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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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1]。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2],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谒于邑人[3],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4],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複到舅家,問焉。曰:“泯然衆人矣。”[5]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衆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衆人。今夫不受之天,固衆人,又不受之人,得為衆人而已邪!”
【注釋】
[1]隸耕:耕田的人。
[2]收族:團結同族的人。
[3]環谒:到處拜訪别人。
[4]先人:這裡指王安石已故的父親。
[5]泯然:消失的樣子。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4],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複到舅家,問焉。曰:“泯然衆人矣。”[5]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衆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衆人。今夫不受之天,固衆人,又不受之人,得為衆人而已邪!”
【注釋】
[1]隸耕:耕田的人。
[2]收族:團結同族的人。
[3]環谒:到處拜訪别人。
[4]先人:這裡指王安石已故的父親。
[5]泯然:消失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