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選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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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修《唐柳先生集後序》:唐之文章,初未去周、隋、五代之氣,中間稱得李、杜,其才始用爲勝,而號雄歌詩,道未及渾備。

    至韓、柳氏起,然後能大吐古人之文,其言與仁義相華實而不雜。

    如韓《元和聖德》、《平淮西》、柳《雅章》之類,皆辭嚴義密,製述如經,能崒然聳唐德於盛漢之表蔑愧讓者,非二先生之文則誰與?(《河南穆公集》卷二) 王安石《董伯懿示裴晉公平淮右題名碑詩用其韻和酬》:……退之道此尤儁偉,當鏤玉版東燔柴。

    欲編詩書播後嗣,筆墨雖巧終類俳……(《臨川先生文集》卷七) 陳師道《後山詩話》:龍圖孫學士覺喜論文,謂退之《淮西碑》叙如《書》、銘如《詩》。

     王讜《唐語林》卷二:柳八駁韓十八《平淮西碑》雲:“‘左飧右粥’何如我《平淮西雅》雲‘仰父俯子’。

    ”禹錫曰:“美憲宗俯下之道盡矣。

    ”柳曰:“韓碑兼有冒子,使我爲之,便説用兵討叛矣。

    ” 李塗《文章精義》:退之《平淮西碑》是學《舜典》。

     郎瑛《推淮西碑事不同》:韓文公《平淮西碑》,當時謂事不實,命斵去之,勅段文昌别撰。

    《舊史·文公傳》、《行狀》、《神道碑》及《新史·吳元濟傳》,皆謂李愬妻唐安公主女也,碑辭多歸裴度功,而愬特以入蔡居第一,故其妻出入禁中,訴碑不實,遂斵去别撰。

    而李商隱讀《韓碑》詩,亦有“讒之天子言其私”之句。

    然而羅隱有説石孝忠推碑殺吏之事甚悉。

    丁用晦《芝田録》又曰:“元和中,有還卒推倒《平淮西碑》,帝怒,命縛來,朕自斫殺之。

    囚至,曰:碑中隻言裴度功,不述李愬力,微臣是以不平。

    上命放罪,勅段文昌别撰。

    ”與羅説同。

    餘謂推碑之事顯,而訴碑之事幽,何國史等乃遺其顯明,而録其幽隱不可知者耶?況殺吏以緻帝問,且賜孝忠烈士號,當時豈有不知?無乃執筆者謂婦言爲私,而卒論近公,故顛倒去取,以爲韓公諱耶?(《七修類稿》卷二五《辯證類》) 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韓文》卷一一:通篇次第戰功摹倣《史》、《漢》,而其辭旨特自出機軸。

    其最好處在得臣下頌美天子之體。

     姚範《援鶉堂筆記》卷四二:自元和九年用兵淮蔡,至十二年而始平,銘及之。

    其間命將出師、攻城降卒俱非一時事,亦非盡命裴度後事也,而序皆類之若一時事者,蓋序所以聳唐憲奮武耆功、申命伐叛之威。

    裴度以宰相宣慰,君臣協謀,亦應特書。

    著度之勳而主威益隆,此《江漢》、《常武》之義也。

    於以見保大定功、綏馭震疊之謨。

    若詳著入蔡禽一叛臣,其於推崇唐宗威德替矣,此公表所雲“《詩》、《書》之文,各有品章條貫”者也。

    而宋子京乃雲:“公以元濟之平,繇度能固天子意,得不赦,故諸將不敢首鼠,卒禽之,多歸度功。

    ”此與義山詩見處同耳,未達撰次之旨也。

    但序事非實,王介甫有“類俳”之譏,或以是與?或雲銘辭當出於序之外,補序所不及,僅以避重文複説者,其亦未達《詩》、《書》之殊軌,文質之異用矣。

    昔人謂“序似《書》,銘似《詩》”,餘謂銘辭酣恣奮動,正以不全似《詩》爲佳。

    而子厚乃以《淮夷雅》矜出其上,謬矣。

    規橅章句,何處得此生氣橫出耶? 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八九:……愬既爲大功臣之子,入蔡功又甚偉,自請櫜鞬見裴度,使蔡人知有上下分,其公忠不伐如此。

