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選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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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則不悲而樂且幸矣。
韓、孟賢而不遇,故其書如此。
讀之令人流涕。
林雲銘《韓文起》卷三:人生知己最難相遇,即相遇亦不能同在一方。
若同在,貧賤寥落,尤可悲也。
公詩與東野唱和聯句最多。
願化爲雲龍,上下四方相逐,則其交情非他人可比矣。
考公少東野十六歲,想定交在先;翺、籍二人以同學爲文,遂爲兩家姻親。
其《送東野序》亦帶叙二人在内,蓋以此也。
張徐州非知公者,其從事皆非孟比,益難與爲伍。
江湖之樂,有激而談,細讀是書自見。
林紓《韓柳文研究法·韓文研究法》:昌黎懷才不遇,間有人叩以文章,則昌黎報書,其語必與仕進相關係。
其《與孟東野書》,説到自己,著眼在一樂字;説到東野,著眼在一悲字。
言無倡所以無和;倡無和,所以獨行;身既獨行,則當世之是非,遂不爲一己之是非。
且不説到“道”字,而抱道自高,不爲時賞,又胡能言樂?矧東野之行古道,當更不宜於今世。
明明爲道悲,偏言爲東野悲。
悲東野之道不行,即悲己之道不行。
寄“道”字於東野身上,因東野而自悲,分外尤見親密。
歐陽生哀辭[1] 歐陽詹世居閩越,自詹已上皆爲閩越官,至州佐、縣令者累累有焉[2]。
閩越地肥衍,有山泉禽魚之樂,雖有長材秀民通文書吏事與上國齒者,未嘗肯出仕[3]。
今上初,故宰相常袞爲福建諸州觀察使,治其地[4]。
袞以文辭進,有名於時,又作大官臨蒞其民,鄉縣小民有能誦書作文辭者,袞親與之爲客主之禮[5]。
觀遊宴饗,必召與之[6]。
時未幾,皆化翕然[7]。
詹于時獨秀出,袞加敬愛,諸生皆推服[8]。
閩越之人舉進士繇詹始[9]。
【注釋】 [1]歐陽生,歐陽詹,字行周,泉州晉江人,韓愈友人,集十卷行世,《新唐書》有傳。
哀辭是哀祭文的一種,“或以有才而傷其不用,或以有德而痛其不壽”(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説》),一般用韻語。
歐陽詹死於貞元十六年(八〇〇)或稍後,本篇爲悼念之作。
[2]閩越:古國名,據七閩之地,相當於今福建省;歐陽詹家鄉晉江在其地。
州佐:州别駕、長史、司馬、録事等佐吏。
縣令:縣的令長。
累累:屢屢。
[3]肥衍:肥沃豐饒。
衍,豐饒。
《荀子·君道》:“聖王財衍以明辨異。
”長材:高才。
材通“才”。
《晉書·劉輿傳》:“時稱越府有三才:潘滔大才,劉輿長才,裴邈清才。
”秀民:民衆中才德優異者。
與上國齒:古諸侯稱帝室爲上國,引申爲都城,京畿。
齒,可比併。
此謂雖有傑出人才通曉文書吏事可以與中原人比美,但沒有肯于出去做官的。
[4]今上:指唐德宗李适,大曆十四年(七七九)即帝位,次年改元建中。
常袞:京兆人,大曆十二年四月至閏五月爲宰相,故稱故相;建中元年遷福建觀察使,四年正月卒。
[5]袞以文辭進:指常袞由進士而非由門蔭、經術或武功等出身。
《舊唐書·常袞傳》:“袞天寶末舉進士,歷太子正字,累授補闕、起居郎;寶應二年選爲翰林學士,考功員外、郎中、知制誥,依前翰林學士;永泰元年遷中書舍人。
袞文章俊拔,當時推重。
”臨蒞:面對,此謂治理。
客主之禮:謂以主待客之禮。
[6]觀遊:遊覽。
宴饗:宴會。
召與:召請參加。
與,通“豫”、“預”,參與。
[7]皆化翕(xī)然:全都受到教化而和睦相處。
翕,聚集。
《詩經·小雅·常棣》:“兄弟既翕,和樂且湛。
”毛傳:“翕,合也。
” [8]秀出:傑出。
秀,特異。
《禮·王制》:“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
”諸生:指州、縣學生員。
