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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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更遷谪而志不少挫。
于權珰國戚,動相折抑,可謂不負其官。
《明史》偶失立傳,今錄其奏議,以表章其風采焉。
《南宮奏稿》五卷 明夏言撰。
言相業無可稱,然頗究心于故事。
此集乃其官禮部尚書時所陳,不免牽合古義,附會時局。
然明代典章,至嘉靖而大變,史志但載其事,不能詳其所以然。
錄此一編,使當時改革之由,一一可考,亦議禮者得失之林,非謂所論鹹當也。
《讷溪奏疏》一卷 明周怡撰。
怡疏擊嚴嵩,與楊爵、劉魁同時受禍。
迨踬而複起,又觸忤宦寺,坎以終。
其弟恪編錄遺文,得官吏科時十一疏,官太常少卿時二疏。
雖卷帙無多,生氣今猶凜凜也。
《譚襄敏奏議》十卷 明譚綸撰。
凡分三集,曰閩稿、曰蜀稿、曰薊遼稿。
大抵論兵之作。
蓋綸生平仕宦,多在岩疆,更曆戎行,垂三十年也。
《潘司空奏疏》六卷 明潘季馴撰。
季馴雖以治河著,而曆官所至,亦皆有經略。
此本凡巡按廣東奏疏一卷,督撫江西奏議四卷,兵部奏疏一卷。
皆其子大複從掖垣所貯,掇拾而成也。
《兩河經略》四卷 明潘季馴撰。
皆萬曆初,河決高家堰時,相度南北河形勢奏疏。
首冠以圖,末附與工部尚書李幼滋書一通。
其大旨在“以堤束水,以水刷沙”之兩語。
後率以此奏功。
《兩垣奏議》一卷 明逯中立撰。
皆其為給事中時所上。
以曆吏、兵二科,故曰“兩垣”。
凡六篇。
《明史》本傳采其三篇,蓋一以公論用舍忤旨,一以論修史用人忤輔臣,一以論會推谪官也。
其請罷織造、論倭事、請停例金三疏,則本傳不載,僅見于此集。
《周忠愍奏疏》二卷 明周起元撰。
是書名為五卷,實則僅第二卷為《西台奏疏》十一篇,第三卷為《撫吳奏疏》十九篇其第一卷為《起元傳》,第四卷為《蘭言錄》,第五卷為《崇祀錄》,皆附錄耳。
然起元人自不朽,正不假諸人題詠以傳也。
《張襄壯奏疏》六卷 國朝張勇撰。
其子雲翼編。
始于順治六年謝實授甘肅總兵官疏,終于康熙二十三年甘州軍中遺疏,凡一百二十篇。
勇之戰功,大概于斯可考。
《靳文襄奏疏》八卷 國朝靳輔撰。
是編皆其前後治河奏疏,大旨在開引河以殺其勢,引淮水以刷其沙,築六壩以時其宣洩。
其持論謂:築堤岸、疏下流、塞決口,有先後而無緩急雲。
《華野疏稿》五卷 國朝郭琇撰。
琇初為禦史,以劾罷大學士明珠、餘國柱,受聖祖仁皇帝特達之知。
後為湖廣總督,以紅苗剽掠事罷官。
蓋長于敢言,而短于應變。
錄其奏疏,見琇自始至終,功罪皆由自取。
并恭錄修國史列傳時欽奉谕旨,以昭示萬世焉。
謹案:以上所錄,皆以奏議自為一編者。
其或編入本集者,則卷目雖多,亦仍以本集著錄,不入此門。
《諸臣奏議》一百五十卷 宋趙汝愚編。
以北宋及南宋初奏議,統為十二門,析子目一百一十四。
每篇之末,各附注所居之官,與奏進之年月。
汝愚奏劄及序,皆稱“名臣奏議”,而此本題曰“諸臣奏議”,或以中有丁謂、秦桧諸人,後改其名欤。
《曆代名臣奏議》三百五十卷 明永樂十四年,黃淮、楊士奇等奉敕編。
所錄自商、周迄于宋、元,分六十四門。