    韓昌黎《平淮西碑》叙愬之功,實爲太略…… 包世臣《書韓文後》上:《平淮西碑》最爲今古所重。

    然推本君德而上斥列祖,歸功裴相而揶揄通朝,立言既爲非宜,且《六月》、《采芑》、《江漢》諸什並美宣王,而詩人止述將士勞苦。

    良以將士用命以有功,則君美自見,何必如碑言乃爲善頌哉?然其詩則佳甚,分别觀之可也。

    (《藝舟雙楫·論文》卷一) 林紓《春覺齋論文·用筆八則》:昌黎作《平淮西碑》,起筆曰:“天以唐克肖其德。

    ”幾于嘔出心肝,方成此語。

    後生若皆如此喫力,便趨奇走怪,入太學體矣。

    須知文之能奇,必爲情理中之所有,不過造語異于恒蹊。

    非背理而求奇,匿情而求奇也。

     陳登原《國史舊聞》卷二五:……淮西之平,仍爲文、武争衡之一諷刺,段碑固不必有,韓碑亦可不作。

     按:本篇是典型的歌功頌德之作。

    頌美憲宗平淮西之功,自有一定現實意義;但溢美不實之處也不少,前人已多指出。

    本文技巧的突出處在結構安排:頌美憲宗重點寫他睿思獨斷、推賢舉能之功,而表現主帥運籌帷幄、發跡指揮之蹟又恰恰表明了憲宗的英明,此所以爲“元和聖德”。

    在具體組織材料上,對一次龐大複雜的戰事主要從指揮布置角度展開描述:在序的部分,重點説明朝内争議、命將用兵等情事,去掉支蔓,不冗不雜;在銘的部分,則發揮韻文易於舖揚形容的特長,描寫了平叛及勝利後的情形,從而與前面相照應、相補充。

    全文用語則適應頌揚功業的碑版體裁,力求典重樸雅,作到所謂“造語必純古,結響必堅騫,賦色必雅樸。

    往往宜長句者,必節爲短句,不多用虛字,則句句落紙始見凝重”(林紓《春覺齋論文》),但這樣也就留下了較重的擬古痕跡。

     論佛骨表[1]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2]。

    自後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3]。

    昔者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4];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5];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6];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7];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8];帝舜及禹年皆百歲[9];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10]。

    其後殷湯亦年百歲[11]。

    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12];武丁在位五十九年[13]。

    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推其年數,蓋亦俱不減百歲[14]。

    周文王年九十七歲[15];武王年九十三歲[16];穆王在位百年[17],此時佛法亦未入中國,非因事佛而緻然也[18]。

    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纔十八年耳[19]。

    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20]。

    宋、齊、梁、陳、元魏已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21]。

    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捨身施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於菜果[22];其後竟爲侯景所逼,餓死臺城,國亦尋滅[23]。

    事佛求福,乃更得禍。

    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注釋】 [1]《舊唐書·憲宗紀》:“(元和十四年正月丁亥)迎鳳翔法門寺佛骨至京師,留禁中三日,乃送諸寺。