[9]此乃稱頌之詞,或表示由于詹文詞震躍而不知有他人,實則如《唐摭言》記載:薛令之,閩之長溪人,神龍二年(七〇六)趙彥昭下及第;《蘇州府志》:林披字彥則,莆田人,年二十以經業擢第,爲汀州别駕,大曆中,禦史大夫李栖筠奏授太子詹事兼蘇州别駕;《登科記考》:莆人林藻貞元七年杜黃裳下進士及第,皆在詹前。
建中、貞元間,餘就食江南,未接人事,往往聞詹名閭巷間[10]。
詹之稱於江南也久[11]。
貞元三年,餘始至京師舉進士,聞詹名尤甚[12]。
八年春,遂與詹文辭同考試登第,始相識[13]。
自後詹歸閩中,餘或在京師、他處。
不見詹久者,惟詹歸閩中時爲然;其他時與詹離,率不歷歲[14]。
移時則必合,合必兩忘其所趨,久然後去[15]。
故餘與詹相知爲深。
【注釋】 [10]就食江南:建中二年(七八一)十二月,以“建中之亂”,中原多故,韓愈隨嫂夫人鄭氏避亂至宣城,約滯留至貞元元年(七八五)。
未接人事:謂不涉外務。
韓《復志賦》:“值中原之有事兮,將就食於江之南。
始專專於講習兮,非古訓爲無所用其心。
”閭巷間:謂同裡居人之間。
[11]稱:被稱譽。
[12]此謂自己第一次參加貢舉至長安。
韓初至長安實在貞元二年十九歲時,見《祭十二郎文》。
[13]貞元八年,兵部侍郎陸贄知貢舉,試《明水賦》、《禦溝新柳詩》,進士二十三人,即賈稜、陳羽、歐陽詹、李博、李觀、馮宿、王涯、張季友、齊孝若、劉遵古、許季同、侯繼、穆贄、韓愈、李絳、溫商、庾承宣、員結、胡諒、崔羣、邢冊、裴光輔、萬璫,時稱得人,詳徐松《登科記考》卷一三。
[14]關於韓愈與歐陽詹的離合可考見者:貞元九年,詹有《江夏留别華二》詩、《泉州刺史席公宴邑中赴舉秀才於東湖亭序》,可知詹擢第後即歸閩;貞元十一年五月,詹有《右街副使廳壁記》,可知詹已回京,是年五月韓愈出長安東歸,二人有會合機會;貞元十四年,詹赴洛陽求調選,途中次汴,有《東風二章》詩頌董晉,時韓愈在晉幕,或爲之介;貞元十五年,詹授四門助教,是年冬,韓愈以徐州部屬身份朝正京師,詹曾謀薦之國學,見下。
[15]所趨:所向,謂離異之地。
詹事父母盡孝道,仁於妻子,於朋友義以誠,氣醇以方,容貌嶷嶷然[16]。
其燕私善謔以和,其文章切深喜往復,善自道[17]。
讀其書,知其於慈孝最隆也[18]。
十五年冬,餘以徐州從事朝正於京師[19]。
詹爲國子監四門助教,將率其徒伏闕下舉餘爲博士[20]。
會監有獄,不果上[21]。
觀其心有益於餘,將忘其身之賤而爲之也[22]。
【注釋】 [16]仁於妻子:《禮·仲尼燕居》鄭注:“仁,猶存也;凡存此者,所以全善之道也。
”氣醇以方:神氣醇樸而方正。
嶷嶷(nìnì):魁梧貌。
嶷,高峻。
《詩經·大雅·生民》:“誕實匍匐,克岐克嶷。
”毛傳:“嶷,識也。
”鄭箋:“嶷嶷然有所識别也。
” [17]燕私:本指祭祀畢宴請同姓的私誼,引申爲退公休暇遊息。
善謔(xuè)以和:善於諧戲而和樂。
謔,戲言。
《詩經·衛風·淇奧》:“善戲謔兮,不爲虐兮。
”切深:切實而深刻。
自道:表述自己心志。
[18]隆:盛,厚。
[19]從事:漢制,以州守佐官爲從事史,因此以之稱屬官。
朝正:參閲《歸彭城》詩注[1]。
[20]國子監四門館教授一般官員與平民子弟,助教六人,從八品上,官品低微,因此下有“忘其身之賤”之語。
伏闕下:謂跪伏朝堂前請求。
[21]此指國子監有訟案,沒能上奏。
訟案詳情不可考,或以爲指前一年陽城貶道州。
[22]有益:謂做自己的益友,意本《論語·季氏》:“益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
” 嗚呼,詹今其死矣。
詹,閩越人也,父母老矣,捨朝夕之養以來京師,其心將以有得於是而歸爲父母榮也[23]。
雖其父母之心亦皆然[24]。
詹在側,雖無離憂,其志不樂也;詹在京師,雖有離憂,其志樂也。
若詹者,所謂以志養志者歟[25]!詹雖未得位,其名聲流於人人,其德行信於朋友,雖詹與其父母皆可無憾也[26]。
詹之事業文章,李翺既爲之傳,故作哀辭,以舒餘哀,以傳于後,以遺其父母而解其悲哀,以卒詹志雲[27]。
【注釋】 [23]朝夕之養:指對父母定省問安,引申爲孝養。
《禮·曲禮上》:“凡爲人子之禮,冬溫而夏清,昏定而晨省。
”有得於是:謂緻身通顯。
[24]雖:縱使。
[25]以志養志:指從順父母之意,使在精神上得到安慰。
