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選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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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治。

    乂,治理。

     [39]《孟子·盡心上》:“古之人得志澤加於民,不得志修身見於世。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獨善謂保持個人操守,兼濟謂救濟衆人。

     [40]孜孜矻矻:勤勉勞苦貌。

    孜孜,勤勉不怠。

    《書·益稷》:“予思日孜孜。

    ”矻矻,勞苦。

    《漢書·王褒傳》:“勞筋苦骨,終日矻矻。

    ”死而後已:死而後止。

    《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注《漢晉春秋》録諸葛亮《聞孫權破曹休魏兵東下關中虛弱上言》:“臣鞠躬盡力,死而後已,至於成敗利鈍,非臣之明所能逆覩也。

    ” [41]此舉聖賢孜孜矻矻以行兼濟之例。

    《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濟、漯,而注諸海,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後中國可得而食也。

    當是時也,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

    ”《淮南子·脩務訓》:“孔子無黔突,墨子無煖席。

    ”高誘注:“黔,言其突竈不至於黑,坐席不至於溫,歷行諸國,汲汲於行道也。

    ”班固《答賓戲》把孔、墨相交換,謂“是以聖哲之事,棲棲遑遑,孔席不,墨突不黔。

    ”韓用班固語。

    席,坐席;突,竈頭。

     [42]二聖一賢:禹、孔子爲聖人,墨子爲賢人。

    安佚:安閑逸樂。

    《孟子·盡心下》:“四肢之於安佚也,性也。

    ” [43]《論語·季氏》:“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 [44]此“天授人”之“人”指人類;賢聖指人的品質。

    賢,善;聖,明。

     [45]時人:同時之人,謂凡人。

     [46]且:假如。

    劉淇《助字辨略》卷三:“假得爲且,故且亦得爲假也。

    ”役於賢:被賢人所役使。

     [47]暇逸:偷暇逸樂。

     或曰:吾聞君子不欲加諸人而惡訐以爲直者[48]。

    若吾子之論,直則直矣,無乃傷於德而貴於辭乎?好盡言以招人過,國武子之所以見殺於齊也[49]。

    吾子其亦聞乎?愈曰:君子居其位,則思死其官[50];未得位,則思修其辭以明其道。

    我將以明道也,非以爲直而加人也。

    且國武子不能得善人而好盡言於亂國,是以見殺。

    《傳》曰:“惟善人能受盡言。

    ”[51]謂其聞而能改之也。

    子告我曰:陽子可以爲有道之士也。

    今雖不能及已,陽子將不得爲善人乎哉[52]! 【注釋】 [48]《論語·公冶長》:“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

