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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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為學者程試之式也。
《春秋比事》二十卷 宋沈棐撰。
取《春秋》事迹相近者,以類相比,各為之說。
《春秋左傳要義》三十一卷 宋魏了翁撰。
亦其《九經要義》之一。
原本六十卷,今佚其二十九卷。
其書删削《注疏》,去其日月名氏之曲說,而存其征實之要語,頗不苟于持擇。
《春秋分紀》九十卷 宋程公說撰。
取《左傳》事迹,以史家表志之例分編。
凡年表九卷,世譜七卷,名譜二卷,書二十六卷,周天王事二卷,魯事六卷,世本三十五卷,附錄三卷。
經緯分明,于《左傳》可稱淹貫,參互考校,可以發明經義,不但排比傳文也。
《春秋講義》四卷 宋戴溪撰。
乃開禧中,溪為太子詹事時所進。
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
所講皆敷陳明暢。
時當韓侂胄喪師辱國之後,于交鄰經武之道,尤三緻意焉。
《春秋集義》五十卷,《綱領》三卷 宋李明複撰。
舊本佚其《綱領》三卷,今以《永樂大典》所載,補成完書。
張萱《内閣書目》,稱其惟采周、程、張三子之說。
今觀其所采,如楊時、謝湜、胡安國、朱子、呂祖謙之說,不一而足,不但三子;然皆濂、洛、關、閩之派,惟呂祖謙為永嘉派也。
《張氏春秋集注》十一卷,《綱領》一卷 宋張洽撰。
其書定春王正月為周正,足訂胡安國之訛。
車若水《腳氣集》反以為非,殊為門戶之見。
其譏洽注質實判斷,理雖是而事則非,誠為确論。
然據理而不核其事,宋人說《春秋》者類然,亦不止洽此書也。
《春秋王霸列國世紀編》三卷 宋李琪撰。
以諸國為綱,而以《春秋》所載事迹類編為目。
前有序,後有論斷。
其說多為時事而發,其諸國次第亦具有寓意。
《春秋通說》十三卷 宋黃仲炎撰。
大旨謂《春秋》為聖人教戒天下之書,直書事迹,義理自見;于古來經師王不稱天、桓不書王之類,一切辟之,頗能掃除枝蔓。
其論孔子必不能私改正朔,尤義正詞嚴。
《洪氏春秋說》三十卷 宋洪咨夔撰。
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
其書皆考據事勢,推勘情僞,如謂季友故縱慶父之類,雖稍稍過當,然其精确者,不可沒也。
《春秋經筌》十六卷 宋趙鵬飛撰。
其說主于棄傳從經,然竟不知成風為莊公之妾、僖公之妾,是目未睹三傳矣。
此孫複末派之極弊也。
特以其持論平允而存之。
《呂氏春秋或問》二十卷,附《春秋五論》一卷 宋呂大圭撰。
大圭嘗著《春秋集傳》,其書已佚,此“或問”即申明“集傳”之意者也。
大旨主持左氏,而排诋公羊。
所附“五論”,一曰孔子作春秋,二曰辨日月褒貶之例,三曰特筆,四曰論三傳得失,五曰世變。
《春秋詳說》三十卷 宋家铉翁撰。
其說謂《春秋》主乎垂法,不主乎記事,其或詳或略,或書或不書,大率皆抑揚予奪之所系,蓋亦字字求褒貶之故者。
然其論多平正通達,無孫複、胡安國等刻酷鍛煉之習。
《讀春秋編》十二卷 宋陳深撰。
其說以胡安國傳為宗,然尚能考驗《左傳》事迹,不為無征之談。
《春秋提綱》十卷 元陳則通撰。
綜論《春秋》。
大旨分征伐、朝聘、盟會、雜例四門。
每門又區分其事,以類相從,題之曰“例”。
大抵多推究其成敗之由。
體如史論,于《春秋》家别為一格。
《春秋集傳釋義大成》十二卷 元俞臯撰。
于經文之下,兼列二傳及胡安國傳。
吳澄序謂,兼列胡氏,以從時尚。
然臯于胡氏之過偏刻者,尚多所糾正也。
