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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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禮》、四《儀禮》、五《禮記》、六《公羊傳》、七《論語》也。
宋人說經,毅然自異于先儒,實自敞始,遂開一代之風氣。
然敞學有根柢,故能自成一家之言。
後來不能學其深究古義,而學其排擊古義,則傎也宜矣。
《程氏經說》七卷 不著編輯者名氏。
皆伊川程子說經之語。
凡《系辭》一卷,《尚書》一卷,《詩》二卷,《春秋》一卷,《論語》一卷,改定《大學》一卷。
《六經圖》六卷 宋楊甲撰,毛邦翰補。
六經者,以五經并《周禮》為六也,凡三百二十三圖。
《六經正誤》六卷 宋毛居正撰。
嘉定十六年,國子監刊定六經,居正校定四經,惟《禮記》及《春秋》三傳以目疾罷,後四經刊刻不如法,因補校所缺二經,并前所校四經為此書。
《書錄解題》議其惟講偏旁疑似,然監闆為有司程序,義取通行,勢不能如陸氏《釋文》遍征古今,著篇章字句之異同。
所校不過點畫,不偏旁之講而何講乎。
《刊正九經三傳沿革例》一卷 宋嶽珂撰。
珂嘗校刊九經三傳,此其總例也。
一曰書本,二曰字畫,三曰注文,四曰音釋,五曰句讀,六曰脫簡,七曰考異。
皆參訂同異,考證精核。
其論字畫一條,酌古準今,尤通人之論也。
《融堂四書管見》十三卷 宋錢時撰。
四書者,一《論語》、二《孝經》、三《大學》、四《中庸》。
俱先列經文,略加音訓,而诠釋其大旨于後。
《大學》析為六章,不從程、朱之本。
蓋時乃楊簡門人;簡,陸九淵門人。
門戶異也。
《四如講稿》六卷 宋黃仲元撰。
《福建通志》作《四書講稿考》。
是書兼論諸經,不止四書,蓋字誤也。
其說多朱子之緒論,而亦時抒心得,雖不必一一精确,要猶為好學深思之言。
《六經奧論》六卷 舊本題宋鄭樵撰。
考書中引及樵說,稱夾漈先生,又稱朱子為文公,蓋托名也。
以所論頗有可采,故辨其僞而仍錄之。
《明本排字九經直音》二卷 不著撰人名氏。
刻于元世祖至元丁亥,而書中于真宗不加“宋”字,蓋宋人所作。
曰“明本”者,明州所刻闆也。
其書不用反切,故曰“直音”。
所音皆根據陸氏《釋文》,而參以宋諸儒之說,頗為精确,未可以坊本忽之。
《五經說》七卷 元熊朋來撰。
朋來之學,恪守宋儒,故于古義、古音,多所抵牾。
然其發明義理,尚為醇正。
于禮經尤疏證分明,有裨初學。
《十一經問對》五卷 元何異孫撰。
以《論語》《孝經》《孟子》《大學》《中庸》《書》《詩》《周禮》《儀禮》《春秋》、“三傳”、《禮記》為十一經,頗為杜撰,先後亦無倫次。
然其書仿朱子或問之體,時有謬說,而亦時有新解。
其論趙岐注《孟子》一條,尤平情之論,宋儒所諱不肯言者也。
《五經蠡測》六卷 明蔣悌生撰。
以五經為名,而獨無《禮記》。
據闵文振後記,蓋殘缺之稿也。
其說《易》取程、朱;說《書》取蔡沈,而時立異同;說《詩》謂《小序》固有纰缪,而朱子疾之已甚,最為持平;說《春秋》者僅六條,于胡安國傳在從違之間。
《簡端錄》十二卷 明邵寶撰。
說五經者十卷,說四書者二卷。
皆其誦讀有得,題諸簡端之語。
其門人王宗元,抄合成帙。
寶有經術,說經非專門,而持論笃實,在明人為不汩于異說。
《五經稽疑》六卷 明朱睦撰。
睦楔初作《春秋諸傳辨疑》四卷,後乃續說四經,合為一帙,改題此名。
然《春秋》時有精義,《易》《書》《詩》《禮》頗為草略,特以足五經之數。
末附以藩府禮制八條,尤乖體例。
《經典稽疑》二卷 明陳耀文撰。