    ’”又《論語·陽貨》:“惡徼以爲知者,惡不孫以爲勇者,惡訐以爲直者。

    ”韓愈兩取其義。

    加諸人:謂淩駕於人之上。

    訐以爲直:攻發他人陰私以成己直。

     [49]盡言:盡其言而無避忌。

    招人過:舉人過。

    國武子:名佐,齊卿。

    《國語·周語下》:“柯陵之會……齊國佐見,其語盡……單子(周卿士)曰:‘……齊國子亦將與焉。

    立於淫亂之國,而好盡言以招人過,怨之本也……’……齊人殺國武子。

    ”韋注:“是年,齊人又殺國佐也。

    齊慶剋通於靈公之母聲孟子。

    國佐召慶剋而謂之。

    慶剋以告夫人。

    夫人愬之於靈公,靈公殺之。

    殺在魯成十八年也。

    ” [50]死其官:爲其職守而死。

     [51]《傳》曰:引文出《國語·周語下》,是單襄子的話;《國語》又稱《春秋外傳》。

     [52]此句意謂現在陽子雖不能達到(有道之士),還不能作(能受盡言的)善人嗎?王引之《經傳釋詞》卷八:“將,猶乃也。

    ” 【評箋】 王禹偁《答丁謂書》:……又謂韓吏部不當責陽城不諫小事,不當與李紳争臺參,以爲不存遠大者。

    吾曰:退之皆是也。

    夫“守道不如守官”,《春秋》之義也。

    今不仕則已,仕則舉其職而已矣。

    舜作漆器,諫者不止。

    君豈有明於舜乎?事豈有小於漆器乎?蓋塞其漸也……(《小畜集》卷一八) 葉適《習學記言序目》卷四三:韓愈作《諍臣論》,年甚少,是時意盛,謂天下事當如是爲之。

    及出入憂患,終不能有所爲,去陽城遠矣。

    城與元德秀,卷舒以己而不以人,唐人未有及者,近於東漢人矣。

     謝枋得《文章軌範》卷二:前五段攻擊陽子,直是説他無逃避處;末一段,假或人之辭以攻己,其言甚峻,其文法最高。

      此末句結得絶妙。

    蘇東坡作《範增論》,攻得他無逃避處,結句乃雲:“雖然,增,高帝之所畏也。

    增不去,項羽不亡。

    增亦人傑也哉!”正是學韓子。

     李塗《文章精義》:孟子譏蚔鼃不諫,蚔鼃卒以諫顯;退之譏陽城不諫,陽城卒以諫顯;歐陽永叔譏範仲淹不諫,範仲淹卒以諫顯。

    三事相類,然孟子數語而已,退之費多少糾説,永叔步驟退之而微不及。

    古今文字優劣,於此可見。

     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韓文》卷九:截然四問四答,而首尾關鍵如一線。

     過珙《古文評注》卷六:此篇到底是諷陽子以必諫,不是譏陽子之不諫也。

    若説以不諫譏陽子,安見非好盡言以招人過哉!看其從寬處逼緊,更從逼緊處放寬,層層辨駁,始終隻是聳動陽子。

    其後陽子果論裴延齡、陸贄兩事,其欲裂其麻,安知非退之一擊之力。

     按:本篇爲駁論,取“問論”形式,四問四答,主旨在闡發對“争臣”的看法,評陽城隻是作者借用的題目。

    孔子即已提出“士志於道”(《論語·裡仁》)、曾子要求“仁以爲己任”(《論語·泰伯》),孟子更主張“士窮不失義,達不離道”(《孟子·盡心上》),“樂其道而忘人之勢”(同上),如此等等,都主張士人以道義原則爲立身行事依據,並堅持對違反道義的統治者取批判態度,以此確立士人的人格價值及其社會作用。

    韓愈生當朝廷闇弱、四郊多壘、社會矛盾叢生之秋,正是要發揚儒家傳統的士人道德,並據此闡述了自己對官守言責的認識。

    因此本文就有了更普遍的思想價值。

    文中明確提出“君子居其位,則思死其官;未得位,則思修其辭以明其道”,這是韓愈首次概括出“文以明道”的觀念,並把立功、立言提到並列的地位。

    而文中大量引據儒典來論説,正是緻力“明道”之文的具體體現。

     答崔立之書[1] 斯立足下[2]: 僕見險不能止,動不得時[3],顛頓狼狽,失其所操持,困不知變,以至辱於再三[4];君子小人之所憫笑,天下之所背而馳者也[5]。

