馬政紀》十二卷 明楊時喬撰。
馬政莫詳于明,亦莫弊于明。
時喬此書,上溯洪武,下迄萬曆,分十三門。
于利病言之最詳,足為鑒戒。
《欽定八旗通志》二百五十卷 雍正五年奉敕撰,乾隆四年告成。
凡志之目八,表之目八,傳之目八。
以兵制為根柢,而一切典章、爵秩、人物、藝文,皆條分胪載,體例極為詳悉。
乾隆五十一年又奉敕,續輯益為赅備。
右政書類軍政之屬。
四部,二百七十一卷。
《唐律疏義》三十卷 唐長孫無忌等奉敕撰。
自李悝創《法經》六篇,曆代遞有增損,而大緻相沿。
貞觀中,诏房玄齡等删定舊文,是為唐律,十二目依隋之舊。
高宗初年,又诏無忌等撰為義疏,多所發明。
考古律之源流者,莫詳于此。
《大清律例》四十七卷 乾隆五年,大學士三泰等奉敕撰。
凡律目一卷,諸圖一卷,服制一卷,名例三卷,六曹律三十四卷,總類七卷,比引律條一卷。
蓋因三朝舊本,而斟酌損益,增入新例一千餘條,以協于世輕世重之精義,明刑弼教之中,寓因事制宜之用焉。
右政書類法令之屬。
二部,七十七卷。
謹案:法令與法家,其事相近而實不同。
法家者,私議其理;法令者,官著為律也。
刑為盛世所不廢,而亦盛世所不尚。
今載《唐律疏義》,見世輕世重之源流;并恭錄欽定《大清律例》,以昭聖代之法守。
其餘雜帙,則率存其目焉。
《營造法式》三十四卷 宋李誡奉敕撰。
原本颠舛失次,今從《永樂大典》校正。
是書初修于熙甯中,哲宗又诏誡重修。
據所作“總看詳”中稱:總釋總例共二卷,制度十五卷,功限十卷,料例并功作等共三卷,圖樣六卷,目錄一卷,當為三十六卷,此本無所佚脫,而止三十四卷,似為後人所并。
其書共三百五十七篇,内四十九篇,皆根據經史,講求古法。
餘三百八篇,則自來工師所傳也。
《欽定武英殿聚珍版程式》一卷 乾隆三十八年,诏甄擇《四庫全書》善本,刊刻流布。
侍郎金簡以活字印行,賜名曰聚珍版。
金簡因綜述其法,編為此書奏進。
凡為圖十有六,為說十有九,視王桢《農書》所載,法小變而用爾捷。
右政書類考工之屬。
二部,三十五卷。
謹案:司空所掌,河渠為大,然其勢與地形相表裡,因勢制宜,非可勒為成法。
散修浚之政,别入地理。
至于百工之事,率皆藝術,亦不足以稱令典,故今惟錄其司于官者,而他不及焉。
史部十四 目錄類 《崇文總目》十二卷 宋王堯臣等奉敕撰。
舊本佚其解題,今從《永樂大典》補輯。
其書以四庫分編,所錄凡三萬六百六十九卷。
篇帙既多,抵牾難保。
諸家時有糾正。
鄭樵《通志》至專作“校雠略”攻之,亦有切中其失者。
然平心而論,終在樵所作“藝文略”上十倍也。
《郡齋讀書志》四卷,《後志》二卷,《考異》一卷,《附志》二卷 《讀書志》,宋晁公武撰;《續志》亦公武所撰,趙希弁重編;《考異》《附志》則希弁所撰也。
《讀書志》《後志》所錄,皆至南渡而止;《附志》則兼及慶元以後。
三志并以經、史、子、集分部,各有解題,為藏書家所依據。
惟此本所載,與《文獻通考》所引,多有異同,蓋當時傳刻亦非一本也。
《遂初堂書目》一卷 宋尤袤撰。
一名《益齋書目》。
所分四部,與諸家小有出入,而不甚相遠。
惟一書兼載數本,則體例獨異。
諸書皆但有書名,不作解題,蓋從鄭樵之說。
然并卷數及撰人名氏删之,未免太略。
或傳寫者佚脫欤。
《子略》四卷,目錄一卷 宋高似孫撰。
首卷冠以目錄,由《漢志》《隋志》《唐志》、庾仲容《子抄》、馬總《意林》,至鄭樵《通志·藝文略》所載諸子,皆存其書名,而削其門目,略注卷數撰人于下。
其下四卷,則似孫所論斷,凡三十八家。
雖品題未必盡允,然皆實睹其書,非鄭樵、焦竑輩,輾轉販鬻,徒見書名者比也。
《直齋書錄解題》二十二卷 宋陳振孫撰。
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
其書以曆代典籍,分為五十三類,而不立經、史、子、集之名。
然核其次第,實仍以四部為先後也。
其解題與晁氏相類。
馬端臨作《經籍考》,以《讀書志》及此編為藍本,則其典核可知矣。
《漢藝文志考證》十卷 宋王應麟撰。
《漢書·藝文志》間有班固自注,然不甚詳,顔師古注間有附論,亦僅辨證其數條,不能赅備。
應麟始捃拾舊文,為之補注。
不載《漢志》全文,惟以有考訂者摘錄為綱,略如《經典釋文》之例。
持論皆有根據,惟古書不載于《漢志》者,增入二十六種,真僞相雜,頗為蛇足。
《文淵閣書目》四卷 明楊士奇撰。
所錄諸書,以千字文編号。
自天字至往字,凡二十号。
但有冊數,而無卷數。
自《七略》以至《崇文總目》,記載中秘之書,未有如是之潦草者。
特以所列書名,尚足以考證存佚,姑存以見一代儲藏之略而已。
《授經圖》二十卷 明朱睦撰。
其書因章俊卿《山堂考索》所述傳經宗派,多所訛缺,乃重為補輯。
首授經世系,次諸儒列傳,次諸儒著述、曆代經解、名目卷數。
每經四卷。
舊無刊本。
康熙中,黃虞稷、龔翔麟始為校刻,然虞稷等頗竄亂舊文,多失睦本意。
《欽定天祿琳琅書目》十卷 乾隆九年,诏編内廷秘笈,為《天祿琳琅》。
乾隆四十年,重為補輯,定著此目。
以經、史、子、集為綱。
書則以宋、金、元、明刊版朝代為次。
其一書而載數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