語出《孟子·離婁上》:“……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
”趙注:“有恐違親意也,故曰養志。
” [26]人人:衆人,參閲《與孟東野書》注[4]。
信於朋友:被朋友所信任。
《論語·學而》:“與朋友交而不信乎?” [27]舒:展。
遺(wèi)其父母:留贈給他的父母。
遺,留贈。
卒詹志:謂完成其“以志養志”的心願。
朱《考》謂當删後“哀”字,馬《校》亦謂“上文已有兩‘哀’字,不應如此重複。
” 求仕與友兮,遠違其鄉。
父母之命兮,子奉以行。
友則既獲兮,祿實不豐[28]。
以志爲養兮,何有牛羊[29]。
事實既修兮,名譽又光[30]。
父母忻忻兮,常若在旁[31]。
命雖雲短兮,其存者長。
終要必死兮,願不永傷[32]。
友朋親視兮,藥物甚良。
飲食孔時兮,所欲無妨[33]。
壽命不齊兮,人道之常。
在側與遠兮,非有不同。
山川阻深兮,魂魄流行[34]。
祀祭則及兮,勿謂不通[35]。
哭泣無益兮,抑哀自彊[36]。
推生知死兮,以慰孝誠[37]。
嗚呼哀哉兮,是亦難忘。
【注釋】 [28]祿:官吏的俸給。
四門助教從八品,按唐初定制每年祿米五十石、月俸一千六百文,後續有變動。
[29]何有牛羊:謂何須有牛羊,不須有牛羊。
[30]事實既修:謂立身行事既已修美。
[31]忻忻(xīn):忻,通“欣”;欣喜貌。
[32]終要:終究。
要,總歸。
[33]孔時:甚爲適時。
孔,甚,很。
無妨:無阻礙,指所欲均已達到。
[34]流行:謂四處遊走。
[35]祀祭則及:謂人死在外,但魂魄遊行無阻,祭祀可得馨饗。
[36]自彊:自我勉勵,此謂自制。
[37]推生知死:謂由生前可知死後(指必給家屬帶來福德)。
【評箋】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一九:韓退之作《歐陽詹哀詞》,言其事父母至孝。
又曰:“讀其書,知其於慈孝最隆。
”又曰:“詹舍朝夕父母之養,而來京師,其心將以有得而歸爲父母榮也。
”及觀《閩川名士傳》,載詹溺太原之妓,未及迎歸,而有京師之行。
既愆期,而妓病革將死,割髻付女奴以授詹,詹一見大慟,亦卒。
集中載《初發太原寄所思》詩,所謂“高城已不見,況復城中人”者,乃其人也。
豈退之以同榜之故,而固護其短,飾詞而解人之疑歟?嗚呼!詹能義何蕃之不從亂,而不能割愛於一婦人;能薦韓愈之賢,而不能以貽親憂爲念,殆有所蔽而然也。
如《樂津北樓》絶句與《聞唱涼州》詩,皆賦情不薄,有以知其享年之不長也。
(按:歐陽詹溺太原妓,事詳孟簡《詠歐陽行周事并序》(《全唐詩》卷四七三)。
文中所謂“仁於妻子”,顯然是有所回護。
但哀詞著其仁義大節,而略其私情細事,不僅是文體所求,亦出於朋友之義。
葛氏所舉詩題爲《聞鄰舍唱涼州有所思》和《樂津店北陂》。
) 曾國藩《求闕齋讀書録》卷八:前半叙述矜富,後半就“父母老矣”反復低徊,絶耐紬誦。
“詹,閩越人也”,油然入情。
林紓《春覺齋論文》:昌黎集中,哀辭凡兩篇,一《哀獨孤申叔文》,無序;一爲《歐陽生哀辭》……詞中既哀詹矣,又哀其父母;見詹之死,尚有父母悲梗於上,所以可哀也……子固、震川皆不長於韻語,去昌黎遠甚。
答李翊書[1] 六月二十六日,愈白,李生足下[2]: 生之書辭甚高,而其問何下而恭也[3]?能如是,誰不欲告生以其道?道德之歸也有日矣,況其外之文乎[4]?抑愈所謂望孔子之門牆而不入于其宮者,焉足以知是且非邪[5]?雖然,不可不爲生言之。
【注釋】 [1]李翊:貞元十八年進士;《唐摭言》卷八:“貞元十八年,權德輿主文,陸傪員外通榜帖。
韓文公薦十人於傪。
”薦書即《與祠部陸員外書》,李翊爲十人之一。
本篇爲翊未及第前向韓請教爲文之道的答覆,姑繫於貞元十七年(八〇一)。
題中“翊”或作“翺”,訛。
[2]或無“六月二十六日”六字。
[3]辭甚高:文辭甚爲高妙。
下而恭:謙下而恭敬。
[4]道德之歸:此承上“告生以其道”,“德”字連類而及。
其外之文:意文爲“道”的外在表現。
“外”别本作“餘”,童《詮》引《論語·學而》“行有餘力,則以學文”,謂亦通。