《春秋纂言》十二卷,總例一卷 元吳澄撰。
采輯諸說,斷以己意,頗為簡要。
冠以總例,分七綱八十一目。
天道、人紀二目,澄所自立。
餘吉、兇、軍、賓、嘉五禮之目,則與張大亨書互相出入,疑其暗合也。
《春秋諸國統紀》六卷,目錄一卷 元齊履謙撰。
凡二十二篇。
與李琪《列國世紀》體例略同,而次第諸國,視琪之有意颠倒,較為妥帖。
惟以魯冠周前,例不可解。
每篇皆有論斷。
吳澄序稱其“縷數旁通,務合書法,或求之太過,要為不苟于立言”,亦公評也。
《春秋本義》三十卷 元程端學撰。
其持論刻核,與孫複相類。
如謂紀叔姬歸酅為失節于紀季之類,則更甚于複。
以頗能糾胡傳之失,而所采三傳以下一百七十六家之說,原書散佚,多賴是以傳,故姑過而存之焉。
《程氏春秋或問》十卷 元程端學撰。
皆發明《本義》之旨。
惟“夏正”一條,反複一萬餘言,殊嫌回護。
其餘于宋以來,繳繞支離之說,多所駁正,乃較《本義》為勝之。
《春秋三傳辨疑》二十卷 元程端學撰。
原本殘缺第一卷,今據《永樂大典》補完。
其解經不及孫複、劉敞,其考古亦不及葉夢得。
而排擊三傳,謂“無一字可信”,并《左傳》事迹,皆以為僞造。
其悍戾乃倍于三人。
存此一編,著啖助等棄傳之弊,數百年後,橫流至于此極。
猶《周易》錄《慈湖傳》,著王弼廢象之極弊也。
《春秋谳義》九卷 元王元述撰。
原本十二卷,今後三卷已佚。
其書輯程子、朱子說《春秋》之語,共為一編,而以胡安國傳補所未盡。
安國在朱子前,而列朱子後者,以程、朱為主故也。
《春秋諸傳會通》二十四卷 元李廉撰。
自序謂:“先左氏,事之案也;次公、穀傳,經之始也;次三傳之注,專門也;次疏義,釋所疑也。
總之,以胡氏貴乎斷也;陳、張并列,擇所長也。
”是其大旨以胡安國傳為主。
然駁正胡傳者殊多,蓋深究古義,則胡氏之得失自明耳。
《春秋經傳阙疑》四十五卷 元鄭玉撰。
以經為綱,以傳為目。
叙事則專于左氏,而附以公、穀。
立論則先以公、穀,而參以曆代諸儒之說。
大抵平心察理,不拘拘于門戶之私。
《春秋集傳》十五卷 元趙汸撰,其門人倪尚誼補。
其說謂策書之例十有五,筆削之例八;人必知策書之例,然後筆削之義可求;筆削之義既明,則凡以虛詞說經者,皆不攻而自破。
可謂得說《春秋》之要領矣。
《春秋師說》三卷 元趙汸撰。
蓋本其師黃澤之說而演之,故曰“師說”。
澤說《春秋》,以左氏為主,而深戒刻削繁碎之弊。
蓋根本之學,與虛騰高論者,終有别也。
《春秋屬詞》十五卷 元趙汸撰。
汸以《春秋》之義,在于比事屬詞,因作此以推筆削之旨。
其例凡八,大緻以杜預《釋例》、陳傅良《後傳》為本,而亦多所補正。
《春秋左氏傳補注》十卷 元趙汸撰。
汸傳黃澤之學,說《春秋》以《左傳》為主,《左傳》以杜預為主。
左氏有所不及,以公、穀二傳通之;杜氏有所不足,以陳傅良《左傳章旨》通之。
是書即采傅良章旨,以補杜注之阙者也。
《春秋金鎖匙》一卷 元趙汸撰。
其書撮舉聖人之特筆,與《春秋》之大例,以事之相類者互相推勘,以考究其異同,而申明其正變。
大旨與沈棐書相同。
沈詳而盡,此簡而明。
《春秋胡傳附錄纂疏》三十卷 元汪克寬撰。
克寬自序稱:以諸家之說,裨胡氏之阙遺;以《辨疑》《權衡》,知三傳之得失。
然其大旨,終以胡氏為宗;蓋程氏《辨疑》,劉氏《權衡》,皆攻三傳者也;三傳受攻,而胡氏獨尊矣。
《春王正月考》一卷 明張以甯撰。
皆援據經典,證《春秋》之用周正。
所辨隻一事,而關于經義者甚大。
《春秋書法鈎玄》四卷 明石光霁撰。
是書仿張大亨、吳澄之例,以《春秋》書法分屬五禮。
有失禮者,則書之。
五禮所不能括者,如年月爵号之類,别為雜書法一門。
每條之下,采集諸說,以切要者為綱,互相發明者為目。
大抵以三傳、胡氏、張氏為主。