名目過繁,轉至于瑣雜失當。
然搜羅既富,曆代典制之沿革,政事之得失,賢奸之消長,可一一披簡而知,固未可以冗雜廢也。
《名臣經濟錄》五十三卷 明黃訓編。
輯洪武至嘉靖九朝名臣經濟之文,中阙建文一朝,以革除故也。
凡分十門:開國、保治二門,以時代為序;吏、禮、兵、工四部,以所屬分四子目;戶部以事例分十三子目:刑部以事例分四子目;内閣總括百司,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篇帙太寡,皆無子目。
謹案:此書兼采雜文,然奏議居十之八九,故入之奏議,使從其類。
《欽定明臣奏議》二十卷 乾隆四十六年奉敕編。
以皇子司選錄,而尚書房入直諸臣預繕校。
每成一卷,即恭呈禦覽。
蓋時代既近,殷鑒尤明,将以追溯興亡,永垂法戒。
故特重其事也。
禀承訓示,辨别瑕瑜;一代得失之林,即千古是非之準矣。
右诏令奏議類奏議之屬。
二十九部,七百二十六卷。
史部七 傳記類 《孔子編年》五卷 宋胡仔撰。
舊本或題其父舜陟,誤也。
是書删除諸子妄誕之說,以《論語》為主,而參考以《春秋》三傳、《禮記》《家語》《史記》《世家》,頗為不失謹嚴。
惟經典載孔子言行,多無歲月,而仔一一分年編次,未免有所牽合耳。
《東家雜記》二卷 宋孔傳撰。
上卷分九類,皆世系封爵之屬;下卷分十二類,皆孔林聖迹。
大抵胡仔書詳于生前,此書詳于身後。
合是二書,聖人之始末,亦大概可睹矣。
右傳記類聖賢之屬。
二部,七卷。
謹案:以上所錄,皆聖迹也。
以存目中多諸賢之書,名統于一,故總标曰聖賢。
《晏子春秋》八卷 撰人名氏無考。
舊題晏嬰撰者,誤也。
書中皆述嬰遺事,實魏徵《谏錄》、李绛《論事集》之流,與著書立說者回别。
列之儒家,于宗旨固非;列之墨家,于體裁亦未允。
改隸傳記,庶得其真。
《魏鄭公谏錄》五卷 唐王方慶撰。
錄魏徵谏诤之語甚詳,司馬光《資治通鑒》多引以為征。
《李相國論事集》六卷 唐蔣偕撰。
或題曰“李深之集”,稱李绛撰者,誤也。
所錄皆李绛奏議之文,與谕谏之事,而紀事者居多,偕序稱編為七篇。
今止六篇,殆佚其一矣。
《杜工部年譜》一卷 宋趙子栎撰。
子栎與魯訔皆紹興中人,而訔所著《杜甫年譜》,子栎未見,故譜中惟與呂大防辨,持論亦未甚确。
以宋人舊帙,存以備說杜詩者之參考爾。
《杜工部詩年譜》一卷 宋魯訔撰。
訔嘗注杜甫詩,冠以此譜。
今其注佚而譜存。
頗有失考之處。
而較趙子栎譜,則已密矣。
《紹陶錄》二卷 宋王質撰。
質于淳熙中,奉祠山居。
以陶潛、陶弘景皆棄官遺世,其同時唐汝丹、鹿何可繼其風,因作此書。
上卷載栗裡、華陽二譜,各摘其遺文遺事為題,别為之詞。
下卷記唐、鹿事,而附以林居詠物之詩。
謹案:此書非史、非子、非集,無類可歸,以其上卷冠以二陶譜,下卷冠以唐、鹿事,姑附之傳記類中。
《金陀粹編》二十八卷,《續編》三十卷 宋嶽珂撰。
珂為嶽飛之孫,是編裒輯高宗禦劄,及飛遺文舊事,與誣構昭雪之始末,以辨飛之冤。
《粹編》成于嘉定戊寅,《續編》成于紹定戊子。
珂别業在嘉興金陀坊,故以名書。
《象台首末》五卷 宋胡知柔撰。
知柔為大理評事夢昱之子,夢昱以争濟王事貶死象州。
知柔輯其奏疏遺文,及贈答題跋之作,以成此書。
編次頗無體例,以夢昱《宋史》無傳,故錄之以補史阙焉。
《魏鄭公谏續錄》二卷 元翟思忠撰。