[5]此意本《論語·子張》:“子貢曰:‘譬之宮牆,賜之牆也及肩,窺見室家之好;夫子之牆數仞,不得其門而入,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
’”自謙謂個人對聖人之道尚未登堂入室。
宮:室;《爾雅·釋宮》:“宮謂之室,室謂之宮。
” 生所謂立言者是也[6]。
生所爲者與所期者甚似而幾矣[7]。
抑不知生之志蘄勝於人而取於人邪[8]?將蘄至於古之立言者邪?蘄勝於人而取於人,則固勝於人而可取於人矣。
將蘄至於古之立言者,則無望其速成,無誘於勢利[9];養其根而竢其實,加其膏而希其光[10]。
根之茂者其實遂,膏之沃者其光曄[11];仁義之人,其言藹如也[12]。
【注釋】 [6]《左傳》襄公二四年:“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
”孔疏:“立言,謂言得其要,理足可傳。
” [7]似而幾(jī):相似而接近。
幾,近。
[8]蘄:通“祈”,求。
此謂但不知道李生的志向是求勝過别人並被别人所贊許呢? [9]速成:急速有所成就。
《論語·憲問》:“闕黨童子將命……子曰:‘……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
’”勢利:權勢與私利。
[10]喻如培養根部以求菓實豐碩,增加油膏而求燈火光明。
膏,油。
[11]此謂根部生長繁茂則菓實長成,油膏豐盛則燈光明亮。
遂,成。
《呂氏春秋·去私》:“而萬物得遂長焉。
”高注:“遂,成也。
”沃,豐美。
[12]藹如:和氣可親貌。
抑又有難者,愈之所爲,不自知其至猶未也。
雖然,學之二十餘年矣[13]。
始者非三代兩漢之書不敢觀,非聖人之志不敢存[14];處若忘,行若遺,儼乎其若思,茫乎其若迷[15];當其取於心而注於手也,惟陳言之務去,戛戛乎其難哉[16]!其觀於人,不知其非笑之爲非笑也。
如是者亦有年,猶不改,然後識古書之正僞,與雖正而不至焉者,昭昭然白黑分矣[17]。
而務去之,乃徐有得也[18]。
當其取於心而注於手也,汩汩然來矣[19]。
其觀於人也,笑之則以爲喜,譽之則以爲憂,以其猶有人之説者存也[20]。
如是者亦有年,然後浩乎其沛然矣[21]。
吾又懼其雜也,迎而距之,平心而察之,其皆醇也,然後肆焉[22]。
雖然,不可以不養也[23]。
行之乎仁義之途,遊之乎《詩》、《書》之源,無迷其途,無絶其源,終吾身而已矣[24]。
氣,水也;言,浮物也。
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畢浮。
氣之與言猶是也,氣盛則言之短長與聲之高下者皆宜[25]。
雖如是,其敢自謂幾於成乎[26]?雖幾於成,其用於人也奚取焉[27]?雖然,待用於人者其肖於器邪[28]?用與舍屬諸人[29]。
君子則不然:處心有道,行己有方[30];用則施諸人,舍則傳諸其徒,垂諸文而爲後世法[31]。
如是者其亦足樂乎?其無足樂也? 【注釋】 [13]韓愈自稱十三歲學文,至此二十一年。
[14]韓愈論文,多不取揚雄以後,李翺《行狀》謂其“深於文章,每以爲自揚雄之後,作者不出”(《李文公集》卷一一)。
參見《送孟東野序》、《進學解》等篇。
“兩漢”别本作“秦漢”;童《詮》以爲作“秦漢”是。
[15]忘:通“亡”,與下“遺”同義。
儼:端莊。
《禮記·曲禮》:“儼若思。
”茫:迷茫。
此狀學文時神情集中沉迷的情形:居止和外出都若有所失,儼然似在思索,茫然又若迷惑。
[16]注於手:謂流注於手下,狀文字自筆下流洩而出。
戛戛(jiájiá):艱難的樣子。
關於“陳言務去”,黃宗羲《論文管見》謂:“昌黎‘陳言之務去’,所謂‘陳言’者,每一題必有庸人思路共集之處,纏繞筆端,剝去一層,方有至理可言。
” [17]正僞:指是否符合“聖人之志”,合爲正,不合爲僞。
雖正而不至:指大體醇正但仍有不足,即《讀荀》所謂“大醇而小疵”者。
昭昭:清晰貌。
[18]謂務去其“僞”與“不至”者,則逐漸有所長進。
[19]汩汩(gǔgǔ):擬聲詞,流水聲,這裏狀文思如水流,即陸機《文賦》所謂“淋漓於翰墨”。