張氏,即張以甯,光霁所從受《春秋》者也。
《春秋大全》七十卷 明永樂中,翰林學士胡廣等奉敕撰。
大抵因汪克寬《胡傳纂疏》
《春秋比事》二十卷 宋沈棐撰。
取《春秋》事迹相近者,以類相比,各為之說。
《春秋左傳要義》三十一卷 宋魏了翁撰。
亦其《九經要義》之一。
原本六十卷,今佚其二十九卷。
其書删削《注疏》,去其日月名氏之曲說,而存其征實之要語,頗不苟于持擇。
《春秋分紀》九十卷 宋程公說撰。
取《左傳》事迹,以史家表志之例分編。
凡年表九卷,世譜七卷,名譜二卷,書二十六卷,周天王事二卷,魯事六卷,世本三十五卷,附錄三卷。
經緯分明,于《左傳》可稱淹貫,參互考校,可以發明經義,不但排比傳文也。
《春秋講義》四卷 宋戴溪撰。
乃開禧中,溪為太子詹事時所進。
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
所講皆敷陳明暢。
時當韓侂胄喪師辱國之後,于交鄰經武之道,尤三緻意焉。
《春秋集義》五十卷,《綱領》三卷 宋李明複撰。
舊本佚其《綱領》三卷,今以《永樂大典》所載,補成完書。
張萱《内閣書目》,稱其惟采周、程、張三子之說。
今觀其所采,如楊時、謝湜、胡安國、朱子、呂祖謙之說,不一而足,不但三子;然皆濂、洛、關、閩之派,惟呂祖謙為永嘉派也。
《張氏春秋集注》十一卷,《綱領》一卷 宋張洽撰。
其書定春王正月為周正,足訂胡安國之訛。
車若水《腳氣集》反以為非,殊為門戶之見。
其譏洽注質實判斷,理雖是而事則非,誠為确論。
然據理而不核其事,宋人說《春秋》者類然,亦不止洽此書也。
《春秋王霸列國世紀編》三卷 宋李琪撰。
以諸國為綱,而以《春秋》所載事迹類編為目。
前有序,後有論斷。
其說多為時事而發,其諸國次第亦具有寓意。
《春秋通說》十三卷 宋黃仲炎撰。
大旨謂《春秋》為聖人教戒天下之書,直書事迹,義理自見;于古來經師王不稱天、桓不書王之類,一切辟之,頗能掃除枝蔓。
其論孔子必不能私改正朔,尤義正詞嚴。
《洪氏春秋說》三十卷 宋洪咨夔撰。
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
其書皆考據事勢,推勘情僞,如謂季友故縱慶父之類,雖稍稍過當,然其精确者,不可沒也。
《春秋經筌》十六卷 宋趙鵬飛撰。
其說主于棄傳從經,然竟不知成風為莊公之妾、僖公之妾,是目未睹三傳矣。
此孫複末派之極弊也。
特以其持論平允而存之。
《呂氏春秋或問》二十卷,附《春秋五論》一卷 宋呂大圭撰。
大圭嘗著《春秋集傳》,其書已佚,此“或問”即申明“集傳”之意者也。
大旨主持左氏,而排诋公羊。
所附“五論”,一曰孔子作春秋,二曰辨日月褒貶之例,三曰特筆,四曰論三傳得失,五曰世變。
《春秋詳說》三十卷 宋家铉翁撰。
其說謂《春秋》主乎垂法,不主乎記事,其或詳或略,或書或不書,大率皆抑揚予奪之所系,蓋亦字字求褒貶之故者。
然其論多平正通達,無孫複、胡安國等刻酷鍛煉之習。
《讀春秋編》十二卷 宋陳深撰。
其說以胡安國傳為宗,然尚能考驗《左傳》事迹,不為無征之談。
《春秋提綱》十卷 元陳則通撰。
綜論《春秋》。
大旨分征伐、朝聘、盟會、雜例四門。
每門又區分其事,以類相從,題之曰“例”。
大抵多推究其成敗之由。
體如史論,于《春秋》家别為一格。
《春秋集傳釋義大成》十二卷 元俞臯撰。
于經文之下,兼列二傳及胡安國傳。
吳澄序謂,兼列胡氏,以從時尚。
然臯于胡氏之過偏刻者,尚多所糾正也。
《春秋纂言》十二卷,總例一卷 元吳澄撰。
采輯諸說,斷以己意,頗為簡要。
冠以總例,分七綱八十一目。
天道、人紀二目,澄所自立。
餘吉、兇、軍、賓、嘉五禮之目,則與張大亨書互相出入,疑其暗合也。
