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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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進書百種以上者,并命擇其中精醇之本,進呈乙覽,朕幾餘親為評詠,題識簡端。
複命将進到各書,于篇首用翰林院印,并加钤記,載明年月姓名于書面頁,俟将來辦竣後,仍給還各本家,自行收藏。
其已經題詠諸本,并令書館先行錄副,将原書發還,俾收藏之人,益增榮幸。
今閱進到各家書目,其最多者如浙江之鮑士恭、範懋柱、汪啟淑,兩淮之馬裕四家,為數至五六七百種,皆其累世弆藏,子孫克守其業,甚可嘉尚。
因思内府所有《古今圖書集成》,為書城巨觀,人間罕觀。
此等世守陳編之家,宜俾專藏勿失,以示留贻。
鮑士恭、範懋柱、汪啟淑、馬裕四家,着賞《古今圖書集成》各一部,以為好古之勸。
又如進呈一百種以上之江蘇周厚堉、蔣曾瑩,浙江吳玉墀、孫仰曾、汪汝瑮,以及朝紳中黃登賢、紀昀、勵守謙、汪如藻等,亦俱藏書舊家,并着每人賞給内府初印之《佩文韻府》各一部,俾亦珍為世寶,以示嘉獎。
以上應賞之書,其外省各家,着該督撫鹽政派員赴武英殿領回分給;其在京各員,即令其親赴武英殿祗領,仍将此通谕知之。
欽此。
”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奉谕旨:“《四庫全書》處,進呈總目于經、史、子、集内,分晰應刻、應抄及應存書目三項。
各條下俱經撰有提要,将一書原委,撮舉大凡,并詳著書人世次爵裡,可以一覽了然。
較之《崇文總目》,搜羅既廣,體例加詳,自應如此辦理。
第此次各省搜訪書籍,有多至百種以上,至六七百種者。
如浙江範懋柱等家,其裒集收藏,深可嘉尚。
前已降旨,分别頒賞《古今圖書集成》,及初印《佩文韻府》,并擇其書尤雅者,制詩親題卷端,俾其子孫世守,以為稽古藏書者勸。
今進到之書,于纂輯後,仍須發還本家,而所撰總目,若不載明系何人所藏,則閱者不能知其書所自來,亦無以彰家藏珍弆資益之善。
着通查各省進到之書,其一人而收藏百種以上者,可稱為藏書之家,即應将其姓名附載于各書提要末;其在百種以下者,亦應将由某省督撫某人采訪所得,附載于後。
其官版刊刻及各處陳設庫貯者,俱載内府所藏,使其眉目分明,更為詳細。
至現辦《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多至萬餘種,卷帙甚繁,将來抄刻成書,翻閱已頗為不易,自應于‘提要’之外,另刊‘簡明書目’一編,隻載某書若幹卷,注某朝某人撰,則篇目不繁而檢查較易。
俾學者由《書目》而尋《提要》,由《提要》而得《全書》,嘉與海内之士,考鏡源流,用昭我朝文治之盛。
着《四庫全書》處總裁等遵照,悉心妥辦,并著通谕知之。
欽此。
”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十七日奉上谕:“據《四庫全書》館總裁,将所輯《永樂大典》散片各書進呈,朕詳加披閱,内宋劉跂《學易集》十二卷,拟請刊刻。
其中有青詞一體,乃道流祈禱之章,非斯文正軌;前因題胡宿集,見其有道院青詞、教坊緻語之類,命删去刊行,而抄本仍存其舊;今劉跂所作,則因已身服藥交年瑣事,用青詞緻告,尤為不經。
雖抄本不妨姑存,刊刻必不可也。