[20]有人之説者存:謂尚介意於他人之褒貶。
[21]沛然:充盛貌。
此意取《孟子·公孫醜上》“吾善養吾浩然之氣”和《盡心上》“及其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
韓、孟賢而不遇,故其書如此。
讀之令人流涕。
林雲銘《韓文起》卷三:人生知己最難相遇,即相遇亦不能同在一方。
若同在,貧賤寥落,尤可悲也。
公詩與東野唱和聯句最多。
願化爲雲龍,上下四方相逐,則其交情非他人可比矣。
考公少東野十六歲,想定交在先;翺、籍二人以同學爲文,遂爲兩家姻親。
其《送東野序》亦帶叙二人在内,蓋以此也。
張徐州非知公者,其從事皆非孟比,益難與爲伍。
江湖之樂,有激而談,細讀是書自見。
林紓《韓柳文研究法·韓文研究法》:昌黎懷才不遇,間有人叩以文章,則昌黎報書,其語必與仕進相關係。
其《與孟東野書》,説到自己,著眼在一樂字;説到東野,著眼在一悲字。
言無倡所以無和;倡無和,所以獨行;身既獨行,則當世之是非,遂不爲一己之是非。
且不説到“道”字,而抱道自高,不爲時賞,又胡能言樂?矧東野之行古道,當更不宜於今世。
明明爲道悲,偏言爲東野悲。
悲東野之道不行,即悲己之道不行。
寄“道”字於東野身上,因東野而自悲,分外尤見親密。
歐陽生哀辭[1] 歐陽詹世居閩越,自詹已上皆爲閩越官,至州佐、縣令者累累有焉[2]。
閩越地肥衍,有山泉禽魚之樂,雖有長材秀民通文書吏事與上國齒者,未嘗肯出仕[3]。
今上初,故宰相常袞爲福建諸州觀察使,治其地[4]。
袞以文辭進,有名於時,又作大官臨蒞其民,鄉縣小民有能誦書作文辭者,袞親與之爲客主之禮[5]。
觀遊宴饗,必召與之[6]。
時未幾,皆化翕然[7]。
詹于時獨秀出,袞加敬愛,諸生皆推服[8]。
閩越之人舉進士繇詹始[9]。
【注釋】 [1]歐陽生,歐陽詹,字行周,泉州晉江人,韓愈友人,集十卷行世,《新唐書》有傳。
哀辭是哀祭文的一種,“或以有才而傷其不用,或以有德而痛其不壽”(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説》),一般用韻語。
歐陽詹死於貞元十六年(八〇〇)或稍後,本篇爲悼念之作。
[2]閩越:古國名,據七閩之地,相當於今福建省;歐陽詹家鄉晉江在其地。
州佐:州别駕、長史、司馬、録事等佐吏。
縣令:縣的令長。
累累:屢屢。
[3]肥衍:肥沃豐饒。
衍,豐饒。
《荀子·君道》:“聖王財衍以明辨異。
”長材:高才。
材通“才”。
《晉書·劉輿傳》:“時稱越府有三才:潘滔大才,劉輿長才,裴邈清才。
”秀民:民衆中才德優異者。
與上國齒:古諸侯稱帝室爲上國,引申爲都城,京畿。
齒,可比併。
此謂雖有傑出人才通曉文書吏事可以與中原人比美,但沒有肯于出去做官的。
[4]今上:指唐德宗李适,大曆十四年(七七九)即帝位,次年改元建中。
常袞:京兆人,大曆十二年四月至閏五月爲宰相,故稱故相;建中元年遷福建觀察使,四年正月卒。
[5]袞以文辭進:指常袞由進士而非由門蔭、經術或武功等出身。
《舊唐書·常袞傳》:“袞天寶末舉進士,歷太子正字,累授補闕、起居郎;寶應二年選爲翰林學士,考功員外、郎中、知制誥,依前翰林學士;永泰元年遷中書舍人。
袞文章俊拔,當時推重。
”臨蒞:面對,此謂治理。
客主之禮:謂以主待客之禮。
[6]觀遊:遊覽。
宴饗:宴會。
召與:召請參加。
與,通“豫”、“預”,參與。
[7]皆化翕(xī)然:全都受到教化而和睦相處。
翕,聚集。
《詩經·小雅·常棣》:“兄弟既翕,和樂且湛。
”毛傳:“翕,合也。
” [8]秀出:傑出。
秀,特異。
《禮·王制》:“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
”諸生:指州、縣學生員。
[9]此乃稱頌之詞,或表示由于詹文詞震躍而不知有他人,實則如《唐摭言》記載:薛令之,閩之長溪人,神龍二年(七〇六)趙彥昭下及第;《蘇州府志》:林披字彥則,莆田人,年二十以經業擢第,爲汀州别駕,大曆中,禦史大夫李栖筠奏授太子詹事兼蘇州别駕;《登科記考》:莆人林藻貞元七年杜黃裳下進士及第,皆在詹前。
建中、貞元間,餘就食江南,未接人事,往往聞詹名閭巷間[10]。
