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關燈
小
中
大
,而稍點竄之。
元延祐中,定取士用胡傳,猶兼用三傳。
明洪武初,定取士用胡傳,猶兼用張洽傳。
此書出而胡傳獨行天地間矣。
《春秋經傳辨疑》一卷 明童品撰。
論《左傳》事迹,與公、穀異同者,凡九十三條。
大約以左氏為據。
蓋左氏,國史之記載;公、穀兩家,則經師之傳聞也。
然如宋師圍曹、華元奔晉諸條,則未嘗不疑左氏之失,非有所偏黨。
《春秋正傳》三十七卷 明湛若水撰。
大旨以《春秋》本魯史之文,不可強立義例,汩以臆說,因作此書,以厘訂諸家。
其曰“正傳”者,謂正諸傳之誤也。
《左傳附注》五卷 明陸粲撰。
前三卷駁正杜預注,第四卷駁正孔穎達疏,第五卷駁正陸德明《音義》。
《春秋胡氏傳辨疑》二卷 明陸粲撰。
皆攻胡傳之失。
明二百七十餘年,能昌言糾正胡傳者,自此書始。
《春秋明志錄》十二卷 明熊過撰。
其說盡廢三傳,而亦不遵胡安國傳。
于說《春秋》者,戛戛然自為一家。
其纰缪者極纰缪,其精确者亦極精确。
《春秋正旨》一卷 明高拱撰。
拱以宋以來說《春秋》者,欲尊聖人而不知所以尊,欲明書法而不知所以明,乃推原經義,作此書以訂其謬。
篇頁無多,而議論特正。
《春秋輯傳》十三卷,宗旨一卷,凡例二卷 明王樵撰。
其《輯傳》以朱子為宗,旁采諸家,附以論斷。
稍嫌其冗沓,而大旨尚醇。
其凡例則此類推求,不涉穿鑿,較他氏為簡明。
《春秋億》六卷 明徐學谟撰。
大旨謂《春秋》所書,皆據舊史,舊史所缺,聖人弗能益。
蓋一掃公、穀“無字非例”之說。
雖主持過當,而頗能翦截葛藤。
其駁夏時周月之說,曰:“為下而先倍,烏在其為《春秋》也?”可謂要言不繁矣。
《春秋事義全考》十六卷 明姜寶撰。
大旨以胡傳為主,而亦頗參以己意。
襄公以下,胡傳多缺,亦胥為補葺。
其論孔子必不以褒貶之法上施于君父,尤為大義炳然。
雖頗近科舉之學,不以害其宏旨也。
《春秋胡傳考誤》一卷 明袁仁撰。
亦攻駁胡傳之失,與陸粲書同旨。
其間吹求過當者,十之一二而已。
《左傳屬事》二十卷 明傅遜撰。
仿袁樞《通鑒紀事本末》之體,變傳文編年為屬事,各隐括大義而論之。
于杜注之未安者,多所更定。
凡傳文之有乖世教者,亦多所糾正。
謹案:章沖《左傳始末》之類,以無關經旨,皆入史鈔類中。
惟此書雖以屬事為名,而考定注文,參酌傳義,非但排纂事實者比,故仍入之于經部。
《左氏釋》二卷 明馮時可撰。
皆發明《左傳》訓诂,不載傳文。
惟有所論說者,乃著之。
間有臆斷,而精核者多。
《春秋質疑》十二卷 明楊于庭撰。
亦為糾正胡傳而作,持論多有根據,非好為異說。
《春秋孔義》十二卷 明高攀龍撰。
其說斟酌于三傳、胡傳之間。
合者取之,不合者置之,絕不以攻辨為長。
意主以經解經,故名“孔義”。
然平心持擇,與有意廢傳而托詞于信經,實不相同。
《春秋辨義》三十九卷 明卓爾康撰。
以六義釋《春秋》:一曰經義、二曰傳義、三曰書義、四曰不書義、五曰時義、六曰地義。
持論頗為笃實。
《讀春秋略記》十卷 明朱朝瑛撰。
所采啖助、趙匡,下及季本、郝敬諸書。
皆自生新義,不肯依附三傳者。
朝瑛所論斷,亦皆冥搜别解,不主故常。
大緻似葉夢得《三傳谳》,而不及其辨博;又似程端學《三傳辨疑》,而亦不至如其剛愎。
其在明季,要不失為讀書者之說經也。
《春秋四傳質》二卷 明王介之撰。
取三傳及胡安國傳異同,斷以己意。
其“無駭卒”條下,發例雲:“斷以義,則胡氏精,而公、穀尤正;質以事,則左氏有征,為可信也。
”其大旨可見矣。