取漢唐以來,說經之異于宋儒者,分條輯錄。
上卷為四書,下卷為五經。
《周禮》所采,多不得其根柢,又參以名人之語,亦失限斷。
然較諸株守永樂《四書五經大全》者,則可謂潛心訓诂矣。
《翻譯五經》五十八卷,《四書》二十九卷 是編仿北魏國語《孝經》之例,以國語詳譯諸經,并推闡語意,毫厘曲肖,不煩箋釋其字句,而微言大義,觸吻躍然。
允為诂經之明訓,不但同文之盛軌也。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一百九十九卷 舊本題西條掌書記山井鼎撰,東都講官物觀補遺。
蓋日本書也。
其書成于康熙七年。
以中國所刊諸本,與其國古今參校,頗為詳備。
《九經誤字》一卷 國朝顧炎武撰。
炎武以明國子監所刊九經,字多訛脫,坊刻之誤又甚于監本,乃考石經及諸舊本,作此書以正之。
《經問》十八卷,《經問補》三卷 國朝毛奇齡說經之語,其門人錄之成編。
所補三卷,又其子遠宗所錄也。
其中多證佐分明,足稱精核;而強詞奪理者,亦錯出其間。
所指名排擊者,惟顧炎武、閻若璩、胡渭三人,亦可雲勁敵相當矣。
《十三經疑義》十二卷 國朝吳浩撰。
取諸經注疏,标其疑義。
考訂之力頗勤。
《九經古義》十六卷 國朝惠棟撰。
所解凡《周易》《尚書》《毛詩》、三禮、三傳、《論語》十經。
其中《左傳補注》,先已别本孤行,故此書惟說九經。
曰“古義”者,漢儒專門訓诂之學,得以考見于今者也。
蓋漢至于今,垂二千載,文字有異,訓釋亦殊,其假借旁通,如拘以近代之音注,則義理全乖。
棟掇拾殘剩,以作是編,使讀經者有所考,亦不可謂之無功矣。
《經稗》六卷 國朝鄭方坤撰。
采諸家筆記中說經之語,排次成書,以補傳注之缺。
因多采自說部,故取稗官之義,以稗為名。
蓋傳注之文,全釋一經,或不免敷衍以足篇目;雜家之言,偶舉一義,大抵有所獨得,乃特筆于書。
說多可取,良以此也。
凡《易》《書》《詩》《春秋》各一卷,三禮共一卷,《四書》共一卷。
《十三經注疏正字》八十一卷 國朝沈廷芳撰。
取《十三經注疏》,以諸本互校。
略仿《韓文考異》之例,各以本句标題,而列其異同得失于句下。
于六書形聲,尤研究不苟。
《朱子五經語類》八十卷 國朝程川撰。
取《朱子語類》,按五經排纂。
每經皆以總論居前,論舊說得失者次之。
其餘則以經文為序,并各著某人所錄于下,而标其某年某月朱子年若幹歲于首條,尤可以知其說之早年晚年,孰先孰後,得以訂其異同。
《群經補義》五卷 國朝江永撰。
取《易》《書》《詩》《春秋》《儀禮》《禮記》《中庸》《論語》《孟子》,随筆诠釋,末附以雜說,多能補注疏所未及。
《經咫》一卷 國朝陳祖範撰。
皆其說經之文。
名“經咫”者,用國語晉文公咫聞意也。
凡《易》七條,《書》十二條,《詩》七條,《春秋》十三條,《禮》六條,《論語》十三條,《中庸》二條,《孟子》十條,而以雜文八篇有關于禮者附于後。
《九經辨字渎蒙》十二卷 國朝沈炳震撰。
以九經文字,分為十類:曰經典重文,曰經典阙文,曰經典傳訛,曰經典傳異,曰經典通借,曰先儒異讀,曰同音異義,曰異音異義,曰異字同義,曰批注傳述人。
其排此鈎稽,頗為細密;惟批注傳述人一類,全錄陸氏《釋文》,不免贅疣耳。
《古經解鈎沉》三十卷 國朝餘蕭客編。
搜輯唐以前解經遺說,編次成帙。
冠以叙錄,備述所引先儒爵裡,及著書之名。
皆但錄舊文,不加斷制,與惠棟《九經古義》融會考證者,為例不同,而詳略可以互參。
附錄 《古微書》三十六卷 明孫珏編。
取五經緯之佚文,各為編次,以存原書之梗概。
挂漏舛誤,均所不免;而據所采摭,頗資異聞,亦有因以考見古義者。
凡《尚書緯》十一部,《春秋緯》十六部,《易緯》八部,《禮緯》三部,《樂緯》三部,《詩緯》三部,《論語緯》四部,《孝經緯》九部,《河圖》十部,《洛書》五部。