詹之稱於江南也久[11]。
貞元三年,餘始至京師舉進士,聞詹名尤甚[12]。
八年春,遂與詹文辭同考試登第,始相識[13]。
自後詹歸閩中,餘或在京師、他處。
不見詹久者,惟詹歸閩中時爲然;其他時與詹離,率不歷歲[14]。
移時則必合,合必兩忘其所趨,久然後去[15]。
故餘與詹相知爲深。
【注釋】 [10]就食江南:建中二年(七八一)十二月,以“建中之亂”,中原多故,韓愈隨嫂夫人鄭氏避亂至宣城,約滯留至貞元元年(七八五)。
未接人事:謂不涉外務。
韓《復志賦》:“值中原之有事兮,將就食於江之南。
始專專於講習兮,非古訓爲無所用其心。
”閭巷間:謂同裡居人之間。
[11]稱:被稱譽。
[12]此謂自己第一次參加貢舉至長安。
韓初至長安實在貞元二年十九歲時,見《祭十二郎文》。
[13]貞元八年,兵部侍郎陸贄知貢舉,試《明水賦》、《禦溝新柳詩》,進士二十三人,即賈稜、陳羽、歐陽詹、李博、李觀、馮宿、王涯、張季友、齊孝若、劉遵古、許季同、侯繼、穆贄、韓愈、李絳、溫商、庾承宣、員結、胡諒、崔羣、邢冊、裴光輔、萬璫,時稱得人,詳徐松《登科記考》卷一三。
[14]關於韓愈與歐陽詹的離合可考見者:貞元九年,詹有《江夏留别華二》詩、《泉州刺史席公宴邑中赴舉秀才於東湖亭序》,可知詹擢第後即歸閩;貞元十一年五月,詹有《右街副使廳壁記》,可知詹已回京,是年五月韓愈出長安東歸,二人有會合機會;貞元十四年,詹赴洛陽求調選,途中次汴,有《東風二章》詩頌董晉,時韓愈在晉幕,或爲之介;貞元十五年,詹授四門助教,是年冬,韓愈以徐州部屬身份朝正京師,詹曾謀薦之國學,見下。
[15]所趨:所向,謂離異之地。
詹事父母盡孝道,仁於妻子,於朋友義以誠,氣醇以方,容貌嶷嶷然[16]。
其燕私善謔以和,其文章切深喜往復,善自道[17]。
讀其書,知其於慈孝最隆也[18]。
十五年冬,餘以徐州從事朝正於京師[19]。
詹爲國子監四門助教,將率其徒伏闕下舉餘爲博士[20]。
會監有獄,不果上[21]。
觀其心有益於餘,將忘其身之賤而爲之也[22]。
【注釋】 [16]仁於妻子:《禮·仲尼燕居》鄭注:“仁,猶存也;凡存此者,所以全善之道也。
”氣醇以方:神氣醇樸而方正。
嶷嶷(nìnì):魁梧貌。
嶷,高峻。
《詩經·大雅·生民》:“誕實匍匐,克岐克嶷。
”毛傳:“嶷,識也。
”鄭箋:“嶷嶷然有所識别也。
” [17]燕私:本指祭祀畢宴請同姓的私誼,引申爲退公休暇遊息。
善謔(xuè)以和:善於諧戲而和樂。
謔,戲言。
《詩經·衛風·淇奧》:“善戲謔兮,不爲虐兮。
”切深:切實而深刻。
自道:表述自己心志。
[18]隆:盛,厚。
[19]從事:漢制,以州守佐官爲從事史,因此以之稱屬官。
朝正:參閲《歸彭城》詩注[1]。
[20]國子監四門館教授一般官員與平民子弟,助教六人,從八品上,官品低微,因此下有“忘其身之賤”之語。
伏闕下:謂跪伏朝堂前請求。
[21]此指國子監有訟案,沒能上奏。
訟案詳情不可考,或以爲指前一年陽城貶道州。
[22]有益:謂做自己的益友,意本《論語·季氏》:“益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
” 嗚呼,詹今其死矣。
詹,閩越人也,父母老矣,捨朝夕之養以來京師,其心將以有得於是而歸爲父母榮也[23]。
雖其父母之心亦皆然[24]。
詹在側,雖無離憂,其志不樂也;詹在京師,雖有離憂,其志樂也。
若詹者,所謂以志養志者歟[25]!詹雖未得位,其名聲流於人人,其德行信於朋友,雖詹與其父母皆可無憾也[26]。
詹之事業文章,李翺既爲之傳,故作哀辭,以舒餘哀,以傳于後,以遺其父母而解其悲哀,以卒詹志雲[27]。
【注釋】 [23]朝夕之養:指對父母定省問安,引申爲孝養。
《禮·曲禮上》:“凡爲人子之禮,冬溫而夏清,昏定而晨省。
”有得於是:謂緻身通顯。
[24]雖:縱使。
[25]以志養志:指從順父母之意,使在精神上得到安慰。
語出《孟子·離婁上》:“……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
”趙注:“有恐違親意也,故曰養志。
” [26]人人:衆人,參閲《與孟東野書》注[4]。