《春秋諸國統紀》六卷,目錄一卷 元齊履謙撰。
凡二十二篇。
與李琪《列國世紀》體例略同,而次第諸國,視琪之有意颠倒,較為妥帖。
惟以魯冠周前,例不可解。
每篇皆有論斷。
吳澄序稱其“縷數旁通,務合書法,或求之太過,要為不苟于立言”,亦公評也。
《春秋本義》三十卷 元程端學撰。
其持論刻核,與孫複相類。
如謂紀叔姬歸酅為失節于紀季之類,則更甚于複。
以頗能糾胡傳之失,而所采三傳以下一百七十六家之說,原書散佚,多賴是以傳,故姑過而存之焉。
《程氏春秋或問》十卷 元程端學撰。
皆發明《本義》之旨。
惟“夏正”一條,反複一萬餘言,殊嫌回護。
其餘于宋以來,繳繞支離之說,多所駁正,乃較《本義》為勝之。
《春秋三傳辨疑》二十卷 元程端學撰。
原本殘缺第一卷,今據《永樂大典》補完。
其解經不及孫複、劉敞,其考古亦不及葉夢得。
而排擊三傳,謂“無一字可信”,并《左傳》事迹,皆以為僞造。
其悍戾乃倍于三人。
存此一編,著啖助等棄傳之弊,數百年後,橫流至于此極。
猶《周易》錄《慈湖傳》,著王弼廢象之極弊也。
《春秋谳義》九卷 元王元述撰。
原本十二卷,今後三卷已佚。
其書輯程子、朱子說《春秋》之語,共為一編,而以胡安國傳補所未盡。
安國在朱子前,而列朱子後者,以程、朱為主故也。
《春秋諸傳會通》二十四卷 元李廉撰。
自序謂:“先左氏,事之案也;次公、穀傳,經之始也;次三傳之注,專門也;次疏義,釋所疑也。
總之,以胡氏貴乎斷也;陳、張并列,擇所長也。
”是其大旨以胡安國傳為主。
然駁正胡傳者殊多,蓋深究古義,則胡氏之得失自明耳。
《春秋經傳阙疑》四十五卷 元鄭玉撰。
以經為綱,以傳為目。
叙事則專于左氏,而附以公、穀。
立論則先以公、穀,而參以曆代諸儒之說。
大抵平心察理,不拘拘于門戶之私。
《春秋集傳》十五卷 元趙汸撰,其門人倪尚誼補。
其說謂策書之例十有五,筆削之例八;人必知策書之例,然後筆削之義可求;筆削之義既明,則凡以虛詞說經者,皆不攻而自破。
可謂得說《春秋》之要領矣。
《春秋師說》三卷 元趙汸撰。
蓋本其師黃澤之說而演之,故曰“師說”。
澤說《春秋》,以左氏為主,而深戒刻削繁碎之弊。
蓋根本之學,與虛騰高論者,終有别也。
《春秋屬詞》十五卷 元趙汸撰。
汸以《春秋》之義,在于比事屬詞,因作此以推筆削之旨。
其例凡八,大緻以杜預《釋例》、陳傅良《後傳》為本,而亦多所補正。
《春秋左氏傳補注》十卷 元趙汸撰。
汸傳黃澤之學,說《春秋》以《左傳》為主,《左傳》以杜預為主。
左氏有所不及,以公、穀二傳通之;杜氏有所不足,以陳傅良《左傳章旨》通之。
是書即采傅良章旨,以補杜注之阙者也。
《春秋金鎖匙》一卷 元趙汸撰。
其書撮舉聖人之特筆,與《春秋》之大例,以事之相類者互相推勘,以考究其異同,而申明其正變。
大旨與沈棐書相同。
沈詳而盡,此簡而明。
《春秋胡傳附錄纂疏》三十卷 元汪克寬撰。
克寬自序稱:以諸家之說,裨胡氏之阙遺;以《辨疑》《權衡》,知三傳之得失。
然其大旨,終以胡氏為宗;蓋程氏《辨疑》,劉氏《權衡》,皆攻三傳者也;三傳受攻,而胡氏獨尊矣。
《春王正月考》一卷 明張以甯撰。
皆援據經典,證《春秋》之用周正。
所辨隻一事,而關于經義者甚大。
《春秋書法鈎玄》四卷 明石光霁撰。
是書仿張大亨、吳澄之例,以《春秋》書法分屬五禮。
有失禮者,則書之。
五禮所不能括者,如年月爵号之類,别為雜書法一門。
每條之下,采集諸說,以切要者為綱,互相發明者為目。
大抵以三傳、胡氏、張氏為主。
張氏,即張以甯,光霁所從受《春秋》者也。
《春秋大全》七十卷 明永樂中,翰林學士胡廣等奉敕撰。
大抵因汪克寬《胡傳纂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