    足下猶復以爲可教,貶損道德,乃至手筆以問之[6]。

    扳援古昔,辭義高遠,且進且勸,足下之於故舊之道得矣[7]。

    雖僕亦固望於吾子,不敢望於他人者耳[8]。

    然尚有似不相曉者,非故欲發餘乎[9]?不然,何子之不以丈夫期我也[10]?不能默默,聊復自明[11]。

     【注釋】 [1]崔立之,字斯立;貞元四年(七八八)進士,六年中博學宏辭,與韓愈交誼甚篤。

    韓三試吏部不售,崔緻書勉之,韓以此書作答,時在貞元十一年。

     [2]足下:古人下對上或同輩間的敬稱。

     [3]《易·蹇》彖辭:“蹇,難也。

    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

    ”又《書·説命中》:“慮善以動,動惟厥時。

    ” [4]顛頓:顛沛困頓。

    《淮南子·要略》:“今學者無聖人之才,而不爲詳説,則終身顛頓乎混溟之中。

    ”狼狽:童《詮》謂同“狼”、“狼跋”,顛沛之意。

    操持:操守,平素的品行志節。

     [5]憫笑:憐憫嘲笑。

    背而馳:謂離棄。

     [6]貶損道德:降低自己的道德標準。

    貶損,降低。

    《公羊》桓公十一年:“行權有道,自貶損以行權。

    ”手筆以問之:親自寫信來慰問我。

    手筆,親自執筆。

     [7]扳援古昔:扳,同“攀”;援引往古成例。

    且進且勸:又勉勵又規勸。

    故舊之道:對待故人舊友的道義。

    《論語·泰伯》:“故舊不遺,則民不偷。

    ” [8]固望:執意期望。

     [9]發餘:啓發我。

    此謂從崔書言詞看對我似乎還有不太了解(謂估計過低)之處,是不是有意激發我呢? [10]此謂不然的話,您爲什麽不用大丈夫的標準來要求我呢?丈夫:奮發有爲之人。

    期:望。

     [11]聊復自明:姑且再作表白。

     僕始年十六七時,未知人事,讀聖人之書,以爲人之仕者皆爲人耳,非有利乎己也[12]。

    及年二十時,苦家貧,衣食不足,謀於所親,然後知仕之不唯爲人耳[13]。

    及來京師,見有舉進士者,人多貴之,僕誠樂之[14]。

    就求其術,或出禮部所試賦、詩、策等以相示[15]。

    僕以爲可無學而能,因詣州、縣求舉。

    有司者好惡出於其心,四舉而後有成,亦未即得仕[16]。

    聞吏部有以博學宏辭選者,人尤謂之才,且得美仕[17]。

    就求其術,或出所試文章,亦禮部之類。

    私怪其故,然猶樂其名,因又詣州、府求舉[18]。

    凡二試於吏部,一既得之,而又黜於中書[19]。

    雖不得仕,人或謂之能焉。

    退自取所試讀之,乃類於俳優者之辭,顔忸怩而心不寧者數月[20]。

    既已爲之,則欲有所成就,《書》所謂“恥過作非”者也[21]。

    因復求舉,亦無幸焉[22]。

    乃復自疑,以爲所試與得之者,不同其程度。

    及得觀之,餘亦無甚愧焉。

    夫所謂“博學”者,豈今之所謂者乎?夫所謂“宏辭”者,豈今之所謂者乎?誠使古之豪傑之士若屈原、孟軻、司馬遷、相如、揚雄之徒進于是選,必知其懷慙乃不自進而已耳[23]。

    設使與夫今之善進取者競於蒙昧之中,僕必知其辱焉[24]。

    然彼五子者,且使生於今之世,其道雖不顯於天下,其自負何如哉[25]?肯與夫鬥筲者決得失於一夫之目而爲之憂樂哉[26]!故凡僕之汲汲於進者,其小得蓋欲以具裘葛、養窮孤[27],其大得蓋欲以同吾之所樂於人耳[28]。

    其他可否,自計已熟,誠不待人而後知[29]。

    今足下乃復比之獻玉者,以爲必竢工人之剖然後見知於天下,雖兩刖足不爲病,且無使勍者再剋[30]。

    誠足下相勉之意厚也。

    然仕進者豈捨此而無門哉!足下謂我必待是而後進者,尤非相悉之辭也[31]。

    僕之玉固未嘗獻,而足固未嘗刖,足下無爲爲我戚戚也[32]。

     【注釋】 [12]未知人事:謂不知世事的複雜性。

     [13]此處意本《孟子·萬章下》“仕非爲貧也”一節,參閲《争臣論》注[23]、[24]。

    韓愈興元元年(七八四)年十七從嫂夫人鄭氏避亂至宣城(今安徽宣州市);貞元二年年十九,至京師求進士;《殿中少監馬君墓誌》雲:“始餘初冠,應進士貢在京師,窮不能自存。

    ” [14]唐代科舉科目甚多,而以進士爲人所重。

    趙匡《舉選議》謂“進士者,時共羨之”(杜佑《通典》卷一七);李肇《唐國史補》卷下亦稱“進士爲時所尚久矣”。

     [15]術:謂技藝,此處特指應試時的文章技巧。

     [16]有司者:此指主持科舉考試官員,一般爲禮部侍郎;韓愈“四舉禮部”,知貢舉者貞元四、五年爲禮部侍郎劉太真,七年爲禮部侍郎杜黃裳,八年在兵部侍郎陸贄(權知)門下中舉。