    王公士庶奔走捨施如不及。

    刑部侍郎韓愈上疏極諫其弊。

    癸巳,貶愈爲潮州刺史。

    ”本篇即韓愈所上奏章。

    佛骨是佛教文物,相傳釋迦牟尼死後火化,留下遺骨佛舍利,當地信奉佛法的各族人將其分送四方供養,據傳法門寺佛骨即爲其中一部分。

    此骨藏寺内護國真身塔内,其法三十年一開,開則歲稔人泰,至元和十四年恰值三十年之期,故有迎佛骨之舉。

    此佛骨近已在陝西鳳翔縣法門寺發現。

     [2]此意本《晉書·蔡謨傳》:“佛者夷狄之俗,非經典之制。

    ”一法謂一種教法、法術,是對佛教的貶抑説法。

     [3]關於佛教傳入中國的時間,説法有種種不同,韓愈取唐代流行的漢明求法説。

    此説最早見於東漢末《四十二章經序》:“昔漢孝明皇帝,夜夢見神人,身體有金色,項有日光,飛在殿前。

    意中欣然,甚悅之。

    明日問羣臣:‘此爲何神也?’有通人傅毅曰:‘臣聞天竺有得道者,號曰佛,輕舉能飛,殆將其神也。

    ’于是上悟,即遣使者張騫、羽林中郎將秦景、博士弟子王遵等十二人至大月支國,寫取佛經四十二章,在十四石函中,登起立塔寺。

    于是道法流布。

    ”(《出三藏記集》卷六)實則佛教傳入漢地年代已難以確考,大體應在兩漢之際。

     [4]古史稱黃帝爲少典之子,姓公孫,又號軒轅氏、有熊氏,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代神農氏被尊爲天子,有土德之瑞,故號稱黃帝。

    《史記·五帝本紀》集解引皇甫謐《帝王世紀》:“在位百年而崩,年百一十一歲。

    ”(《太平禦覽·皇王部》引作“年百一十歲”)據《大戴禮·五帝德》:黃帝與顓頊、帝嚳、堯、舜合稱“五帝”。

     [5]少昊即“少皞”,古史稱名摯,字青陽,黃帝子,己姓,亦稱金天氏、窮桑氏。

    《周易·繫辭下》正義引《帝王世紀》:“在位八十四年而崩。

    ” [6]顓頊(zhuānxū):古史稱爲黃帝之孫,昌意之子,生十年而佐少皞,二十年而登帝位,亦稱帝陽氏。

    《史記》集解引《帝王世紀》:“在位七十八年,年九十八。

    ” [7]帝嚳:古史稱爲黃帝曾孫,堯父,又號高辛氏。

    《史記》集解引《帝王世紀》:“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

    ” [8]《史記》集解引徐廣曰:“堯在位凡九十八年。

    ”正義引皇甫謐:“凡年百一十七歲。

    ”《太平禦覽·皇王部》引《帝王世紀》作“百一十八歲”。

     [9]《史記·五帝本紀》:“舜者……年六十一代堯踐帝位。

    踐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蒼梧之野。

    ”《史記》集解引皇甫謐:“(禹)年百歲也。

    ” [10]壽考:長壽。

    考,老。

    《詩經·大雅·棫樸》:“周王壽考。

    ” [11]殷湯爲商王,商王朝的創立者,亦稱天乙、成湯。

    《史記·殷本紀》集解引皇甫謐:“爲天子十三年,年百歲而崩。

    ” [12]太戊爲湯玄孫,太庚子,在位時商衰微,用尹陟、巫鹹等,使殷中興,稱殷中宗。

    《尚書·無逸》:“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

    ” [13]武丁爲太戊六世孫,用傅説爲相,使殷再度由衰轉盛,又稱高宗。

    《帝王世紀輯存》:“享國五十九年,年百歲。

    ” [14]所極:所至。

     [15]《禮·文王世子》:“文王九十七乃終。

    ” [16]同上:“武王九十三而終。

    ” [17]周穆王名滿,昭王子,西擊犬戎,東征徐戎。

    《尚書·呂刑》:“(穆)王享國百年。

    ” [18]事佛:謂信仰佛教。

    緻然:謂使之如此。

     [19]東漢明帝劉莊,公元五八—七五年在位,年號永平,計十八年。

     [20]運祚:祚,福;運祚謂國運。

    東漢末年有董卓之亂、黃巾起義,在豪強割據中形成三國分立的局面,東漢從而滅亡。

     [21]漸謹:謂越發誠敬。

    尤促:尤其短暫。

    宋、齊、梁、陳爲南朝的四個王朝,宋八帝六十年(四二〇—四七九)、齊七帝二十四年(四七九—五〇二)、梁六帝五十六年(五〇二—五五七)、陳五帝三十三年(五五七—五八九);元魏即北魏、拓拔魏,自孝文帝改姓元,計十四帝(包括南安王、東海王)一百四十九年(三八六—五三四)。