《左氏杜林合注》五十卷 明王道焜、趙如源同編。
以宋林堯叟《左傳句解》,散附杜注之下。
雖林非杜匹,而因林之明顯,以求杜之深奧,亦未始不相資以為功。
《日講春秋解義》六十四卷 是編亦聖祖仁皇帝講筵舊本。
世宗憲皇帝重加考定,排纂成書。
每條皆先征事實,次明義例,然後酌三傳之平,論斷其得失,使筆削微旨,炳若日星。
知臨禦寰瀛,所以端刑賞之原,定是非之準者,心法有自來矣。
《欽定春秋傳說彙纂》三十八卷 康熙三十八年奉敕撰。
以胡安國傳,自元延祐以來,久列學官,故仍與三傳并載。
至其中繳繞苛刻之說,以及借論時事,實與經旨違戾者,皆随事駁正,無所回護。
使華衮斧钺,炳若丹青。
允足破陋儒門戶之私,而闡聖人筆削之義。
《禦纂春秋直解》十五卷 乾隆二十三年,大學士傅恒等奉敕撰。
自宋孫複以後,說《春秋》者,名為棄傳從經,實則強經以從己,支離迂謬,于褒貶之旨多乖。
是編恪禀睿裁,一滌曲說,故名曰直解。
恭讀禦制序文,闡尼山之本意,而揭胡安國之臆斷傅會。
以诰天下。
信惟聖人能知聖人矣。
《左傳杜解補正》三卷 國朝顧炎武撰。
抉摘杜預《左傳注》之缺誤,根據經典,率皆精核。
惠棟作《左傳補注》,拾炎武之遺者尚多,其糾炎武之誤者僅五六條耳。
《春秋稗疏》二卷 國朝王夫之撰。
所論《春秋》書法及名物典制之類,僅十之一;考證地理者,居十之九。
雖得失互見,然語皆有本。
《春秋平義》十二卷 國朝俞汝言撰。
其書多引舊文,自立論者無幾。
然去取分明,多得經意,正不以多生新解為長。
自序謂“傳經之失,不在淺而在于深。
《春秋》尤甚”。
啖助、孫複以來,皆見未及此也。
《春秋四傳糾正》一卷 國朝俞汝言撰。
乃其失明以後,口授而成。
摘列《春秋》三傳,及胡安國傳之失,随事辨正,區為六類,計一百三條。
末附“春王正月辨”一篇,申左氏周正之說。
雖篇頁無幾,然言言皆中說《春秋》之病。
《讀左日鈔》十二卷,補二卷 國朝朱鶴齡撰。
亦補正杜預《左傳注》之缺訛。
集舊解者十之七,出新意者十之三,故以“鈔”名。
所補二卷,多用顧炎武說。
是時炎武書尚未成,乃據其華陰所寄之稿本也。
《左傳事緯》十二卷,附錄八卷 國朝馬骕撰。
取《左傳》事迹,類分為一百八篇。
各系以論斷。
附錄杜預、孔穎達序論及骕所作左丘明小傳共一卷,辨例三卷,圖表一卷,覽左随筆一卷,名氏譜一卷,《左傳》字音一卷。
融會貫通,具有條理,所謂專門之學,與涉獵者有異也。
《春秋毛氏傳》三十六卷 國朝毛奇齡撰。
其書依經為次,中分二十二類,而總括以四例。
大旨宗左氏,而攻胡安國。
其中穿鑿之說,叫嚣之語,平生結習亦未能除;而根據分明,條理融貫,較所說他經,得聖人之意者為多。
《春秋簡書刊誤》二卷 國朝毛奇齡撰。
取三傳異文,詳為辨說,多主左氏。
其改左氏從公羊者,“衛侯衎出奔齊”一條而已。
稱“簡書”者,奇齡之說謂:傳據策書而作,經據簡書而作也。
《春秋屬辭比事記》四卷 國朝毛奇齡撰。
仿沈棐、趙汸之例,以《春秋》經文分隸二十二門,亦如所作《春秋傳》。
屬稿未竟,僅得七門,而侵伐一門僅得其半。
然宏綱細目,已具見體例。
其大旨據禮以斷《春秋》,特為典核。
《春秋地名考略》十四卷 國朝高士奇撰。
《潛丘劄記》以為秀水徐善作,莫能詳也。
是書以《春秋》經傳地名,分國編次,各為考證于條下,頗有嗜博之病,而大緻詳贍。
《春秋管窺》十二卷 國朝徐庭垣撰。
以《左傳》之事實質經;以經之異同辨例。
因以考定公、穀以下諸說。
立義頗為明坦。
其自序謂,孔子必不幹犯名義,作私書以貶黜先王先公,而私匿之以圖幸免。
尤自古諸儒所未論及也。
《三傳折諸》四十四卷 國朝張尚瑗撰。