右五經總義類。
三十一部,六百七十五卷。
附錄一部,三十六卷。
宋人說經,毅然自異于先儒,實自敞始,遂開一代之風氣。
然敞學有根柢,故能自成一家之言。
後來不能學其深究古義,而學其排擊古義,則傎也宜矣。
《程氏經說》七卷 不著編輯者名氏。
皆伊川程子說經之語。
凡《系辭》一卷,《尚書》一卷,《詩》二卷,《春秋》一卷,《論語》一卷,改定《大學》一卷。
《六經圖》六卷 宋楊甲撰,毛邦翰補。
六經者,以五經并《周禮》為六也,凡三百二十三圖。
《六經正誤》六卷 宋毛居正撰。
嘉定十六年,國子監刊定六經,居正校定四經,惟《禮記》及《春秋》三傳以目疾罷,後四經刊刻不如法,因補校所缺二經,并前所校四經為此書。
《書錄解題》議其惟講偏旁疑似,然監闆為有司程序,義取通行,勢不能如陸氏《釋文》遍征古今,著篇章字句之異同。
所校不過點畫,不偏旁之講而何講乎。
《刊正九經三傳沿革例》一卷 宋嶽珂撰。
珂嘗校刊九經三傳,此其總例也。
一曰書本,二曰字畫,三曰注文,四曰音釋,五曰句讀,六曰脫簡,七曰考異。
皆參訂同異,考證精核。
其論字畫一條,酌古準今,尤通人之論也。
《融堂四書管見》十三卷 宋錢時撰。
四書者,一《論語》、二《孝經》、三《大學》、四《中庸》。
俱先列經文,略加音訓,而诠釋其大旨于後。
《大學》析為六章,不從程、朱之本。
蓋時乃楊簡門人;簡,陸九淵門人。
門戶異也。
《四如講稿》六卷 宋黃仲元撰。
《福建通志》作《四書講稿考》。
是書兼論諸經,不止四書,蓋字誤也。
其說多朱子之緒論,而亦時抒心得,雖不必一一精确,要猶為好學深思之言。
《六經奧論》六卷 舊本題宋鄭樵撰。
考書中引及樵說,稱夾漈先生,又稱朱子為文公,蓋托名也。
以所論頗有可采,故辨其僞而仍錄之。
《明本排字九經直音》二卷 不著撰人名氏。
刻于元世祖至元丁亥,而書中于真宗不加“宋”字,蓋宋人所作。
曰“明本”者,明州所刻闆也。
其書不用反切,故曰“直音”。
所音皆根據陸氏《釋文》,而參以宋諸儒之說,頗為精确,未可以坊本忽之。
《五經說》七卷 元熊朋來撰。
朋來之學,恪守宋儒,故于古義、古音,多所抵牾。
然其發明義理,尚為醇正。
于禮經尤疏證分明,有裨初學。
《十一經問對》五卷 元何異孫撰。
以《論語》《孝經》《孟子》《大學》《中庸》《書》《詩》《周禮》《儀禮》《春秋》、“三傳”、《禮記》為十一經,頗為杜撰,先後亦無倫次。
然其書仿朱子或問之體,時有謬說,而亦時有新解。
其論趙岐注《孟子》一條,尤平情之論,宋儒所諱不肯言者也。
《五經蠡測》六卷 明蔣悌生撰。
以五經為名,而獨無《禮記》。
據闵文振後記,蓋殘缺之稿也。
其說《易》取程、朱;說《書》取蔡沈,而時立異同;說《詩》謂《小序》固有纰缪,而朱子疾之已甚,最為持平;說《春秋》者僅六條,于胡安國傳在從違之間。
《簡端錄》十二卷 明邵寶撰。
說五經者十卷,說四書者二卷。
皆其誦讀有得,題諸簡端之語。
其門人王宗元,抄合成帙。
寶有經術,說經非專門,而持論笃實,在明人為不汩于異說。
《五經稽疑》六卷 明朱睦撰。
睦楔初作《春秋諸傳辨疑》四卷,後乃續說四經,合為一帙,改題此名。
然《春秋》時有精義,《易》《書》《詩》《禮》頗為草略,特以足五經之數。
末附以藩府禮制八條,尤乖體例。
《經典稽疑》二卷 明陳耀文撰。
取漢唐以來,說經之異于宋儒者,分條輯錄。
上卷為四書,下卷為五經。
《周禮》所采,多不得其根柢,又參以名人之語,亦失限斷。
然較諸株守永樂《四書五經大全》者,則可謂潛心訓诂矣。