     [22]梁武帝:蕭衍,字叔達,梁王朝的實際建立者,五〇二至五四九年在位。

    三度捨身施佛:捨身是佛教修行施捨的項目之一,方法是自加苦行以至施捨性命。

    事實上梁武帝于大通元年(五二七)、中大通元年(五二九)、中大同元年(五四六)、太清元年(五四七)四度捨身同泰寺爲奴。

    不用牲牢:牲牢是供祭祀的牲畜。

    《詩經·小雅·瓠葉序》:“上棄禮而不能行,雖有牲牢饔餼,不肯用也。

    ”毛傳:“牛、羊、豕爲牲,繫養者曰牢。

    ”佛教戒殺,故祭祀不用牲牢。

    晝日一食:佛教戒律,過午不食。

    止於菜果:《南史·梁武帝紀》:“(天監十六年)冬十月,宗廟薦羞,始用蔬果。

    ”“溺信佛道,日止一食,膳無鮮腴,惟豆羹糲飯而已。

    ” [23]侯景字景萬,梁懷朔鎮(今内蒙烏拉特中旗)人,爲北朝爾朱榮將;歸高歡,又附梁,封河南王;後舉兵叛,攻破建康。

    蕭衍被圍於臺城,餓死。

    景尋敗,被部下所殺。

    臺城在建康(今江蘇南京市)玄武湖側,本戰國吳後苑城,晉、宋後爲朝廷禁省所在;禁省名臺,故稱臺城。

     高祖始受隋禪,則議除之[24]。

    當時羣臣材識不遠,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斯弊[25]。

    其事遂止,臣常恨焉[26]。

    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已來未有倫比[27]。

    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爲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28]。

    臣常以爲高祖之志必行於陛下之手。

    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轉令盛也[29]?今聞陛下令羣僧迎佛骨於鳳翔,禦樓以觀,舁入大内,又令諸寺遞迎供養[30]。

    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31]。

    直以年豐人樂,徇人之志,爲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翫之具耳[32]。

    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將謂真心事佛[33]。

    皆雲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何人,豈合更惜身命[34]?焚頂燒指,百十爲羣,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倣效,惟恐後時[35]。

    老少奔波,棄其業次[36]。

    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爲供養者[37]。

    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

     【注釋】 [24]唐高祖李淵仕隋,爲太原太守,後起兵反隋建唐王朝,形式上是接受隋恭帝禪讓稱帝的,故稱“受隋禪”。

    唐初,武德七年(六二四)太史令傅奕上疏反佛,九年,有詔詢問皇太子“散除形象,廢毀僧尼”(《法琳别傳》卷上),要求對僧尼“正本澄源,宜從沙汰”(《舊唐書·高祖本紀》)。

     [25]此指大臣裴寂等反對廢佛,如寂諫雲:“陛下昔創義師,志憑三寶,雲安九五,誓啓玄門……毀廢佛教……理不可也。

    ”(《法琳别傳》卷上)推闡聖明:謂推廣發揚高祖除佛的聖明之志。

     [26]恨:通“憾”,遺憾。

     [27]睿聖文武皇帝陛下:指唐憲宗。

    參閲《平淮西碑》注[9]。

    倫比:同類。

    《禮·曲禮下》:“儗人必於其倫。

    ”注:“儗,猶比也;倫,猶類也。

    ” [28]《舊唐書·憲宗紀》載元和二年二月詔僧尼、道士同隸左街、右街功德使,自是祠部、司封不復關奏,此爲見於記載的憲宗初年限制僧徒的措施;但不許度人爲僧尼、道士和不許創立寺觀,史實待考。