尚瑗
元延祐中,定取士用胡傳,猶兼用三傳。
明洪武初,定取士用胡傳,猶兼用張洽傳。
此書出而胡傳獨行天地間矣。
《春秋經傳辨疑》一卷 明童品撰。
論《左傳》事迹,與公、穀異同者,凡九十三條。
大約以左氏為據。
蓋左氏,國史之記載;公、穀兩家,則經師之傳聞也。
然如宋師圍曹、華元奔晉諸條,則未嘗不疑左氏之失,非有所偏黨。
《春秋正傳》三十七卷 明湛若水撰。
大旨以《春秋》本魯史之文,不可強立義例,汩以臆說,因作此書,以厘訂諸家。
其曰“正傳”者,謂正諸傳之誤也。
《左傳附注》五卷 明陸粲撰。
前三卷駁正杜預注,第四卷駁正孔穎達疏,第五卷駁正陸德明《音義》。
《春秋胡氏傳辨疑》二卷 明陸粲撰。
皆攻胡傳之失。
明二百七十餘年,能昌言糾正胡傳者,自此書始。
《春秋明志錄》十二卷 明熊過撰。
其說盡廢三傳,而亦不遵胡安國傳。
于說《春秋》者,戛戛然自為一家。
其纰缪者極纰缪,其精确者亦極精确。
《春秋正旨》一卷 明高拱撰。
拱以宋以來說《春秋》者,欲尊聖人而不知所以尊,欲明書法而不知所以明,乃推原經義,作此書以訂其謬。
篇頁無多,而議論特正。
《春秋輯傳》十三卷,宗旨一卷,凡例二卷 明王樵撰。
其《輯傳》以朱子為宗,旁采諸家,附以論斷。
稍嫌其冗沓,而大旨尚醇。
其凡例則此類推求,不涉穿鑿,較他氏為簡明。
《春秋億》六卷 明徐學谟撰。
大旨謂《春秋》所書,皆據舊史,舊史所缺,聖人弗能益。
蓋一掃公、穀“無字非例”之說。
雖主持過當,而頗能翦截葛藤。
其駁夏時周月之說,曰:“為下而先倍,烏在其為《春秋》也?”可謂要言不繁矣。
《春秋事義全考》十六卷 明姜寶撰。
大旨以胡傳為主,而亦頗參以己意。
襄公以下,胡傳多缺,亦胥為補葺。
其論孔子必不以褒貶之法上施于君父,尤為大義炳然。
雖頗近科舉之學,不以害其宏旨也。
《春秋胡傳考誤》一卷 明袁仁撰。
亦攻駁胡傳之失,與陸粲書同旨。
其間吹求過當者,十之一二而已。
《左傳屬事》二十卷 明傅遜撰。
仿袁樞《通鑒紀事本末》之體,變傳文編年為屬事,各隐括大義而論之。
于杜注之未安者,多所更定。
凡傳文之有乖世教者,亦多所糾正。
謹案:章沖《左傳始末》之類,以無關經旨,皆入史鈔類中。
惟此書雖以屬事為名,而考定注文,參酌傳義,非但排纂事實者比,故仍入之于經部。
《左氏釋》二卷 明馮時可撰。
皆發明《左傳》訓诂,不載傳文。
惟有所論說者,乃著之。
間有臆斷,而精核者多。
《春秋質疑》十二卷 明楊于庭撰。
亦為糾正胡傳而作,持論多有根據,非好為異說。
《春秋孔義》十二卷 明高攀龍撰。
其說斟酌于三傳、胡傳之間。
合者取之,不合者置之,絕不以攻辨為長。
意主以經解經,故名“孔義”。
然平心持擇,與有意廢傳而托詞于信經,實不相同。
《春秋辨義》三十九卷 明卓爾康撰。
以六義釋《春秋》:一曰經義、二曰傳義、三曰書義、四曰不書義、五曰時義、六曰地義。
持論頗為笃實。
《讀春秋略記》十卷 明朱朝瑛撰。
所采啖助、趙匡,下及季本、郝敬諸書。
皆自生新義,不肯依附三傳者。
朝瑛所論斷,亦皆冥搜别解,不主故常。
大緻似葉夢得《三傳谳》,而不及其辨博;又似程端學《三傳辨疑》,而亦不至如其剛愎。
其在明季,要不失為讀書者之說經也。
《春秋四傳質》二卷 明王介之撰。
取三傳及胡安國傳異同,斷以己意。
其“無駭卒”條下,發例雲:“斷以義,則胡氏精,而公、穀尤正;質以事,則左氏有征,為可信也。
”其大旨可見矣。
《左氏杜林合注》五十卷 明王道焜、趙如源同編。
以宋林堯叟《左傳句解》,散附杜注之下。
雖林非杜匹,而因林之明顯,以求杜之深奧,亦未始不相資以為功。