     [17]博學宏辭:由吏部主持的科目選的科目之一。

    美仕:好的官職。

    唐俗,科目試入選者,一般任校書、正字或京畿簿、尉,品階雖低,但昇遷較易。

     [18]唐代吏部科目選參加者,亦先由州、縣選集。

    《冊府元龜》卷六三五《銓選》録開元三年(七一五)六月詔書:“其明經、進士擢第者,每年委州長官訪察行業修謹、書判可觀者,三選聽集。

    ” [19]此指韓愈參加三次吏部科目試的前兩次,在貞元九、十兩年,一次已合格,被中書省所黜落。

    中書省是唐中央三省之一,掌軍國之政令,有參議申復之權。

     [20]俳優者:古代以舞樂言辭娛人的藝人。

    俳優者之辭謂言詞低俗嘩衆。

    忸怩(niǔní):羞愧貌。

    《書·五子之歌》:“鬱陶乎予心,顔厚有忸怩。

    ”此意本《漢書·揚雄傳》:“武帝好神仙,(司馬)相如上《大人賦》欲以諷,帝反縹縹有陵雲之志。

    繇是言之,賦勸而不止明矣。

    又頗似俳優淳于髡、優孟之徒,非法度所存、賢人君子詩賦之正也。

    ” [21]《書·説命中》:“無恥過作非。

    ”孔傳:“恥過誤而文之,遂成大非。

    ” [22]此指貞元十一年的一次科目試亦未通過。

     [23]相如:司馬相如,字長卿,蜀郡成都人,西漢文學家,著有《子虛賦》、《上林賦》等。

    揚雄:字子雲,蜀郡成都人,西漢文學家、思想家,著有《長楊》、《羽獵》等賦和《法言》、《太玄》等。

    進于是選:謂參與此種科目選。

    不自進:謂不會去參與。

     [24]蒙昧:愚昧。

    陸機《弔魏武帝文》:“迄在茲而蒙昧,慮噤閉而無端。

    ”辱:埋沒。

    此謂假使讓上述五人與今之善取功名者在這愚昧的狀況中比高下,我知道他們必定屈辱失敗。

     [25]且使:若使。

    王引之《經傳釋詞》卷八:“且,猶‘若’也。

    隱三年《公羊傳》曰:‘且使子而可逐,則先君其逐臣矣。

    ’”自負:自恃。

    《史記·高祖本紀》:“高祖乃心獨喜,自負。

    ”集解:“應劭曰:負,恃也。

    ” [26]鬥筲(shāo)者:見識短淺、器量狹小的人。

    鬥,量器;筲,竹器,容鬥二升。

    《論語·子路》:“鬥筲之人,何足算也。

    ”一夫之目:指考官個人的看法。

    此謂彼五子難道肯與那些鄙陋狹隘之徒在考官面前一決得失並爲此而或憂或喜嗎? [27]汲汲於進:謂急切地求進身出仕。

    汲汲,急切貌。

    《禮·問喪》:“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

    ”具裘葛:備辦冬裘夏葛。

    裘,皮衣;葛,葛布,製夏服。

    《公羊》桓公八年:“士不及茲四者,則冬不裘,夏不葛。

    ”養窮孤:撫養親族中困頓與孤獨者。

     [28]此意本《孟子·梁惠王下》:“孟子對曰:‘……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

    樂以天下,憂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29]自計已熟:自己考慮得已很細緻。

     [30]此用《韓非子·和氏》典,參閲《孟生》詩注[26]。

    竢工人之剖:謂等待工匠破石見璧。

    竢(sì),通“俟”,待。

    兩刖(yuè)足:兩次受斷足之刑。

    刖,斷,砍。

    不爲病:不算是恥辱。

    《儀禮·士冠禮》:“賓對曰:‘某不敏,恐不能共事,以病吾子,敢辭。

    ’”賈注:“病,猶辱也。

    ”勍(qíng)者再剋(kè):強有力者再次取勝。

    勍,強。

    《左傳》僖公二二年:“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

    ”剋,取勝。

     [31]相悉:複義偏指,謂了解我。

     [32]無爲:不要如此。

    劉淇《助字辨略》卷一:“《漢書·高帝紀》:‘父子俱屠,無爲也。

    ’無爲,猶雲莫如此。

    ”戚戚:憂懼。

    《論語·述而》:“子曰:‘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