     [29]恣之:放縱、助長之。

     [30]禦樓以觀:登上宮城門樓觀看。

    舁(yú)入大内:舁,擡,扛;大内,皇宮。

    遞迎供養:交替迎接加以供養。

    佛教徒把香花、明燈、食物等獻給佛、法、僧“三寶”叫作供養。

     [31]福祥:福佑吉祥。

     [32]徇人之志:曲從衆人的志意。

    《史記·項羽本紀》:“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

    ”士庶:猶官民。

    詭異之觀:奇詭不凡的景觀。

    戲翫之具:戲樂的手段。

     [33]愚冥:愚昧不明事理。

    冥,暗。

    易惑難曉:易受迷惑,難以曉喻。

     [34]百姓何人:謂百姓是何等微賤之人。

     [35]焚頂燒指:此爲佛法中的“身供養”(見《法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

    焚頂,以香火燒頭頂。

    解衣散錢:謂以衣服、金錢布施。

    後時:落後。

     [36]奔波:奔走勞碌。

    仲長統《昌言》:“救患赴急、跋涉奔波者,憂樂之盡也。

    ”(見《文選·齊安陵王碑文》注)業次:未成之業。

    童《詮》:“《孟子·盡心下》:‘有業屨。

    ’趙注:‘業織之,有次業而未成也。

    ’焦循曰:‘有次業而未成,謂織草爲扉,已有次等而尚未成。

    ’……此文‘棄其業次’,承上不惜性命金錢來,謂即依以爲生未成之業,亦棄之不顧,而專心奉佛也。

    ” [37]禁遏:禁止。

    遏,止。

    斷臂臠身:亦爲“身供養”的方式,臠身指從身上割肉。

     夫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製[38];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39]。

    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衆也[40]。

    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兇穢之餘,豈宜令入宮禁[41]?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42]。

    ”古之諸侯行弔於其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後進弔[43]。

    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羣臣不言其非,禦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44]。

    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絶根本,斷天下之疑,絶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爲,出於尋常萬萬也[45]。

    豈不盛哉!豈不快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46]。

    上天鑒臨,臣不怨悔[47]。

    無任感激懇悃之至,謹奉表以聞[48]。

    臣某誠惶誠恐[49]。

     【注釋】 [38]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被尊稱爲“佛陀”,簡稱爲“佛”。

    他出生於古印度北部迦毗羅衛國,因之被稱爲夷狄。

    夷狄,對“中國”而言,泛指外國。

    衣服殊製:謂衣服式樣不同中國。

    《漢書·叔孫通傳》:“通儒服,漢王憎之,迺變其服,服短衣,楚製。

    ”顔注:“製謂裁衣之形製。

    ” [39]法言、法服:謂合乎禮法的言語、服裝。

    《孝經·卿大夫》:“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

    ” [40]宣政一見:在宣政殿接見一次。

    《資治通鑑》卷二四〇胡注:“唐之四夷入朝貢者,皆引見於宣政殿。

    ”禮賓一設:在禮賓院設宴一次。

    同上:“唐有禮賓院,凡有胡客入朝,設宴於此。

    ”賜衣一襲:賞賜衣服一套。

    一襲,一套。

     [41]兇穢之餘:不吉利的、污穢的遺物。

     [42]《論語·雍也》:“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 [43]行弔於其國:在自己國家弔喪。

    巫祝:通鬼神的巫師。

    以桃茢(liè)祓(fú)除不祥:茢,苕帚。

    古請鬼畏桃木,因以桃枝編的掃帚掃除不祥。

    祓,除兇去垢。

    《左傳》僖公六年:“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

    ”杜注:“祓,除兇之禮。

    ”《禮·檀弓下》:“君臨臣喪,以巫祝桃茢執戈,惡之也,所以異於生也。

    ” [44]巫祝不先:謂巫祝不先行祓除。

    臣實恥之:語本《論語·公冶長》:“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

    ” [45]出於尋常萬萬:謂超出一般人非常之遙遠。

     [46]禍祟:鬼神造成的禍患。

    殃咎:災殃。

    《左傳》莊公二〇年:“哀樂失時,殃咎必至。

    ” [47]鑒臨:如明鏡在上照明,意謂明察。

     [48]謂自己以極其感激誠懇的心情上表陳述意見;悃(kǔn),忠誠。

     [49]這是上表的套語,表現惶恐不安的待罪心情。

     【評箋】 王禹偁《三諫書序》:臣聞前事者後事之元龜也……因採掇古人章疏,可救今時弊病者凡三篇:……其二,以齊民頗耗,象教彌興,蘭若過多,緇徒孔熾,蠹人害政,莫甚於斯,臣故獻韓愈《論佛骨表》……斯皆事可遵行,言非迂闊。