《日講春秋解義》六十四卷 是編亦聖祖仁皇帝講筵舊本。
世宗憲皇帝重加考定,排纂成書。
每條皆先征事實,次明義例,然後酌三傳之平,論斷其得失,使筆削微旨,炳若日星。
知臨禦寰瀛,所以端刑賞之原,定是非之準者,心法有自來矣。
《欽定春秋傳說彙纂》三十八卷 康熙三十八年奉敕撰。
以胡安國傳,自元延祐以來,久列學官,故仍與三傳并載。
至其中繳繞苛刻之說,以及借論時事,實與經旨違戾者,皆随事駁正,無所回護。
使華衮斧钺,炳若丹青。
允足破陋儒門戶之私,而闡聖人筆削之義。
《禦纂春秋直解》十五卷 乾隆二十三年,大學士傅恒等奉敕撰。
自宋孫複以後,說《春秋》者,名為棄傳從經,實則強經以從己,支離迂謬,于褒貶之旨多乖。
是編恪禀睿裁,一滌曲說,故名曰直解。
恭讀禦制序文,闡尼山之本意,而揭胡安國之臆斷傅會。
以诰天下。
信惟聖人能知聖人矣。
《左傳杜解補正》三卷 國朝顧炎武撰。
抉摘杜預《左傳注》之缺誤,根據經典,率皆精核。
惠棟作《左傳補注》,拾炎武之遺者尚多,其糾炎武之誤者僅五六條耳。
《春秋稗疏》二卷 國朝王夫之撰。
所論《春秋》書法及名物典制之類,僅十之一;考證地理者,居十之九。
雖得失互見,然語皆有本。
《春秋平義》十二卷 國朝俞汝言撰。
其書多引舊文,自立論者無幾。
然去取分明,多得經意,正不以多生新解為長。
自序謂“傳經之失,不在淺而在于深。
《春秋》尤甚”。
啖助、孫複以來,皆見未及此也。
《春秋四傳糾正》一卷 國朝俞汝言撰。
乃其失明以後,口授而成。
摘列《春秋》三傳,及胡安國傳之失,随事辨正,區為六類,計一百三條。
末附“春王正月辨”一篇,申左氏周正之說。
雖篇頁無幾,然言言皆中說《春秋》之病。
《讀左日鈔》十二卷,補二卷 國朝朱鶴齡撰。
亦補正杜預《左傳注》之缺訛。
集舊解者十之七,出新意者十之三,故以“鈔”名。
所補二卷,多用顧炎武說。
是時炎武書尚未成,乃據其華陰所寄之稿本也。
《左傳事緯》十二卷,附錄八卷 國朝馬骕撰。
取《左傳》事迹,類分為一百八篇。
各系以論斷。
附錄杜預、孔穎達序論及骕所作左丘明小傳共一卷,辨例三卷,圖表一卷,覽左随筆一卷,名氏譜一卷,《左傳》字音一卷。
融會貫通,具有條理,所謂專門之學,與涉獵者有異也。
《春秋毛氏傳》三十六卷 國朝毛奇齡撰。
其書依經為次,中分二十二類,而總括以四例。
大旨宗左氏,而攻胡安國。
其中穿鑿之說,叫嚣之語,平生結習亦未能除;而根據分明,條理融貫,較所說他經,得聖人之意者為多。
《春秋簡書刊誤》二卷 國朝毛奇齡撰。
取三傳異文,詳為辨說,多主左氏。
其改左氏從公羊者,“衛侯衎出奔齊”一條而已。
稱“簡書”者,奇齡之說謂:傳據策書而作,經據簡書而作也。
《春秋屬辭比事記》四卷 國朝毛奇齡撰。
仿沈棐、趙汸之例,以《春秋》經文分隸二十二門,亦如所作《春秋傳》。
屬稿未竟,僅得七門,而侵伐一門僅得其半。
然宏綱細目,已具見體例。
其大旨據禮以斷《春秋》,特為典核。
《春秋地名考略》十四卷 國朝高士奇撰。
《潛丘劄記》以為秀水徐善作,莫能詳也。
是書以《春秋》經傳地名,分國編次,各為考證于條下,頗有嗜博之病,而大緻詳贍。
《春秋管窺》十二卷 國朝徐庭垣撰。
以《左傳》之事實質經;以經之異同辨例。
因以考定公、穀以下諸說。
立義頗為明坦。
其自序謂,孔子必不幹犯名義,作私書以貶黜先王先公,而私匿之以圖幸免。
尤自古諸儒所未論及也。
《三傳折諸》四十四卷 國朝張尚瑗撰。
尚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