蓋青詞迹涉異端,不特周、程、張、朱諸儒所必不肯為,即韓、柳、歐、蘇諸大家,亦正集所未見。
若韓愈之《送窮文》、柳宗元之《乞巧文》,此乃拟托神靈,遊戲翰墨,不過借以喻言,并非實有其事,偶一為之,固屬無害。
又如時文為舉業所習,自前明以來,通人擅長者甚多,然亦隻可聽其另集專行,不并登文集,況青詞之尤乖典則者乎。
再所進書内,有拟請抄錄之王質《雪山集》,内如論和戰守疏及上宋孝宗書諸篇,詞旨剀切,頗當事理,竟宜付之剞劂,但其中亦有青詞一種,并當一律從删。
所有此二書,着交該總裁等重加厘正,分别削存,用昭評督骘之允。
至現在纂輯《四庫全書》,部帙計盈數萬,所采詩文既多,自不能必其通體完善,或大端可取,原不妨棄瑕錄瑜。
如宋穆修集有曹操帳記,語多稱頌,謬于是非,大義在所必删,而全集或錄存,亦不必因此以廢彼。
惟當于提要内,闡明其故,使去取之義曉然。
諸凡相類者,均可照此辦理。
該總裁等務須詳慎決擇,使群言悉歸雅正,副朕鑒古斥邪之意。
欽此。
” 乾隆四十一年六月初一日奉上谕:“昨四庫館進呈裒集《永樂大典》散篇,内有《麟台故事》一編,為宋待制程俱撰,具詳當時館閣之制,所載典掌三館秘閣書籍,以執政領閣事,又有直秘閣、秘閣校理等官,頗稱赅備。
方今搜羅遺籍,彙為《四庫全書》,每輯錄奏進,朕親披閱厘正,特于文華殿後,文淵閣弆之,以充策府,而昭文治,淵海缥缃,蔚然稱盛。
第文淵閣國朝雖為大學士兼銜,而非職掌,在昔并無其地。
茲既崇構鼎新,琅函環列,不可不設官兼掌,以副其實。
自宜酌衷宋制,設文淵閣領閣事,總其成。
其次為直閣事,同司典掌。
又其次為校理,分司注冊。
點驗所有閣中書籍,按時檢曝,雖責之内府官屬,而一切職掌,則領閣事以下各任之。
于内閣翰詹衙門内兼用。
其每銜應設幾員,及以何官兼充,着大學士會同吏部、翰林院定議,列名具奏,候朕簡定。
令各分職系銜,将來即為定額,用垂久遠。
至于四庫所集,多人間未見之書,朕勤加采訪,非徒廣金匮石室之藏,将以嘉惠藝林,啟牗後學,公天下之好也。
惟是镌刻流傳,僅什之一;而抄錄儲藏者,外間仍無由窺睹。
豈朕右文本意乎?翰林原許讀中秘書,即大臣官員中,有嗜古勤學者,并許告之所司,赴閣觀覽。
第不得攜取出外,緻有損失。
其如何酌定章程,并着具奏以聞。
欽此。
” 乾隆四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奉上谕:“關帝在當時力扶炎漢,志節凜然,乃史書所谥,并非嘉名。
陳壽于蜀漢有嫌,所撰《三國志》,多存私見,遂不為之論定,豈得謂公。
從前世祖章皇帝曾降谕旨,封為忠義神武大帝,以褒揚盛烈。
朕複于乾隆三十二年,降旨加‘靈佑’二字,用示尊崇。
夫以神之義烈忠誠,海内鹹知敬祀,而正史猶存舊谥,隐寓譏評,非所以傳信萬世也。
今當抄錄《四庫全書》,不可相沿陋習,所有志内關帝之谥,應改為忠義。
第本傳相沿已久,民間所行必廣,難于更易,着交武英殿,将此旨刊載傳末,用垂久遠。
其官闆及内府陳設書籍,并着改刊此旨,一體增入。
欽此。
” 乾隆四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奉上谕:“昨《四庫全書》荟要處,呈進抄錄各種書籍。
朕于幾餘披閱,見粘簽考訂之處,頗為詳細。
所有各簽,向曾令其附錄于每卷之末,即官闆諸書,亦可附刻卷尾。
惟民間藏闆,及坊肆镌行之本,難以概行刊入,其原書訛舛、業經訂正者,外間仍無由得知,尚未足以公好天下也。
前經降旨,令将《四庫全書總目》,及各書提要,編刊頒行。