    亦欲使昔賢遺恨,發自微臣,前代遺文,興於聖主者也。

    (《小畜集》卷一九) 趙令畤《侯鯖録》卷八:韓退之以論佛骨貶潮州,給事中馮宿亦貶歙州刺史。

    論者謂前一日馮宿於韓家,蓋宿教令上疏,遂貶焉。

    嗚呼!如退之者不免人疑受他人風旨,君子使人必信難矣。

     邵博《邵氏聞見後録》卷八:太史令傅奕上疏請除佛法雲:“不忠不孝,削髮而揖君親;遊手遊食,易服以逃租賦。

    僞啓三塗,謬張六道,恐喝愚民,詐欺庸品。

    ”又雲:“生死壽夭,由於自然;刑德威福,關之人主。

    貧富貴賤,功業所招,而愚僧皆矯雲由佛。

    ”又雲:“降自羲、農,至於有漢,皆無佛法。

    君明臣忠,祚長年永。

    漢明帝始立胡神,洎於苻、石,羌胡亂華,主庸臣佞,祚短政虐”雲雲。

    韓退之《論佛骨》奏:伏羲至周文、武時,皆未有佛,而年多至百歲,有過之者。

    自佛法入中國,帝王事之,壽不能長。

    梁武事之最謹,而國大亂。

    憲宗得奏大怒,將加極法,曰:“愈言我奉佛太過猶可容,至言東漢奉佛之後,帝王鹹緻夭促,何其乖刺也?”予謂愈之言,蓋廣傅奕之言也。

    故表出之。

     李塗《文章精義》:韓退之闢佛,是説吾道有來歷,浮圖無來歷,不過辨邪正而已。

    歐陽永叔闢佛,乃謂修本足以勝之,吾道既勝,浮圖自息,此意高於退之百倍。

     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韓文》卷一:韓公以天子迎佛,特以祈壽護國爲心,故其議論亦隻以福田上立説,無一字論佛宗旨。

     王夫之《讀通鑑論》卷二五:韓愈之諫佛骨,古今以爲闢異端之昌言,豈其然哉?……所奉者義也,所志者利也,所言者不出其貪生求福之心量,口辨筆鋒,順此以遷流,使琅琅足動庸人之欣賞,愈之技止此耳,惡足以衛道哉!若曰:“深言之而憲宗不察,且姑以此怖之。

    ”是譎也,欺也,謂吾君之不能也,爲賊而已矣。

     林雲銘《韓文起》卷一:……昌黎此表,亦不辯佛骨是真是僞,止把古帝王未事佛與後世人主事佛禍福較論一番,而以崇奉失當處,層層翻駁,冀其省悟,可謂明切。

    至“投諸水火”數語,分明是雲門一棒打殺、丹霞燒出舍利之意。

    謂其有功吾道可也,即謂其有功佛法亦無不可也。

    若謂不言法言、不服法服、不知君臣之義,則深中佛氏膏肓。

    然佛不如此,又不能空諸所有,以成其爲佛。

    治天下者,所謂“道不同,不相爲謀”者矣。

     潘耒《法海一滴序》:昔人不信佛而力排之者無如韓愈。

    而昌黎乃真可與學佛者,惜其不遇耳。

    福田利益乃佛氏最淺末之説,而當時帝王卿相所崇信者惟此。

    此豈佛教本旨?昌黎《佛骨》一表與達磨“實無功德”一言不相謀而適相合。

    其天資英邁,自是禪門種草。

    遇大顛而降心咨訪,殊有入道機緣。

    (《遂初堂别集》卷三) 按:本篇是韓愈反佛的代表作。

    文章的思想内容,充分顯示了作者反佛的成就與弱點。

    他明儒反佛的堅定鮮明的立場和英勇無畏的戰鬭精神,在佛教勢力猖獗、朝野佞佛成風的形勢下,具有重大進步意義;他對佛教迷信的批判,也有一定理論價值。

    但他對佛教義理的重要問題幾乎毫不涉及,因此反佛主要限於形迹,且看法多是南朝梁以來反佛的人如荀濟、郭祖深、傅奕等人一再講過的,因此其理論水平又是有限的。

    反映在寫法上,本文不以論理和邏輯見長,而是以排宕的語氣,反詰、排比、感嘆的筆法造成氣勢;文中多獨斷之語,處處流露出道義在手、無暇多辯的精神,從而做到了所謂“氣盛言宜”。

    但論理的精密嚴整顯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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