信於朋友:被朋友所信任。
《論語·學而》:“與朋友交而不信乎?” [27]舒:展。
遺(wèi)其父母:留贈給他的父母。
遺,留贈。
卒詹志:謂完成其“以志養志”的心願。
朱《考》謂當删後“哀”字,馬《校》亦謂“上文已有兩‘哀’字,不應如此重複。
” 求仕與友兮,遠違其鄉。
父母之命兮,子奉以行。
友則既獲兮,祿實不豐[28]。
以志爲養兮,何有牛羊[29]。
事實既修兮,名譽又光[30]。
父母忻忻兮,常若在旁[31]。
命雖雲短兮,其存者長。
終要必死兮,願不永傷[32]。
友朋親視兮,藥物甚良。
飲食孔時兮,所欲無妨[33]。
壽命不齊兮,人道之常。
在側與遠兮,非有不同。
山川阻深兮,魂魄流行[34]。
祀祭則及兮,勿謂不通[35]。
哭泣無益兮,抑哀自彊[36]。
推生知死兮,以慰孝誠[37]。
嗚呼哀哉兮,是亦難忘。
【注釋】 [28]祿:官吏的俸給。
四門助教從八品,按唐初定制每年祿米五十石、月俸一千六百文,後續有變動。
[29]何有牛羊:謂何須有牛羊,不須有牛羊。
[30]事實既修:謂立身行事既已修美。
[31]忻忻(xīn):忻,通“欣”;欣喜貌。
[32]終要:終究。
要,總歸。
[33]孔時:甚爲適時。
孔,甚,很。
無妨:無阻礙,指所欲均已達到。
[34]流行:謂四處遊走。
[35]祀祭則及:謂人死在外,但魂魄遊行無阻,祭祀可得馨饗。
[36]自彊:自我勉勵,此謂自制。
[37]推生知死:謂由生前可知死後(指必給家屬帶來福德)。
【評箋】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一九:韓退之作《歐陽詹哀詞》,言其事父母至孝。
又曰:“讀其書,知其於慈孝最隆。
”又曰:“詹舍朝夕父母之養,而來京師,其心將以有得而歸爲父母榮也。
”及觀《閩川名士傳》,載詹溺太原之妓,未及迎歸,而有京師之行。
既愆期,而妓病革將死,割髻付女奴以授詹,詹一見大慟,亦卒。
集中載《初發太原寄所思》詩,所謂“高城已不見,況復城中人”者,乃其人也。
豈退之以同榜之故,而固護其短,飾詞而解人之疑歟?嗚呼!詹能義何蕃之不從亂,而不能割愛於一婦人;能薦韓愈之賢,而不能以貽親憂爲念,殆有所蔽而然也。
如《樂津北樓》絶句與《聞唱涼州》詩,皆賦情不薄,有以知其享年之不長也。
(按:歐陽詹溺太原妓,事詳孟簡《詠歐陽行周事并序》(《全唐詩》卷四七三)。
文中所謂“仁於妻子”,顯然是有所回護。
但哀詞著其仁義大節,而略其私情細事,不僅是文體所求,亦出於朋友之義。
葛氏所舉詩題爲《聞鄰舍唱涼州有所思》和《樂津店北陂》。
) 曾國藩《求闕齋讀書録》卷八:前半叙述矜富,後半就“父母老矣”反復低徊,絶耐紬誦。
“詹,閩越人也”,油然入情。
林紓《春覺齋論文》:昌黎集中,哀辭凡兩篇,一《哀獨孤申叔文》,無序;一爲《歐陽生哀辭》……詞中既哀詹矣,又哀其父母;見詹之死,尚有父母悲梗於上,所以可哀也……子固、震川皆不長於韻語,去昌黎遠甚。
答李翊書[1] 六月二十六日,愈白,李生足下[2]: 生之書辭甚高,而其問何下而恭也[3]?能如是,誰不欲告生以其道?道德之歸也有日矣,況其外之文乎[4]?抑愈所謂望孔子之門牆而不入于其宮者,焉足以知是且非邪[5]?雖然,不可不爲生言之。
【注釋】 [1]李翊:貞元十八年進士;《唐摭言》卷八:“貞元十八年,權德輿主文,陸傪員外通榜帖。
韓文公薦十人於傪。
”薦書即《與祠部陸員外書》,李翊爲十人之一。
本篇爲翊未及第前向韓請教爲文之道的答覆,姑繫於貞元十七年(八〇一)。
題中“翊”或作“翺”,訛。
[2]或無“六月二十六日”六字。
[3]辭甚高:文辭甚爲高妙。
下而恭:謙下而恭敬。
[4]道德之歸:此承上“告生以其道”,“德”字連類而及。
其外之文:意文爲“道”的外在表現。
“外”别本作“餘”,童《詮》引《論語·學而》“行有餘力,則以學文”,謂亦通。
[5]此意本《論語·子張》:“子貢曰:‘譬之宮牆,賜之牆也及肩,窺見室家之好;夫子之牆數仞,不得其門而入,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
’”自謙謂個人對聖人之道尚未登堂入室。