所有諸書校訂各簽,并着該總裁等另為編次,與《總目提要》,一體付聚珍闆排刊流傳。
既不虛諸臣校勘之勤,而海内承學者,得以由此研尋。
凡所藏書,皆成善本,亦以示嘉惠士林至意。
欽此。
”
複命将進到各書,于篇首用翰林院印,并加钤記,載明年月姓名于書面頁,俟将來辦竣後,仍給還各本家,自行收藏。
其已經題詠諸本,并令書館先行錄副,将原書發還,俾收藏之人,益增榮幸。
今閱進到各家書目,其最多者如浙江之鮑士恭、範懋柱、汪啟淑,兩淮之馬裕四家,為數至五六七百種,皆其累世弆藏,子孫克守其業,甚可嘉尚。
因思内府所有《古今圖書集成》,為書城巨觀,人間罕觀。
此等世守陳編之家,宜俾專藏勿失,以示留贻。
鮑士恭、範懋柱、汪啟淑、馬裕四家,着賞《古今圖書集成》各一部,以為好古之勸。
又如進呈一百種以上之江蘇周厚堉、蔣曾瑩,浙江吳玉墀、孫仰曾、汪汝瑮,以及朝紳中黃登賢、紀昀、勵守謙、汪如藻等,亦俱藏書舊家,并着每人賞給内府初印之《佩文韻府》各一部,俾亦珍為世寶,以示嘉獎。
以上應賞之書,其外省各家,着該督撫鹽政派員赴武英殿領回分給;其在京各員,即令其親赴武英殿祗領,仍将此通谕知之。
欽此。
”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奉谕旨:“《四庫全書》處,進呈總目于經、史、子、集内,分晰應刻、應抄及應存書目三項。
各條下俱經撰有提要,将一書原委,撮舉大凡,并詳著書人世次爵裡,可以一覽了然。
較之《崇文總目》,搜羅既廣,體例加詳,自應如此辦理。
第此次各省搜訪書籍,有多至百種以上,至六七百種者。
如浙江範懋柱等家,其裒集收藏,深可嘉尚。
前已降旨,分别頒賞《古今圖書集成》,及初印《佩文韻府》,并擇其書尤雅者,制詩親題卷端,俾其子孫世守,以為稽古藏書者勸。
今進到之書,于纂輯後,仍須發還本家,而所撰總目,若不載明系何人所藏,則閱者不能知其書所自來,亦無以彰家藏珍弆資益之善。
着通查各省進到之書,其一人而收藏百種以上者,可稱為藏書之家,即應将其姓名附載于各書提要末;其在百種以下者,亦應将由某省督撫某人采訪所得,附載于後。
其官版刊刻及各處陳設庫貯者,俱載内府所藏,使其眉目分明,更為詳細。
至現辦《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多至萬餘種,卷帙甚繁,将來抄刻成書,翻閱已頗為不易,自應于‘提要’之外,另刊‘簡明書目’一編,隻載某書若幹卷,注某朝某人撰,則篇目不繁而檢查較易。
俾學者由《書目》而尋《提要》,由《提要》而得《全書》,嘉與海内之士,考鏡源流,用昭我朝文治之盛。
着《四庫全書》處總裁等遵照,悉心妥辦,并著通谕知之。
欽此。
”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十七日奉上谕:“據《四庫全書》館總裁,将所輯《永樂大典》散片各書進呈,朕詳加披閱,内宋劉跂《學易集》十二卷,拟請刊刻。
其中有青詞一體,乃道流祈禱之章,非斯文正軌;前因題胡宿集,見其有道院青詞、教坊緻語之類,命删去刊行,而抄本仍存其舊;今劉跂所作,則因已身服藥交年瑣事,用青詞緻告,尤為不經。
雖抄本不妨姑存,刊刻必不可也。
蓋青詞迹涉異端,不特周、程、張、朱諸儒所必不肯為,即韓、柳、歐、蘇諸大家,亦正集所未見。
若韓愈之《送窮文》、柳宗元之《乞巧文》,此乃拟托神靈,遊戲翰墨,不過借以喻言,并非實有其事,偶一為之,固屬無害。
又如時文為舉業所習,自前明以來,通人擅長者甚多,然亦隻可聽其另集專行,不并登文集,況青詞之尤乖典則者乎。