原本久佚,故明長洲彭年掇拾殘剩,以補其缺。
附刻王方慶書後。
今檢《永樂大典》,原本具存,較彭年詳核十倍,故黜其所補之本,仍以原本著錄焉。
于權珰國戚,動相折抑,可謂不負其官。
《明史》偶失立傳,今錄其奏議,以表章其風采焉。
《南宮奏稿》五卷 明夏言撰。
言相業無可稱,然頗究心于故事。
此集乃其官禮部尚書時所陳,不免牽合古義,附會時局。
然明代典章,至嘉靖而大變,史志但載其事,不能詳其所以然。
錄此一編,使當時改革之由,一一可考,亦議禮者得失之林,非謂所論鹹當也。
《讷溪奏疏》一卷 明周怡撰。
怡疏擊嚴嵩,與楊爵、劉魁同時受禍。
迨踬而複起,又觸忤宦寺,坎以終。
其弟恪編錄遺文,得官吏科時十一疏,官太常少卿時二疏。
雖卷帙無多,生氣今猶凜凜也。
《譚襄敏奏議》十卷 明譚綸撰。
凡分三集,曰閩稿、曰蜀稿、曰薊遼稿。
大抵論兵之作。
蓋綸生平仕宦,多在岩疆,更曆戎行,垂三十年也。
《潘司空奏疏》六卷 明潘季馴撰。
季馴雖以治河著,而曆官所至,亦皆有經略。
此本凡巡按廣東奏疏一卷,督撫江西奏議四卷,兵部奏疏一卷。
皆其子大複從掖垣所貯,掇拾而成也。
《兩河經略》四卷 明潘季馴撰。
皆萬曆初,河決高家堰時,相度南北河形勢奏疏。
首冠以圖,末附與工部尚書李幼滋書一通。
其大旨在“以堤束水,以水刷沙”之兩語。
後率以此奏功。
《兩垣奏議》一卷 明逯中立撰。
皆其為給事中時所上。
以曆吏、兵二科,故曰“兩垣”。
凡六篇。
《明史》本傳采其三篇,蓋一以公論用舍忤旨,一以論修史用人忤輔臣,一以論會推谪官也。
其請罷織造、論倭事、請停例金三疏,則本傳不載,僅見于此集。
《周忠愍奏疏》二卷 明周起元撰。
是書名為五卷,實則僅第二卷為《西台奏疏》十一篇,第三卷為《撫吳奏疏》十九篇其第一卷為《起元傳》,第四卷為《蘭言錄》,第五卷為《崇祀錄》,皆附錄耳。
然起元人自不朽,正不假諸人題詠以傳也。
《張襄壯奏疏》六卷 國朝張勇撰。
其子雲翼編。
始于順治六年謝實授甘肅總兵官疏,終于康熙二十三年甘州軍中遺疏,凡一百二十篇。
勇之戰功,大概于斯可考。
《靳文襄奏疏》八卷 國朝靳輔撰。
是編皆其前後治河奏疏,大旨在開引河以殺其勢,引淮水以刷其沙,築六壩以時其宣洩。
其持論謂:築堤岸、疏下流、塞決口,有先後而無緩急雲。
《華野疏稿》五卷 國朝郭琇撰。
琇初為禦史,以劾罷大學士明珠、餘國柱,受聖祖仁皇帝特達之知。
後為湖廣總督,以紅苗剽掠事罷官。
蓋長于敢言,而短于應變。
錄其奏疏,見琇自始至終,功罪皆由自取。
并恭錄修國史列傳時欽奉谕旨,以昭示萬世焉。
謹案:以上所錄,皆以奏議自為一編者。
其或編入本集者,則卷目雖多,亦仍以本集著錄,不入此門。
《諸臣奏議》一百五十卷 宋趙汝愚編。
以北宋及南宋初奏議,統為十二門,析子目一百一十四。
每篇之末,各附注所居之官,與奏進之年月。
汝愚奏劄及序,皆稱“名臣奏議”,而此本題曰“諸臣奏議”,或以中有丁謂、秦桧諸人,後改其名欤。
《曆代名臣奏議》三百五十卷 明永樂十四年,黃淮、楊士奇等奉敕編。
所錄自商、周迄于宋、元,分六十四門。
名目過繁,轉至于瑣雜失當。
然搜羅既富,曆代典制之沿革,政事之得失,賢奸之消長,可一一披簡而知,固未可以冗雜廢也。
《名臣經濟錄》五十三卷 明黃訓編。
輯洪武至嘉靖九朝名臣經濟之文,中阙建文一朝,以革除故也。