宮:室;《爾雅·釋宮》:“宮謂之室,室謂之宮。
” 生所謂立言者是也[6]。
生所爲者與所期者甚似而幾矣[7]。
抑不知生之志蘄勝於人而取於人邪[8]?將蘄至於古之立言者邪?蘄勝於人而取於人,則固勝於人而可取於人矣。
將蘄至於古之立言者,則無望其速成,無誘於勢利[9];養其根而竢其實,加其膏而希其光[10]。
根之茂者其實遂,膏之沃者其光曄[11];仁義之人,其言藹如也[12]。
【注釋】 [6]《左傳》襄公二四年:“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
”孔疏:“立言,謂言得其要,理足可傳。
” [7]似而幾(jī):相似而接近。
幾,近。
[8]蘄:通“祈”,求。
此謂但不知道李生的志向是求勝過别人並被别人所贊許呢? [9]速成:急速有所成就。
《論語·憲問》:“闕黨童子將命……子曰:‘……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
’”勢利:權勢與私利。
[10]喻如培養根部以求菓實豐碩,增加油膏而求燈火光明。
膏,油。
[11]此謂根部生長繁茂則菓實長成,油膏豐盛則燈光明亮。
遂,成。
《呂氏春秋·去私》:“而萬物得遂長焉。
”高注:“遂,成也。
”沃,豐美。
[12]藹如:和氣可親貌。
抑又有難者,愈之所爲,不自知其至猶未也。
雖然,學之二十餘年矣[13]。
始者非三代兩漢之書不敢觀,非聖人之志不敢存[14];處若忘,行若遺,儼乎其若思,茫乎其若迷[15];當其取於心而注於手也,惟陳言之務去,戛戛乎其難哉[16]!其觀於人,不知其非笑之爲非笑也。
如是者亦有年,猶不改,然後識古書之正僞,與雖正而不至焉者,昭昭然白黑分矣[17]。
而務去之,乃徐有得也[18]。
當其取於心而注於手也,汩汩然來矣[19]。
其觀於人也,笑之則以爲喜,譽之則以爲憂,以其猶有人之説者存也[20]。
如是者亦有年,然後浩乎其沛然矣[21]。
吾又懼其雜也,迎而距之,平心而察之,其皆醇也,然後肆焉[22]。
雖然,不可以不養也[23]。
行之乎仁義之途,遊之乎《詩》、《書》之源,無迷其途,無絶其源,終吾身而已矣[24]。
氣,水也;言,浮物也。
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畢浮。
氣之與言猶是也,氣盛則言之短長與聲之高下者皆宜[25]。
雖如是,其敢自謂幾於成乎[26]?雖幾於成,其用於人也奚取焉[27]?雖然,待用於人者其肖於器邪[28]?用與舍屬諸人[29]。
君子則不然:處心有道,行己有方[30];用則施諸人,舍則傳諸其徒,垂諸文而爲後世法[31]。
如是者其亦足樂乎?其無足樂也? 【注釋】 [13]韓愈自稱十三歲學文,至此二十一年。
[14]韓愈論文,多不取揚雄以後,李翺《行狀》謂其“深於文章,每以爲自揚雄之後,作者不出”(《李文公集》卷一一)。
參見《送孟東野序》、《進學解》等篇。
“兩漢”别本作“秦漢”;童《詮》以爲作“秦漢”是。
[15]忘:通“亡”,與下“遺”同義。
儼:端莊。
《禮記·曲禮》:“儼若思。
”茫:迷茫。
此狀學文時神情集中沉迷的情形:居止和外出都若有所失,儼然似在思索,茫然又若迷惑。
[16]注於手:謂流注於手下,狀文字自筆下流洩而出。
戛戛(jiájiá):艱難的樣子。
關於“陳言務去”,黃宗羲《論文管見》謂:“昌黎‘陳言之務去’,所謂‘陳言’者,每一題必有庸人思路共集之處,纏繞筆端,剝去一層,方有至理可言。
” [17]正僞:指是否符合“聖人之志”,合爲正,不合爲僞。
雖正而不至:指大體醇正但仍有不足,即《讀荀》所謂“大醇而小疵”者。
昭昭:清晰貌。
[18]謂務去其“僞”與“不至”者,則逐漸有所長進。
[19]汩汩(gǔgǔ):擬聲詞,流水聲,這裏狀文思如水流,即陸機《文賦》所謂“淋漓於翰墨”。
[20]有人之説者存:謂尚介意於他人之褒貶。
[21]沛然:充盛貌。
此意取《孟子·公孫醜上》“吾善養吾浩然之氣”和《盡心上》“及其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