再所進書内,有拟請抄錄之王質《雪山集》,内如論和戰守疏及上宋孝宗書諸篇,詞旨剀切,頗當事理,竟宜付之剞劂,但其中亦有青詞一種,并當一律從删。
所有此二書,着交該總裁等重加厘正,分别削存,用昭評督骘之允。
至現在纂輯《四庫全書》,部帙計盈數萬,所采詩文既多,自不能必其通體完善,或大端可取,原不妨棄瑕錄瑜。
如宋穆修集有曹操帳記,語多稱頌,謬于是非,大義在所必删,而全集或錄存,亦不必因此以廢彼。
惟當于提要内,闡明其故,使去取之義曉然。
諸凡相類者,均可照此辦理。
該總裁等務須詳慎決擇,使群言悉歸雅正,副朕鑒古斥邪之意。
欽此。
” 乾隆四十一年六月初一日奉上谕:“昨四庫館進呈裒集《永樂大典》散篇,内有《麟台故事》一編,為宋待制程俱撰,具詳當時館閣之制,所載典掌三館秘閣書籍,以執政領閣事,又有直秘閣、秘閣校理等官,頗稱赅備。
方今搜羅遺籍,彙為《四庫全書》,每輯錄奏進,朕親披閱厘正,特于文華殿後,文淵閣弆之,以充策府,而昭文治,淵海缥缃,蔚然稱盛。
第文淵閣國朝雖為大學士兼銜,而非職掌,在昔并無其地。
茲既崇構鼎新,琅函環列,不可不設官兼掌,以副其實。
自宜酌衷宋制,設文淵閣領閣事,總其成。
其次為直閣事,同司典掌。
又其次為校理,分司注冊。
點驗所有閣中書籍,按時檢曝,雖責之内府官屬,而一切職掌,則領閣事以下各任之。
于内閣翰詹衙門内兼用。
其每銜應設幾員,及以何官兼充,着大學士會同吏部、翰林院定議,列名具奏,候朕簡定。
令各分職系銜,将來即為定額,用垂久遠。
至于四庫所集,多人間未見之書,朕勤加采訪,非徒廣金匮石室之藏,将以嘉惠藝林,啟牗後學,公天下之好也。
惟是镌刻流傳,僅什之一;而抄錄儲藏者,外間仍無由窺睹。
豈朕右文本意乎?翰林原許讀中秘書,即大臣官員中,有嗜古勤學者,并許告之所司,赴閣觀覽。
第不得攜取出外,緻有損失。
其如何酌定章程,并着具奏以聞。
欽此。
” 乾隆四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奉上谕:“關帝在當時力扶炎漢,志節凜然,乃史書所谥,并非嘉名。
陳壽于蜀漢有嫌,所撰《三國志》,多存私見,遂不為之論定,豈得謂公。
從前世祖章皇帝曾降谕旨,封為忠義神武大帝,以褒揚盛烈。
朕複于乾隆三十二年,降旨加‘靈佑’二字,用示尊崇。
夫以神之義烈忠誠,海内鹹知敬祀,而正史猶存舊谥,隐寓譏評,非所以傳信萬世也。
今當抄錄《四庫全書》,不可相沿陋習,所有志内關帝之谥,應改為忠義。
第本傳相沿已久,民間所行必廣,難于更易,着交武英殿,将此旨刊載傳末,用垂久遠。
其官闆及内府陳設書籍,并着改刊此旨,一體增入。
欽此。
” 乾隆四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奉上谕:“昨《四庫全書》荟要處,呈進抄錄各種書籍。
朕于幾餘披閱,見粘簽考訂之處,頗為詳細。
所有各簽,向曾令其附錄于每卷之末,即官闆諸書,亦可附刻卷尾。
惟民間藏闆,及坊肆镌行之本,難以概行刊入,其原書訛舛、業經訂正者,外間仍無由得知,尚未足以公好天下也。
前經降旨,令将《四庫全書總目》,及各書提要,編刊頒行。
所有諸書校訂各簽,并着該總裁等另為編次,與《總目提要》,一體付聚珍闆排刊流傳。
既不虛諸臣校勘之勤,而海内承學者,得以由此研尋。
凡所藏書,皆成善本,亦以示嘉惠士林至意。
欽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