凡分十門:開國、保治二門,以時代為序;吏、禮、兵、工四部,以所屬分四子目;戶部以事例分十三子目:刑部以事例分四子目;内閣總括百司,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篇帙太寡,皆無子目。
謹案:此書兼采雜文,然奏議居十之八九,故入之奏議,使從其類。
《欽定明臣奏議》二十卷 乾隆四十六年奉敕編。
以皇子司選錄,而尚書房入直諸臣預繕校。
每成一卷,即恭呈禦覽。
蓋時代既近,殷鑒尤明,将以追溯興亡,永垂法戒。
故特重其事也。
禀承訓示,辨别瑕瑜;一代得失之林,即千古是非之準矣。
右诏令奏議類奏議之屬。
二十九部,七百二十六卷。
史部七 傳記類 《孔子編年》五卷 宋胡仔撰。
舊本或題其父舜陟,誤也。
是書删除諸子妄誕之說,以《論語》為主,而參考以《春秋》三傳、《禮記》《家語》《史記》《世家》,頗為不失謹嚴。
惟經典載孔子言行,多無歲月,而仔一一分年編次,未免有所牽合耳。
《東家雜記》二卷 宋孔傳撰。
上卷分九類,皆世系封爵之屬;下卷分十二類,皆孔林聖迹。
大抵胡仔書詳于生前,此書詳于身後。
合是二書,聖人之始末,亦大概可睹矣。
右傳記類聖賢之屬。
二部,七卷。
謹案:以上所錄,皆聖迹也。
以存目中多諸賢之書,名統于一,故總标曰聖賢。
《晏子春秋》八卷 撰人名氏無考。
舊題晏嬰撰者,誤也。
書中皆述嬰遺事,實魏徵《谏錄》、李绛《論事集》之流,與著書立說者回别。
列之儒家,于宗旨固非;列之墨家,于體裁亦未允。
改隸傳記,庶得其真。
《魏鄭公谏錄》五卷 唐王方慶撰。
錄魏徵谏诤之語甚詳,司馬光《資治通鑒》多引以為征。
《李相國論事集》六卷 唐蔣偕撰。
或題曰“李深之集”,稱李绛撰者,誤也。
所錄皆李绛奏議之文,與谕谏之事,而紀事者居多,偕序稱編為七篇。
今止六篇,殆佚其一矣。
《杜工部年譜》一卷 宋趙子栎撰。
子栎與魯訔皆紹興中人,而訔所著《杜甫年譜》,子栎未見,故譜中惟與呂大防辨,持論亦未甚确。
以宋人舊帙,存以備說杜詩者之參考爾。
《杜工部詩年譜》一卷 宋魯訔撰。
訔嘗注杜甫詩,冠以此譜。
今其注佚而譜存。
頗有失考之處。
而較趙子栎譜,則已密矣。
《紹陶錄》二卷 宋王質撰。
質于淳熙中,奉祠山居。
以陶潛、陶弘景皆棄官遺世,其同時唐汝丹、鹿何可繼其風,因作此書。
上卷載栗裡、華陽二譜,各摘其遺文遺事為題,别為之詞。
下卷記唐、鹿事,而附以林居詠物之詩。
謹案:此書非史、非子、非集,無類可歸,以其上卷冠以二陶譜,下卷冠以唐、鹿事,姑附之傳記類中。
《金陀粹編》二十八卷,《續編》三十卷 宋嶽珂撰。
珂為嶽飛之孫,是編裒輯高宗禦劄,及飛遺文舊事,與誣構昭雪之始末,以辨飛之冤。
《粹編》成于嘉定戊寅,《續編》成于紹定戊子。
珂别業在嘉興金陀坊,故以名書。
《象台首末》五卷 宋胡知柔撰。
知柔為大理評事夢昱之子,夢昱以争濟王事貶死象州。
知柔輯其奏疏遺文,及贈答題跋之作,以成此書。
編次頗無體例,以夢昱《宋史》無傳,故錄之以補史阙焉。
《魏鄭公谏續錄》二卷 元翟思忠撰。
原本久佚,故明長洲彭年掇拾殘剩,以補其缺。
附刻王方慶書後。
今檢《永樂大典》,原本具存,較彭年詳核十倍,故黜其所補之本,仍以原本著錄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