    ’” 方今天下風俗尚有未及於古者,邊境尚有被甲執兵者[33]。

    主上不得怡而宰相以爲憂[34]。

    僕雖不賢,亦且潛究其得失,緻之乎吾相,薦之乎吾君[35],上希卿大夫之位,下猶取一障而乘之[36]。

    若都不可得,猶將耕於寬閑之野,釣於寂寞之濱[37],求國家之遺事,考賢人哲士之終始[38],作唐之一經,垂之於無窮[39];誅姦諛於既死,發潛德之幽光[40]。

    二者將必有一可。

    足下以爲僕之玉凡幾獻而足凡幾刖也?又所謂勍者果誰哉?再剋之刑信如何也?士固信於知己,微足下無以發吾之狂言[41]。

    愈再拜。

     【注釋】 [33]被甲執兵:身披鎧甲、手執兵器。

    被,通“披”。

    此謂邊境尚不太平。

     [34]怡:喜樂。

     [35]潛究:深入考察。

     [36]希:求。

    卿大夫:謂朝廷高官。

    參閲《上宰相書》注〔五七〕。

    取一障而乘之:奪取一處堡寨並守衛住他。

    障,邊境險要處的堡寨。

    此語本《漢書·張湯傳》:“匈奴求和親,羣臣議前,博士狄山曰:‘和親便。

    ’……上(武帝)作色曰:‘吾使生居一郡,能無使虜入盜乎?’(狄)山曰:‘不能。

    ’曰:‘居一縣。

    ’曰:‘不能。

    ’復曰:‘居一障間?’山自度辯窮且下吏,曰:‘能。

    ’迺遣山乘障。

    至月餘,匈奴斬山頭而去。

    ” [37]此暗用許由耕於潁水之陽(參閲《贈侯喜》詩注[9])和周姜尚釣於渭濱事。

    寬閑,寬曠。

     [38]遺事:謂歷史事實。

    哲士:明智之人。

    《書·臯陶謨》:“知人則哲。

    ”終始:指一生事業。

     [39]唐之一經:謂唐王朝歷史。

    《春秋》本爲魯史而稱經,古文家堅持經史一緻觀念並重修史。

    垂之無窮:傳之永久。

     [40]誅:責罰。

    姦諛:邪惡諂媚之人。

    潛德:不爲人知的美德。

    劉歆《遂初賦》:“處幽潛德,含聖神兮。

    ”幽光:潛隱的光輝。

    陸雲《太尉王公以九錫命大將軍讓公將還京邑祖餞贈此詩》:“闡縱絶期,平顯幽光。

    ” [41]知己:瞭解自己的人。

    《戰國策·趙策》:“豫讓……曰:‘士爲知己者死……’”微足下:不是你;微,非,無。

    發:引,啓。

    狂言:狂放的言辭。

     【評箋】 儲欣《唐宋八大家類選》卷八:極失意時,極得意文。

    餘竊謂司馬《報任安》文中絶調,越數百年,惟公此書足以抗之。

    馬悲韓豪,憤則均耳。

     林雲銘《韓文起》卷三:公應博學宏詞之選,三番見黜,則當日主司之眼力與得選者之伎倆,何待再問。

    崔斯立貞元四年進士,屢試亦不得志於吏部,謂仕進之門非得主司賞識無以自見,欲其圖再舉以俟知音,所以慰之亦以勉之也。

    公乃謂應舉之文可不學而能;博學宏詞其文類俳優實可羞恥;或四舉而後成,或三試而不就,皆非文章之罪,何必藉此以求知於俗眼。

    然前此所以求試之故,不過爲貧而仕,冀有利於人己耳。

    其實自家尚有兩副大本領,出則行道,處則著書。

    揣摩業已成熟,無不可以自見於天下者,不在主司之賞識不賞識也。

    文之反覆曲折,總緣失意時有激而發,遂覺勁悍之氣,沛然莫禦耳。

     何焯《義門讀書記·昌黎集》卷三:……來書蓋有戒其崛強,惜其冷落之意,其爲不知公也甚矣。

    前後作兩段分析,卻將崔書點在中間,文勢妙有斷續,自覺激昂磊落…… 按:本文是三試吏部被黜後答覆友人慰安之作,構思上先聲奪人,善占地步,因此不見衰憊之態,反有豪壯之氣。

    第一段即責對方“不相曉”與“不以丈夫期我”;第二段中心部分就此二義,一以表白心迹,二以明丈夫之志,結處以“尤非相悉”相照應;第三段從正面抒寫志願,結尾以“足凡幾刖”與前“比之獻玉”呼應。

    表達上議論侃侃,寬衍奔放。

    句法上多用長句,又用感嘆、反詰、排比句式造成激越緊促的情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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