《翻譯五經》五十八卷,《四書》二十九卷 是編仿北魏國語《孝經》之例,以國語詳譯諸經,并推闡語意,毫厘曲肖,不煩箋釋其字句,而微言大義,觸吻躍然。
允為诂經之明訓,不但同文之盛軌也。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一百九十九卷 舊本題西條掌書記山井鼎撰,東都講官物觀補遺。
蓋日本書也。
其書成于康熙七年。
以中國所刊諸本,與其國古今參校,頗為詳備。
《九經誤字》一卷 國朝顧炎武撰。
炎武以明國子監所刊九經,字多訛脫,坊刻之誤又甚于監本,乃考石經及諸舊本,作此書以正之。
《經問》十八卷,《經問補》三卷 國朝毛奇齡說經之語,其門人錄之成編。
所補三卷,又其子遠宗所錄也。
其中多證佐分明,足稱精核;而強詞奪理者,亦錯出其間。
所指名排擊者,惟顧炎武、閻若璩、胡渭三人,亦可雲勁敵相當矣。
《十三經疑義》十二卷 國朝吳浩撰。
取諸經注疏,标其疑義。
考訂之力頗勤。
《九經古義》十六卷 國朝惠棟撰。
所解凡《周易》《尚書》《毛詩》、三禮、三傳、《論語》十經。
其中《左傳補注》,先已别本孤行,故此書惟說九經。
曰“古義”者,漢儒專門訓诂之學,得以考見于今者也。
蓋漢至于今,垂二千載,文字有異,訓釋亦殊,其假借旁通,如拘以近代之音注,則義理全乖。
棟掇拾殘剩,以作是編,使讀經者有所考,亦不可謂之無功矣。
《經稗》六卷 國朝鄭方坤撰。
采諸家筆記中說經之語,排次成書,以補傳注之缺。
因多采自說部,故取稗官之義,以稗為名。
蓋傳注之文,全釋一經,或不免敷衍以足篇目;雜家之言,偶舉一義,大抵有所獨得,乃特筆于書。
說多可取,良以此也。
凡《易》《書》《詩》《春秋》各一卷,三禮共一卷,《四書》共一卷。
《十三經注疏正字》八十一卷 國朝沈廷芳撰。
取《十三經注疏》,以諸本互校。
略仿《韓文考異》之例,各以本句标題,而列其異同得失于句下。
于六書形聲,尤研究不苟。
《朱子五經語類》八十卷 國朝程川撰。
取《朱子語類》,按五經排纂。
每經皆以總論居前,論舊說得失者次之。
其餘則以經文為序,并各著某人所錄于下,而标其某年某月朱子年若幹歲于首條,尤可以知其說之早年晚年,孰先孰後,得以訂其異同。
《群經補義》五卷 國朝江永撰。
取《易》《書》《詩》《春秋》《儀禮》《禮記》《中庸》《論語》《孟子》,随筆诠釋,末附以雜說,多能補注疏所未及。
《經咫》一卷 國朝陳祖範撰。
皆其說經之文。
名“經咫”者,用國語晉文公咫聞意也。
凡《易》七條,《書》十二條,《詩》七條,《春秋》十三條,《禮》六條,《論語》十三條,《中庸》二條,《孟子》十條,而以雜文八篇有關于禮者附于後。
《九經辨字渎蒙》十二卷 國朝沈炳震撰。
以九經文字,分為十類:曰經典重文,曰經典阙文,曰經典傳訛,曰經典傳異,曰經典通借,曰先儒異讀,曰同音異義,曰異音異義,曰異字同義,曰批注傳述人。
其排此鈎稽,頗為細密;惟批注傳述人一類,全錄陸氏《釋文》,不免贅疣耳。
《古經解鈎沉》三十卷 國朝餘蕭客編。
搜輯唐以前解經遺說,編次成帙。
冠以叙錄,備述所引先儒爵裡,及著書之名。
皆但錄舊文,不加斷制,與惠棟《九經古義》融會考證者,為例不同,而詳略可以互參。
附錄 《古微書》三十六卷 明孫珏編。
取五經緯之佚文,各為編次,以存原書之梗概。
挂漏舛誤,均所不免;而據所采摭,頗資異聞,亦有因以考見古義者。
凡《尚書緯》十一部,《春秋緯》十六部,《易緯》八部,《禮緯》三部,《樂緯》三部,《詩緯》三部,《論語緯》四部,《孝經緯》九部,《河圖》十部,《洛書》五部。
右五經總義類。
三十一部,六百七十五卷。
附錄一部,三十六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